第261章 会走路的尸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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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格怀里的卷毛狗,不知是刚睡醒,还是也闻到了这种异味,汪汪叫了两声,随后便埋头在腾格的怀里哼哼了起来。
“大家不要回头,抓紧赶路。”李少云突然说道。
“什么情况?”曾逸凡侧头问道。同时,他还听到了身后传来一些奇怪的声响。
“今天我们有些倒霉,不过这关迟早要过,快别说话,赶路!”李少云少见的异常严肃。
事实上,若不是闻到韩里身上的酒味,他也想不到可能出现的危机,而刚才那一声狗吠,基本上让他肯定了接下去他们要遇到的问题。
“月黄夜莫走,要走莫喝酒,喝酒莫带狗,狗叫一两口,九曲莫回头。”李少云自言自语道。
“什么意思?”曾逸凡只觉得这句话很熟悉,只是一时想不起来哪里听过,什么含义。
“意思就是我们有麻烦了。”李少云的步子更快了,而且绕来绕去在走,以至于大家随着他的脚步急匆匆跟上,也不知道怎么回事。
但是,身后奇怪的响声越来越大。
“别回头!”李少云大声喊道,吓得满心疑惑正准备回头的锦华立刻缩住了脖子。
随着那些奇怪声响的接近,空气中的异味更重了,但已不再是微微的酸臭,而是换作了极为刺鼻的恶臭,并带着某种酸腐的气息,这味道
“靠,这是尸臭!”韩里忽然一脸惊愕道:“黑灯瞎火的,怎么会有尸臭?”
“呵呵,你说呢?”李少云笑了笑,突然停了下来:“总不见得有人扛着尸体在后面追我们吧?”
“呃!”韩里一阵恶心道,“你那意思是会走路的尸体?!”
“跟着我们的是活尸?!”曾逸凡终于记起了那段顺口溜的由来。
“月黄夜莫走,要走莫喝酒,喝酒莫带狗,狗叫一两口,九曲莫回头。”这是古时南方一带流传一顺口溜,说的便是夜间行路的一个忌讳。
南方一带是尸变现象较多生的地域,月圆或者月色泛黄的夜晚,一般就是葬***外气息交汇及地气最易返潮的时际。这时最易导致尚未腐化的尸体产生尸变,于是夜间走夜路的人就最易撞见这些产生尸变的的尸体,民间将其称之为“活尸”。
而且走夜路忌讳喝酒,一来喝酒很容易让人气息加重,血脉受酒精影响而活络起来,导致周身的气息旺盛。这样一来,那些趋于生人气息的活尸就会很容易嗅到。
二来,喝酒喝多了头昏眼花,就算直接撞上活尸也不一定能认出,或者走路批偏偏倒倒,容易摔跤跌倒,或者喝醉了干脆一头栽在野外大睡,死的不明不白。
喝酒走夜路已是危险之至,但再带条狗则更为危险。
民间有种说法,狗、猫、狐狸、狼等牲畜野禽极易催生尸变,它们的气息即使两米之外也能被尸体吸纳。如果带狗在身边,狗这种动物特别喜欢到处乱嗅,说不定就会在哪座乱墓边嗅出个尸变。
不过,据说狗能认出活尸,若见到活尸时,狗会吠上一声到两声,但绝不会再叫第三声,然后就是龇牙咧嘴的低声哼哼。
带狗在山里走夜路时,若见到狗突然朝一个人影叫上一两声,然后便在主人跨下慌乱地钻进钻出,那么,记得要马上离开。
离开时要走弯路,九曲十八弯,不能走直路。这是因为直路顺风,常常会把人的气息一条直线地留下了,而活尸辨人便是通过人的气息。走弯路可以在各个方向留下人的气息,打乱活尸的嗅觉。
不过,现在的情况却很微妙,一来这一行人数众多,要想隐藏迷惑活尸很难,二来韩里喝了酒,气息十分旺盛。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曾逸凡身上带着镇龙盘和囚牛锁龙钥,都是上古的神器,带着龙气,这更容易让活尸趋之若鹜。
更何况,那些活尸的数量应该不会少于十只,四散分布呈扇形向尾随而来。
“现在我们该怎么办?”张蒙蒙看向曾逸凡。
“看起来,我们现在靠走是走不掉了。”李少云话落,已经停下了脚步。
对上曾逸凡的眼神,也是同样准备一战的神情。
“哈,那就不走呗。”韩里突然很兴奋的样子道:“学考古的,怎么着也不会怕尸体。”
“教授!”张蒙蒙飞了一个眼刀给韩里。显然,韩里喝酒这个事,可能是引来活尸的大因素,这会儿他还事不关已的样子。活尸和棺材里的白骨能一个层次对话吗?
随着怪响声越来越大,十来个黑影晃动着逼近六人,一时间空气中满是令人作呕的腐臭味。
李少云迅在地上划了几道线条,摆上了些石块。
月光映出了那些黑影的面目,朦胧间那只是些行动迟缓的人,身上的衣衫破烂不堪,蓬乱的头上满是杂草,遮去了大半的脸颊,看去像是一些流落街头的乞丐。
一阵夜风刮过,残破的衣衫飘动起来,裸露出的身体竟已是腐烂不堪,恶臭的气味四散不已。风又大了些,其中几个人的头呼地被卷了去,露出红红的头顶。
“呕——”锦华直接呕了出来,张蒙蒙和腾格也不禁一阵作呕,不必细看也能知道,那红红的头顶,是因为风把腐烂粘连的头皮吹得掉落了下来。
虽然不知道李少云在地上摆石块是想要做什么,但看到活尸逼近,曾逸凡下意识便挥出一掌,一支水柱射了出去,直接射穿了行走在最前面的一只活尸的胸腔。
接着月光,可以看到那活尸的胸口,出现了一个大大的窟窿。
然而,这并没有阻止活尸行进的脚步,胸口滴着令人作呕的粘液,那只活尸竟还加快了脚步。
见用水不行,曾逸凡便用意念,借着赤炼珠驭金的能力,迅从土里生出了一把金属弯刀。
那弯刀在月光下闪着冰冷的寒光,“嗖”一声飞向活尸,直接将它的脑袋削掉了一半。
没错,丧尸片里都是这么搞的,砍掉大脑,丧尸就被解决了。
但令曾逸凡没有想到的是,眼前这只被削掉一半脑袋的活尸,竟只是稍稍晃了晃身形,便继续往前走。
卧槽!这丧尸片特么是没有调查就随便拍啊!简直误人子弟!
腾格怀里的卷毛狗,不知是刚睡醒,还是也闻到了这种异味,汪汪叫了两声,随后便埋头在腾格的怀里哼哼了起来。
“大家不要回头,抓紧赶路。”李少云突然说道。
“什么情况?”曾逸凡侧头问道。同时,他还听到了身后传来一些奇怪的声响。
“今天我们有些倒霉,不过这关迟早要过,快别说话,赶路!”李少云少见的异常严肃。
事实上,若不是闻到韩里身上的酒味,他也想不到可能出现的危机,而刚才那一声狗吠,基本上让他肯定了接下去他们要遇到的问题。
“月黄夜莫走,要走莫喝酒,喝酒莫带狗,狗叫一两口,九曲莫回头。”李少云自言自语道。
“什么意思?”曾逸凡只觉得这句话很熟悉,只是一时想不起来哪里听过,什么含义。
“意思就是我们有麻烦了。”李少云的步子更快了,而且绕来绕去在走,以至于大家随着他的脚步急匆匆跟上,也不知道怎么回事。
但是,身后奇怪的响声越来越大。
“别回头!”李少云大声喊道,吓得满心疑惑正准备回头的锦华立刻缩住了脖子。
随着那些奇怪声响的接近,空气中的异味更重了,但已不再是微微的酸臭,而是换作了极为刺鼻的恶臭,并带着某种酸腐的气息,这味道
“靠,这是尸臭!”韩里忽然一脸惊愕道:“黑灯瞎火的,怎么会有尸臭?”
“呵呵,你说呢?”李少云笑了笑,突然停了下来:“总不见得有人扛着尸体在后面追我们吧?”
“呃!”韩里一阵恶心道,“你那意思是会走路的尸体?!”
“跟着我们的是活尸?!”曾逸凡终于记起了那段顺口溜的由来。
“月黄夜莫走,要走莫喝酒,喝酒莫带狗,狗叫一两口,九曲莫回头。”这是古时南方一带流传一顺口溜,说的便是夜间行路的一个忌讳。
南方一带是尸变现象较多生的地域,月圆或者月色泛黄的夜晚,一般就是葬***外气息交汇及地气最易返潮的时际。这时最易导致尚未腐化的尸体产生尸变,于是夜间走夜路的人就最易撞见这些产生尸变的的尸体,民间将其称之为“活尸”。
而且走夜路忌讳喝酒,一来喝酒很容易让人气息加重,血脉受酒精影响而活络起来,导致周身的气息旺盛。这样一来,那些趋于生人气息的活尸就会很容易嗅到。
二来,喝酒喝多了头昏眼花,就算直接撞上活尸也不一定能认出,或者走路批偏偏倒倒,容易摔跤跌倒,或者喝醉了干脆一头栽在野外大睡,死的不明不白。
喝酒走夜路已是危险之至,但再带条狗则更为危险。
民间有种说法,狗、猫、狐狸、狼等牲畜野禽极易催生尸变,它们的气息即使两米之外也能被尸体吸纳。如果带狗在身边,狗这种动物特别喜欢到处乱嗅,说不定就会在哪座乱墓边嗅出个尸变。
不过,据说狗能认出活尸,若见到活尸时,狗会吠上一声到两声,但绝不会再叫第三声,然后就是龇牙咧嘴的低声哼哼。
带狗在山里走夜路时,若见到狗突然朝一个人影叫上一两声,然后便在主人跨下慌乱地钻进钻出,那么,记得要马上离开。
离开时要走弯路,九曲十八弯,不能走直路。这是因为直路顺风,常常会把人的气息一条直线地留下了,而活尸辨人便是通过人的气息。走弯路可以在各个方向留下人的气息,打乱活尸的嗅觉。
不过,现在的情况却很微妙,一来这一行人数众多,要想隐藏迷惑活尸很难,二来韩里喝了酒,气息十分旺盛。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曾逸凡身上带着镇龙盘和囚牛锁龙钥,都是上古的神器,带着龙气,这更容易让活尸趋之若鹜。
更何况,那些活尸的数量应该不会少于十只,四散分布呈扇形向尾随而来。
“现在我们该怎么办?”张蒙蒙看向曾逸凡。
“看起来,我们现在靠走是走不掉了。”李少云话落,已经停下了脚步。
对上曾逸凡的眼神,也是同样准备一战的神情。
“哈,那就不走呗。”韩里突然很兴奋的样子道:“学考古的,怎么着也不会怕尸体。”
“教授!”张蒙蒙飞了一个眼刀给韩里。显然,韩里喝酒这个事,可能是引来活尸的大因素,这会儿他还事不关已的样子。活尸和棺材里的白骨能一个层次对话吗?
随着怪响声越来越大,十来个黑影晃动着逼近六人,一时间空气中满是令人作呕的腐臭味。
李少云迅在地上划了几道线条,摆上了些石块。
月光映出了那些黑影的面目,朦胧间那只是些行动迟缓的人,身上的衣衫破烂不堪,蓬乱的头上满是杂草,遮去了大半的脸颊,看去像是一些流落街头的乞丐。
一阵夜风刮过,残破的衣衫飘动起来,裸露出的身体竟已是腐烂不堪,恶臭的气味四散不已。风又大了些,其中几个人的头呼地被卷了去,露出红红的头顶。
“呕——”锦华直接呕了出来,张蒙蒙和腾格也不禁一阵作呕,不必细看也能知道,那红红的头顶,是因为风把腐烂粘连的头皮吹得掉落了下来。
虽然不知道李少云在地上摆石块是想要做什么,但看到活尸逼近,曾逸凡下意识便挥出一掌,一支水柱射了出去,直接射穿了行走在最前面的一只活尸的胸腔。
接着月光,可以看到那活尸的胸口,出现了一个大大的窟窿。
然而,这并没有阻止活尸行进的脚步,胸口滴着令人作呕的粘液,那只活尸竟还加快了脚步。
见用水不行,曾逸凡便用意念,借着赤炼珠驭金的能力,迅从土里生出了一把金属弯刀。
那弯刀在月光下闪着冰冷的寒光,“嗖”一声飞向活尸,直接将它的脑袋削掉了一半。
没错,丧尸片里都是这么搞的,砍掉大脑,丧尸就被解决了。
但令曾逸凡没有想到的是,眼前这只被削掉一半脑袋的活尸,竟只是稍稍晃了晃身形,便继续往前走。
卧槽!这丧尸片特么是没有调查就随便拍啊!简直误人子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