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一个魔书馆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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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魔书馆住民叶兹都跑了,这里真的只剩玺克一个人了。他对着电视吃便当,看电视上的年轻人乐团唱歌:我们是神话时代的孩子,大人用无数神话教导我们——然而到头来我们没有人得到神的垂怜,终于发现——他们告诉我们神话只为了证明两件事:他们都是天使,而我们都该下地狱。
玺克咬着筷子,听这首歌唱完。
晚上,玺克照瑟连和奈莫没来以前的生活习惯,在八点左右开始打扫魔书馆,捡垃圾,顺便巡视馆内有没有损伤。打扫完后,把受损的书修一修,有些想休息一阵子不给人看的书,就移到不开放的书库里。
花个二十分钟洗澡,有时候还会泡澡,不过今天没有。
大概十一点回自己房间看书。玺克发现他带回房的书都看完了,就把书抱到房门口,往空中一丢,书纷纷张开书皮,四散飞回各自的书架上去。
然后玺克拿着附长柄的网子,走到走廊上。在馆里没有半个客人的时候,魔书会通通从书架上跑下来,在馆内四窜。虽然魔书多半不能表现出人类的表情,但是玺克看到他们或者成群结队,或者在角落享受孤独的样子,总有种平静而喜悦的感觉。
玺克觉得,这些书喜欢这里。
他也喜欢这里。他喜欢窝在书堆里,一本一本的,拓展他脑袋里的世界。<.收藏在这个地方。
他迟早要离开这里。
玺克闭上眼一挥网子,把正好经过的书网住。网到哪本就看哪本,是他喜爱的选书法。
他把那本银白色书皮,厚达十公分的书从网子里拿出来,那本书温顺的任他摆布。玺克一看封面,上头那排紫色书名正是《龙族的风俗习惯以及人类与龙来往的礼仪要件》,这本人人想借,用来当借口找龙或是找玺克麻烦的书。
玺克把书带回房去读。
※※※※※※※※※※※※※※※※※※※※※
这本书的内容就和书名一样,是教导人类如何和龙相处的书。
里头提到,对兽类来说,他们的思考不需要语言符号。语言符号不过是人类沟通的工具。他们不需要知道冰这个词,就能分辨冰和水的不同。龙族虽然能学习人类的语言,但是他们的思考和兽类是一样的,并不受人类那种狭义的语言所限制。那是只有凭着基本感官去了解世界的族群,独有的能力。人类本来也该有,但经常被蒙蔽。
玺克见过辉煌鱼族的莫若尼斯大王,因此他懂这样的道理。鱼语并不使用符号,而是直接使用概念。换作是其他人,或许无法理解为什么没有符号式语言还能思考。然而实际上,即使不使用符号,生物还是有自己的一套方法,能分辨多寡贵贱。
玺克看着看着,突然有东西敲他的房门。玺克打开房门,看到《魔书的大魔书》打开来,书背和地面垂直,站在地上,书页上写着一行字:有新书到了。
我马上去。玺克说。
因为夜间天气冷,他多套了一件法师袍,把房门关上,从楼梯往魔书馆的深处走。
※※※※※※※※※※※※※※※※※※※※※
魔书馆和外头地面等高的地方有一个后门,从馆外看,除了拥有特许的人,任何有生命的物体都无法察觉到这个洞口。
除了馆员之外,会从这里进来的只有无生命的魔书。
玺克打开通往后门的木板门,眼前是一条五公尺长的走廊,月光从走廊底端那个敞开的后门洞照进来,隐约可以看到走廊两边都是巨大的木头书架。
由于某些不可知的神秘力量,大艾太罗地区的魔书如果没有主人,总是会往这个地方集中,就像是这里在呼唤着他们一样。
可能对魔书来说,这个地方在他们无形的通讯网里面,是一个著名的魔书乐园和避难所,每本流浪的魔书都可以在这里找到它的书架和读者。
玺克一一检视书架,并没有看到书。他抬起头,看到在后门照进来的月光里站着一个人。
那个人半侧对着玺克,穿着一身黑色的法师袍,骨架削瘦,惨白的皮肤和黑檀木似的头发,乱发底下的目光锐利,像把刀直刺人心。
那个人跟玺克长相相同,连仪态和眼神都一模一样。
玺克看到自己站在那里。
玺克想起《龙族的风俗习惯以及人类与龙来往的礼仪要件》里说了:龙族会变化成人类的外貌,考验人类。
玺克立即单膝跪地,朗声问:请问尊姓大名?
有些人类依赖外在事物去认识自己,因此,当他们看见有人跟自己外貌相同,就会惊慌失措。他们会因此怀疑自己。你没有这样的怀疑,你很清楚,就只有一个我。不管看到再多相似的人,那都不是我。
我是孟列特。那个人用与玺克一模一样的声音回答。
玺克抬起头,看到站在那里的已经不是人类。那是一条闪亮的,银白色的龙。
和安派特一样有鹅般的长颈、犬科动物的头部和瘦长的吻部、柔软有弹性的躯干、狼的四肢、长毛拖地的尾巴,还有一双巨大的银色羽翼。
但是牠比安派特要大上很多,抬起头高度超过七公尺,从胸口到尾巴尖超过十五公尺,满身银毛看起来像是披着一片瀑布,闪亮到让人几乎看不清楚牠的轮廓。牠的眼睛是深紫色的,正对着玺克,凝视着他。
玺克觉得牠就像这座魔书馆一样的古老,见过无数人类诞生又死亡。牠累积了无法计算的智慧,已经不是人类能够掌握的了。
安派特没告诉我你是个先天死灵师。最伟大的龙,龙首孟列特说。牠的声音不大,却字字清楚,直透人心。
玺克不知道该如何回答,只能默默看着孟列特,希望对方不会觉得自己没礼貌。
孟列特继续说:他不是故意的。只是对他来说,你喜欢吃肉、早上容易赖床、会帮忙洗碗这些事,比你的魔法天赋重要多了。
孟列特往前一步,玺克闻到一股属于香草的芬芳气味。
所以我带了他建议的见面礼过来,这是红酒炖牛肉。
孟列特伸了一下脖子,玺克这才看到牠脖子上挂了一个便当袋,因为毛太厚,刚才被毛埋住了,看不到。
孟列特用爪子在便当袋上勾了一下,里头飞出一本书,是新到的藏书。那本书用蝴蝶般不断左偏右偏的路线,从玺克旁边穿过,飞进馆内。
孟列特继续说:自从安派特收养了你,我一直想去你家看看。不过他坚持不肯。好像怕我把你叼起来摇死的样子。
你知道在你之前,你的师兄发生了什么事吧?
是。玺克回答。
在收养玺克之前,安派特的六个徒弟偷偷研习禁忌死灵法术,最后抛下师父逃亡。
孟列特短短的顿了一下,接着说:因为这样,我特别关心安派特这次收养的是什么样的人类。
你长得很像耶萨华。黑云头发、雪白皮肤、快散架一样的体格。
可是,你的眼神和他不一样。
我是玺克.崔格。玺克说。他不是自己以外的任何人。
同时也是一个所尼语系法师、蛀书虫、肉食兽以及天生死灵师。无论哪一个,都不能等同于你这个存在。
安派特在新闻上看到你在宗教布道会场附近,所以要我早他一步过来看你。
我没有加入那种怪宗教!玺克郑重的说。他记得在透沙柏走后,他们站在外圈跟警察谈资料的事情时,有记者在拍布道会场大门的画面,大概是那时候被镜头带到了。
我看你的表情,也不像是会加入那种团体的人。请起吧。
玺克忸怩不安的站了起来。
孟列特再次往前一步,现在牠距离玺克已经不到一公尺了。
玺克想起《龙族的风俗习惯以及人类与龙来往的礼仪要件》里说的,龙族通常不吝于和人类分享智慧,只要他们认为眼前的人类有足够的理解力,他们乐于为人类解答各种人生中的大哉问。
于是玺克说出他一直以来的问题:为什么那些人会这么热爱歪理,热爱到愿意为此毁灭人生的程度?宁死也不肯承认自己错了?我不懂。
是因为我以前过着那样的生活,所以我没办法理解吗?我觉得我看到的世界,和他们活着的世界简直不是同一个!
孟列特静静的听玺克说,然后他用浑厚的声音回答:人类之所以会以无比的热情去错信虚妄之言,是因为对自己和自己所信的事物,都一知半解。
他们相信的只是一个名词,而非事物本身。
就像布理培格用神这个辞汇招摇撞骗。那些相信他的人,只是相信神这个辞汇,而不是神本身。他们无法分辨真假,因为他们根本不知道什么是神,只认得名称。
他们不明白,将名称作为本质惟一的辨识条件,会加剧辨识错误的比例。
名可名,非常名。玺克说出一个两千年前,古圣贤在经典里留下的名言。
孟列特咧嘴,露出一个可说是微笑的表情:虽然这只是这个道理最粗浅的一部分,但安派特说你饱览群经,似乎并不夸张。
能够赋予的名称,能够评价的名声,能够制定的标准,全都属于名的一环。他们全都会在确立的那一刻,和事物真正的常名分离开来。即使他们是根据常名去确立的,一旦确立就会独立,不再等同于常名。
常名,也就是事物真正的定义,是对事物本质的正确理解,是对应现实的抽象概念。像是什么样功能的东西才算是碗?怎样的动作才算是跳跃?什么是男人?什么是女人?这些什么的正确答案,就是常名。
名则是人类在理解了常名之后,为了在语言中代表常名,而创造的名词。像是碗、跳跃、男人、女人。都必须在搭配对常名的理解时,才不会误用。
对真正理解到常名的人来说碗、跳跃、男人、女人这些词不管变换成哪种语言,他都能正确理解其涵意。对没有理解到常名的人来说,碗换个颜色,他就不知道那是什么了。因为他并不知道,碗不是用颜色去定义,是用功能。
孟列特继续说:名只有在人们第一次提出这个名的时候,因为诞生自本质,而符合常名。在那之后,就会有人只认识到名,而从未真正理解过常名。
因为迷恋名,而且不知道常名。所以人会制造赝品,冠上名称以混淆它的本质。像是仿冒皮包假称它是名牌包、镀金谎称是纯黄金。名称与真相毫无关系。
会借着满足部分标准,去假称自己的水准。比方说,从前会第二外语的人,通常同时是个经常往来各地,阅历丰富而且辩才无碍的人,是具有社会骨干能力的人。于是人们就设定标准,认定会外语的人、洋化程度高的人,就是能成为菁英的人。接着人就借着学习外语,假装自己是有社会骨干能力的人。其实既无辩才,也无见识。
人类需要语言,需要无数的名,他们靠语言去交换双方看过的世界。可是渐渐的,部分人类变得没有语言就无法沟通,甚至依赖语言去建立对自己的认识。因此去追逐特别、伟大、被爱的、最好的这些标签,要求别人这样形容他们,而非自己真实办到。
名其实是非常重要的,即使对一心追寻常名的人来说也不可或缺。对你而言,你在读书时,从书中那些必须透过名来进行的论述,获益良多。但是,同样的事物对不同的人,经常不会有同样的效果。
你所无法理解的那些人,从未理解过我这个词的常名——他们的这个缺陷,不管在其他方面有多少收获,都无法弥补。
洋法师的神,指的是世上只有一个,全知全能,从无中创造世界,而且对人类有所要求、提出指引和规范要人类遵循的伟大存在。祂的存在是世间所有定义的大前提。
我们所谓的神,却是拥有超越人类的智慧、超过我们的力量、或是遵循我们无法掌握的法则去运行的,都称为神。因此祂不只会是拥有巨大力量的未明生命体,也可以是某种技术、或者是从来不听人类说话,也不在乎人类在干嘛的龙卷风一类自然现象。
洋法师的神是神爱世人,我们的神是天地不仁,但这样巨大的常名差异,对只认神这个名的人来说,绝对一丝一毫也感觉不到。
挂羊头卖狗肉!玺克认真的用俗语形容这个现象。其实古人说的话也没有很难解释嘛。
孟列特的声音带着发噱的起伏,但仍维持原本的主题说下去:他们不知道任何的常名。所以他们追逐靠金融数字堆积的字面财富,寻求不会实际产生任何温暖的爱之口号,一心一意的沽名钓誉。只想借着抓住名来抓住世界。但是世界只会是常名的总合,它从不承认人类所造的名。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玺克再次用古谚回答,他感觉,这是他和那些人差异的起点。
玺克走过太多的路了。不像那些人,一直在搭顺风车,虽然能往窗外看,却一步都没走过,遑论阅读这个世界。
书里有答案。对迫切寻找答案的你来说,那是你应该去的地方。孟列特说。就像现在,玺克所提的问题,都在书里有答案。
但是问题存在于书的外面,在体验里。如果没有问题,只吸收答案,到头来只会习得如何在纸上谈兵中获胜,毫无用处。孟列特说:无论是只看书不体验,还是只体验不看书,对人类这短暂的生命来说,都无法累积多少智慧。人类充其一生,能凭自己本领,从发现问题到解开答案的过程,只能完成那么寥寥几次而已。因此才有书。人生体验使人产生问题,而前人曾经解开过的答案都在书里,拥有相同问题的人,可以从中得到前人一生的成果。因此,读书才可以让人快速成长。
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玺克放松的笑了起来。</dd>
连魔书馆住民叶兹都跑了,这里真的只剩玺克一个人了。他对着电视吃便当,看电视上的年轻人乐团唱歌:我们是神话时代的孩子,大人用无数神话教导我们——然而到头来我们没有人得到神的垂怜,终于发现——他们告诉我们神话只为了证明两件事:他们都是天使,而我们都该下地狱。
玺克咬着筷子,听这首歌唱完。
晚上,玺克照瑟连和奈莫没来以前的生活习惯,在八点左右开始打扫魔书馆,捡垃圾,顺便巡视馆内有没有损伤。打扫完后,把受损的书修一修,有些想休息一阵子不给人看的书,就移到不开放的书库里。
花个二十分钟洗澡,有时候还会泡澡,不过今天没有。
大概十一点回自己房间看书。玺克发现他带回房的书都看完了,就把书抱到房门口,往空中一丢,书纷纷张开书皮,四散飞回各自的书架上去。
然后玺克拿着附长柄的网子,走到走廊上。在馆里没有半个客人的时候,魔书会通通从书架上跑下来,在馆内四窜。虽然魔书多半不能表现出人类的表情,但是玺克看到他们或者成群结队,或者在角落享受孤独的样子,总有种平静而喜悦的感觉。
玺克觉得,这些书喜欢这里。
他也喜欢这里。他喜欢窝在书堆里,一本一本的,拓展他脑袋里的世界。<.收藏在这个地方。
他迟早要离开这里。
玺克闭上眼一挥网子,把正好经过的书网住。网到哪本就看哪本,是他喜爱的选书法。
他把那本银白色书皮,厚达十公分的书从网子里拿出来,那本书温顺的任他摆布。玺克一看封面,上头那排紫色书名正是《龙族的风俗习惯以及人类与龙来往的礼仪要件》,这本人人想借,用来当借口找龙或是找玺克麻烦的书。
玺克把书带回房去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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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的内容就和书名一样,是教导人类如何和龙相处的书。
里头提到,对兽类来说,他们的思考不需要语言符号。语言符号不过是人类沟通的工具。他们不需要知道冰这个词,就能分辨冰和水的不同。龙族虽然能学习人类的语言,但是他们的思考和兽类是一样的,并不受人类那种狭义的语言所限制。那是只有凭着基本感官去了解世界的族群,独有的能力。人类本来也该有,但经常被蒙蔽。
玺克见过辉煌鱼族的莫若尼斯大王,因此他懂这样的道理。鱼语并不使用符号,而是直接使用概念。换作是其他人,或许无法理解为什么没有符号式语言还能思考。然而实际上,即使不使用符号,生物还是有自己的一套方法,能分辨多寡贵贱。
玺克看着看着,突然有东西敲他的房门。玺克打开房门,看到《魔书的大魔书》打开来,书背和地面垂直,站在地上,书页上写着一行字:有新书到了。
我马上去。玺克说。
因为夜间天气冷,他多套了一件法师袍,把房门关上,从楼梯往魔书馆的深处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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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书馆和外头地面等高的地方有一个后门,从馆外看,除了拥有特许的人,任何有生命的物体都无法察觉到这个洞口。
除了馆员之外,会从这里进来的只有无生命的魔书。
玺克打开通往后门的木板门,眼前是一条五公尺长的走廊,月光从走廊底端那个敞开的后门洞照进来,隐约可以看到走廊两边都是巨大的木头书架。
由于某些不可知的神秘力量,大艾太罗地区的魔书如果没有主人,总是会往这个地方集中,就像是这里在呼唤着他们一样。
可能对魔书来说,这个地方在他们无形的通讯网里面,是一个著名的魔书乐园和避难所,每本流浪的魔书都可以在这里找到它的书架和读者。
玺克一一检视书架,并没有看到书。他抬起头,看到在后门照进来的月光里站着一个人。
那个人半侧对着玺克,穿着一身黑色的法师袍,骨架削瘦,惨白的皮肤和黑檀木似的头发,乱发底下的目光锐利,像把刀直刺人心。
那个人跟玺克长相相同,连仪态和眼神都一模一样。
玺克看到自己站在那里。
玺克想起《龙族的风俗习惯以及人类与龙来往的礼仪要件》里说了:龙族会变化成人类的外貌,考验人类。
玺克立即单膝跪地,朗声问:请问尊姓大名?
有些人类依赖外在事物去认识自己,因此,当他们看见有人跟自己外貌相同,就会惊慌失措。他们会因此怀疑自己。你没有这样的怀疑,你很清楚,就只有一个我。不管看到再多相似的人,那都不是我。
我是孟列特。那个人用与玺克一模一样的声音回答。
玺克抬起头,看到站在那里的已经不是人类。那是一条闪亮的,银白色的龙。
和安派特一样有鹅般的长颈、犬科动物的头部和瘦长的吻部、柔软有弹性的躯干、狼的四肢、长毛拖地的尾巴,还有一双巨大的银色羽翼。
但是牠比安派特要大上很多,抬起头高度超过七公尺,从胸口到尾巴尖超过十五公尺,满身银毛看起来像是披着一片瀑布,闪亮到让人几乎看不清楚牠的轮廓。牠的眼睛是深紫色的,正对着玺克,凝视着他。
玺克觉得牠就像这座魔书馆一样的古老,见过无数人类诞生又死亡。牠累积了无法计算的智慧,已经不是人类能够掌握的了。
安派特没告诉我你是个先天死灵师。最伟大的龙,龙首孟列特说。牠的声音不大,却字字清楚,直透人心。
玺克不知道该如何回答,只能默默看着孟列特,希望对方不会觉得自己没礼貌。
孟列特继续说:他不是故意的。只是对他来说,你喜欢吃肉、早上容易赖床、会帮忙洗碗这些事,比你的魔法天赋重要多了。
孟列特往前一步,玺克闻到一股属于香草的芬芳气味。
所以我带了他建议的见面礼过来,这是红酒炖牛肉。
孟列特伸了一下脖子,玺克这才看到牠脖子上挂了一个便当袋,因为毛太厚,刚才被毛埋住了,看不到。
孟列特用爪子在便当袋上勾了一下,里头飞出一本书,是新到的藏书。那本书用蝴蝶般不断左偏右偏的路线,从玺克旁边穿过,飞进馆内。
孟列特继续说:自从安派特收养了你,我一直想去你家看看。不过他坚持不肯。好像怕我把你叼起来摇死的样子。
你知道在你之前,你的师兄发生了什么事吧?
是。玺克回答。
在收养玺克之前,安派特的六个徒弟偷偷研习禁忌死灵法术,最后抛下师父逃亡。
孟列特短短的顿了一下,接着说:因为这样,我特别关心安派特这次收养的是什么样的人类。
你长得很像耶萨华。黑云头发、雪白皮肤、快散架一样的体格。
可是,你的眼神和他不一样。
我是玺克.崔格。玺克说。他不是自己以外的任何人。
同时也是一个所尼语系法师、蛀书虫、肉食兽以及天生死灵师。无论哪一个,都不能等同于你这个存在。
安派特在新闻上看到你在宗教布道会场附近,所以要我早他一步过来看你。
我没有加入那种怪宗教!玺克郑重的说。他记得在透沙柏走后,他们站在外圈跟警察谈资料的事情时,有记者在拍布道会场大门的画面,大概是那时候被镜头带到了。
我看你的表情,也不像是会加入那种团体的人。请起吧。
玺克忸怩不安的站了起来。
孟列特再次往前一步,现在牠距离玺克已经不到一公尺了。
玺克想起《龙族的风俗习惯以及人类与龙来往的礼仪要件》里说的,龙族通常不吝于和人类分享智慧,只要他们认为眼前的人类有足够的理解力,他们乐于为人类解答各种人生中的大哉问。
于是玺克说出他一直以来的问题:为什么那些人会这么热爱歪理,热爱到愿意为此毁灭人生的程度?宁死也不肯承认自己错了?我不懂。
是因为我以前过着那样的生活,所以我没办法理解吗?我觉得我看到的世界,和他们活着的世界简直不是同一个!
孟列特静静的听玺克说,然后他用浑厚的声音回答:人类之所以会以无比的热情去错信虚妄之言,是因为对自己和自己所信的事物,都一知半解。
他们相信的只是一个名词,而非事物本身。
就像布理培格用神这个辞汇招摇撞骗。那些相信他的人,只是相信神这个辞汇,而不是神本身。他们无法分辨真假,因为他们根本不知道什么是神,只认得名称。
他们不明白,将名称作为本质惟一的辨识条件,会加剧辨识错误的比例。
名可名,非常名。玺克说出一个两千年前,古圣贤在经典里留下的名言。
孟列特咧嘴,露出一个可说是微笑的表情:虽然这只是这个道理最粗浅的一部分,但安派特说你饱览群经,似乎并不夸张。
能够赋予的名称,能够评价的名声,能够制定的标准,全都属于名的一环。他们全都会在确立的那一刻,和事物真正的常名分离开来。即使他们是根据常名去确立的,一旦确立就会独立,不再等同于常名。
常名,也就是事物真正的定义,是对事物本质的正确理解,是对应现实的抽象概念。像是什么样功能的东西才算是碗?怎样的动作才算是跳跃?什么是男人?什么是女人?这些什么的正确答案,就是常名。
名则是人类在理解了常名之后,为了在语言中代表常名,而创造的名词。像是碗、跳跃、男人、女人。都必须在搭配对常名的理解时,才不会误用。
对真正理解到常名的人来说碗、跳跃、男人、女人这些词不管变换成哪种语言,他都能正确理解其涵意。对没有理解到常名的人来说,碗换个颜色,他就不知道那是什么了。因为他并不知道,碗不是用颜色去定义,是用功能。
孟列特继续说:名只有在人们第一次提出这个名的时候,因为诞生自本质,而符合常名。在那之后,就会有人只认识到名,而从未真正理解过常名。
因为迷恋名,而且不知道常名。所以人会制造赝品,冠上名称以混淆它的本质。像是仿冒皮包假称它是名牌包、镀金谎称是纯黄金。名称与真相毫无关系。
会借着满足部分标准,去假称自己的水准。比方说,从前会第二外语的人,通常同时是个经常往来各地,阅历丰富而且辩才无碍的人,是具有社会骨干能力的人。于是人们就设定标准,认定会外语的人、洋化程度高的人,就是能成为菁英的人。接着人就借着学习外语,假装自己是有社会骨干能力的人。其实既无辩才,也无见识。
人类需要语言,需要无数的名,他们靠语言去交换双方看过的世界。可是渐渐的,部分人类变得没有语言就无法沟通,甚至依赖语言去建立对自己的认识。因此去追逐特别、伟大、被爱的、最好的这些标签,要求别人这样形容他们,而非自己真实办到。
名其实是非常重要的,即使对一心追寻常名的人来说也不可或缺。对你而言,你在读书时,从书中那些必须透过名来进行的论述,获益良多。但是,同样的事物对不同的人,经常不会有同样的效果。
你所无法理解的那些人,从未理解过我这个词的常名——他们的这个缺陷,不管在其他方面有多少收获,都无法弥补。
洋法师的神,指的是世上只有一个,全知全能,从无中创造世界,而且对人类有所要求、提出指引和规范要人类遵循的伟大存在。祂的存在是世间所有定义的大前提。
我们所谓的神,却是拥有超越人类的智慧、超过我们的力量、或是遵循我们无法掌握的法则去运行的,都称为神。因此祂不只会是拥有巨大力量的未明生命体,也可以是某种技术、或者是从来不听人类说话,也不在乎人类在干嘛的龙卷风一类自然现象。
洋法师的神是神爱世人,我们的神是天地不仁,但这样巨大的常名差异,对只认神这个名的人来说,绝对一丝一毫也感觉不到。
挂羊头卖狗肉!玺克认真的用俗语形容这个现象。其实古人说的话也没有很难解释嘛。
孟列特的声音带着发噱的起伏,但仍维持原本的主题说下去:他们不知道任何的常名。所以他们追逐靠金融数字堆积的字面财富,寻求不会实际产生任何温暖的爱之口号,一心一意的沽名钓誉。只想借着抓住名来抓住世界。但是世界只会是常名的总合,它从不承认人类所造的名。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玺克再次用古谚回答,他感觉,这是他和那些人差异的起点。
玺克走过太多的路了。不像那些人,一直在搭顺风车,虽然能往窗外看,却一步都没走过,遑论阅读这个世界。
书里有答案。对迫切寻找答案的你来说,那是你应该去的地方。孟列特说。就像现在,玺克所提的问题,都在书里有答案。
但是问题存在于书的外面,在体验里。如果没有问题,只吸收答案,到头来只会习得如何在纸上谈兵中获胜,毫无用处。孟列特说:无论是只看书不体验,还是只体验不看书,对人类这短暂的生命来说,都无法累积多少智慧。人类充其一生,能凭自己本领,从发现问题到解开答案的过程,只能完成那么寥寥几次而已。因此才有书。人生体验使人产生问题,而前人曾经解开过的答案都在书里,拥有相同问题的人,可以从中得到前人一生的成果。因此,读书才可以让人快速成长。
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玺克放松的笑了起来。</d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