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0章 除非己莫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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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是她和老爷子较劲说的那些话。
手背,被白露奶油般的手儿一搭,浑身觉得都酥了一样,有点兢战地看白露。
“实际上,结婚没有结婚都一个样,如果不能做好自己,只跟随对方走,终有一天,不仅失去自我,而且,被人抛弃都无所适从。”白露杏眸一闪一闪的,“你说,你说的话是不是这个意思?我没有弄错吧?”
蔓蔓,缓慢地点了点头:“是的。”
无论蒋玥和她老公有什么关系,她如果捉风捕影,一心扑在这些猜忌上,是个错着。心态要摆的正,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她蔓蔓是孙悟空,不怕蒋玥这个七十二变白骨精。
看着她的白露,突然伸手掐了下她脸蛋,笑不自禁:“知道吗?我忒喜欢你这个聪明样。怪不得,你哥这么喜欢你,甚至说不过你。”
那个只会和她作对的哥,会喜欢她?
笑话!
蔓蔓撇撇嘴。
嘭。
门突然一开,是老公忽然从外头旋风似地回来了。
见到蒋大少像在外头受了气,回来不是很高兴,白露先告退,离开前不忘握蔓蔓的手说:“我当你是妹妹的,你可别嫌弃我这个姐姐。”
美女姐姐,她怎会嫌弃?
蔓蔓送白露到门口,关上门转身,回来安抚气呼呼的老公:“出了什么事?你不是去爸那里了吗?”
蒋衍是被程思全说的那些话哽得心里添堵,毛毛躁躁起来,给自己倒水熄火,一不小心,一个杯子都要掉地上,幸好媳妇给接住了。伸出的手,猛地在媳妇细小的手腕上一握:“我今晚和我二姐夫摊牌了。”
“二姐夫怎么说?”蔓蔓低头,能见握自己手的老公手背青筋突显,可见是多么大的火气。
“我简直不敢相信这混账东西,是我亲口叫了多年的姐夫。”生怕怒气不小心牵涉到有孕的老婆身上,蒋衍举起的拳头往床上的枕头一砸,“你知道他说我姐是什么吗?”
“是什么?”
“他说看见我姐的脸像吃了苍蝇一样。”蒋衍现在很后悔,早知不管三七二十一,先揍上一拳再说。
过了会儿,气有些消,见媳妇默默的无言,却是一点惊讶:“蔓蔓,你怎么想?”
“他是不是在外面有另外的女人了?”
蔓蔓推出这点不是无凭无据的,据死党初夏受谭母的教导,转授给她很多的夫妻教育话题,其中一项,就是怎么察觉丈夫有小三。
如果男人,回来对老婆突然说自己对老婆这张脸毫无感觉甚至感到厌恶了,千万别以为只是夫妻之间的感情淡泊。因为男人是动物类,冲动类,一般,都是很有可能恋上其她女人了,有了比较,才会回来和老婆说这个话。
蒋衍,想却是都没有想到过这一点了。因为程思全从来没有闹过女人这方面的绯闻。再说,程思全常年在部队里,想搞小三,难。
“不大可能吧。部队纪律严,他自己又是很少离开部队的人。”
“难说。”蔓蔓保留意见。
虽然这个意见有点儿不靠谱,但是查一查不是不可以。蒋衍马上连线与程思全部队有关的朋友,打听程思全在部队里的情况,尤其是有关女人方面的问题。
蔓蔓挺是担心小东子的。父母离异,感情破裂,最受罪的不是父母,而是孩子。
“如果真离婚,孩子,小东子,肯定是跟我二姐的。”对这点毋庸置疑的蒋衍,安慰老婆,心知老婆很疼小孩子。
双手,是往老公腰上一搂,头靠到老公宽阔坚实的背上,忽然有一点心头的懦弱,只因这人性是如此这般脆弱,经不起时间的考验,婚姻不过是一张纸,誓言不过是人嘴头上说的话随时可以变成一句空话。
如果什么都没有办法保证婚姻,婚姻的实质变成了什么?
两个小本本,其实苍白无力,想离,就离。
说起来,温媛跟随杨修,是比陆家人更早两天,潜进了陆家村。
陆家人的防务工作,不可能牵扯到其它村民,只能是局限于自己的小院子。杨修在这点上很自由。他的目的,也不是非要翻墙进陆家的院子打探陆家的情况。他要找的是一颗棋子,一颗能代替他翻墙的棋子。
而到了今晚上,通过他多天的观察之后,终于找准了这颗棋子。今晚上意料之外的发展,顿时令他眼界大开,不得不佩服起了他自己。
瞧着那个在陆老头身边工作有数日,甚至颇得了陆老头欢心的女记者蒋玥,到快熄灯的时间了,出了陆家大院,是走回自己在陆家村里的租屋。
陆家警卫严,饶是她这个部队记者,不是陆家人,都是不能在陆家里面过夜的。
租屋离陆家有一段子路,但仍在村中,风高夜黑,村里人都知道她是部队的人,都不敢对她怎样。
蒋玥对这条路走熟悉了,知道很安全。
杨修看着她走到半路,今晚异乎寻常,是拐了个弯,走到了村里宗庙附近一棵年岁久远的老槐树。明显,她是在这里约了人。
从槐树后面走出来的男性,魁梧,军装穿着。
一男一女互相打过照面后,是一前一后保持距离,趁着天黑躲着村里所有的人,走出了村外找了个无人注意的地方说话。
见四周都没有人的样子了,蒋玥回身,对着那男人说:“有什么话快说吧。你有老婆的,被人发现不好。”
“我已经和我老婆的弟弟说好了,要和我老婆离婚了。”这声音,竟是今晚与蒋家人摊牌了的程思全。
“离婚?”蒋玥异常地一惊。
程思全走上一步:“部队里肯定能理解我们两人的情况,你和我,都是和对方没有感情结的婚,肯定能离成的。”
可见,这蒋玥是刚结婚即后悔了的女人。她根本不喜欢现在的丈夫,当初选择嫁人,也是想气气蒋大少,或许蒋大少看了她嫁人后会后悔,回头来追她。结果,没有。
她叫了多少年追了多少年的衍哥哥,她本该近水楼台先得月的机会,都失去了。
她的衍哥哥不仅恭喜她结婚,还不久之后,就娶了个嫂子。
这嫂子,本说是不起眼的杂货铺老板的女儿,她尽可以等着衍哥哥后悔。她这个将军的女儿,会比不上一个杂货铺老板的女儿吗?然而,事实却是,她的衍哥哥娶的不是杂货铺老板的女儿,蔓蔓的真身是陆家的千金大小姐。
一连串的打击,令她几乎精神崩溃。
程思全那时候请假没有回家,是和一群朋友出外散心,无意遇到了蒋玥。两人喝了一夜的酒,因都是苦闷于自己被束缚的婚姻,交谈甚欢,到后来,酒后乱性,滚了一夜的床单。
就此,孽缘结了下来。
程思全认为蒋玥,才是那个能理解他痛苦给他重新幸福的女人,决意与现在的老婆离婚。
因为都是婚外情,程思全搞上了蒋玥,出乎意外很是心安理得的。
但蒋玥不这么想,她自始至终那颗心,都在她的衍哥哥身上系着。现在有机会碰回初恋情人了,看到蒋衍抱蔓蔓上楼的那一刻,她眼都红了。
“我会离婚,但不会和你在一起,你和你老婆再好好谈谈吧。你和我不同,婚姻经营了多年。”面对程思全一厢情愿的热忱,蒋玥表现的很是淡漠。
程思全一愣,怔疑地看着她。
“没什么事,我先走了。”蒋玥转个身,记住说,“你和我,最好不要再见面了。这里眼睛多,被人误会了可不好。”
接下来,她走得飞快,回到自己的小屋,忙弄了口水先压惊。桌上搁的一张陌生纸条,是等她喝完水才发现的。
只见纸条上写的是:莫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谁?
是谁写的?
脸色,唰的在她脸上落得干干净净。
在屋里翻着书的温媛,看到杨修回来,眼睛扫过这个外相斯文的男人刀眉上一抹欣喜。
当然,杨修不会把自己做的事都告诉她,对她说:“你那些姐姐都来了,你不和她们见个面?”
“没必要。你知道,宴席我都不会参加的。”低下头。
“你求我无论如何带你来,却不想参加宴席?”
“我不是不想给你添麻烦,但是不好在我那群家里人面前失了脸面。”
温家人是很俗,不止俗,而且蠢,蠢到他想利用来做事,都得仔细筹划。比如,他想私底下资助温凤姊要开的饭馆,就得想着变着法子,看怎样能不泄露身份,以免被这群愚蠢的温家人一不小心坏了大事。
温家人里面唯一不蠢的,唯有眼前这个温媛了。
“说蔓蔓不像温家人,你更不像。”杨修道。
这话像是赞美她的,温媛翻个书页:“可我的确是杂货铺老板的女儿。”
杨修解下外套和腕表,是要去找地方冲凉。
随意扔在椅子上的西装外套,温媛能看见袖口处沾了些草碎,他进来时,鞋底是沾了村外有些在铺路和建房子用的泥巴。
原来是她和老爷子较劲说的那些话。
手背,被白露奶油般的手儿一搭,浑身觉得都酥了一样,有点兢战地看白露。
“实际上,结婚没有结婚都一个样,如果不能做好自己,只跟随对方走,终有一天,不仅失去自我,而且,被人抛弃都无所适从。”白露杏眸一闪一闪的,“你说,你说的话是不是这个意思?我没有弄错吧?”
蔓蔓,缓慢地点了点头:“是的。”
无论蒋玥和她老公有什么关系,她如果捉风捕影,一心扑在这些猜忌上,是个错着。心态要摆的正,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她蔓蔓是孙悟空,不怕蒋玥这个七十二变白骨精。
看着她的白露,突然伸手掐了下她脸蛋,笑不自禁:“知道吗?我忒喜欢你这个聪明样。怪不得,你哥这么喜欢你,甚至说不过你。”
那个只会和她作对的哥,会喜欢她?
笑话!
蔓蔓撇撇嘴。
嘭。
门突然一开,是老公忽然从外头旋风似地回来了。
见到蒋大少像在外头受了气,回来不是很高兴,白露先告退,离开前不忘握蔓蔓的手说:“我当你是妹妹的,你可别嫌弃我这个姐姐。”
美女姐姐,她怎会嫌弃?
蔓蔓送白露到门口,关上门转身,回来安抚气呼呼的老公:“出了什么事?你不是去爸那里了吗?”
蒋衍是被程思全说的那些话哽得心里添堵,毛毛躁躁起来,给自己倒水熄火,一不小心,一个杯子都要掉地上,幸好媳妇给接住了。伸出的手,猛地在媳妇细小的手腕上一握:“我今晚和我二姐夫摊牌了。”
“二姐夫怎么说?”蔓蔓低头,能见握自己手的老公手背青筋突显,可见是多么大的火气。
“我简直不敢相信这混账东西,是我亲口叫了多年的姐夫。”生怕怒气不小心牵涉到有孕的老婆身上,蒋衍举起的拳头往床上的枕头一砸,“你知道他说我姐是什么吗?”
“是什么?”
“他说看见我姐的脸像吃了苍蝇一样。”蒋衍现在很后悔,早知不管三七二十一,先揍上一拳再说。
过了会儿,气有些消,见媳妇默默的无言,却是一点惊讶:“蔓蔓,你怎么想?”
“他是不是在外面有另外的女人了?”
蔓蔓推出这点不是无凭无据的,据死党初夏受谭母的教导,转授给她很多的夫妻教育话题,其中一项,就是怎么察觉丈夫有小三。
如果男人,回来对老婆突然说自己对老婆这张脸毫无感觉甚至感到厌恶了,千万别以为只是夫妻之间的感情淡泊。因为男人是动物类,冲动类,一般,都是很有可能恋上其她女人了,有了比较,才会回来和老婆说这个话。
蒋衍,想却是都没有想到过这一点了。因为程思全从来没有闹过女人这方面的绯闻。再说,程思全常年在部队里,想搞小三,难。
“不大可能吧。部队纪律严,他自己又是很少离开部队的人。”
“难说。”蔓蔓保留意见。
虽然这个意见有点儿不靠谱,但是查一查不是不可以。蒋衍马上连线与程思全部队有关的朋友,打听程思全在部队里的情况,尤其是有关女人方面的问题。
蔓蔓挺是担心小东子的。父母离异,感情破裂,最受罪的不是父母,而是孩子。
“如果真离婚,孩子,小东子,肯定是跟我二姐的。”对这点毋庸置疑的蒋衍,安慰老婆,心知老婆很疼小孩子。
双手,是往老公腰上一搂,头靠到老公宽阔坚实的背上,忽然有一点心头的懦弱,只因这人性是如此这般脆弱,经不起时间的考验,婚姻不过是一张纸,誓言不过是人嘴头上说的话随时可以变成一句空话。
如果什么都没有办法保证婚姻,婚姻的实质变成了什么?
两个小本本,其实苍白无力,想离,就离。
说起来,温媛跟随杨修,是比陆家人更早两天,潜进了陆家村。
陆家人的防务工作,不可能牵扯到其它村民,只能是局限于自己的小院子。杨修在这点上很自由。他的目的,也不是非要翻墙进陆家的院子打探陆家的情况。他要找的是一颗棋子,一颗能代替他翻墙的棋子。
而到了今晚上,通过他多天的观察之后,终于找准了这颗棋子。今晚上意料之外的发展,顿时令他眼界大开,不得不佩服起了他自己。
瞧着那个在陆老头身边工作有数日,甚至颇得了陆老头欢心的女记者蒋玥,到快熄灯的时间了,出了陆家大院,是走回自己在陆家村里的租屋。
陆家警卫严,饶是她这个部队记者,不是陆家人,都是不能在陆家里面过夜的。
租屋离陆家有一段子路,但仍在村中,风高夜黑,村里人都知道她是部队的人,都不敢对她怎样。
蒋玥对这条路走熟悉了,知道很安全。
杨修看着她走到半路,今晚异乎寻常,是拐了个弯,走到了村里宗庙附近一棵年岁久远的老槐树。明显,她是在这里约了人。
从槐树后面走出来的男性,魁梧,军装穿着。
一男一女互相打过照面后,是一前一后保持距离,趁着天黑躲着村里所有的人,走出了村外找了个无人注意的地方说话。
见四周都没有人的样子了,蒋玥回身,对着那男人说:“有什么话快说吧。你有老婆的,被人发现不好。”
“我已经和我老婆的弟弟说好了,要和我老婆离婚了。”这声音,竟是今晚与蒋家人摊牌了的程思全。
“离婚?”蒋玥异常地一惊。
程思全走上一步:“部队里肯定能理解我们两人的情况,你和我,都是和对方没有感情结的婚,肯定能离成的。”
可见,这蒋玥是刚结婚即后悔了的女人。她根本不喜欢现在的丈夫,当初选择嫁人,也是想气气蒋大少,或许蒋大少看了她嫁人后会后悔,回头来追她。结果,没有。
她叫了多少年追了多少年的衍哥哥,她本该近水楼台先得月的机会,都失去了。
她的衍哥哥不仅恭喜她结婚,还不久之后,就娶了个嫂子。
这嫂子,本说是不起眼的杂货铺老板的女儿,她尽可以等着衍哥哥后悔。她这个将军的女儿,会比不上一个杂货铺老板的女儿吗?然而,事实却是,她的衍哥哥娶的不是杂货铺老板的女儿,蔓蔓的真身是陆家的千金大小姐。
一连串的打击,令她几乎精神崩溃。
程思全那时候请假没有回家,是和一群朋友出外散心,无意遇到了蒋玥。两人喝了一夜的酒,因都是苦闷于自己被束缚的婚姻,交谈甚欢,到后来,酒后乱性,滚了一夜的床单。
就此,孽缘结了下来。
程思全认为蒋玥,才是那个能理解他痛苦给他重新幸福的女人,决意与现在的老婆离婚。
因为都是婚外情,程思全搞上了蒋玥,出乎意外很是心安理得的。
但蒋玥不这么想,她自始至终那颗心,都在她的衍哥哥身上系着。现在有机会碰回初恋情人了,看到蒋衍抱蔓蔓上楼的那一刻,她眼都红了。
“我会离婚,但不会和你在一起,你和你老婆再好好谈谈吧。你和我不同,婚姻经营了多年。”面对程思全一厢情愿的热忱,蒋玥表现的很是淡漠。
程思全一愣,怔疑地看着她。
“没什么事,我先走了。”蒋玥转个身,记住说,“你和我,最好不要再见面了。这里眼睛多,被人误会了可不好。”
接下来,她走得飞快,回到自己的小屋,忙弄了口水先压惊。桌上搁的一张陌生纸条,是等她喝完水才发现的。
只见纸条上写的是:莫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谁?
是谁写的?
脸色,唰的在她脸上落得干干净净。
在屋里翻着书的温媛,看到杨修回来,眼睛扫过这个外相斯文的男人刀眉上一抹欣喜。
当然,杨修不会把自己做的事都告诉她,对她说:“你那些姐姐都来了,你不和她们见个面?”
“没必要。你知道,宴席我都不会参加的。”低下头。
“你求我无论如何带你来,却不想参加宴席?”
“我不是不想给你添麻烦,但是不好在我那群家里人面前失了脸面。”
温家人是很俗,不止俗,而且蠢,蠢到他想利用来做事,都得仔细筹划。比如,他想私底下资助温凤姊要开的饭馆,就得想着变着法子,看怎样能不泄露身份,以免被这群愚蠢的温家人一不小心坏了大事。
温家人里面唯一不蠢的,唯有眼前这个温媛了。
“说蔓蔓不像温家人,你更不像。”杨修道。
这话像是赞美她的,温媛翻个书页:“可我的确是杂货铺老板的女儿。”
杨修解下外套和腕表,是要去找地方冲凉。
随意扔在椅子上的西装外套,温媛能看见袖口处沾了些草碎,他进来时,鞋底是沾了村外有些在铺路和建房子用的泥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