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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钟鸣鼎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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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燕北等人在幽州行进,目的明确,自涿郡扮作商贾与护卫,一路面北而行。

    尽管有一架马车稍稍拖累了行进速度,也比步行快上数倍不止,何况那车驾以四匹骏马牵拽奔行,一路走的极为顺畅。

    从涿郡至蓟县,走的是陶谦老儿来时的路,接着向东北往渔阳郡移动,这地方对燕氏一伙虎狼之士而言非常熟悉,在渔阳郡寻找相熟的铁匠极为容易,令他们有机会将身上的环刀汉剑统统重新修铸一遍,但在这种地方,陶谦的铠甲与环刀是绝对不能亮出来的。

    一伙亡命之徒,在渔阳郡休息了两天两夜,此时,卸任的幽州刺史陶谦被杀的消息仍旧没有被人发现。

    说是休息,事实上一伙黄巾汉子各个都抱着渔阳郡的胡姬汉女美娇娘饱饱地睡了两觉,饮酒管够大口吃肉,这是燕北对待为自己拼命的忠心部下一贯的回报。

    十来个汉子在这两日里过的是真真正正土皇帝般的生活,眨眼便花去六万余大钱,燕北从燕氏邬堡中带出的几块金饼在置换了些北上塞外需要的盐与水粮之后花的分文不剩,此时他们一行人的财富只剩下从陶谦的车队中劫下的五个金饼,不过他有自己的办法。

    两年的时间让燕北在幽州聚集了普通豪强一代人的财富,其中尽管不光彩的手段居多,仍旧无法抵消他惊人的商贾天赋……他在渔阳斥重金买了个三脚小铜鼎与少量汉人煮食用的铁罐锅以及造型精美的铜制烧烤盆,还有一些必不可少的汉人孩童喜欢的小玩意……当然走私刀剑是更有赚头的活计,但他从来不卖那些东西。

    尽管他不是士人,但他渴望下一代成为士人,士人都有自己的操行,所以他也有。

    汉胡之间时战时和,他不希望在这个边患不断的年代里有任何一柄攥在胡人手里的兵器砍进他的汉人兄弟身上。

    将钱财置办成少许的货物,一行人继续北上,穿过大汉边境的城墙,走过超过五十里的荒漠,他们终于见到了真正的中转之地,乌桓人的土地。

    在这个时代要同时了解两个国家,做商贾是个好伙计,虽然这个职业也很危险。

    他知道汉城墙守备薄弱的位置,也知道在这个草黄马瘦的时节鲜卑人与乌桓人的部落会在茫茫草原里何处落脚。

    这条路,他从少年时走到现在,迷路的次数多了,自然也就认识了路。

    迎接他们的,是这个乌桓小部落套着青铜大铠的剽悍骑兵带起的滚滚风尘与明亮的铜刀与弓箭。

    “二郎,就这样的铜甲,你说我一刀能劈碎几层?”姜晋在马上高高地昂着头,一手扣刀柄一手攥缰绳,模样不可一世,转头歪着嘴巴小声笑道:“要不咱们把他们宰了,带着弓箭与马去下一个部落?”

    这只是个乌桓小部落,发现他们的护卫骑兵也不过才堪堪十余,不过已经有奴隶跑向部落传信。

    燕北没好气地看了一眼姜晋,拿马鞭将护卫在身前的姜晋与王义拨开,策马向前以娴熟的乌桓语打个招呼,对乌桓骑兵高声呼道:“我是汉地的商贾,来这里不为打仗,只想换些物品。”

    他们小二十人的马队,也只有姜晋和王义两个穿着铁铠的家伙心里有底,皮甲可防不住弓箭,那破玩意射身上一箭一个血洞,除非壮的不像样子,否则至多两箭下去一放血力气跟着跑,半柱香之后就能让一个好儿郎连马都骑不动。

    乌桓骑兵对这一伙会说乌桓语的汉人感到很惊奇,乌桓人会讲汉话不奇怪,但汉人会讲乌桓语?

    他想当然地就将这伙人当作草原上长大的汉儿。

    紧接着,王义上前与之攀谈,他以前做的就是燕氏在塞北的贩马生意,虽然大多时候是在盗马或抢马,但对这种探囊取物般的技术活燕北向来讲究贼不走空,往往都是先从汉地买入些小玩意儿卖入部落换些钱再偷马。

    说起来一伙人里还是王义与乌桓人的接触更多些,当然不是接触这里的部落,而是对乌桓人的生活方式更了解些。

    反是他们去过的乌桓部落,往往第二年都无法在开春激烈的马场争夺中存活下来。

    有王义的攀谈,不多时便与乌桓护卫谈好,由他带两个人带货进部落买卖,其余人则在部落外找一块地休息。

    燕北与王义带着个护卫进部落贩卖,姜晋则带着人在外面驻马休息。

    当然,无论乌桓人还是姜晋,没有谁会放下手里的武器,都摩拳擦掌地随时准备冲到对方的营地一番烧杀抢掠。

    汉人煮食用的铁锅与烧烤肉食的青铜烧烤盆在塞外可是抢手货,这些个部落大人举全族之力也造不出一口铁锅,至于青铜烧烤盆则是卖给他们的部落酋长或乌桓贵族的,他的烧烤方式大多用浸水的木头穿着整头羊架在火上,远远没有汉人吃食那么精致。

    至于青铜三脚鼎,燕北在与这个部落的酋长见面的时候便当作礼品赠给了他。

    这种玩意儿,就算在汉地也是身份的象征,送给乌桓酋长祭祀正是应景。

    小鼎的块头不大,甚至比一口煮锅还要小,在汉地大概是士大夫一级爵位可以用来煮食,不过乌桓人不讲究这些,只要看着大气就是了。

    乌桓人近几年时常掠夺汉地,他们手里除了有大批的兽皮兽骨一类的东西,还有不少汉地掠夺来的财货,这些统统被燕北拿来交换。

    从豹皮狼皮到羊皮狗皮,燕北换了两箱子,除此之外,他带来的东西在置换之后商定了十六金的价值。

    “不,我不要十六斤,您只要给我十块金饼就可以了……不过我有个要求。”燕北笑着对面前这位乌丸贵族说道:“我要品相最好的金饼,十块。”

    汉代通用财货为大钱,过几年会变成董卓私铸的小钱,除此之外金也被当作硬通货,在和平时期一金足矣置换一万个大钱。

    而所谓的一金,是一块金饼,而金饼的计量单位为斤。也就是说,一金就真的是一斤黄金。

    乌丸贵族对燕北这个要求有些不懂,但他更乐得如此,当即招呼部落中的奴隶奉上十块品相最好的金饼,被燕北收入囊中,除此之外还要留燕北一行人在夜晚留宿部落参加酒宴,这位乌丸大人要用三脚铜鼎煮食,请燕北留下一同分享。

    不过燕北可没这雅兴,婉拒之后收下了乌丸贵族送来的几囊乌丸酒,算不上好喝但比较暖身子,脱胎于汉人的酿酒工艺,除了味道与浑浊度上比汉酒差上一些,在野外倒是个好东西。

    草原与大漠白日与晚间的温度差了不少,有些烈酒暖身也好阻挡呼啸而过的冷风。

    推着装载着兽皮与乌丸酒的车驾,燕北与王义带着属于他们的十个品相极好的金饼子离开部落,远远地便见到姜晋趴在地上一边听随从念叨什么一面在地上用马鞭勾勾画画着,见到燕北身边跟着乌丸骑,不着痕迹地用脚将地上的痕迹划开,满面笑容的迎了上来。

    “现在走还是再休息一会儿?”

    燕北与王义相视一笑。

    现在走,就说明部落中武士过多,马厩看守严密,无论是那一条都令他们做不成第二种生意。

    休息一会,便说明试探了差不多,这个部落可以动手,接下来的两天他们便会在离开这里之后再轻装折返,无论放火还是杀人,把马厩与牛羊畜栏里的牲畜全放出去让他们满草原上撒欢儿,他们则带走最健壮的马匹。

    那些乌桓人不会为了几匹马而盯着他们不放,往往会散开全部落的人手去追寻跑丢的牛羊,这时候其余一伙人再冲进部落,抢走能拿走的财货。

    他们的惯用伎俩。

    不过这一次例外。

    “现在走吧。”燕北拍了拍卸了马匹的车驾上小箱子,提出一囊酒用乌桓语对姜晋笑道:“乌丸大人送了我们一车美酒,足够我们在路上享用,就不要在这里打搅部落的安宁了。”

    姜晋有些无聊地踢了踢脚下的青草,铁鞋碰撞出清脆的声音,“就这么走啦,我还想再休息会儿呢。”

    燕北笑了笑,没有再理会他,张手呼道:“弟兄们,给马套上大车,我们走了!”

    一干黄巾旧部纷纷应和,说到底,燕二郎的威信自三年前便早已建立,一伙人只有他官职最高,在黄巾军中是屯长,更不说在三位将军接连殒命之后带着大伙一路逃回幽州,并重新建立了他们的生活。

    马上笼头车套马,不过一个时辰,一支正规的商队来去如风,消失在这片草原上,朝着太阳落下的方向奔驰而去。

    “二郎啊,那地形我可看好了,他们外围的护卫不多,摸进去绝对容易,难道是他们里面的护卫多么?”

    走出不过五里路,姜晋便憋不住打马走到燕北身边小声嘀咕道:“我还想着去把咱们那鼎抢回来呢,他娘的,老子都没鼎食过,就这么给个胡人!不顺心呐!”

    “他以商贾待我等,我等便以马贼待他,不过这个乌桓部落是以客人待我们,喝了别人的酒,哪里还能在别人家里放火做那恶客?”燕北以马鞭轻敲在姜晋的头盔上笑道:“记不记得三年前咱们刚到幽州时候我说什么?那时候我说,给燕某人两年,让你们各个都做肉食者,燕某没有食言。”

    “这次也一样,去冀州投奔王义的兄长,尔等再给燕某两年!”燕北打马而上,忽而驻马朗声对一众被塞北猎风吹迷了眼的厮杀汉说道:“只要咱们性命还在,我教弟兄们日日鼎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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