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最后的晚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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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路的二人在一处巨大的树桩前停了下来,树桩上开着门,看上去像个斜放着的啤酒桶,门也比方才见过的都更宽阔些,可以容下两个我并排通过。
我以为这是『毛』姆爷爷的住处,其实是胖普屯的议会厅;虽说是议会厅,结果走下去发现里面并排摆着四张长桌子,桌边已经坐满了半身人,每人面前都堆着高高的各种食物——要说是餐厅也未尝不可。
大家已经开始吃了——半身人们快乐地高举着木头杯子互相碰撞,金『色』的酒浆、白『色』的牛『奶』在灯火映照下溅出点点星斑;他们站起身子踮着脚去够桌子上摆得较远的篮子,从里面抓取大块的面包、烤鱼、苹果和紫『色』的葡萄,篮子就搁在手边,直到被另一个半身人探过身子拿走;每张桌子上都摆着两三个搪瓷大盆,里面咕嘟嘟地冒着泡,『奶』油蘑菇混合肉类的香味挟在腾腾热气中扑面而来;每个人脸上都笑意盈盈,泛着满足的红光。
尽管是这么热火朝天的场面,我还是敏感地察觉到了一丝不寻常:『毛』姆爷爷坐在最里面一张桌子的上首,看见我们进来,马上起身招呼我过去——我的座位在他旁边,也就是说,我需要挤过这满屋子的陌生人和掼在地面上的酒桶牛『奶』桶,深入到半身人的重重包围之中;灯光足以让我看清周围人们脸上的表情,他们在动作上该吃吃该喝喝,但仍有不少人流『露』出一丝谨慎或者说戒备。安排这样一个座位,可以解释为对客人的尊重;不过换个角度来看,如果发生什么冲突,我是绝对跑不掉的。
这个念头只是一闪而过,我当然没有选择的权利,便被人们推搡着艰难地挤进去了;豌豆花跟在我身后也紧贴过来,让我稍稍放下了心;灰蹄没能跟在豌豆花身后,而是被一个小伙子拦在了另一桌上,另有一个胖胖的男孩蹦跳着过来,用他圆滚滚的手臂不停地为豌豆花保驾护航。
晚餐十分丰盛,厨艺相当出『色』,我努力像周围的半身人一样轻松地大快朵颐,席间也一直没停下对筵席和主人的赞美;坐在我附近的,除了豌豆花,就是一些中老年,他们中的大多数人除了劝酒劝食似乎并不愿意多说什么,但我还是零星拼凑出了一些很有意思的信息。比如,后天晚上就是盛大的酒神庆典,方圆百里三个屯子的半身人们都会聚在北面的一处湖边,在仲秋最圆最大的明月之下,用丰富的祭品和助兴节目来供奉狄俄尼索斯,并在庆典上比拼祭祀水平的高下,得胜的屯子不但可以获得湖区一年的居住权,而且可以向另外两个屯子提出任何一个无伤大雅的要求,且对方不得拒绝;另外,当晚还将选出明年主持庆典的酒神女祭司,一般从当年获胜的屯子里产生,今年的女祭司来自东北边的麦隆屯因果局。
提到麦隆屯的女祭司阿曼,男半身人们陷入了短暂的沉默,纷纷一边饮酒一边轻声叹息,显然在回忆什么的样子;我见豌豆花脸上『露』出淡淡鄙夷的神『色』,猜想这位阿曼多半是个大受男『性』欢迎的美女。
关于酒神庆典,跟包里那位告诉我的情报正好对上。据他说,长老南瓜是一种颇为少见的南瓜种类,口感好还是其次,重点是有个特征:一旦成熟,个头总是一般儿大,因此特别适合在各种庆典上摆造型,被视为祭祀用的珍品。胖普屯留着这么多成熟未用的长老南瓜,显然是在为一场大型祭祀做准备。
我向『毛』姆问起南瓜防盗的事,他面『色』沉重起来,犹豫了一下告诉我:长老南瓜很不好种,生长期长,采摘后不易存放,结籽率又低,好些年都难得见到了;为了能在今年的酒神庆典上拔得头筹,屯里的勇士们辛苦寻来长老南瓜的秧苗,为怕消息走漏遭到破坏,还特意把它们种在一大片普通的南瓜地里掩人耳目,悉心呵护了大半年,结出不多不少刚好141个长老南瓜,够摆一座七层的南瓜塔——到时在庆典上一『露』面,肯定能震住麦隆屯和曲康波屯。[]三境传奇30
随着仲秋庆典的临近,这些珍贵的长老南瓜也渐渐长成,议会厅成员们每天检查一遍,打算后天早上现摘现运往湖区。意外的是,前天在点数的时候,发现竟然少了两个。七层南瓜塔需要140个南瓜,现在只剩139个,可怎么办?大家正在发愁,当初寻来秧苗的勇士不好意思地说,自己家里还偷偷种了一株,本来想留着自己尝鲜的,可是光照不足,只结了一颗瓜,就贡献出来吧。
但大家还是对丢失两个瓜的事情疑窦丛生,前天晚上就在南瓜地周围布下了夜蛛丝,打了一夜的埋伏,小偷没有出现,南瓜的数目也没变少;许多人以为事情已经结束了,而且反正南瓜塔还能摆七层,不免就有些松懈,昨晚只守到天刚蒙蒙亮便回去了;没想到,今天上午一点数,又少了两个!当时他们不知道看守磨坊的乔匹目击到了小偷并且跟踪进了柞树林,当即决定集体守株待兔,就这样把中午出现的我当成了偷南瓜的家伙……
问题是,我送回的两个长老南瓜在混『乱』中被砸碎了一个,现在又只剩下139个了,也再没有谁站出来说他可以贡献出私藏的长老南瓜。按照严格的南瓜塔摆放规则,除顶端外每一层都必须有完美等长的四个边,象征岁月四季和天地四方,也就是说,七层南瓜塔从上到下每一层需要的南瓜数量分别是1、4、9、16、25、36、49。如果偷工减料,酒神会生气的;差一个南瓜摆不出七层,就只能用91个南瓜摆成六层塔,无论规模还是气势都差了一大截。
『毛』姆有意无意地暗示我,由于砸碎长老南瓜这件事我也有份,现在屯子里部分居民对我很有意见,但是,“爱惜粮食”与“热情好客”是半身人的祖训,所以,只要我还在餐桌上,并不会有人来直接与我为难;当然,如果我毫不隐瞒地把一切事实都坦诚相告,他会在居民们面前替我多担待的。
我反正是第一次来灵境,便坦『荡』『荡』地承认自己来自人境,是一个学生,意外被卷进气旋落到胖普屯以南的草原上,顺着河流找到这里。我自觉这些话里并没有什么不合理的地方,但『毛』姆听了只是不动声『色』地继续喝着他的苹果酒,似乎并不完全相信。
我联想起之前跟豌豆花的对话,她也是疑心重重的样子,不禁认真地考虑到底哪里出了问题。我说的也不算谎话,只是略去了一些关于谜原的情节,为什么不能取信于沃特金爷孙俩呢?莫非,漏洞在于皮克西?
但是,豌豆花方才警告过我,不要在别人面前提起绿精,从她的表现来看,我认为她那句话中帮我的成分居多;特别是,绿精虽然是半身人的一种,但我已经注意到,来到胖普屯之后,我还未曾见到过任何一个绿精的身影,再联系豌豆花的那个警告……莫非,这个屯子与绿精有什么过节?
若果真如此,倒很好解释为什么『毛』姆等一众居民会对我的人类身份如此戒备——他们或许认识皮克西,得知他曾在草原上与一个人类有过“交情”,毕竟这是三个月前的事了,中间发生了什么实在不好说;比方说,要是皮克西把他的绿帽子送给了胖普屯的某位绅士,那么对于这里的居民来说,传说中与那个绿精打过交道的人类一定也不怎么受欢迎伪官。
但是,这一猜想仍然有几个不合情理的地方。首先,如果他们只是因为皮克西才这么介意我的人类身份,应该不需要拐弯抹角这么久才对——直接问就是了,或者旁敲侧击也可以,有什么好顾忌的呢?除非皮克西曾在这儿犯下了不可原谅的大错,跟胖普屯结下了严重的梁子,但这种可能『性』并不太大;其次,灵境的草原上应该并不常见孤身上路的人类,如果问题真出在皮克西身上,“我是不是他所结识的那个人类”这件事应当是很好确认的,那么豌豆花的提醒就成了无意义的,而她看上去不像是个爱说废话或脑筋不清楚的姑娘。
不管怎么样,我决定主动出击,试探一下看看问题到底出在哪儿。有三件事需要验证:第一,胖普屯是否与绿精有过节?第二,他们是否认识皮克西?第三,他们到底是因为什么才介意我的人类身份?这三件事,只要能获得任意两个答案,第三个答案也就八九不离十了。
于是我随口说道:“为什么有人要偷长老南瓜呢?”
“这还用问?”一个鬓须和头发连成一片的中年半身人不屑地说,“肯定是麦隆屯干的,怕在庆典上输给我们,他们就不能蝉联桂冠了。”
众人纷纷附和。
“为什么肯定是麦隆屯?不是还有一个曲康波屯吗?”我好奇地问。
“这你就不懂了,”一个半身人抿了一口酒,意味深长地说,“只有麦隆屯有办法打听到咱们种了长老南瓜的消息。”[]三境传奇30
我不解地看看他,又看看『毛』姆,转脸时发现豌豆花脸『色』有些发白。
『毛』姆点点头,说:“长老南瓜是敝屯的秘密,只有绿精才能神不知鬼不觉地钻进我们的地界,还不被我们发现。”
“绿精……嘶。”我刚一开口,感觉到豌豆花在桌子下面掐了一把我的大腿,于是一脸无辜地望向她,她若无其事地松开了。
“肯定是这样!”一个带着几分醉意的半身人拍着桌子站起来愤慨地嚷嚷,又被旁边的人摁了下去,“绿精最滑头了,向来谁赢他们就帮谁!麦隆屯年年胜出,年年霸着湖区,他们哪来那么大本事?”
“没错没错!”这个话题引起了众人的强烈共鸣,越来越多酒足饭饱的半身人加入到了声讨绿精的阵营当中,纷纷回忆起从前被某个绿精坑害过的经历。
我从篮子里取过一串葡萄,漫不经心地剥起来,一边享受甜美多汁的果肉,一边津津有味地倾听绿精们的斑斑劣迹。比如绿精是不吃兔子肉的,但是其他的半身人吃啊!在大多数半身人看来,食物都是神圣的,吃与不吃纯属个人自由,但是绿精显然不这么认为,他们会专门针对那些门口晒了兔子肉的半身人家庭搞恶作剧,把外面晾晒的男主人的衣服领口弄上胭脂印啦,悄悄挂上陌生的女人内衣裤啦,都是些防不胜防又难以辩解的花样儿,蓄意制造家庭不睦;而绿精最令(男『性』)半身人讨厌的地方,是他们个个都是“小白脸儿”,金发碧眼擅长勾搭,甜言蜜语满口谎话,而女『性』半身人们最吃这一套——几乎每个男『性』半身人在青少年时代都曾遭遇过被某个绿精横刀夺爱的惨痛经历,唉,说多了都是泪啊!
我想起皮克西那副桃花眼『乱』飞的模样儿,又瞟了瞟身边屁股在椅子上动来动去的豌豆花,不禁深以为然。同时,一边听着他们七嘴八舌,一边得出了这样的结论:胖普屯的(男『性』)半身人们的确对绿精没什么好感(对此我表示诚挚的理解和遗憾);另外,看上去他们并不知道我曾结识过一个绿精。
这意味着两件事:第一,豌豆花的提醒确实是对我的维护,尽管原因尚不清楚;第二个问题就比较严重了——胖普屯的半身人们对“人类”的戒备从何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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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路的二人在一处巨大的树桩前停了下来,树桩上开着门,看上去像个斜放着的啤酒桶,门也比方才见过的都更宽阔些,可以容下两个我并排通过。
我以为这是『毛』姆爷爷的住处,其实是胖普屯的议会厅;虽说是议会厅,结果走下去发现里面并排摆着四张长桌子,桌边已经坐满了半身人,每人面前都堆着高高的各种食物——要说是餐厅也未尝不可。
大家已经开始吃了——半身人们快乐地高举着木头杯子互相碰撞,金『色』的酒浆、白『色』的牛『奶』在灯火映照下溅出点点星斑;他们站起身子踮着脚去够桌子上摆得较远的篮子,从里面抓取大块的面包、烤鱼、苹果和紫『色』的葡萄,篮子就搁在手边,直到被另一个半身人探过身子拿走;每张桌子上都摆着两三个搪瓷大盆,里面咕嘟嘟地冒着泡,『奶』油蘑菇混合肉类的香味挟在腾腾热气中扑面而来;每个人脸上都笑意盈盈,泛着满足的红光。
尽管是这么热火朝天的场面,我还是敏感地察觉到了一丝不寻常:『毛』姆爷爷坐在最里面一张桌子的上首,看见我们进来,马上起身招呼我过去——我的座位在他旁边,也就是说,我需要挤过这满屋子的陌生人和掼在地面上的酒桶牛『奶』桶,深入到半身人的重重包围之中;灯光足以让我看清周围人们脸上的表情,他们在动作上该吃吃该喝喝,但仍有不少人流『露』出一丝谨慎或者说戒备。安排这样一个座位,可以解释为对客人的尊重;不过换个角度来看,如果发生什么冲突,我是绝对跑不掉的。
这个念头只是一闪而过,我当然没有选择的权利,便被人们推搡着艰难地挤进去了;豌豆花跟在我身后也紧贴过来,让我稍稍放下了心;灰蹄没能跟在豌豆花身后,而是被一个小伙子拦在了另一桌上,另有一个胖胖的男孩蹦跳着过来,用他圆滚滚的手臂不停地为豌豆花保驾护航。
晚餐十分丰盛,厨艺相当出『色』,我努力像周围的半身人一样轻松地大快朵颐,席间也一直没停下对筵席和主人的赞美;坐在我附近的,除了豌豆花,就是一些中老年,他们中的大多数人除了劝酒劝食似乎并不愿意多说什么,但我还是零星拼凑出了一些很有意思的信息。比如,后天晚上就是盛大的酒神庆典,方圆百里三个屯子的半身人们都会聚在北面的一处湖边,在仲秋最圆最大的明月之下,用丰富的祭品和助兴节目来供奉狄俄尼索斯,并在庆典上比拼祭祀水平的高下,得胜的屯子不但可以获得湖区一年的居住权,而且可以向另外两个屯子提出任何一个无伤大雅的要求,且对方不得拒绝;另外,当晚还将选出明年主持庆典的酒神女祭司,一般从当年获胜的屯子里产生,今年的女祭司来自东北边的麦隆屯因果局。
提到麦隆屯的女祭司阿曼,男半身人们陷入了短暂的沉默,纷纷一边饮酒一边轻声叹息,显然在回忆什么的样子;我见豌豆花脸上『露』出淡淡鄙夷的神『色』,猜想这位阿曼多半是个大受男『性』欢迎的美女。
关于酒神庆典,跟包里那位告诉我的情报正好对上。据他说,长老南瓜是一种颇为少见的南瓜种类,口感好还是其次,重点是有个特征:一旦成熟,个头总是一般儿大,因此特别适合在各种庆典上摆造型,被视为祭祀用的珍品。胖普屯留着这么多成熟未用的长老南瓜,显然是在为一场大型祭祀做准备。
我向『毛』姆问起南瓜防盗的事,他面『色』沉重起来,犹豫了一下告诉我:长老南瓜很不好种,生长期长,采摘后不易存放,结籽率又低,好些年都难得见到了;为了能在今年的酒神庆典上拔得头筹,屯里的勇士们辛苦寻来长老南瓜的秧苗,为怕消息走漏遭到破坏,还特意把它们种在一大片普通的南瓜地里掩人耳目,悉心呵护了大半年,结出不多不少刚好141个长老南瓜,够摆一座七层的南瓜塔——到时在庆典上一『露』面,肯定能震住麦隆屯和曲康波屯。[]三境传奇30
随着仲秋庆典的临近,这些珍贵的长老南瓜也渐渐长成,议会厅成员们每天检查一遍,打算后天早上现摘现运往湖区。意外的是,前天在点数的时候,发现竟然少了两个。七层南瓜塔需要140个南瓜,现在只剩139个,可怎么办?大家正在发愁,当初寻来秧苗的勇士不好意思地说,自己家里还偷偷种了一株,本来想留着自己尝鲜的,可是光照不足,只结了一颗瓜,就贡献出来吧。
但大家还是对丢失两个瓜的事情疑窦丛生,前天晚上就在南瓜地周围布下了夜蛛丝,打了一夜的埋伏,小偷没有出现,南瓜的数目也没变少;许多人以为事情已经结束了,而且反正南瓜塔还能摆七层,不免就有些松懈,昨晚只守到天刚蒙蒙亮便回去了;没想到,今天上午一点数,又少了两个!当时他们不知道看守磨坊的乔匹目击到了小偷并且跟踪进了柞树林,当即决定集体守株待兔,就这样把中午出现的我当成了偷南瓜的家伙……
问题是,我送回的两个长老南瓜在混『乱』中被砸碎了一个,现在又只剩下139个了,也再没有谁站出来说他可以贡献出私藏的长老南瓜。按照严格的南瓜塔摆放规则,除顶端外每一层都必须有完美等长的四个边,象征岁月四季和天地四方,也就是说,七层南瓜塔从上到下每一层需要的南瓜数量分别是1、4、9、16、25、36、49。如果偷工减料,酒神会生气的;差一个南瓜摆不出七层,就只能用91个南瓜摆成六层塔,无论规模还是气势都差了一大截。
『毛』姆有意无意地暗示我,由于砸碎长老南瓜这件事我也有份,现在屯子里部分居民对我很有意见,但是,“爱惜粮食”与“热情好客”是半身人的祖训,所以,只要我还在餐桌上,并不会有人来直接与我为难;当然,如果我毫不隐瞒地把一切事实都坦诚相告,他会在居民们面前替我多担待的。
我反正是第一次来灵境,便坦『荡』『荡』地承认自己来自人境,是一个学生,意外被卷进气旋落到胖普屯以南的草原上,顺着河流找到这里。我自觉这些话里并没有什么不合理的地方,但『毛』姆听了只是不动声『色』地继续喝着他的苹果酒,似乎并不完全相信。
我联想起之前跟豌豆花的对话,她也是疑心重重的样子,不禁认真地考虑到底哪里出了问题。我说的也不算谎话,只是略去了一些关于谜原的情节,为什么不能取信于沃特金爷孙俩呢?莫非,漏洞在于皮克西?
但是,豌豆花方才警告过我,不要在别人面前提起绿精,从她的表现来看,我认为她那句话中帮我的成分居多;特别是,绿精虽然是半身人的一种,但我已经注意到,来到胖普屯之后,我还未曾见到过任何一个绿精的身影,再联系豌豆花的那个警告……莫非,这个屯子与绿精有什么过节?
若果真如此,倒很好解释为什么『毛』姆等一众居民会对我的人类身份如此戒备——他们或许认识皮克西,得知他曾在草原上与一个人类有过“交情”,毕竟这是三个月前的事了,中间发生了什么实在不好说;比方说,要是皮克西把他的绿帽子送给了胖普屯的某位绅士,那么对于这里的居民来说,传说中与那个绿精打过交道的人类一定也不怎么受欢迎伪官。
但是,这一猜想仍然有几个不合情理的地方。首先,如果他们只是因为皮克西才这么介意我的人类身份,应该不需要拐弯抹角这么久才对——直接问就是了,或者旁敲侧击也可以,有什么好顾忌的呢?除非皮克西曾在这儿犯下了不可原谅的大错,跟胖普屯结下了严重的梁子,但这种可能『性』并不太大;其次,灵境的草原上应该并不常见孤身上路的人类,如果问题真出在皮克西身上,“我是不是他所结识的那个人类”这件事应当是很好确认的,那么豌豆花的提醒就成了无意义的,而她看上去不像是个爱说废话或脑筋不清楚的姑娘。
不管怎么样,我决定主动出击,试探一下看看问题到底出在哪儿。有三件事需要验证:第一,胖普屯是否与绿精有过节?第二,他们是否认识皮克西?第三,他们到底是因为什么才介意我的人类身份?这三件事,只要能获得任意两个答案,第三个答案也就八九不离十了。
于是我随口说道:“为什么有人要偷长老南瓜呢?”
“这还用问?”一个鬓须和头发连成一片的中年半身人不屑地说,“肯定是麦隆屯干的,怕在庆典上输给我们,他们就不能蝉联桂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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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肯定是麦隆屯?不是还有一个曲康波屯吗?”我好奇地问。
“这你就不懂了,”一个半身人抿了一口酒,意味深长地说,“只有麦隆屯有办法打听到咱们种了长老南瓜的消息。”[]三境传奇30
我不解地看看他,又看看『毛』姆,转脸时发现豌豆花脸『色』有些发白。
『毛』姆点点头,说:“长老南瓜是敝屯的秘密,只有绿精才能神不知鬼不觉地钻进我们的地界,还不被我们发现。”
“绿精……嘶。”我刚一开口,感觉到豌豆花在桌子下面掐了一把我的大腿,于是一脸无辜地望向她,她若无其事地松开了。
“肯定是这样!”一个带着几分醉意的半身人拍着桌子站起来愤慨地嚷嚷,又被旁边的人摁了下去,“绿精最滑头了,向来谁赢他们就帮谁!麦隆屯年年胜出,年年霸着湖区,他们哪来那么大本事?”
“没错没错!”这个话题引起了众人的强烈共鸣,越来越多酒足饭饱的半身人加入到了声讨绿精的阵营当中,纷纷回忆起从前被某个绿精坑害过的经历。
我从篮子里取过一串葡萄,漫不经心地剥起来,一边享受甜美多汁的果肉,一边津津有味地倾听绿精们的斑斑劣迹。比如绿精是不吃兔子肉的,但是其他的半身人吃啊!在大多数半身人看来,食物都是神圣的,吃与不吃纯属个人自由,但是绿精显然不这么认为,他们会专门针对那些门口晒了兔子肉的半身人家庭搞恶作剧,把外面晾晒的男主人的衣服领口弄上胭脂印啦,悄悄挂上陌生的女人内衣裤啦,都是些防不胜防又难以辩解的花样儿,蓄意制造家庭不睦;而绿精最令(男『性』)半身人讨厌的地方,是他们个个都是“小白脸儿”,金发碧眼擅长勾搭,甜言蜜语满口谎话,而女『性』半身人们最吃这一套——几乎每个男『性』半身人在青少年时代都曾遭遇过被某个绿精横刀夺爱的惨痛经历,唉,说多了都是泪啊!
我想起皮克西那副桃花眼『乱』飞的模样儿,又瞟了瞟身边屁股在椅子上动来动去的豌豆花,不禁深以为然。同时,一边听着他们七嘴八舌,一边得出了这样的结论:胖普屯的(男『性』)半身人们的确对绿精没什么好感(对此我表示诚挚的理解和遗憾);另外,看上去他们并不知道我曾结识过一个绿精。
这意味着两件事:第一,豌豆花的提醒确实是对我的维护,尽管原因尚不清楚;第二个问题就比较严重了——胖普屯的半身人们对“人类”的戒备从何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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