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 人生若只如初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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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过早餐过后,林恒在家里睡觉,抱着电脑到房间写今晚上要用的稿子,查阅读者的来信,挑选合适的今晚上播音的时候用。
我是一名电台主持人,主持深夜的情感栏目,为那些有情感问题的听众排忧解难。其实我的作用是听她们倾诉,并且开导安慰。说起来很好笑,我听过很多人的故事,为很多人解疑过,却在处理自己的感情问题上,走进了死胡同。
也许这就是所谓的当局者迷,旁观者清。
我的作息时间和一般人不太一样,晚上上班,白天睡觉,除了特殊情况外,我都是白天休息。和之柔、陆芸相反,我白天闲得很,除了看稿子,就是睡觉。
现在多了一样,伺候林恒。
他不会煮饭,不会洗衣服,不会做家务,在他没找到工作之前,我需要照顾他的吃喝拉撒,像以前一样。
晚上我去上班,林恒终于醒了,揉着眼睛看我,问我去哪儿,我淡淡地说了句,“你真是睡晕了,我自然是要去上班,晚饭你自己叫外卖解决,我下班很晚,别等我了。”
林恒点点头。
其实他哪里是等我?我下班回来接近一点了,他还抱着电脑在客厅里打游戏,像个孩子一样,永远长不大。我把打包的夜宵盛进碗里,端到他面前,“你准备找什么工作?”
林恒端起来,边吃,边漫不经心地回答我,“明天出去看看,还是做我擅长的吧,其他的我也不知道。”
擅长的?他擅长打游戏,擅长吃喝玩乐,哦,我忘记了,他的专业是土木工程。我笑呵呵地说,“你准备去搬砖吗?”
他咧嘴笑说,“哪儿能够呢,我打算去做销售的,工作已经找到了,你不用担心,我投了简历,下午回复我邮件,叫我周一去上班。”
“你动作真快。”看来,他一早就做好了准备,昨晚来找我之前已经投了简历。
看着林恒狼吞虎咽,我真想问他,“你为什么还回来找我?”
始终是没问出口的。
吃完东西,他收拾了,坐在沙发上,帮我倒了一杯水,“莫林,咱们是好哥们儿,我也就不拐弯了,我在你这儿住一段时间,等我找到住的就搬走。”林恒嬉皮笑脸地看着我,“反正你也是一个人.......”
他不说最后一句话还好,一说最后一句话,我心都凉了.......
可他好像一点也没反应的样子,笑呵呵地看我,我点点头,冷静地回屋子睡觉。
一个人抱着被子大哭,还不能发出声音来。
长夜漫漫,往事席卷而来。
我认识林恒的那一年,十六岁。正是心事长,衣衫薄的年纪。开学的第一天,我没让我妈送我去学校,和孟之柔早就约定好,不要大人送。到学校,她去找登记的地方,我在校门口守着两人的行李等她回来。
九月初的南县热得不像话,那时候的我还是个小胖妞,一米五七的身高就有一百三十五斤,用圆滚滚来形容我,一点也不为过,念书的时候,我可喜欢吃零食了,我爸爸每次要去打牌之前都会给我五块钱,在南镇那样的小地方,那个年代,一个小孩子能有五块钱,可以从街头吃到街尾。那会儿我和孟之柔最要好,每天下课,我都拉着她穿过长长的街道,一起去巷子里吃油炸土豆,还有许多垃圾食品。之柔不爱吃,每次都给我吃,渐渐的,我的身体越来越圆滚。
不管我多胖,我家人,我朋友从来都不会说我胖,他们觉得,能吃是福。
可那一年,我遇到了林恒,他抱着一颗篮球,背着双肩包,跟他妈妈一起从我身边走过,他妈妈停下来问我登记在哪里,我支支吾吾的说,“不知道。”
林恒很有礼貌对我微微一笑,露出洁白的牙齿,我第一次真正体会到课本上说的明眸皓齿是什么意思。他那时候正在变声,声音不是很好听,但是他的笑容已经征服了我。
过了很多年,我还记得林恒说,“同学,谢谢你啦!”
从见到林恒的第一眼看是,我就喜欢上他。这么说,一点都不夸张。除非你不相信一见钟情。
我年少的心,第一次为异性而跳动。
我喜欢上一个我不知道名字不知道班级的男生,这是个秘密,连我最好的朋友孟之柔我都没告诉。
十六岁的我,有了青春的烦恼。
再后来,虽然在一个校园里,可我没再看见过林恒。我们学校很大,我甚至怀疑,林恒是不是转学了,有一段时间,我老是在校园里晃荡,拉着孟之柔没事儿到处乱窜,美名其曰饭后消食,其实我是去寻找林恒的。
没有缘分的两个人,在同一个校园,也遇不到。
过了很久,久到我要忘记有林恒这个人时,因为高三艺术生分班,林恒忽然转到我们班,我才再次见到他。
再次见到林恒,他已经长高了很多,声音也变了,和他的外表一样让人觉得赏心悦目。他站在讲台上做自我介绍,阳光开朗,每一个笑容都牵动着我的心。我坐在人群中,向他投送去爱慕的眼光。
目光交汇的那一刻,我看见了,他在对着我笑。
然后,他指着我身边的空位置说,“老师,我可以做那里吗?”
就这样,我和林恒成了同桌。阳光万丈中,林恒慢慢走向我,坐在我身边,对我微微一笑。那一瞬间,我以为,他记得我。
可后来,我才发现,我错了。林恒他并不是对我笑,和我坐在一起,也是因为我的位置后面是大美女宋念青。而我的一厢情愿,造就了往后十二年的爱恋。
林恒放下书包,对我笑,和两年前开学见到他那时候一样,明眸皓齿,青春期的男生,身上散发出一股独特的味道,吸引着我的眼睛。
他是那种性格很外向的男生,和谁都能打成一片,也不像其他同学一样,带着有色眼镜看我,嫌我长得不好看,还胖。那时候的我,小心翼翼的活着,因为连平凡都算不上的长相,和圆滚滚的身材。
我想,我之所以对林恒的爱持续了这么多年,多少和他对我与众不同的友好,有很大的关系。
在班上,除了孟之柔,我只和林恒来往,之柔高中时候就很用功,加上性格关系,也不太愿意跟我们出去疯,每次都是我和林恒一起,到网吧上通宵,去旱冰场滑冰,或者去体育中心看他打球。我和林恒成了好朋友,几乎形影不离。他有什么事儿都跟我说,从来不瞒着我,很多事情还让我帮他拿主意。
林恒说,莫林啊,我生活中真不能少了你。
我以为,只要时间够久,林恒一定会喜欢我。我自信,我需要的只是时间。
直到有天下课,林恒趴桌子闷闷不乐,作为同桌的我友好的关心,他丧气地摇头,上课铃声响了过后,他憋不住,给我写了小纸条。
“哎,兄弟,我看上一姑娘了,你说我怎么追啊。”
捧着纸条看得我心慌慌,怦怦的跳着,好像要蹦出喉咙口。你知道吗?那一刻,我以为林恒喜欢的是我。
我回复他纸条,小心翼翼的,“爱就要勇敢说出来。”
结果,刚刚一下课,林恒就转过背去,对着坐在我们后面的宋念青说,“宋念青我有话跟你说。”
林恒话音刚落,我差点脚下站不住跌倒,宋念青笑吟吟地看着林恒,“说吧,给你三十秒。”
然后林恒想也没想,竟然上前去,一把抓着宋念青,手扳过人家的后脑勺隔着桌子亲了她一下,“我想说我喜欢你很久了,你就从了我吧!”
下一秒,整个教室都沸腾起来。
就这样,林恒征服了班花宋念青,他的壮举成为校园一大美谈。他们俩也成为了校园一大靓丽的风景线。
我的失落,大概只有孟之柔一个人知道。孟之柔说,莫林啊,好好揣好你倾慕的心,暗恋一旦说出来,就成了悲剧。
好多个深夜,我睡不着的时候,总想着林恒和宋念青在一起的样子,默默的在被子里流泪,不管自己多伤心,第二天还要强颜欢笑地面对林恒。
孟之柔说得没错,我要是说出来,就真的成了悲剧,连朋友都没得做。
我把我所有的小心翼翼,所有的倾慕,都写进了日记。
林恒的周末在没有我的陪伴,他的身边是漂亮的宋念青,我和孟之柔在一起,始终只有她对我不离不弃。
我们的教室在三楼,每次我都站在阳台上,看下午打球的林恒,一手抱着篮球,一手擦着汗,从香樟树下穿过,白色的球衣在他身上格外好看。
我以为暗恋林恒,会成为这一辈子的秘密,也许有天我会忘记他,我会遇上更好的人,他只会永远存在与我的青春年岁里,是我无法言说的秘密。
可我没想到,我的日记,无意中落入了宋念青手里。
吃过早餐过后,林恒在家里睡觉,抱着电脑到房间写今晚上要用的稿子,查阅读者的来信,挑选合适的今晚上播音的时候用。
我是一名电台主持人,主持深夜的情感栏目,为那些有情感问题的听众排忧解难。其实我的作用是听她们倾诉,并且开导安慰。说起来很好笑,我听过很多人的故事,为很多人解疑过,却在处理自己的感情问题上,走进了死胡同。
也许这就是所谓的当局者迷,旁观者清。
我的作息时间和一般人不太一样,晚上上班,白天睡觉,除了特殊情况外,我都是白天休息。和之柔、陆芸相反,我白天闲得很,除了看稿子,就是睡觉。
现在多了一样,伺候林恒。
他不会煮饭,不会洗衣服,不会做家务,在他没找到工作之前,我需要照顾他的吃喝拉撒,像以前一样。
晚上我去上班,林恒终于醒了,揉着眼睛看我,问我去哪儿,我淡淡地说了句,“你真是睡晕了,我自然是要去上班,晚饭你自己叫外卖解决,我下班很晚,别等我了。”
林恒点点头。
其实他哪里是等我?我下班回来接近一点了,他还抱着电脑在客厅里打游戏,像个孩子一样,永远长不大。我把打包的夜宵盛进碗里,端到他面前,“你准备找什么工作?”
林恒端起来,边吃,边漫不经心地回答我,“明天出去看看,还是做我擅长的吧,其他的我也不知道。”
擅长的?他擅长打游戏,擅长吃喝玩乐,哦,我忘记了,他的专业是土木工程。我笑呵呵地说,“你准备去搬砖吗?”
他咧嘴笑说,“哪儿能够呢,我打算去做销售的,工作已经找到了,你不用担心,我投了简历,下午回复我邮件,叫我周一去上班。”
“你动作真快。”看来,他一早就做好了准备,昨晚来找我之前已经投了简历。
看着林恒狼吞虎咽,我真想问他,“你为什么还回来找我?”
始终是没问出口的。
吃完东西,他收拾了,坐在沙发上,帮我倒了一杯水,“莫林,咱们是好哥们儿,我也就不拐弯了,我在你这儿住一段时间,等我找到住的就搬走。”林恒嬉皮笑脸地看着我,“反正你也是一个人.......”
他不说最后一句话还好,一说最后一句话,我心都凉了.......
可他好像一点也没反应的样子,笑呵呵地看我,我点点头,冷静地回屋子睡觉。
一个人抱着被子大哭,还不能发出声音来。
长夜漫漫,往事席卷而来。
我认识林恒的那一年,十六岁。正是心事长,衣衫薄的年纪。开学的第一天,我没让我妈送我去学校,和孟之柔早就约定好,不要大人送。到学校,她去找登记的地方,我在校门口守着两人的行李等她回来。
九月初的南县热得不像话,那时候的我还是个小胖妞,一米五七的身高就有一百三十五斤,用圆滚滚来形容我,一点也不为过,念书的时候,我可喜欢吃零食了,我爸爸每次要去打牌之前都会给我五块钱,在南镇那样的小地方,那个年代,一个小孩子能有五块钱,可以从街头吃到街尾。那会儿我和孟之柔最要好,每天下课,我都拉着她穿过长长的街道,一起去巷子里吃油炸土豆,还有许多垃圾食品。之柔不爱吃,每次都给我吃,渐渐的,我的身体越来越圆滚。
不管我多胖,我家人,我朋友从来都不会说我胖,他们觉得,能吃是福。
可那一年,我遇到了林恒,他抱着一颗篮球,背着双肩包,跟他妈妈一起从我身边走过,他妈妈停下来问我登记在哪里,我支支吾吾的说,“不知道。”
林恒很有礼貌对我微微一笑,露出洁白的牙齿,我第一次真正体会到课本上说的明眸皓齿是什么意思。他那时候正在变声,声音不是很好听,但是他的笑容已经征服了我。
过了很多年,我还记得林恒说,“同学,谢谢你啦!”
从见到林恒的第一眼看是,我就喜欢上他。这么说,一点都不夸张。除非你不相信一见钟情。
我年少的心,第一次为异性而跳动。
我喜欢上一个我不知道名字不知道班级的男生,这是个秘密,连我最好的朋友孟之柔我都没告诉。
十六岁的我,有了青春的烦恼。
再后来,虽然在一个校园里,可我没再看见过林恒。我们学校很大,我甚至怀疑,林恒是不是转学了,有一段时间,我老是在校园里晃荡,拉着孟之柔没事儿到处乱窜,美名其曰饭后消食,其实我是去寻找林恒的。
没有缘分的两个人,在同一个校园,也遇不到。
过了很久,久到我要忘记有林恒这个人时,因为高三艺术生分班,林恒忽然转到我们班,我才再次见到他。
再次见到林恒,他已经长高了很多,声音也变了,和他的外表一样让人觉得赏心悦目。他站在讲台上做自我介绍,阳光开朗,每一个笑容都牵动着我的心。我坐在人群中,向他投送去爱慕的眼光。
目光交汇的那一刻,我看见了,他在对着我笑。
然后,他指着我身边的空位置说,“老师,我可以做那里吗?”
就这样,我和林恒成了同桌。阳光万丈中,林恒慢慢走向我,坐在我身边,对我微微一笑。那一瞬间,我以为,他记得我。
可后来,我才发现,我错了。林恒他并不是对我笑,和我坐在一起,也是因为我的位置后面是大美女宋念青。而我的一厢情愿,造就了往后十二年的爱恋。
林恒放下书包,对我笑,和两年前开学见到他那时候一样,明眸皓齿,青春期的男生,身上散发出一股独特的味道,吸引着我的眼睛。
他是那种性格很外向的男生,和谁都能打成一片,也不像其他同学一样,带着有色眼镜看我,嫌我长得不好看,还胖。那时候的我,小心翼翼的活着,因为连平凡都算不上的长相,和圆滚滚的身材。
我想,我之所以对林恒的爱持续了这么多年,多少和他对我与众不同的友好,有很大的关系。
在班上,除了孟之柔,我只和林恒来往,之柔高中时候就很用功,加上性格关系,也不太愿意跟我们出去疯,每次都是我和林恒一起,到网吧上通宵,去旱冰场滑冰,或者去体育中心看他打球。我和林恒成了好朋友,几乎形影不离。他有什么事儿都跟我说,从来不瞒着我,很多事情还让我帮他拿主意。
林恒说,莫林啊,我生活中真不能少了你。
我以为,只要时间够久,林恒一定会喜欢我。我自信,我需要的只是时间。
直到有天下课,林恒趴桌子闷闷不乐,作为同桌的我友好的关心,他丧气地摇头,上课铃声响了过后,他憋不住,给我写了小纸条。
“哎,兄弟,我看上一姑娘了,你说我怎么追啊。”
捧着纸条看得我心慌慌,怦怦的跳着,好像要蹦出喉咙口。你知道吗?那一刻,我以为林恒喜欢的是我。
我回复他纸条,小心翼翼的,“爱就要勇敢说出来。”
结果,刚刚一下课,林恒就转过背去,对着坐在我们后面的宋念青说,“宋念青我有话跟你说。”
林恒话音刚落,我差点脚下站不住跌倒,宋念青笑吟吟地看着林恒,“说吧,给你三十秒。”
然后林恒想也没想,竟然上前去,一把抓着宋念青,手扳过人家的后脑勺隔着桌子亲了她一下,“我想说我喜欢你很久了,你就从了我吧!”
下一秒,整个教室都沸腾起来。
就这样,林恒征服了班花宋念青,他的壮举成为校园一大美谈。他们俩也成为了校园一大靓丽的风景线。
我的失落,大概只有孟之柔一个人知道。孟之柔说,莫林啊,好好揣好你倾慕的心,暗恋一旦说出来,就成了悲剧。
好多个深夜,我睡不着的时候,总想着林恒和宋念青在一起的样子,默默的在被子里流泪,不管自己多伤心,第二天还要强颜欢笑地面对林恒。
孟之柔说得没错,我要是说出来,就真的成了悲剧,连朋友都没得做。
我把我所有的小心翼翼,所有的倾慕,都写进了日记。
林恒的周末在没有我的陪伴,他的身边是漂亮的宋念青,我和孟之柔在一起,始终只有她对我不离不弃。
我们的教室在三楼,每次我都站在阳台上,看下午打球的林恒,一手抱着篮球,一手擦着汗,从香樟树下穿过,白色的球衣在他身上格外好看。
我以为暗恋林恒,会成为这一辈子的秘密,也许有天我会忘记他,我会遇上更好的人,他只会永远存在与我的青春年岁里,是我无法言说的秘密。
可我没想到,我的日记,无意中落入了宋念青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