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远远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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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说着,魏叔环就带着侍女走了过来。
那男子已经被她赶走,临走之前,还盯着刘海看了一眼,也不知道是在打什么主意。
她一边把钱递给刘海,一边让侍女把油纸包抱在怀里,眉头微微一皱,认真的看着刘海。
“小郎,刚才我问过,那男子姓王,家里就住在金城坊。看他的样子,虽然没有记恨于我,但必定是记恨你的。若是你遇到麻烦,便来永兴坊找我,这事毕竟是因我而起。”
刘海随意的点了点头,倒是没太把这句话放在心上。金城坊那里住的多是富人,林大春家就住在那里,暂时顾忌着魏叔环,那个姓王的应该还不会这么快出手。
等到他出手时,自己也不会像他想的那么好欺负。毕竟刚才自己就跟那人说过,他是一个硬骨头,无论是谁想咬,都得崩掉一颗牙。
魏叔环见他并没当一回事,也只好离开。
“行啊你,魏公之女主动说要帮你摆脱这一件事情,你居然全不领情,是不是傲了些?”
许杰看着魏叔环离去的背影,伸出手揽住了刘海的肩膀,眼神里似乎有一些羡慕。
“虽然魏公官声很好,但咱们这种人,跟他们最好还是敬而远之。表现得太积极,难免会让人感觉谄媚,只把她当成是普通的客人就是。至于那个姓王的,反正咱们已经跟林大春过不去了,债多不压身,还有什么可怕?”
刘海看了魏叔环的背影一眼,摇了摇头。
今日卖的价格是十文钱三个发糕,魏叔环刚才要了十个,刘海也才收了三十文,那余出来的一个只当是赠送给她的。
现在还不到日中,筐子里已经半点都不剩。发糕连卖带送,零零散散的,竟然已经有近二百文钱,这让张达和许杰都忍不住瞪大眼睛。
这种饥荒年,粮食比人命都值钱,没想到这发糕的生意还能那么好,这让他俩不敢相信。
刘海摇了摇头,把钱袋塞进怀里。
物以稀为贵,更何况发糕本来就能当主食,所以第一次卖的好也不奇怪。若是过两天,还能这个样子,那才算是稳定了市场。
可以放心大胆的做,也可以洽谈别的业务。
他已经想好了,这发糕可以提供到酒馆和酒楼里去,若是量大,便可以弄个作坊。
但这是以后的事,能不能走到那一步,刘海心里也没什么底,他只是想要尽快赚钱。
今日一上午卖了一百八十文钱,成本差不多三十文。若是按一个月算,成本就是在一贯钱左右,给许杰和张达的月钱最少也是一贯,自己能剩差不多三贯钱左右。
若是在平常人家,这个收入也算是尚可,能够吃饱穿暖,这就是庄户人家最大的心愿。
但是对于刘海,就相当不够,他虽然目的就是给分田做准备,但却不可能老老实实的准备靠天吃饭。他想方设法的想要改进技术,提高产量,把一些唐朝还没有的蔬菜引进来。
比如辣椒,满足口腹之欲就少不了它。
这么一算,三贯钱若是扔在水里也就能听个响声,想把这沟壑填平,还早呢!
想到这里,刘海又是在许杰和张达的眼皮子底下,无奈的摇了摇头。
两人面面相觑,但看见刘海脸上并没有多少喜色,不由的也收敛了一些。
刘海买好了明日需要用的粮食之后,又买了不少猪骨和其他需要用的东西。
因为已经对发糕的市场心中有数,刘海这次多买了一些,足足买了三天的用量。
买完这些之后,刘海鼓鼓囊囊的钱袋又变得干扁起来,都变成了粮食放在筐子里。
筐子装不下的,就被许杰扛在了肩膀上。
刘海提着猪骨,脸上带了一丝笑。
骨头汤最是滋补,他打算今日炖猪骨,煨汤给阿玉喝。阿玉和小贝的身子骨看上去都有一些虚弱,总得用些好吃的慢慢补过来。
正走着,一个形容猥琐的大娘走了过来,看着刘海手中提着的油纸包,下意识舔了舔嘴唇。
“海娃子,你这是发财了呀?”
刘海皱了皱眉,这花婶是个寡妇,平日里惯好占人便宜的,如今碰到他们几个,定是因为看到了他手上的东西。许杰背着的也就罢了,他脾气不好,基本上没人敢占他便宜。
但是在自己手上,就不好说了。
宁得罪君子,不得罪小人,这花婶平日里最是喜欢碎嘴,若是让他大兄一家人听到,恐怕又会上门来纠缠。虽说刘海并不害怕,但也省得这些麻烦,索性就让她占些便宜。
想到这里,他轻轻笑了笑。
“花婶,我这就是买了几块骨头打算给阿玉熬汤喝。若是你不嫌弃的话,就从我这里拿两块。”
反正猪骨头倒是也花不了多少钱,就当是送瘟神,刘海倒也不至于小气成那个样子。
他打开油纸包,把油纸撕成两半,装了两块递给花婶。屠户装猪骨的时候倒是挺大方,虽然上面剃得一点儿肉都不剩,但这几块骨头还是挺大的,看模样里边应该都有骨髓。
花婶接过猪骨,但看上去仍是有些不满。她眼神不住地往许杰肩膀上的筐子里面瞅,似乎很是垂涎的往旁边凑了两步。
“花婶以前真是没白疼你,海娃子,你那筐子里面装的什么呀?让花婶长长见识。”
刘海眉头一皱,他最是不喜欢这种不知满足的人,吃着碗里的还看着锅里的。
他还没来得及说话,许杰就呛了两句。
“这是我从山上拾的干柴,花婶要是真感兴趣的话,就叫你家小郎自己去山上拾就是!”
花婶脸色一变,刚想要说什么驳斥的话,刘海就轻轻摇了摇头,从她身旁错了过去。
“花婶,我们三个还有事儿就先不打扰您了。这干柴山上有的是,不独缺我们这一筐。”
他虽不愿意招惹是非,但是面对着这种不知满足,得一便想二的人,也是不愿意来往的。
许杰和张达也没有说话,只是不屑地看了花婶一眼,就跟在刘海后面朝前走去。
花婶咬牙切齿的举起刚从刘海手上得到的猪骨头,就想要往前扔去。只是想了想,她的手便又缩了回来,实在不舍得白白扔掉。
“神气什么?真没想到一个窝囊废和两个小瘪三凑和在一块,都变得这么嚣张。不愿意给我看筐子里面是什么,我还不稀罕呢!”
想了想,她眼珠一转,又忍不住坏笑起来。
“若是这事儿告诉他阿娘大兄,恐怕他们也会十分好奇,那筐子里究竟是什么东西。我整治不了你们仨,有的是人能够治你们。”
一直到走出很远,刘海才停了下来,往后看了一眼,眼神里面忽明忽暗。
“那花婶最是爱在别人身后嚼舌根,如今招惹到她,免不了你大兄什么时候就知道了。”
张达往左右看了看,见四下无人,才凑到刘海的面前,一脸担心地说道。
“也罢,反正早晚都会知道的。兵来将挡,水来土掩,该找上门的麻烦能早解决也最好是早解决。毕竟是一家子,就算是不顾我的死活,也总不能直接把人逼死。不过他们真若是想要逼死我的话,我自然会上族里去请长辈们解决。”
刘海脸色一冷,眼神里都是坚毅。
正说着,魏叔环就带着侍女走了过来。
那男子已经被她赶走,临走之前,还盯着刘海看了一眼,也不知道是在打什么主意。
她一边把钱递给刘海,一边让侍女把油纸包抱在怀里,眉头微微一皱,认真的看着刘海。
“小郎,刚才我问过,那男子姓王,家里就住在金城坊。看他的样子,虽然没有记恨于我,但必定是记恨你的。若是你遇到麻烦,便来永兴坊找我,这事毕竟是因我而起。”
刘海随意的点了点头,倒是没太把这句话放在心上。金城坊那里住的多是富人,林大春家就住在那里,暂时顾忌着魏叔环,那个姓王的应该还不会这么快出手。
等到他出手时,自己也不会像他想的那么好欺负。毕竟刚才自己就跟那人说过,他是一个硬骨头,无论是谁想咬,都得崩掉一颗牙。
魏叔环见他并没当一回事,也只好离开。
“行啊你,魏公之女主动说要帮你摆脱这一件事情,你居然全不领情,是不是傲了些?”
许杰看着魏叔环离去的背影,伸出手揽住了刘海的肩膀,眼神里似乎有一些羡慕。
“虽然魏公官声很好,但咱们这种人,跟他们最好还是敬而远之。表现得太积极,难免会让人感觉谄媚,只把她当成是普通的客人就是。至于那个姓王的,反正咱们已经跟林大春过不去了,债多不压身,还有什么可怕?”
刘海看了魏叔环的背影一眼,摇了摇头。
今日卖的价格是十文钱三个发糕,魏叔环刚才要了十个,刘海也才收了三十文,那余出来的一个只当是赠送给她的。
现在还不到日中,筐子里已经半点都不剩。发糕连卖带送,零零散散的,竟然已经有近二百文钱,这让张达和许杰都忍不住瞪大眼睛。
这种饥荒年,粮食比人命都值钱,没想到这发糕的生意还能那么好,这让他俩不敢相信。
刘海摇了摇头,把钱袋塞进怀里。
物以稀为贵,更何况发糕本来就能当主食,所以第一次卖的好也不奇怪。若是过两天,还能这个样子,那才算是稳定了市场。
可以放心大胆的做,也可以洽谈别的业务。
他已经想好了,这发糕可以提供到酒馆和酒楼里去,若是量大,便可以弄个作坊。
但这是以后的事,能不能走到那一步,刘海心里也没什么底,他只是想要尽快赚钱。
今日一上午卖了一百八十文钱,成本差不多三十文。若是按一个月算,成本就是在一贯钱左右,给许杰和张达的月钱最少也是一贯,自己能剩差不多三贯钱左右。
若是在平常人家,这个收入也算是尚可,能够吃饱穿暖,这就是庄户人家最大的心愿。
但是对于刘海,就相当不够,他虽然目的就是给分田做准备,但却不可能老老实实的准备靠天吃饭。他想方设法的想要改进技术,提高产量,把一些唐朝还没有的蔬菜引进来。
比如辣椒,满足口腹之欲就少不了它。
这么一算,三贯钱若是扔在水里也就能听个响声,想把这沟壑填平,还早呢!
想到这里,刘海又是在许杰和张达的眼皮子底下,无奈的摇了摇头。
两人面面相觑,但看见刘海脸上并没有多少喜色,不由的也收敛了一些。
刘海买好了明日需要用的粮食之后,又买了不少猪骨和其他需要用的东西。
因为已经对发糕的市场心中有数,刘海这次多买了一些,足足买了三天的用量。
买完这些之后,刘海鼓鼓囊囊的钱袋又变得干扁起来,都变成了粮食放在筐子里。
筐子装不下的,就被许杰扛在了肩膀上。
刘海提着猪骨,脸上带了一丝笑。
骨头汤最是滋补,他打算今日炖猪骨,煨汤给阿玉喝。阿玉和小贝的身子骨看上去都有一些虚弱,总得用些好吃的慢慢补过来。
正走着,一个形容猥琐的大娘走了过来,看着刘海手中提着的油纸包,下意识舔了舔嘴唇。
“海娃子,你这是发财了呀?”
刘海皱了皱眉,这花婶是个寡妇,平日里惯好占人便宜的,如今碰到他们几个,定是因为看到了他手上的东西。许杰背着的也就罢了,他脾气不好,基本上没人敢占他便宜。
但是在自己手上,就不好说了。
宁得罪君子,不得罪小人,这花婶平日里最是喜欢碎嘴,若是让他大兄一家人听到,恐怕又会上门来纠缠。虽说刘海并不害怕,但也省得这些麻烦,索性就让她占些便宜。
想到这里,他轻轻笑了笑。
“花婶,我这就是买了几块骨头打算给阿玉熬汤喝。若是你不嫌弃的话,就从我这里拿两块。”
反正猪骨头倒是也花不了多少钱,就当是送瘟神,刘海倒也不至于小气成那个样子。
他打开油纸包,把油纸撕成两半,装了两块递给花婶。屠户装猪骨的时候倒是挺大方,虽然上面剃得一点儿肉都不剩,但这几块骨头还是挺大的,看模样里边应该都有骨髓。
花婶接过猪骨,但看上去仍是有些不满。她眼神不住地往许杰肩膀上的筐子里面瞅,似乎很是垂涎的往旁边凑了两步。
“花婶以前真是没白疼你,海娃子,你那筐子里面装的什么呀?让花婶长长见识。”
刘海眉头一皱,他最是不喜欢这种不知满足的人,吃着碗里的还看着锅里的。
他还没来得及说话,许杰就呛了两句。
“这是我从山上拾的干柴,花婶要是真感兴趣的话,就叫你家小郎自己去山上拾就是!”
花婶脸色一变,刚想要说什么驳斥的话,刘海就轻轻摇了摇头,从她身旁错了过去。
“花婶,我们三个还有事儿就先不打扰您了。这干柴山上有的是,不独缺我们这一筐。”
他虽不愿意招惹是非,但是面对着这种不知满足,得一便想二的人,也是不愿意来往的。
许杰和张达也没有说话,只是不屑地看了花婶一眼,就跟在刘海后面朝前走去。
花婶咬牙切齿的举起刚从刘海手上得到的猪骨头,就想要往前扔去。只是想了想,她的手便又缩了回来,实在不舍得白白扔掉。
“神气什么?真没想到一个窝囊废和两个小瘪三凑和在一块,都变得这么嚣张。不愿意给我看筐子里面是什么,我还不稀罕呢!”
想了想,她眼珠一转,又忍不住坏笑起来。
“若是这事儿告诉他阿娘大兄,恐怕他们也会十分好奇,那筐子里究竟是什么东西。我整治不了你们仨,有的是人能够治你们。”
一直到走出很远,刘海才停了下来,往后看了一眼,眼神里面忽明忽暗。
“那花婶最是爱在别人身后嚼舌根,如今招惹到她,免不了你大兄什么时候就知道了。”
张达往左右看了看,见四下无人,才凑到刘海的面前,一脸担心地说道。
“也罢,反正早晚都会知道的。兵来将挡,水来土掩,该找上门的麻烦能早解决也最好是早解决。毕竟是一家子,就算是不顾我的死活,也总不能直接把人逼死。不过他们真若是想要逼死我的话,我自然会上族里去请长辈们解决。”
刘海脸色一冷,眼神里都是坚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