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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28章 逆光而行(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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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现在没有戏拍,原主和公司的合同,还有两个月才到期。
公司现在有意放纵,导致网上黑她的越来越多。
闻母担心的打了好几个电话,问这件事公司怎么没帮她解决。
明殊忽悠两句。
顾惜没打电话,倒是发了短信,让她如果有需要,她可以帮忙。
明殊给顾惜发了个恐怖小视频。
顾惜之后就再也没给她发过短信。
之后几天,热度稍微降低了一些。
但依然有某些真爱黑粉,坚持不懈的黑她。
还有人甚至说,要到她家找她,教她做人。
别怀疑。
有的人真的能做出来。
原主的记忆中,就有一个明星,地址暴露,黑粉堵住她,期间有人拿刀,将她给捅死了
这天明殊出去吃东西,回来的时候,发现公寓外面聚集着十几号人。
明殊:“……”
没那么幸运吧?
那群人见她,就跟苍蝇见到臭鸡蛋……呸!
明殊抱紧零食,拔腿就跑。
她回头喊一声:“你们追我干嘛!”
朕没有急支糖浆!
也不会将零食给你们的!!
明殊被他们追到一条死路,明殊三两下翻到墙上坐着。
他们站在下面喘气。
“闻笛你个不要脸的女人,破坏别人家庭,你这样的人就应该滚出娱乐圈。”
“娱乐圈又不是家开的,你让我滚我就滚?我就不滚!”
“……”
明殊这么不要脸,显然是让众人大开眼界。
“闻笛,你怎么这么不要脸?”
明殊思索一下:“大概……是因为我漂亮?”
“……”
要不要脸!
要不要脸!
“你下来!”
“我不!”明殊抓紧零食:“我下去了你们不得打死我,我傻啊。”
“闻笛你知道我以前多喜欢你吗?可是你竟然是这样的人,你太让我失望了。”
“娱乐圈怎么会有你这样的垃圾。”
“滚出娱乐圈!”
底下七嘴八舌,很是热闹。
明殊帝王式抬手:“安静!安静!!”
不知是不是明殊身上的气势,众黑粉诡异的安静下来。
“我说,你们怎么知道我住这里的?”
某个黑粉,用厌恶不已的语气道:“你自己做那么多龌龊事,现在害怕别人知道你住哪儿有什么用,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拜托,哪个明星不怕别人知道自己住哪儿?你今天带脑子出门了吗?”
“……”
明殊啧一声:“你们是打算当正义勇士,铲除我这个娱乐圈的毒瘤吗?”
“你们带刀了吗?”
“要不要捅我两下泄愤?需要我配合你们吗?什么姿势比较好,你们要不要拍个视频让全世界都知道,你们如此正义的行为?”
底下的黑粉们,表情古怪。
她是疯了吗?
他们甚至往后退了几步。
明殊安抚他们:“放心我不报警。”
众黑粉:“……”
明殊说得有点累,摸出零食,一边吃一边讲道理。
“你说你们图什么,花费时间精力来堵我,能得到什么回报,生活都那么艰难了,阳光一点嘛!”
众黑粉:“……”
“有这么多时间,我看你们都是没对象啊。”
众黑粉:“……”
“就算你们追我,我也不会和你们在一起的!!”
众黑粉:“!!!”
谁要和你在一起!
他们是来讨伐她的!
为什么要听她在这里瞎哔哔!
黑粉们反应过来,自己是来干什么的,正准备反击,忽的听见警笛声。
黑粉们瞪向明殊。
你不是说不报警的吗?!
明殊很无辜:“我真没报警。”
警察说是接到热心群众,发现有人聚众欺负人。
将这群人带回去,明殊立即将他们告了,气得那群黑粉,差点和她在警察局打起来。
明殊毫无偶像包袱,和黑粉们怼得非常热闹。
最后将他们分开,才算消停。
明殊没干什么,录完口供就可以离开。
不过她还没走出警局,就接到推送。
——影后闻笛与粉丝大打出手,被警察带走。
如果不是标题不允许,明殊很怀疑,他们会写——双双入狱。
明殊点开看了眼,估计是之前那群人有人发的,被媒体看见,一番‘爱恨情仇’撰写后,就有这个新闻。
明殊转发。
闻笛V:假新闻,我没动手,我只是和他们讲道理,警察蜀黍作证。@X市分局。
[噗,笛子突然有点萌啊!]
[整天博人眼球,烦不烦?]
[怎么又是她,这几天都是她的热搜,有完没完了,一个靠卖上位的女人,到底有什么好关注的。]
[楼上的有病吧,笛子是靠实力的好吗?我们笛子从十五岁就演戏,每一部戏都是经典,拿过影后Balabala……]
这位真爱粉将闻笛的生平写了个遍。
闻笛演第一部戏的时候,并没有接触过表演,但是她在短短时间,就让当时的导演赞不绝口。
总结:我们笛子就是天生的演员,靠实力!
明殊收起手机,慢悠悠的晃回公寓。
咔嚓——
轻微的声音快门声响起,明殊若无其事的往前走。
狗仔而已。
你越不让拍,越想拍。
朕让你拍个够。
所以明殊本来回去的路线一转,拐到附近去吃夜宵。
那个人也是尽职,一路跟着她。
吃完东西,打道回府。
那人还跟着她。
明殊忍不住回头瞅。
对方闪得快,明殊只看到一道影子。
她略微停顿,转身往回走。
她往两边观望,没看到人。
明殊咬两口糖糕,慢慢的转身往公寓走。
就在她离开后,转角处,一道黑影缓慢的出现。
他往前面看一眼,发现刚才离开的人已经看不见。
他从暗处踱步走出来。
他手里拎着相机,白色T恤,身形高挑,微微低垂着头,正好挡住旁边打过来的昏黄光线。
那人顿了好一会儿,才往公寓的方向走。
“诶。”
女孩子清脆的声音止住他的步伐,他循着声音看过去。
女生站在一棵树旁,踩在光与影的交界处,静静的看着他。
*
【和谐号】
明殊:我知道你们不服气,但是你们能把我怎么样呢?打不过我,又没我好看。
黑粉:……
明殊:没关系,你们还可以恨我!
黑粉:……
小仙女:来!投票!我帮你们打她!!
她现在没有戏拍,原主和公司的合同,还有两个月才到期。
公司现在有意放纵,导致网上黑她的越来越多。
闻母担心的打了好几个电话,问这件事公司怎么没帮她解决。
明殊忽悠两句。
顾惜没打电话,倒是发了短信,让她如果有需要,她可以帮忙。
明殊给顾惜发了个恐怖小视频。
顾惜之后就再也没给她发过短信。
之后几天,热度稍微降低了一些。
但依然有某些真爱黑粉,坚持不懈的黑她。
还有人甚至说,要到她家找她,教她做人。
别怀疑。
有的人真的能做出来。
原主的记忆中,就有一个明星,地址暴露,黑粉堵住她,期间有人拿刀,将她给捅死了
这天明殊出去吃东西,回来的时候,发现公寓外面聚集着十几号人。
明殊:“……”
没那么幸运吧?
那群人见她,就跟苍蝇见到臭鸡蛋……呸!
明殊抱紧零食,拔腿就跑。
她回头喊一声:“你们追我干嘛!”
朕没有急支糖浆!
也不会将零食给你们的!!
明殊被他们追到一条死路,明殊三两下翻到墙上坐着。
他们站在下面喘气。
“闻笛你个不要脸的女人,破坏别人家庭,你这样的人就应该滚出娱乐圈。”
“娱乐圈又不是家开的,你让我滚我就滚?我就不滚!”
“……”
明殊这么不要脸,显然是让众人大开眼界。
“闻笛,你怎么这么不要脸?”
明殊思索一下:“大概……是因为我漂亮?”
“……”
要不要脸!
要不要脸!
“你下来!”
“我不!”明殊抓紧零食:“我下去了你们不得打死我,我傻啊。”
“闻笛你知道我以前多喜欢你吗?可是你竟然是这样的人,你太让我失望了。”
“娱乐圈怎么会有你这样的垃圾。”
“滚出娱乐圈!”
底下七嘴八舌,很是热闹。
明殊帝王式抬手:“安静!安静!!”
不知是不是明殊身上的气势,众黑粉诡异的安静下来。
“我说,你们怎么知道我住这里的?”
某个黑粉,用厌恶不已的语气道:“你自己做那么多龌龊事,现在害怕别人知道你住哪儿有什么用,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拜托,哪个明星不怕别人知道自己住哪儿?你今天带脑子出门了吗?”
“……”
明殊啧一声:“你们是打算当正义勇士,铲除我这个娱乐圈的毒瘤吗?”
“你们带刀了吗?”
“要不要捅我两下泄愤?需要我配合你们吗?什么姿势比较好,你们要不要拍个视频让全世界都知道,你们如此正义的行为?”
底下的黑粉们,表情古怪。
她是疯了吗?
他们甚至往后退了几步。
明殊安抚他们:“放心我不报警。”
众黑粉:“……”
明殊说得有点累,摸出零食,一边吃一边讲道理。
“你说你们图什么,花费时间精力来堵我,能得到什么回报,生活都那么艰难了,阳光一点嘛!”
众黑粉:“……”
“有这么多时间,我看你们都是没对象啊。”
众黑粉:“……”
“就算你们追我,我也不会和你们在一起的!!”
众黑粉:“!!!”
谁要和你在一起!
他们是来讨伐她的!
为什么要听她在这里瞎哔哔!
黑粉们反应过来,自己是来干什么的,正准备反击,忽的听见警笛声。
黑粉们瞪向明殊。
你不是说不报警的吗?!
明殊很无辜:“我真没报警。”
警察说是接到热心群众,发现有人聚众欺负人。
将这群人带回去,明殊立即将他们告了,气得那群黑粉,差点和她在警察局打起来。
明殊毫无偶像包袱,和黑粉们怼得非常热闹。
最后将他们分开,才算消停。
明殊没干什么,录完口供就可以离开。
不过她还没走出警局,就接到推送。
——影后闻笛与粉丝大打出手,被警察带走。
如果不是标题不允许,明殊很怀疑,他们会写——双双入狱。
明殊点开看了眼,估计是之前那群人有人发的,被媒体看见,一番‘爱恨情仇’撰写后,就有这个新闻。
明殊转发。
闻笛V:假新闻,我没动手,我只是和他们讲道理,警察蜀黍作证。@X市分局。
[噗,笛子突然有点萌啊!]
[整天博人眼球,烦不烦?]
[怎么又是她,这几天都是她的热搜,有完没完了,一个靠卖上位的女人,到底有什么好关注的。]
[楼上的有病吧,笛子是靠实力的好吗?我们笛子从十五岁就演戏,每一部戏都是经典,拿过影后Balabala……]
这位真爱粉将闻笛的生平写了个遍。
闻笛演第一部戏的时候,并没有接触过表演,但是她在短短时间,就让当时的导演赞不绝口。
总结:我们笛子就是天生的演员,靠实力!
明殊收起手机,慢悠悠的晃回公寓。
咔嚓——
轻微的声音快门声响起,明殊若无其事的往前走。
狗仔而已。
你越不让拍,越想拍。
朕让你拍个够。
所以明殊本来回去的路线一转,拐到附近去吃夜宵。
那个人也是尽职,一路跟着她。
吃完东西,打道回府。
那人还跟着她。
明殊忍不住回头瞅。
对方闪得快,明殊只看到一道影子。
她略微停顿,转身往回走。
她往两边观望,没看到人。
明殊咬两口糖糕,慢慢的转身往公寓走。
就在她离开后,转角处,一道黑影缓慢的出现。
他往前面看一眼,发现刚才离开的人已经看不见。
他从暗处踱步走出来。
他手里拎着相机,白色T恤,身形高挑,微微低垂着头,正好挡住旁边打过来的昏黄光线。
那人顿了好一会儿,才往公寓的方向走。
“诶。”
女孩子清脆的声音止住他的步伐,他循着声音看过去。
女生站在一棵树旁,踩在光与影的交界处,静静的看着他。
*
【和谐号】
明殊:我知道你们不服气,但是你们能把我怎么样呢?打不过我,又没我好看。
黑粉:……
明殊:没关系,你们还可以恨我!
黑粉:……
小仙女:来!投票!我帮你们打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