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6章 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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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昨天还见魏和意和任昌去王妃府邸了,”其其格说道:“王妃从来对我好,这一段狂王在她那里,她心情很不好,我就去陪她。”
“我处境不好,其实她比我还难。”
“我父王说,王妃虽然从长安来赤谷城几十年了,可是生活习俗还是大汉的模式。”
“像王妃这种人注重情谊,心里接受一个人难,但是容纳了,一生就不会更改,是难能可贵的女人,我们都很尊敬她。”
解忧公主嫁到乌孙国后,翁归靡果真对她宠爱有加,几乎是言听计从。
翁归靡喜欢解忧公主,爱屋及乌,所以乌孙国这几十年来和大汉国关系处的非常好,解忧公主的作用,大家都有目共睹。
感情生活中最缺的不是激情,而是激情过后的那份坚持,是青春逝去后的那份淡然的守候。
因此,苟参觉得翁归靡不管是处于政治的因素还是真正的对解忧公主相敬如宾,数十年如一日对待来自长安的刘解忧,也是难能可贵的一个王了。
其其格在感叹解忧公主,苟参却从她的话里听出了不同寻常。
魏和意和任昌昨天就见过解忧公主了,可是他们为什么却对自己说,解忧公主最近必然事多,他们要见也一面很困难。
还对自己许诺说尽力转达促成自己和解忧公主的会面?
这两人为何不对自己说实话?
难道魏和意、任昌会和泥靡联合一起背叛大汉?
狂王泥靡的生母是匈奴的公主,难道泥靡思前想后,会和匈奴人重新勾结起来,将乌孙国带入亲近匈奴的情况中?
苟参想到这里,不由站了起来。
可再一想,觉得不太可能。
“也许不会,泥靡不说,魏和意和任昌来乌孙国也就是十多天,怎么会那么快就和泥靡勾搭上?”
“魏和意和任昌的家眷都在长安。泥靡又能给他们二人多大的好处让这两个家伙死心塌地的跟着乌孙国走的。”
“那他们究竟神神秘秘的在做什么?”
苟参一时间想不明白这中间的曲曲弯弯,就蹲下身子握住其其格的手说:“公主,你说这一段,狂王一直在王妃那里?”
其其格看着苟参亮亮的眼睛。脸红了一下,点了一下头说:“……是,从元贵靡被囚禁,狂王就住在王妃那里了。”
苟参心里一沉,泥靡果真的强行占有了解忧公主,可解忧公主也有五十多岁了吧?
这个泥靡,真是让人无法用言辞形容。
“王妃抵死不从的,可是狂王威胁说,要是不顺从他的话,他就将王子元贵靡、万年、大乐以及弟史和素光两位公主全部杀死。”
“王妃无可奈何。投鼠忌器之下,孤立无援,就顺从了泥靡。”
其其格的手白皙修长,手指上能看到圆圆的指窝,非常漂亮。苟参情不自禁的抚摸了一下,看着其其格娇羞的脸,心里就想将她抱在怀里恣意爱怜一番。
可是听到泥靡霸占了解忧公主,还威胁解忧公主要杀死她的几个孩子,苟参又皱了眉。
解忧公主和翁归靡生了五个孩子,元贵靡是老大,其余的俩子两女就是万年、大乐、弟史和素光。其中弟史通晓音律,多才多艺,嫁给了龟兹国王绛宾,前不久还随绛宾和其其格到过长安的。
“胡说八道,色厉内荏,虚张声势。自欺欺人!”
苟参看着其其格说:“除非泥靡真的疯了,否则他不会去杀害王妃的儿女,不要说弟史是龟兹国王的王妃,更是大汉天子册封的公主,泥靡他敢动一下试试。”
其其格说:“龟兹国小。但绛宾也不会任人宰割,不过,元贵靡从小体弱多病,被囚禁后非常虚弱,王妃,可能就是因为这个才有顾忌的。”
这个话题太过沉重,苟参也不想和其其格继续商讨,就沉默了一下。
其其格很是聪明,她看着蹲在自己眼前的汉人少年,轻轻的问道:“要不,我想法子让你和王妃见一面?”
苟参这下才真的是惊喜了,自己来乌孙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见到解忧公主的,看解忧公主有什么方法能解决目前困境,可是四处碰壁。
本该帮助自己的人都神神鬼鬼的,当初最不被自己看好的其其格竟然能看出自己的忧虑,为自己分忧解难,这真是意外之喜。
“我每天都要去王妃那里请安,稍晚的时候,我你带进王妃府,我们见机行事。”
苟参宛然一笑:“乌孙的事情必然要解决的,我不管今后究竟谁做乌孙王,我是一定要娶到美丽善良又聪慧的其其格公主的,天地可鉴!”
其其格定定的看着苟参,蓝色的眼睛里充满了深情,双手在苟参的手掌里出了汗,点头说:“是,冬雷震震,夏雨雪,乃敢与君绝。”
午后的大路边非常安静,两人的视线中除了彼此再也存放不下别的东西。
其其格坐在那里,修长的腿丰满圆润,丝毫没有因为坐姿而变形,非常具有诱惑力。
从苟参的位置看去,其其格的圆臀和细腰是那么的完美,而上面鼓凸的胸膛是那么的惊心动魄,让苟参忍不住的就想要将其其格抱在怀中。
可是听到她嘴里说了“冬雷震震,夏雨雪,乃敢与君绝”,苟参强自按捺了心里的冲动,点头说道:“愿天下有情人皆成眷属,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当下两人情意相通,其其格只觉得自己一直以来的担心终于有了着落,今生所托有人,所谓相由心生,脸上的笑容越加灿烂,艳光逼人,让苟参又是一阵的目眩神迷。
……
时光流逝,不知不觉的,日照西斜,其其格和苟参看时辰不早。就拉马扯鞭,其其格上了红马说:“我们走河那边的树林里回去,应该不会引起别人注意。”
苟参听了“呀”了一声,脸上惭愧的说:“糟糕。见到了其其格公主我就糊里糊涂了,咱们在这大路边上坐了这么久,不知是不是被泥靡的探子给看到了。”
其其格听了要笑,可是心里又担忧起来:“我中午就是从那边绕了一圈,所以才被你跑在前面的。”
“但愿没被发现。”
苟参笑笑的说道:“事在人为,看到了也无妨,我和其其格是被大汉天子赐婚的,明媒正娶,不怕别人说闲话。”
其其格知道苟参是为自己宽心,说话捡自己喜欢的。但到底如今不同往日,两人说走就走,骑马就过了河,钻进了那边山林中。
其其格红衣红马,但是骑术果然好。在树林中一阵跋涉,苟参紧随其后,眼看着林中归鸟落巢,鸣声阵阵,两人就快到了赤谷城外。
“一会我先进城,你换一身我们乌孙人的衣服穿上,嗯。再弄一顶帽子戴上,我们在今天城里碰面的地方汇合。”
苟参纵马到了其其格身边,笑笑的说:“哦,那可使得,不过公主说的城里那个碰面的地方,是在哪里啊?”
“你今天在城里。见过我吗?”
其其格见苟参笑话自己,踌躇了一下,抿了抿性^感的嘴唇,脸上微笑着说:“闭上眼。”
苟参依言闭眼,嘴里刚说:“干嘛?要藏猫猫吗?……”脸颊上就被一个软软的东西碰了一下。
苟参一愣。知道是其其格在吻自己,眼睛一睁开,就看到其其格满是慌张娇羞的脸和宛如秋水的眼睛在面前闪现,只听的马蹄声声,其其格已经去的远了。
苟参伸手摸着自己被其其格亲过的脸,不由的嘿嘿笑了起来,想要得意的大叫一声,最后也只是使劲空摔了一下马鞭,看其其格已经有些看不见了,才出了树林。
……
乌孙国本来和匈奴一样也是以游牧为主的,但是自从几十年前和大汉国联姻以来,逐渐的学习到了很多中原的文化和生活习俗,如今是游牧和农耕并存。
当初军须靡为乌孙王的时候,万里之外的江都公主刘细君嫁到了乌孙,很是不习惯这里的衣食住行,有些水土不服,还一度的病倒了。
军须靡为了照顾细君公主,按照大汉的风格,专门的为细君公主建造了一座非常汉化的宫殿以供公主居住。
自此以后,这就成了一个传统,所以解忧公主如今也住在这座和长安无异的宫殿里。
其其格来解忧公主这里是家常便饭的事情,从出生到如今来了无数次了,但今天非比寻常,她虽然竭力的保持冷静,一旦有人将视线投向了她和她身后换了胡人服饰的苟参身上时,其其格还是紧张的心里直打鼓。
还好一路没事,眼看着前面到了一个拐弯处,其其格走慢了些,轻声对苟参说:“我,我心里慌的很,要不,你还是不去了吧?”
苟参以为她说自己害怕的,不过看起来还是为自己担心,就回答:“没事,既来之则安之,开弓没有回头箭。”
“我们一定行的。”
其其格看看苟参,帽子下的脸,点点头转身继续走。
这时正好就转过了墙角,两人眼前忽然就出现了一个人,其其格登时遏制不住的就“啊”了一声。
这人看来是在墙壁后面一直的隐藏着,不然依着苟参这一路的警觉,不可能听不到他的动静。
苟参盯着这个身高足足有八尺的男子,随时准备好了扑上去给他致命的一击。
这男子长的又高又壮,一脸络腮胡子,看起来很是威猛,他看到了其其格,一皱眉,盯着苟参,然后猛地朝着其其格伸出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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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王妃这种人注重情谊,心里接受一个人难,但是容纳了,一生就不会更改,是难能可贵的女人,我们都很尊敬她。”
解忧公主嫁到乌孙国后,翁归靡果真对她宠爱有加,几乎是言听计从。
翁归靡喜欢解忧公主,爱屋及乌,所以乌孙国这几十年来和大汉国关系处的非常好,解忧公主的作用,大家都有目共睹。
感情生活中最缺的不是激情,而是激情过后的那份坚持,是青春逝去后的那份淡然的守候。
因此,苟参觉得翁归靡不管是处于政治的因素还是真正的对解忧公主相敬如宾,数十年如一日对待来自长安的刘解忧,也是难能可贵的一个王了。
其其格在感叹解忧公主,苟参却从她的话里听出了不同寻常。
魏和意和任昌昨天就见过解忧公主了,可是他们为什么却对自己说,解忧公主最近必然事多,他们要见也一面很困难。
还对自己许诺说尽力转达促成自己和解忧公主的会面?
这两人为何不对自己说实话?
难道魏和意、任昌会和泥靡联合一起背叛大汉?
狂王泥靡的生母是匈奴的公主,难道泥靡思前想后,会和匈奴人重新勾结起来,将乌孙国带入亲近匈奴的情况中?
苟参想到这里,不由站了起来。
可再一想,觉得不太可能。
“也许不会,泥靡不说,魏和意和任昌来乌孙国也就是十多天,怎么会那么快就和泥靡勾搭上?”
“魏和意和任昌的家眷都在长安。泥靡又能给他们二人多大的好处让这两个家伙死心塌地的跟着乌孙国走的。”
“那他们究竟神神秘秘的在做什么?”
苟参一时间想不明白这中间的曲曲弯弯,就蹲下身子握住其其格的手说:“公主,你说这一段,狂王一直在王妃那里?”
其其格看着苟参亮亮的眼睛。脸红了一下,点了一下头说:“……是,从元贵靡被囚禁,狂王就住在王妃那里了。”
苟参心里一沉,泥靡果真的强行占有了解忧公主,可解忧公主也有五十多岁了吧?
这个泥靡,真是让人无法用言辞形容。
“王妃抵死不从的,可是狂王威胁说,要是不顺从他的话,他就将王子元贵靡、万年、大乐以及弟史和素光两位公主全部杀死。”
“王妃无可奈何。投鼠忌器之下,孤立无援,就顺从了泥靡。”
其其格的手白皙修长,手指上能看到圆圆的指窝,非常漂亮。苟参情不自禁的抚摸了一下,看着其其格娇羞的脸,心里就想将她抱在怀里恣意爱怜一番。
可是听到泥靡霸占了解忧公主,还威胁解忧公主要杀死她的几个孩子,苟参又皱了眉。
解忧公主和翁归靡生了五个孩子,元贵靡是老大,其余的俩子两女就是万年、大乐、弟史和素光。其中弟史通晓音律,多才多艺,嫁给了龟兹国王绛宾,前不久还随绛宾和其其格到过长安的。
“胡说八道,色厉内荏,虚张声势。自欺欺人!”
苟参看着其其格说:“除非泥靡真的疯了,否则他不会去杀害王妃的儿女,不要说弟史是龟兹国王的王妃,更是大汉天子册封的公主,泥靡他敢动一下试试。”
其其格说:“龟兹国小。但绛宾也不会任人宰割,不过,元贵靡从小体弱多病,被囚禁后非常虚弱,王妃,可能就是因为这个才有顾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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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其格很是聪明,她看着蹲在自己眼前的汉人少年,轻轻的问道:“要不,我想法子让你和王妃见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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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每天都要去王妃那里请安,稍晚的时候,我你带进王妃府,我们见机行事。”
苟参宛然一笑:“乌孙的事情必然要解决的,我不管今后究竟谁做乌孙王,我是一定要娶到美丽善良又聪慧的其其格公主的,天地可鉴!”
其其格定定的看着苟参,蓝色的眼睛里充满了深情,双手在苟参的手掌里出了汗,点头说:“是,冬雷震震,夏雨雪,乃敢与君绝。”
午后的大路边非常安静,两人的视线中除了彼此再也存放不下别的东西。
其其格坐在那里,修长的腿丰满圆润,丝毫没有因为坐姿而变形,非常具有诱惑力。
从苟参的位置看去,其其格的圆臀和细腰是那么的完美,而上面鼓凸的胸膛是那么的惊心动魄,让苟参忍不住的就想要将其其格抱在怀中。
可是听到她嘴里说了“冬雷震震,夏雨雪,乃敢与君绝”,苟参强自按捺了心里的冲动,点头说道:“愿天下有情人皆成眷属,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当下两人情意相通,其其格只觉得自己一直以来的担心终于有了着落,今生所托有人,所谓相由心生,脸上的笑容越加灿烂,艳光逼人,让苟参又是一阵的目眩神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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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流逝,不知不觉的,日照西斜,其其格和苟参看时辰不早。就拉马扯鞭,其其格上了红马说:“我们走河那边的树林里回去,应该不会引起别人注意。”
苟参听了“呀”了一声,脸上惭愧的说:“糟糕。见到了其其格公主我就糊里糊涂了,咱们在这大路边上坐了这么久,不知是不是被泥靡的探子给看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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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其格知道苟参是为自己宽心,说话捡自己喜欢的。但到底如今不同往日,两人说走就走,骑马就过了河,钻进了那边山林中。
其其格红衣红马,但是骑术果然好。在树林中一阵跋涉,苟参紧随其后,眼看着林中归鸟落巢,鸣声阵阵,两人就快到了赤谷城外。
“一会我先进城,你换一身我们乌孙人的衣服穿上,嗯。再弄一顶帽子戴上,我们在今天城里碰面的地方汇合。”
苟参纵马到了其其格身边,笑笑的说:“哦,那可使得,不过公主说的城里那个碰面的地方,是在哪里啊?”
“你今天在城里。见过我吗?”
其其格见苟参笑话自己,踌躇了一下,抿了抿性^感的嘴唇,脸上微笑着说:“闭上眼。”
苟参依言闭眼,嘴里刚说:“干嘛?要藏猫猫吗?……”脸颊上就被一个软软的东西碰了一下。
苟参一愣。知道是其其格在吻自己,眼睛一睁开,就看到其其格满是慌张娇羞的脸和宛如秋水的眼睛在面前闪现,只听的马蹄声声,其其格已经去的远了。
苟参伸手摸着自己被其其格亲过的脸,不由的嘿嘿笑了起来,想要得意的大叫一声,最后也只是使劲空摔了一下马鞭,看其其格已经有些看不见了,才出了树林。
……
乌孙国本来和匈奴一样也是以游牧为主的,但是自从几十年前和大汉国联姻以来,逐渐的学习到了很多中原的文化和生活习俗,如今是游牧和农耕并存。
当初军须靡为乌孙王的时候,万里之外的江都公主刘细君嫁到了乌孙,很是不习惯这里的衣食住行,有些水土不服,还一度的病倒了。
军须靡为了照顾细君公主,按照大汉的风格,专门的为细君公主建造了一座非常汉化的宫殿以供公主居住。
自此以后,这就成了一个传统,所以解忧公主如今也住在这座和长安无异的宫殿里。
其其格来解忧公主这里是家常便饭的事情,从出生到如今来了无数次了,但今天非比寻常,她虽然竭力的保持冷静,一旦有人将视线投向了她和她身后换了胡人服饰的苟参身上时,其其格还是紧张的心里直打鼓。
还好一路没事,眼看着前面到了一个拐弯处,其其格走慢了些,轻声对苟参说:“我,我心里慌的很,要不,你还是不去了吧?”
苟参以为她说自己害怕的,不过看起来还是为自己担心,就回答:“没事,既来之则安之,开弓没有回头箭。”
“我们一定行的。”
其其格看看苟参,帽子下的脸,点点头转身继续走。
这时正好就转过了墙角,两人眼前忽然就出现了一个人,其其格登时遏制不住的就“啊”了一声。
这人看来是在墙壁后面一直的隐藏着,不然依着苟参这一路的警觉,不可能听不到他的动静。
苟参盯着这个身高足足有八尺的男子,随时准备好了扑上去给他致命的一击。
这男子长的又高又壮,一脸络腮胡子,看起来很是威猛,他看到了其其格,一皱眉,盯着苟参,然后猛地朝着其其格伸出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