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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8章 第一二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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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娘,你醒啦。”
范桃花醒过来的时候,看着头顶的漆黑眼中茫然,自己,是死了吗?
她记得很清楚,自己是从悬崖上掉了下来,然后,闭上眼等待着死亡的来临,甚至变态地想听见自己浑身每一寸骨头碎裂的声音。只是那一瞬间的绝望此刻回想起来不禁感到毛骨悚然,自己当时怎么会有这样变态的想法?
耳边传来一个苍老而欣慰的声音打断了她继续遐想,她僵硬地把头转过去,不想却看到一个慈祥的老妇人。
“你……”声音还很沙哑,她想将身体撑起来可浑身却像是散架了一样疼,让她忍不住又哼了一声。
见状老妇人立马上前扶着她,给她身下垫了一个枕头让她靠着,然后坐在她身边搭着她的手,疼惜地轻拍着她的手背,“你伤得很重,现在还不能乱动。”
“婆婆……”范桃花抬眼看着对方,舔了舔干涸的嘴唇,“是您救了我吗?”
“傻丫头,是俺和老伴看到你躺在河边才把你救回来的。”
“河边?”
“是啊。”老妇人说到这里蹙了蹙眉头,“姑娘,你怎么会昏倒在河边?”当时她和老伴看到还以为是死人,吓了一大跳。
看来,那悬崖地下大概是一条河,这才让自己大难不死。范桃花明白过来,对着老妇人笑笑,并未多说。
见她垂了眼眸显然是不想提起这段事情,老妇人也不再追问,拿了边上放着的碗,“姑娘,你身上的伤挺严重的,还要再躺一段时日才能复原。这段时间你就安心住在这里,把伤养好。”说着舀起碗中褐色的液体伸到她嘴边,“来,喝药吧。”
范桃花张口,药汁流入喉腔的时候散着浓重的苦味,可她只是几不可见地皱了皱眉便不声不响地咽下。
曾经的她是多么害怕喝苦药,总以为这是世界上最艰难的一件事情了。可是事到如今她才知道,没有什么苦是承受不了的。以前的害怕,只是因为她知道,有一个人可以任凭自己撒娇任凭自己示弱,会挡掉自己害怕的一切东西,给自己阳光灿烂,而如今,这所有的苦只有自己来担。
老妇人一边给她喂着药一边跟她拉家常,一开始范桃花有一句没一句地听着,也不搭腔,但后来注意力不知不觉就被吸引了过去,静静地认真听着对方的话。
这个村叫做“王家村”,顾名思义,村里的人自然都姓王。是辽国境内的一个边陲村落。这老妇人的老伴懂点医术,算是这个村里的“赤脚医生”,小病小痛村里的人都来找他看,这次她受的内伤也是他给配的药一日三次给喂着,愣是把她从鬼门关拉了回来。
他们有两儿一女,大儿子在县城开了个小店铺,就在那里安了个家。二儿子也早已成亲,如今孙子都已经十岁会下地帮忙干农活了。他们的女儿也定了亲,只等着年后便嫁到夫家。这间房子有四间屋,她现在住着的这间是他们女儿的屋子,白天一家人都出去干活,就由老妇人留下来照顾她,而晚上女儿回来了就在一旁的榻上歇息,把床留给她。这让范桃花很是不好意思,好像是因为她占了人家的地儿害得人家没地方睡觉一样。
不过老妇人笑笑,“姑娘你别放在心上,没关系的。”他们家行医多年,有病患不能动弹要借住是常事,儿子女儿也都懂事,从来不在意这个,这一次也是他们女儿自己提出来的要求。
“婆婆,谢谢你们。”感激地对着人家笑笑,范桃花眼里有了泪光。自己上辈子肯定积了不少福,这一辈子才能经常遇到好人,像是陆虎,叶长风,还有现在这一家人。
“对了,姑娘,俺到现在还不知道你叫啥呢。”
“婆婆,我叫范桃花,您叫我小桃就好。”
“好好好,小桃好。”对他们农村人来说,“桃花”这样的名字再正常不过了。都说取个贱名好养活,像他们的孙子小名就叫“小虎子”,更有甚者叫做“狗娃”、“狗蛋”、“二丫”之类的,叫起来顺口得不得了。反倒是夏逸凡夏逸兴这样高端大气上档次的名字听起来才怪怪的。
看看时间也差不多了,老妇人(以下称作“王大娘”)站起来,“俺去做饭,小桃你再休息休息。”中午了,她家的人也都该回来了,可得快些做好饭不然就得饿了。
也不知咋了,见着这姑娘说着说着话就忘了时辰。不过这姑娘还真是招人疼,长得忒水灵了。王大娘便往外走便在心里想着。
范桃花仰躺在床上,抬头看着瓦片将自己的记忆全都过了一遍,然后愣愣地出神。
唉,不是说“失忆”是穿越狗血剧必备的环节吗?怎么自己这次从那么高的地儿摔下来没有摔成肉泥却连个失忆都没有?不仅是穿越后的事情记得一清二楚,小时候跟着大孩子上树掏鸟蛋的经过记忆犹新,连三岁时还尿床被老妈揍得躲到桌子下面哭得撕心裂肺肝肠寸断引来了左邻右舍的围观劝阻都像是发生在昨天的事情一样。
果然,不是每一个穿越女主都是那么幸运的啊!
怀着这样的感慨,她又进入了梦乡。
——————
“公公!大柱哥!吃饭了!”范桃花站在田垄上对着在田地里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几人大喊。
王大柱抬起头来抹了把脸上的汗水眯了眯眼睛看向声音的方向,待看到来人时露出一口大白牙。
田垄上的范桃花扎着两根麻花辫儿,穿着一身农村姑娘最平常的那种碎花衣服,白净的脸看起来别样清纯俏丽,尤其是一双黑珍珠一般的大眼睛,在阳光下闪着水灵灵的光芒。
“妹子,麻烦你了。”王大柱一路小跑过来,对着范桃花憨憨地笑。他常年在田地里劳动,故而皮肤很黑,但高高壮壮看起来很健康,笑起来露出一口大白牙显得特别爽朗。
又对着田里其他人高喊一声:“阿爹,阿妹,阿英,小虎子,快来吃饭了!”
范桃花熟练地递上一块毛巾,嫣然一笑,“大柱哥,擦擦吧。”
要说她的生命力也是在顽强,自从醒过来后过了没多久就能够活动自如,自然不再愿意在别人家里白吃白住,各种想要帮忙。
到了秋收季节,地里的活忙不过来,学堂的先生是临近几个村唯一一个进士,自然知道这些农村孩子家里的情况,便放了他们的假,让他们回家帮忙。范桃花不肯闲着,想要跟他们一起去,不过人家怎么会让她下地,光是看她白白嫩嫩的模样就知道她不是这块料。于是几番权衡之下她自动担任起了给大家送饭的工作。
其实,唉,说来惭愧,她也算是个地地道道的农村娃,从小没少在田地里疯跑,不过九十年代的田地也已经半现代化,她也只限于“疯跑”而已。等到了她老爸老妈觉得她有这个能力照顾自己不会在田里淹死的时候,她已经知道下地劳作有多辛苦,跟着一起去地里拔过一次草之后从此就留下了阴影,这辈子都不愿意再去了。
踩下去一脚的淤泥到膝盖不说,那水臭得不行不说,还有吸血虫!
(补充知识点:吸血虫,传说中的“蚂蝗”,专吸人血,据我爷爷说还会往皮肤里钻,被吸上了怎么都扯不下来,扯下来就一滩血,超级吓人!还会得病!)
所以他们也真没看错,她还真不是这块料……
王常根(王大娘的老伴,王大柱的爹)背着锄头走过来,七十岁的老人精神依旧矍铄。王大柱的妻子阿英是个能干的女人,里里外外一把手,精明能干并且热情善良,对待范桃花就像对待自家妹子一样,热乎得不行,看到她拿来了饭菜立刻上前接过食盒,“妹子吃了没?”
范桃花点头,“我吃过了嫂子。忙活了一天大家都饿了吧,快吃吧。”
“小桃姑娘身体好利索了吗?”边吃饭王常根便跟一旁左看看右瞄瞄的范桃花说话。一整个上午在地里忙活,他们身上都是一身的汗臭,但这个一看就是县城里来的小姑娘一点不适都没有,根本不嫌弃他们,王老爷子对她好感倍增。
“嗯,这多亏了公公您的妙手回春呢!”乖巧地点头,范桃花笑嘻嘻地回答。一句话夸得对方乐得合不拢嘴。
“这小丫头小嘴儿可真甜了!”阿英嫂子夸奖她。小虎子和王家小妹也在一边哧哧地笑。
“可不是,俺们家能有桃丫头这样的贵客可是福气咯!”王老爷子笑呵呵地点头,胡子一颤一颤,把范桃花夸得天上有地下无的。
被他们一个个夸得,范桃花一向自诩脸皮厚都脸红了,“我哪有你们说得这么好……”是我该感谢你们的收留才是真的。
若没有你们相救此时的我都不知道会怎样,是一直留在河边自生自灭还是早已经死掉成了野兽们的大餐,她连想想都害怕。
所以,该说感谢的,是我才对。
“姑娘,你醒啦。”
范桃花醒过来的时候,看着头顶的漆黑眼中茫然,自己,是死了吗?
她记得很清楚,自己是从悬崖上掉了下来,然后,闭上眼等待着死亡的来临,甚至变态地想听见自己浑身每一寸骨头碎裂的声音。只是那一瞬间的绝望此刻回想起来不禁感到毛骨悚然,自己当时怎么会有这样变态的想法?
耳边传来一个苍老而欣慰的声音打断了她继续遐想,她僵硬地把头转过去,不想却看到一个慈祥的老妇人。
“你……”声音还很沙哑,她想将身体撑起来可浑身却像是散架了一样疼,让她忍不住又哼了一声。
见状老妇人立马上前扶着她,给她身下垫了一个枕头让她靠着,然后坐在她身边搭着她的手,疼惜地轻拍着她的手背,“你伤得很重,现在还不能乱动。”
“婆婆……”范桃花抬眼看着对方,舔了舔干涸的嘴唇,“是您救了我吗?”
“傻丫头,是俺和老伴看到你躺在河边才把你救回来的。”
“河边?”
“是啊。”老妇人说到这里蹙了蹙眉头,“姑娘,你怎么会昏倒在河边?”当时她和老伴看到还以为是死人,吓了一大跳。
看来,那悬崖地下大概是一条河,这才让自己大难不死。范桃花明白过来,对着老妇人笑笑,并未多说。
见她垂了眼眸显然是不想提起这段事情,老妇人也不再追问,拿了边上放着的碗,“姑娘,你身上的伤挺严重的,还要再躺一段时日才能复原。这段时间你就安心住在这里,把伤养好。”说着舀起碗中褐色的液体伸到她嘴边,“来,喝药吧。”
范桃花张口,药汁流入喉腔的时候散着浓重的苦味,可她只是几不可见地皱了皱眉便不声不响地咽下。
曾经的她是多么害怕喝苦药,总以为这是世界上最艰难的一件事情了。可是事到如今她才知道,没有什么苦是承受不了的。以前的害怕,只是因为她知道,有一个人可以任凭自己撒娇任凭自己示弱,会挡掉自己害怕的一切东西,给自己阳光灿烂,而如今,这所有的苦只有自己来担。
老妇人一边给她喂着药一边跟她拉家常,一开始范桃花有一句没一句地听着,也不搭腔,但后来注意力不知不觉就被吸引了过去,静静地认真听着对方的话。
这个村叫做“王家村”,顾名思义,村里的人自然都姓王。是辽国境内的一个边陲村落。这老妇人的老伴懂点医术,算是这个村里的“赤脚医生”,小病小痛村里的人都来找他看,这次她受的内伤也是他给配的药一日三次给喂着,愣是把她从鬼门关拉了回来。
他们有两儿一女,大儿子在县城开了个小店铺,就在那里安了个家。二儿子也早已成亲,如今孙子都已经十岁会下地帮忙干农活了。他们的女儿也定了亲,只等着年后便嫁到夫家。这间房子有四间屋,她现在住着的这间是他们女儿的屋子,白天一家人都出去干活,就由老妇人留下来照顾她,而晚上女儿回来了就在一旁的榻上歇息,把床留给她。这让范桃花很是不好意思,好像是因为她占了人家的地儿害得人家没地方睡觉一样。
不过老妇人笑笑,“姑娘你别放在心上,没关系的。”他们家行医多年,有病患不能动弹要借住是常事,儿子女儿也都懂事,从来不在意这个,这一次也是他们女儿自己提出来的要求。
“婆婆,谢谢你们。”感激地对着人家笑笑,范桃花眼里有了泪光。自己上辈子肯定积了不少福,这一辈子才能经常遇到好人,像是陆虎,叶长风,还有现在这一家人。
“对了,姑娘,俺到现在还不知道你叫啥呢。”
“婆婆,我叫范桃花,您叫我小桃就好。”
“好好好,小桃好。”对他们农村人来说,“桃花”这样的名字再正常不过了。都说取个贱名好养活,像他们的孙子小名就叫“小虎子”,更有甚者叫做“狗娃”、“狗蛋”、“二丫”之类的,叫起来顺口得不得了。反倒是夏逸凡夏逸兴这样高端大气上档次的名字听起来才怪怪的。
看看时间也差不多了,老妇人(以下称作“王大娘”)站起来,“俺去做饭,小桃你再休息休息。”中午了,她家的人也都该回来了,可得快些做好饭不然就得饿了。
也不知咋了,见着这姑娘说着说着话就忘了时辰。不过这姑娘还真是招人疼,长得忒水灵了。王大娘便往外走便在心里想着。
范桃花仰躺在床上,抬头看着瓦片将自己的记忆全都过了一遍,然后愣愣地出神。
唉,不是说“失忆”是穿越狗血剧必备的环节吗?怎么自己这次从那么高的地儿摔下来没有摔成肉泥却连个失忆都没有?不仅是穿越后的事情记得一清二楚,小时候跟着大孩子上树掏鸟蛋的经过记忆犹新,连三岁时还尿床被老妈揍得躲到桌子下面哭得撕心裂肺肝肠寸断引来了左邻右舍的围观劝阻都像是发生在昨天的事情一样。
果然,不是每一个穿越女主都是那么幸运的啊!
怀着这样的感慨,她又进入了梦乡。
——————
“公公!大柱哥!吃饭了!”范桃花站在田垄上对着在田地里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几人大喊。
王大柱抬起头来抹了把脸上的汗水眯了眯眼睛看向声音的方向,待看到来人时露出一口大白牙。
田垄上的范桃花扎着两根麻花辫儿,穿着一身农村姑娘最平常的那种碎花衣服,白净的脸看起来别样清纯俏丽,尤其是一双黑珍珠一般的大眼睛,在阳光下闪着水灵灵的光芒。
“妹子,麻烦你了。”王大柱一路小跑过来,对着范桃花憨憨地笑。他常年在田地里劳动,故而皮肤很黑,但高高壮壮看起来很健康,笑起来露出一口大白牙显得特别爽朗。
又对着田里其他人高喊一声:“阿爹,阿妹,阿英,小虎子,快来吃饭了!”
范桃花熟练地递上一块毛巾,嫣然一笑,“大柱哥,擦擦吧。”
要说她的生命力也是在顽强,自从醒过来后过了没多久就能够活动自如,自然不再愿意在别人家里白吃白住,各种想要帮忙。
到了秋收季节,地里的活忙不过来,学堂的先生是临近几个村唯一一个进士,自然知道这些农村孩子家里的情况,便放了他们的假,让他们回家帮忙。范桃花不肯闲着,想要跟他们一起去,不过人家怎么会让她下地,光是看她白白嫩嫩的模样就知道她不是这块料。于是几番权衡之下她自动担任起了给大家送饭的工作。
其实,唉,说来惭愧,她也算是个地地道道的农村娃,从小没少在田地里疯跑,不过九十年代的田地也已经半现代化,她也只限于“疯跑”而已。等到了她老爸老妈觉得她有这个能力照顾自己不会在田里淹死的时候,她已经知道下地劳作有多辛苦,跟着一起去地里拔过一次草之后从此就留下了阴影,这辈子都不愿意再去了。
踩下去一脚的淤泥到膝盖不说,那水臭得不行不说,还有吸血虫!
(补充知识点:吸血虫,传说中的“蚂蝗”,专吸人血,据我爷爷说还会往皮肤里钻,被吸上了怎么都扯不下来,扯下来就一滩血,超级吓人!还会得病!)
所以他们也真没看错,她还真不是这块料……
王常根(王大娘的老伴,王大柱的爹)背着锄头走过来,七十岁的老人精神依旧矍铄。王大柱的妻子阿英是个能干的女人,里里外外一把手,精明能干并且热情善良,对待范桃花就像对待自家妹子一样,热乎得不行,看到她拿来了饭菜立刻上前接过食盒,“妹子吃了没?”
范桃花点头,“我吃过了嫂子。忙活了一天大家都饿了吧,快吃吧。”
“小桃姑娘身体好利索了吗?”边吃饭王常根便跟一旁左看看右瞄瞄的范桃花说话。一整个上午在地里忙活,他们身上都是一身的汗臭,但这个一看就是县城里来的小姑娘一点不适都没有,根本不嫌弃他们,王老爷子对她好感倍增。
“嗯,这多亏了公公您的妙手回春呢!”乖巧地点头,范桃花笑嘻嘻地回答。一句话夸得对方乐得合不拢嘴。
“这小丫头小嘴儿可真甜了!”阿英嫂子夸奖她。小虎子和王家小妹也在一边哧哧地笑。
“可不是,俺们家能有桃丫头这样的贵客可是福气咯!”王老爷子笑呵呵地点头,胡子一颤一颤,把范桃花夸得天上有地下无的。
被他们一个个夸得,范桃花一向自诩脸皮厚都脸红了,“我哪有你们说得这么好……”是我该感谢你们的收留才是真的。
若没有你们相救此时的我都不知道会怎样,是一直留在河边自生自灭还是早已经死掉成了野兽们的大餐,她连想想都害怕。
所以,该说感谢的,是我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