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世上最奢侈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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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梦寒猛地看到凌云,也是一愣,却只见凌云飞起一脚,朝自己踹来。
陆梦寒还没反应过来,就看到她身后有一人被凌云踢倒下了。
追来的那些人见有人来帮陆梦寒,都纷纷停住了,远远地看着凌云,忽然那些人喊道:“不是红发,不要怕。”
喊完那些人就又冲了过来。
凌云见后面还有几人,都拿着武器,连忙捡起刚倒下那人手中的短棍,对陆梦寒道:“你快跑!”
凌云暗想自己可以拖这几人一些时间,只要陆梦寒跑远,自己再跑,这些人跑了一阵,一定跑不过自己。
哪知道陆梦寒一把拉住凌云,往后跑去。
跑了一段,两人到了附近的一处草地,陆梦寒忽然停了下来。
她喘了两口气,忽然转身,双手从耳根后束起头发,用发带绑了,然后她忽然把自己的鞋子脱了。
凌云这才发现,她穿了一双五厘米高的高跟鞋,难怪跑步的时候有些别扭。
这时身后的追上来了七个人,各个都拿着短棍,气势汹汹,把两人围了。
陆梦寒夺过凌云手中的短棍,像是憋了很久,终于可以放开手脚大干一番的样子,说:“这事你别管,看着就行。”
只见陆梦寒身形一转,舞起短棍,挤进了那几人的包围里。
凌云见她来回穿梭,像一只在山崖上蹁跹起舞的山羊,看似惊险,实则她倒乐在其中,发泄了之前的憋屈。
黑暗中不断地传来沉闷的敲击和惊呼声,接着那些人开始倒地、后退,到最后仅剩两人,掉头跑掉了。
凌云这才知道,这些人并不是陆梦寒的对手,她之所以跑,是因为穿着高跟鞋,在砂砾满地的河边无法施展,脱鞋也硌脚,只有跑到草地上脱了鞋子才好对付他们。
凌云见她的身手,也暗暗佩服,心想自己要是给一把长枪,使出七探盘蛇枪或许可以和她斗斗,要是徒手,只怕只有挨打的份了。
“我真是瞎担心,差点帮倒忙。”等陆梦寒回来,凌云有些不好意思地说。
“不,你帮了我,要不是你出现让他们停了一会,只怕我没到草地,就让他们追上了。”陆梦寒面露感激地说,她拿起鞋子穿了起来,她看高跟鞋的眼神有些复杂,看了良久,忽然说:“以后不会再穿高跟鞋了。”
凌云不知道那些人为什么要围攻陆梦寒,也不知道陆梦寒一个女孩子为什么要练这一身本事,怕是有些难言之隐,他不好多问,两人就沿着河边缓缓走着。
凌云想到她救过自己两次,感恩道:“之前你救过我两次,都没来得及谢谢你,没想到在这里遇见了。”
陆梦寒微微一笑,说:“没什么,是你自己救了自己,要是你那天对高元磊求饶了,我是不会出面救你的,而且我敢肯定高元磊最后还是会打断你的腿,所以你还是谢你自己吧。”
凌云想起,陆梦寒和耿庆似乎在高元磊那群人里有很高的威望,那些人对他们很是恭敬,只是似乎他们和高元磊并不和。
“你是不是在好奇,我们和高元磊是什么关系?”陆梦寒似乎看出凌云的疑惑,挑明问道。
“我只是好奇,你不用告诉我。”凌云有种被看透的窘迫,笑道。
陆梦寒伸手把自己的头带摘下,乌黑的发丝又垂了下来,晚风轻吹着飞扬了起来。
“告诉你也无妨,我们上次去学校本来就准备告诉你的,可惜你好像有朋友要招待……”
“真是抱歉,让你们白跑一趟。”
“没白跑,不是救了你吗。”陆梦寒含笑道。
“哦,对,哈哈。”凌云忍不住笑道。
陆梦寒于是把他们的关系娓娓道来,原来定吉市六年前一直都是陆梦寒父亲陆斌的地盘,他手下有三个得力助手,一个是罗隆,即现在定吉的土皇帝“龙哥”,第二个就是红发耿庆,第三个则是高元磊,这三人跟随陆斌十多年,情同手足,各自也以兄弟相称。
可六年前,陆斌忽然被捕,判了十年,关进了大牢,陆斌的势力被罗隆接盘。
罗隆摇身一变成了定吉最具分量的人。
不过一年前,在陆梦寒和耿庆的追查下,发现六年前出卖陆斌的人,就是罗隆,他勾结权贵,为了就是上位。
因为罗隆如今地位已经稳固,所以知道事情真相后,也只有耿庆和一小部分人和罗隆分裂了,如今算得上是仇家。
罗隆开始还解释,还多次邀耿庆和陆梦寒,想讲和,现在发现不可能,于是开始慢慢找人动手了。
“不知道他怎么找的这些人,一点用都没有。”陆梦寒说完冷笑道。
凌云听完,想起那天在酒吧里的事情,知道了一些陆梦寒没说的内容。
这个罗隆估计是喜欢陆梦寒,不然那天也不会有人叫她嫂子,而罗隆也不并是真的想对陆梦寒动手,只是令这些没用的人去吓唬陆梦寒而已,他根本就知道这些人对付不了陆梦寒,他只是想让陆梦寒知难而退,不跟自己继续作对而已。
凌云知道,陆梦寒是绝对不会对自己说罗隆喜欢她的事情的。
“这么说,你们救我,是因为我跟罗隆对着干了,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对吗?”
陆梦寒赞扬地看了眼凌云,说:“不错,当然我们很欣赏你的身手和气概,是个绝对值得信任的人,所以我们想让你加入我们。”
凌云还不大清楚他们的性质,加入他们,算不算入了黑道,但可以肯定的是,加入他们就等于与罗隆为敌了。
“怎么,怕了?”陆梦寒见他没说话,逼问道。
凌云笑道:“为朋友两肋插刀,我毫不皱眉,但我这个人闲鱼野鹤,组织、家族什么的,还是算了。”
“我们可以让你做三把手,地位仅次于我和耿庆。”陆梦寒道,显然还是想拉拢凌云。
“不是地位的问题。”凌云道,组织了下措辞,“我只是……习惯了自由。”
“自由……”陆梦寒喃喃道,望着远处,忽然笑了,“那可是世上最奢侈的东西啊。”
凌云听她这话,似乎有说不尽的身不由己的感慨,有些心酸,又不知怎么安慰。
“那我就不勉强你了,就算交个朋友也好。”陆梦寒忽然侧身,伸出一只手来,她水汪汪的眼中,映射着街边的霓虹灯光,变得迷幻。
凌云伸出手,和她握了握,她的手很柔滑也很冰冷。
两人相视一笑,像是认识了很久一般。
陆梦寒猛地看到凌云,也是一愣,却只见凌云飞起一脚,朝自己踹来。
陆梦寒还没反应过来,就看到她身后有一人被凌云踢倒下了。
追来的那些人见有人来帮陆梦寒,都纷纷停住了,远远地看着凌云,忽然那些人喊道:“不是红发,不要怕。”
喊完那些人就又冲了过来。
凌云见后面还有几人,都拿着武器,连忙捡起刚倒下那人手中的短棍,对陆梦寒道:“你快跑!”
凌云暗想自己可以拖这几人一些时间,只要陆梦寒跑远,自己再跑,这些人跑了一阵,一定跑不过自己。
哪知道陆梦寒一把拉住凌云,往后跑去。
跑了一段,两人到了附近的一处草地,陆梦寒忽然停了下来。
她喘了两口气,忽然转身,双手从耳根后束起头发,用发带绑了,然后她忽然把自己的鞋子脱了。
凌云这才发现,她穿了一双五厘米高的高跟鞋,难怪跑步的时候有些别扭。
这时身后的追上来了七个人,各个都拿着短棍,气势汹汹,把两人围了。
陆梦寒夺过凌云手中的短棍,像是憋了很久,终于可以放开手脚大干一番的样子,说:“这事你别管,看着就行。”
只见陆梦寒身形一转,舞起短棍,挤进了那几人的包围里。
凌云见她来回穿梭,像一只在山崖上蹁跹起舞的山羊,看似惊险,实则她倒乐在其中,发泄了之前的憋屈。
黑暗中不断地传来沉闷的敲击和惊呼声,接着那些人开始倒地、后退,到最后仅剩两人,掉头跑掉了。
凌云这才知道,这些人并不是陆梦寒的对手,她之所以跑,是因为穿着高跟鞋,在砂砾满地的河边无法施展,脱鞋也硌脚,只有跑到草地上脱了鞋子才好对付他们。
凌云见她的身手,也暗暗佩服,心想自己要是给一把长枪,使出七探盘蛇枪或许可以和她斗斗,要是徒手,只怕只有挨打的份了。
“我真是瞎担心,差点帮倒忙。”等陆梦寒回来,凌云有些不好意思地说。
“不,你帮了我,要不是你出现让他们停了一会,只怕我没到草地,就让他们追上了。”陆梦寒面露感激地说,她拿起鞋子穿了起来,她看高跟鞋的眼神有些复杂,看了良久,忽然说:“以后不会再穿高跟鞋了。”
凌云不知道那些人为什么要围攻陆梦寒,也不知道陆梦寒一个女孩子为什么要练这一身本事,怕是有些难言之隐,他不好多问,两人就沿着河边缓缓走着。
凌云想到她救过自己两次,感恩道:“之前你救过我两次,都没来得及谢谢你,没想到在这里遇见了。”
陆梦寒微微一笑,说:“没什么,是你自己救了自己,要是你那天对高元磊求饶了,我是不会出面救你的,而且我敢肯定高元磊最后还是会打断你的腿,所以你还是谢你自己吧。”
凌云想起,陆梦寒和耿庆似乎在高元磊那群人里有很高的威望,那些人对他们很是恭敬,只是似乎他们和高元磊并不和。
“你是不是在好奇,我们和高元磊是什么关系?”陆梦寒似乎看出凌云的疑惑,挑明问道。
“我只是好奇,你不用告诉我。”凌云有种被看透的窘迫,笑道。
陆梦寒伸手把自己的头带摘下,乌黑的发丝又垂了下来,晚风轻吹着飞扬了起来。
“告诉你也无妨,我们上次去学校本来就准备告诉你的,可惜你好像有朋友要招待……”
“真是抱歉,让你们白跑一趟。”
“没白跑,不是救了你吗。”陆梦寒含笑道。
“哦,对,哈哈。”凌云忍不住笑道。
陆梦寒于是把他们的关系娓娓道来,原来定吉市六年前一直都是陆梦寒父亲陆斌的地盘,他手下有三个得力助手,一个是罗隆,即现在定吉的土皇帝“龙哥”,第二个就是红发耿庆,第三个则是高元磊,这三人跟随陆斌十多年,情同手足,各自也以兄弟相称。
可六年前,陆斌忽然被捕,判了十年,关进了大牢,陆斌的势力被罗隆接盘。
罗隆摇身一变成了定吉最具分量的人。
不过一年前,在陆梦寒和耿庆的追查下,发现六年前出卖陆斌的人,就是罗隆,他勾结权贵,为了就是上位。
因为罗隆如今地位已经稳固,所以知道事情真相后,也只有耿庆和一小部分人和罗隆分裂了,如今算得上是仇家。
罗隆开始还解释,还多次邀耿庆和陆梦寒,想讲和,现在发现不可能,于是开始慢慢找人动手了。
“不知道他怎么找的这些人,一点用都没有。”陆梦寒说完冷笑道。
凌云听完,想起那天在酒吧里的事情,知道了一些陆梦寒没说的内容。
这个罗隆估计是喜欢陆梦寒,不然那天也不会有人叫她嫂子,而罗隆也不并是真的想对陆梦寒动手,只是令这些没用的人去吓唬陆梦寒而已,他根本就知道这些人对付不了陆梦寒,他只是想让陆梦寒知难而退,不跟自己继续作对而已。
凌云知道,陆梦寒是绝对不会对自己说罗隆喜欢她的事情的。
“这么说,你们救我,是因为我跟罗隆对着干了,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对吗?”
陆梦寒赞扬地看了眼凌云,说:“不错,当然我们很欣赏你的身手和气概,是个绝对值得信任的人,所以我们想让你加入我们。”
凌云还不大清楚他们的性质,加入他们,算不算入了黑道,但可以肯定的是,加入他们就等于与罗隆为敌了。
“怎么,怕了?”陆梦寒见他没说话,逼问道。
凌云笑道:“为朋友两肋插刀,我毫不皱眉,但我这个人闲鱼野鹤,组织、家族什么的,还是算了。”
“我们可以让你做三把手,地位仅次于我和耿庆。”陆梦寒道,显然还是想拉拢凌云。
“不是地位的问题。”凌云道,组织了下措辞,“我只是……习惯了自由。”
“自由……”陆梦寒喃喃道,望着远处,忽然笑了,“那可是世上最奢侈的东西啊。”
凌云听她这话,似乎有说不尽的身不由己的感慨,有些心酸,又不知怎么安慰。
“那我就不勉强你了,就算交个朋友也好。”陆梦寒忽然侧身,伸出一只手来,她水汪汪的眼中,映射着街边的霓虹灯光,变得迷幻。
凌云伸出手,和她握了握,她的手很柔滑也很冰冷。
两人相视一笑,像是认识了很久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