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章~宿世恩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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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爷慢慢将那搁在一旁的匕首拿起来,慢慢放到了一旁的火炉之上,那青铜匕首在烛灯的照耀下闪闪发光,那刺眼的光芒闪入了侯爷的眼睛,刺得侯爷实在睁不开,刺眼的光芒照在墙壁之上,现出了一道道明亮的光影。
窗外的月光洒满了大地,穿过木窗照在地上出现了一行明亮的光影,那道光影要比侯爷的油灯要亮得多。
嘶~!只听到一声刺耳的声音,便传来了一股难闻的烤肉味,接下来便又是一声让人胆战心惊的尖叫声。
“啊~!”侯爷的额头已经是汗水密布了,他的额头之上露出了一颗颗光亮圆滑的汗珠,随着他的脸颊慢慢流下来。
侯爷的嘴唇在不停颤抖着,那把被烤红的匕首贴在他的后背之上已经将他的后背烧成一片,但没有办法,为了治伤这是他唯一能想出的办法。
自从袭击了那狗贼蒙恬之后,他便如同一只蝮蛇一样,潜伏了下来,他曾经试着派自己的心腹到城中去为他寻找良医,但回报的结果却让他感到害怕。
狗贼蒙恬为了把他找出来,居然将城中所有的大夫都关了起来,他知道这狗贼蒙恬是想要让他死,但越是蒙恬想要他死,他就绝对不可以死,他的心里很清楚,自己之所以能够活到现在,为的就是找蒙恬算账,算一算他们之间的恩怨,算一算当年的宿世恩仇。
虽然侯府上下有一多半的人都是他精心**出来的心腹,但还有一少部分的人是从城中雇来的长工,为了不让这些仆人将自己受伤的事情传出去,他打起了十二分的精神,不能相信任何人,他只有自己独自一人刮骨疗伤。
他将那上好的白药慢慢撒在自己的肩膀之上,因为后背实在是够不着,所以白药的粉末没有将后背那一块的伤口覆盖住。但经过他的一番努力,身上的大部分伤口都上了药,也算是大功告成了。
也已经很深了,因为身上的伤口实在是太重了,所以今夜,他恐怕真的要坐着睡觉了。
他没有熄灯,那盏油灯闪着微弱的光亮,他慢慢闭上了自己的双眼,这双憔悴的眼睛已经好长时间没有这样休息过了,他都不晓得到底是何时,或许是自从蒙恬带着二十万逃卒来到他这里的时候,也或许就是他准备孤身犯险准备刺杀蒙恬的时候,只要能够杀了蒙恬,即便是让他去死,他都愿意,他的心里很清楚,只有蒙恬死在他的手中,他的家族大仇才能得报,他才能真正闭上自己的双眼,让这双劳累的眼睛好好休息。
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他独自一人坐在月光之下沉思着,家族的大仇就出现在他的面前,他的脑海之中似乎永远也无法忘记那个场面,那个时候他只是一个孩子,一个人见人爱的孩子,但不幸依然没有放过他这个小孩子,厄运降临在他的身上,或许这就是天意,老天爷故意在他年幼的时候让他承受那无情的痛苦,为的就是今日的报仇雪恨。
每当夜深人静,他闭上自己的眼睛,他的眼前又会浮现出那一幕,茫茫的大草原之上奔腾着匈奴的好男儿,那些匈奴各部落的勇士们,在草原之上如同一只只雄鹰一般展翅高飞。
但可恶的秦人要强行破坏匈奴男儿安静的生活,草原雄鹰,铁马金戈,草原上的勇士们为了保卫家园,与眼前的大秦展开了一场决定着生死的大战,那是一场让所有匈奴人都难以忘记的噩梦,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每一个匈奴人的脑海之中都会浮现出那一幕惨绝人寰的大杀戮。
那年他只有十岁,他只是一个十岁的孩童,他的童年应该是一个无忧无虑的童年,但正是这场可恶的战争,正是那可恶的秦人让他变得无家可归,变得流离失所。
他亲眼看到了自己的父亲,为了保卫家园在草原之上与敌人进行着殊死搏斗,看到了秦人的刀砍在了自己父亲的身上,看到了父亲倒在血泊之中不能动弹。
看到了王兄为了保护他忍受着部族首领的欺凌,带着他从自己的部落逃出来,变得无家可归,流离失所。
是战争,是秦人,也是那些背信弃义的匈奴人毁掉了他的世界,他变成了一个孤儿,变成了一个无家可归的流浪儿,为了争一口饼与人打架,为了争一口饭与狗抢食物。
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他总是暗暗发誓,老天爷让自己活下来,为的就是复仇,那些曾经的恩怨将会在他的身上了解。
他当过小乞丐,也当过小偷,更当过小瘪三,为了生存下去,他一直在默默坚持,为了报仇,他不远万里,从匈奴来到了大秦,来到了咸阳,或许这就是老天爷对他的优待,也是老天爷怜悯他一心复仇,为他创造了优越的条件。
在咸阳城,他是一个小瘪三,却结识了一位深藏不露的达官贵人,他便是真正的侯爷,赵高这个世界上唯一存在的亲缘。
从小瘪三变到侯爷的书童,在从京城不远万里来到这小小的茂南城,他真的经历了不少的风风雨雨。
当年年幼无知的他已经不复存在了,自从来到了这侯府,他便变成了侯爷的书童,亲信,管家,再到自己扩张势力将那位侯爷杀死,利用人皮面具摇身一变成为真正的侯爷。
现在的他也算是苦尽甘来,但就正当他陶醉在这短暂的幸福之中时,老天爷再一次提醒了他,他的仇人来了,自从蒙恬踏入城的那一刻起,他就已经下定决心要报他那沉静了许久的家族大仇。
时光一晃而过,他都不知道已经过了多长时间,转眼之间,当年的孩童现在已经长大成人了,二十出头的他正是血气方刚之时,他岂能忘记了家族的大仇,一场大阴谋再一次诞生在他的脑海之中,他已经暗暗发誓,不报此仇誓不罢休。
侯爷慢慢将那搁在一旁的匕首拿起来,慢慢放到了一旁的火炉之上,那青铜匕首在烛灯的照耀下闪闪发光,那刺眼的光芒闪入了侯爷的眼睛,刺得侯爷实在睁不开,刺眼的光芒照在墙壁之上,现出了一道道明亮的光影。
窗外的月光洒满了大地,穿过木窗照在地上出现了一行明亮的光影,那道光影要比侯爷的油灯要亮得多。
嘶~!只听到一声刺耳的声音,便传来了一股难闻的烤肉味,接下来便又是一声让人胆战心惊的尖叫声。
“啊~!”侯爷的额头已经是汗水密布了,他的额头之上露出了一颗颗光亮圆滑的汗珠,随着他的脸颊慢慢流下来。
侯爷的嘴唇在不停颤抖着,那把被烤红的匕首贴在他的后背之上已经将他的后背烧成一片,但没有办法,为了治伤这是他唯一能想出的办法。
自从袭击了那狗贼蒙恬之后,他便如同一只蝮蛇一样,潜伏了下来,他曾经试着派自己的心腹到城中去为他寻找良医,但回报的结果却让他感到害怕。
狗贼蒙恬为了把他找出来,居然将城中所有的大夫都关了起来,他知道这狗贼蒙恬是想要让他死,但越是蒙恬想要他死,他就绝对不可以死,他的心里很清楚,自己之所以能够活到现在,为的就是找蒙恬算账,算一算他们之间的恩怨,算一算当年的宿世恩仇。
虽然侯府上下有一多半的人都是他精心**出来的心腹,但还有一少部分的人是从城中雇来的长工,为了不让这些仆人将自己受伤的事情传出去,他打起了十二分的精神,不能相信任何人,他只有自己独自一人刮骨疗伤。
他将那上好的白药慢慢撒在自己的肩膀之上,因为后背实在是够不着,所以白药的粉末没有将后背那一块的伤口覆盖住。但经过他的一番努力,身上的大部分伤口都上了药,也算是大功告成了。
也已经很深了,因为身上的伤口实在是太重了,所以今夜,他恐怕真的要坐着睡觉了。
他没有熄灯,那盏油灯闪着微弱的光亮,他慢慢闭上了自己的双眼,这双憔悴的眼睛已经好长时间没有这样休息过了,他都不晓得到底是何时,或许是自从蒙恬带着二十万逃卒来到他这里的时候,也或许就是他准备孤身犯险准备刺杀蒙恬的时候,只要能够杀了蒙恬,即便是让他去死,他都愿意,他的心里很清楚,只有蒙恬死在他的手中,他的家族大仇才能得报,他才能真正闭上自己的双眼,让这双劳累的眼睛好好休息。
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他独自一人坐在月光之下沉思着,家族的大仇就出现在他的面前,他的脑海之中似乎永远也无法忘记那个场面,那个时候他只是一个孩子,一个人见人爱的孩子,但不幸依然没有放过他这个小孩子,厄运降临在他的身上,或许这就是天意,老天爷故意在他年幼的时候让他承受那无情的痛苦,为的就是今日的报仇雪恨。
每当夜深人静,他闭上自己的眼睛,他的眼前又会浮现出那一幕,茫茫的大草原之上奔腾着匈奴的好男儿,那些匈奴各部落的勇士们,在草原之上如同一只只雄鹰一般展翅高飞。
但可恶的秦人要强行破坏匈奴男儿安静的生活,草原雄鹰,铁马金戈,草原上的勇士们为了保卫家园,与眼前的大秦展开了一场决定着生死的大战,那是一场让所有匈奴人都难以忘记的噩梦,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每一个匈奴人的脑海之中都会浮现出那一幕惨绝人寰的大杀戮。
那年他只有十岁,他只是一个十岁的孩童,他的童年应该是一个无忧无虑的童年,但正是这场可恶的战争,正是那可恶的秦人让他变得无家可归,变得流离失所。
他亲眼看到了自己的父亲,为了保卫家园在草原之上与敌人进行着殊死搏斗,看到了秦人的刀砍在了自己父亲的身上,看到了父亲倒在血泊之中不能动弹。
看到了王兄为了保护他忍受着部族首领的欺凌,带着他从自己的部落逃出来,变得无家可归,流离失所。
是战争,是秦人,也是那些背信弃义的匈奴人毁掉了他的世界,他变成了一个孤儿,变成了一个无家可归的流浪儿,为了争一口饼与人打架,为了争一口饭与狗抢食物。
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他总是暗暗发誓,老天爷让自己活下来,为的就是复仇,那些曾经的恩怨将会在他的身上了解。
他当过小乞丐,也当过小偷,更当过小瘪三,为了生存下去,他一直在默默坚持,为了报仇,他不远万里,从匈奴来到了大秦,来到了咸阳,或许这就是老天爷对他的优待,也是老天爷怜悯他一心复仇,为他创造了优越的条件。
在咸阳城,他是一个小瘪三,却结识了一位深藏不露的达官贵人,他便是真正的侯爷,赵高这个世界上唯一存在的亲缘。
从小瘪三变到侯爷的书童,在从京城不远万里来到这小小的茂南城,他真的经历了不少的风风雨雨。
当年年幼无知的他已经不复存在了,自从来到了这侯府,他便变成了侯爷的书童,亲信,管家,再到自己扩张势力将那位侯爷杀死,利用人皮面具摇身一变成为真正的侯爷。
现在的他也算是苦尽甘来,但就正当他陶醉在这短暂的幸福之中时,老天爷再一次提醒了他,他的仇人来了,自从蒙恬踏入城的那一刻起,他就已经下定决心要报他那沉静了许久的家族大仇。
时光一晃而过,他都不知道已经过了多长时间,转眼之间,当年的孩童现在已经长大成人了,二十出头的他正是血气方刚之时,他岂能忘记了家族的大仇,一场大阴谋再一次诞生在他的脑海之中,他已经暗暗发誓,不报此仇誓不罢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