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我把脑袋还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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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s私文件时出错
几个铁卫带着一个人走了进来,那人三十多岁,长得很壮实,黑褐色的一张方脸,胡须浓密,眼神犀利,并无任何惧色,看到李虎后他稍显错愣,大概没想到传言中的王者之子是个猪头,接着他的目光就被罗思南吸引了。
罗思南穿着红色襦裙,长发披洒,秀丽可人,腰间佩着一把刀,柔美中透出一股英气,魅力十足。
那人眼露贪婪之色,盯着罗思南看了又看,忽然,眼前那张迷人的面孔变成了一个恐怖的黑骷髅,形如鬼魅,那人暗自惊骇,情不自禁地退了一步,凝神再看,原来是一个身穿儒服的干瘦中年人,他一直躲在暗影之中,此刻突然走出来,把人魂都吓飞了。
他不敢再看,急忙移开视线,猪头的旁边坐着一位面目狞狰的武将,此人脸上不但有两道醒目的伤疤,还断了一只胳膊,是个残废。
这就是义军的首领?那人脸上露出一丝失望之色,眼神里有些不屑,也有些恐惧,不用说,坐在总帅营里的这些人,都是义军的首脑,都是杀人不眨眼的土匪,一个猪头,一个骷髅,一个残废,还有一个美女,这种不可思议的组合大概只有在匪帮中才会出现。柴云那小子真是疯了,这些人能干什么大业?我们岂能屈身于这些土匪之下?
李虎看来人没有下跪的意思,也不想难为他,也许人家是来投降的,要客气一点,所以他伸手指了指案几前的草垫,笑着说道:“你个子高,我仰着头看你太累,坐下吧。你叫高缘?”
高缘坐下,点头,不卑不亢。
“说吧,啥事?”李虎问道。
“我们这支军队原来隶属于东京道宾州怀化军节度使司,自从女真人造反后,我们一直往西退……”高缘开始述说这支军队几年来所经历过的血战和重重磨难。
明白了。李虎和众人互相看看,知道耶律马哥为什么把这支军队丢在山城了。这支军队不是耶律马哥的嫡系,败亡就败亡,无足轻重,但它打了很多年的仗,实力很强悍,同时它和女真人又有血海深仇,轻易不会投降,所以把它留下来确实是最好的选择。
高缘越说越激动,尤其说到耶律马哥无视怀化军多年战功,把怀化军整体丢弃,甚至连颗种子都不留的时候,更是义愤填膺,拳头连连挥舞,好象恨不得一拳打死耶律马哥。
至此,李虎和众人大概都听出来了,这小子是来投降的,好事啊,欢迎投降,你也不要啰里巴嗦的了,我们听懂了,你赶紧说投降吧。
“我们要造反,我们要杀虏复汉,我们要跟在总帅的后面杀回辽东去。”高缘总算把目的说出来了。
=
李虎喜笑颜开,嘴巴都笑歪了,好,好,欢迎欢迎……嗯?不对,你说什么?你要造反?
造反是造反,投降是投降,这是两回事啊。李虎脑子一转,想明白了,狗娘养的杂种,胆子不小,骗到我头上来了。你造反,拉大旗,那你岂不是老大?你是老大,那我是什么?我头上已经有五个老大了,已经背不动了,正在想办法把他们撂到地上,你倒好,你也要做老大,也要蹲在我头上拉屎,你他娘的活腻味了?你本来是我嘴里的肥肉,有了你这块肥肉,老子长力气了,才能一口气把五个老大扔到地上,你个狗娘养的杂种,竟然异想天开要做老大?嘿,直娘贼,你不想想老子是谁,敢算计我?去死吧你。
铁鹰和罗思南也感觉不对,但没有想明白。黄涉则匆忙走到李虎身边,俯身说道:“总帅,此乃缓兵之计,不可信。”
李虎瞪了他一眼,笨蛋,这也叫缓兵之计?你有没有脑子?他要做老大,要在背后砍我一刀,你看不出来?
“造反?”李虎笑了起来,“造反好啊,请问你打算何时造反?”
“三天后,怀化军举旗起事,自此追随总帅,杀虏复汉。”高缘马上回道。
“三天?”李虎大笑,“举个旗子要三天?”他转头看看铁鹰,“大叔,我们举旗用了多长时间?”
铁鹰伸出一个手指头。
“我用了一个时辰?”李虎惊讶地问道。
“一碗饭。”铁鹰说道,“你用了一碗饭的时间。”
罗思南想起当日旧事,莞尔一笑。黄涉则瞅着李虎,满脸疑惑,猪头这么差劲?举个旗子还要一口饭时间?那要多大的旗子啊?
“总帅,怀化军有汉蕃兵五千人,举旗一事必须筹划周全,否则可能横生枝节。”高缘急忙解释。
“是不是耶律马哥要你们坚守三天?”李虎笑眯眯地问道。
高缘神情一窒,哑住了。这个猪头不简单啦,这么聪明?
“跛子,距离子时还有多少时间?”李虎转头问黄涉。黄涉想都不想,张口就来,“半个时辰。”
“好吧,我给你半个时辰的时间。”李虎依旧笑容满面,“子时,你们举旗起事。一刻钟后,出城,在我指定的地点扎营,记住,不准带武器,不准穿铠甲,不准穿靴子,如果让我看到有人私藏武器或者有人穿鞋,全体格杀,一个不留。”
高缘的脸色霎时就变了,“总帅,我们举旗起事,也是义军兄弟……”
“等你举旗再说。”李虎笑道,“我三十万大军就在城外,子时开始进攻。粘罕和兀术的大军就在三十里外,明天早上,他们也将开始进攻,所以,我没有时间等你,你若想做我的兄弟,就快一点,迟了,你就是我仇人。”
高缘傻了,事情的发展完全出于预料,一时不知如何应对,惊惶失措,“总帅,请你听我解释……”
“我不是傻子。”李虎指指自己的猪头,“你不要看我头大就以为我无脑,这是契丹人的狼牙棒打的,受伤了,所以看上去很大,其实我头不大,你心里想什么我一清二楚,我之所以愿意接受你们临阵起事,主要因为怀化军大部分是汉人,我不想杀汉人,不想残杀无辜,所以给你半个时辰。你们起事后,可以继续统率军队,但得听我的,若想在背后给我下黑手,你们就等死吧。”
“总帅……”高缘挣扎欲起,打算做最后的努力。
“在我这里,造反和投降的区别只有一个。”李虎手指高缘,“那就是你的脑袋。你现在造反,我把脑袋还给你,等你投降后,你的脑袋就是我的,只要是契丹人的狗,不管他是汉人还是蕃人,我都是一样杀,决不留情。”
“送他走。”李虎冲着身后的方进招招手,“快马加鞭,把他送回城。”
高缘还待说话,方进一把抓住他的手臂,拖着就走。
“传我命令……”李虎接着喊道,“请各军主帅速来大帐,准备攻城。”
高缘闻言头皮一麻,再不敢说话,飞一般出帐而去。
=
酒喝多了,不但丢丑,更误事,这话千真万确。高缘回去后,把李虎的话转述了一遍,大家的酒总算彻底醒了。
造反不是简单的事,尤其是造反时机的选择,至关重要,怀化军的这帮人偏偏把这最重要的一点忘记了,所以说喝酒误事啊。
这下大家又傻了,按照李虎的要求,那和投降又有什么区别?
柴云暗自吁了口气。李虎就是李虎,这个人太聪明了,你把他当白痴,结局肯定很惨。事情既然又回到起点,趁着有时间,我还是赶紧再煽煽风点点火,尽快寻找机会打开城门,好歹这也是大功一件。
“区别有啊,那就是你们的脑袋,如果投降,你们的脑袋就没了,造反呢,你们能保住脑袋,既然能保住脑袋,那你们还有什么事不能干?”柴云说道,“凡成大事者,必须能忍辱负重,忍人所不能忍。忍过了今天这一关,赢得了李虎的信任,你们还能统率军队,手上有了军队,你们还怕什么?还怕自己想干的事干不成?”
有人胆怯,“李虎如果出尔反尔,杀了我们怎么办?”
“诸位都是久经沙场的悍将,难道这点对策也没有?”柴云笑道,“你们可以一边举旗,一边再派人去谈谈嘛。”
众人望向毛军,他是怀化军主帅,这些年怀化军屡遭覆亡之祸,但在他的努力下,一一化险为夷,这一次,怀化军的命运又将如何?
“我亲自走一趟。”毛军站了起来,嘱咐高缘,“先把蕃营控制起来,免得走漏了风声引发内讧。”
“举旗的事呢?”高缘问道。
“子时举旗。”
处理s私文件时出错
几个铁卫带着一个人走了进来,那人三十多岁,长得很壮实,黑褐色的一张方脸,胡须浓密,眼神犀利,并无任何惧色,看到李虎后他稍显错愣,大概没想到传言中的王者之子是个猪头,接着他的目光就被罗思南吸引了。
罗思南穿着红色襦裙,长发披洒,秀丽可人,腰间佩着一把刀,柔美中透出一股英气,魅力十足。
那人眼露贪婪之色,盯着罗思南看了又看,忽然,眼前那张迷人的面孔变成了一个恐怖的黑骷髅,形如鬼魅,那人暗自惊骇,情不自禁地退了一步,凝神再看,原来是一个身穿儒服的干瘦中年人,他一直躲在暗影之中,此刻突然走出来,把人魂都吓飞了。
他不敢再看,急忙移开视线,猪头的旁边坐着一位面目狞狰的武将,此人脸上不但有两道醒目的伤疤,还断了一只胳膊,是个残废。
这就是义军的首领?那人脸上露出一丝失望之色,眼神里有些不屑,也有些恐惧,不用说,坐在总帅营里的这些人,都是义军的首脑,都是杀人不眨眼的土匪,一个猪头,一个骷髅,一个残废,还有一个美女,这种不可思议的组合大概只有在匪帮中才会出现。柴云那小子真是疯了,这些人能干什么大业?我们岂能屈身于这些土匪之下?
李虎看来人没有下跪的意思,也不想难为他,也许人家是来投降的,要客气一点,所以他伸手指了指案几前的草垫,笑着说道:“你个子高,我仰着头看你太累,坐下吧。你叫高缘?”
高缘坐下,点头,不卑不亢。
“说吧,啥事?”李虎问道。
“我们这支军队原来隶属于东京道宾州怀化军节度使司,自从女真人造反后,我们一直往西退……”高缘开始述说这支军队几年来所经历过的血战和重重磨难。
明白了。李虎和众人互相看看,知道耶律马哥为什么把这支军队丢在山城了。这支军队不是耶律马哥的嫡系,败亡就败亡,无足轻重,但它打了很多年的仗,实力很强悍,同时它和女真人又有血海深仇,轻易不会投降,所以把它留下来确实是最好的选择。
高缘越说越激动,尤其说到耶律马哥无视怀化军多年战功,把怀化军整体丢弃,甚至连颗种子都不留的时候,更是义愤填膺,拳头连连挥舞,好象恨不得一拳打死耶律马哥。
至此,李虎和众人大概都听出来了,这小子是来投降的,好事啊,欢迎投降,你也不要啰里巴嗦的了,我们听懂了,你赶紧说投降吧。
“我们要造反,我们要杀虏复汉,我们要跟在总帅的后面杀回辽东去。”高缘总算把目的说出来了。
=
李虎喜笑颜开,嘴巴都笑歪了,好,好,欢迎欢迎……嗯?不对,你说什么?你要造反?
造反是造反,投降是投降,这是两回事啊。李虎脑子一转,想明白了,狗娘养的杂种,胆子不小,骗到我头上来了。你造反,拉大旗,那你岂不是老大?你是老大,那我是什么?我头上已经有五个老大了,已经背不动了,正在想办法把他们撂到地上,你倒好,你也要做老大,也要蹲在我头上拉屎,你他娘的活腻味了?你本来是我嘴里的肥肉,有了你这块肥肉,老子长力气了,才能一口气把五个老大扔到地上,你个狗娘养的杂种,竟然异想天开要做老大?嘿,直娘贼,你不想想老子是谁,敢算计我?去死吧你。
铁鹰和罗思南也感觉不对,但没有想明白。黄涉则匆忙走到李虎身边,俯身说道:“总帅,此乃缓兵之计,不可信。”
李虎瞪了他一眼,笨蛋,这也叫缓兵之计?你有没有脑子?他要做老大,要在背后砍我一刀,你看不出来?
“造反?”李虎笑了起来,“造反好啊,请问你打算何时造反?”
“三天后,怀化军举旗起事,自此追随总帅,杀虏复汉。”高缘马上回道。
“三天?”李虎大笑,“举个旗子要三天?”他转头看看铁鹰,“大叔,我们举旗用了多长时间?”
铁鹰伸出一个手指头。
“我用了一个时辰?”李虎惊讶地问道。
“一碗饭。”铁鹰说道,“你用了一碗饭的时间。”
罗思南想起当日旧事,莞尔一笑。黄涉则瞅着李虎,满脸疑惑,猪头这么差劲?举个旗子还要一口饭时间?那要多大的旗子啊?
“总帅,怀化军有汉蕃兵五千人,举旗一事必须筹划周全,否则可能横生枝节。”高缘急忙解释。
“是不是耶律马哥要你们坚守三天?”李虎笑眯眯地问道。
高缘神情一窒,哑住了。这个猪头不简单啦,这么聪明?
“跛子,距离子时还有多少时间?”李虎转头问黄涉。黄涉想都不想,张口就来,“半个时辰。”
“好吧,我给你半个时辰的时间。”李虎依旧笑容满面,“子时,你们举旗起事。一刻钟后,出城,在我指定的地点扎营,记住,不准带武器,不准穿铠甲,不准穿靴子,如果让我看到有人私藏武器或者有人穿鞋,全体格杀,一个不留。”
高缘的脸色霎时就变了,“总帅,我们举旗起事,也是义军兄弟……”
“等你举旗再说。”李虎笑道,“我三十万大军就在城外,子时开始进攻。粘罕和兀术的大军就在三十里外,明天早上,他们也将开始进攻,所以,我没有时间等你,你若想做我的兄弟,就快一点,迟了,你就是我仇人。”
高缘傻了,事情的发展完全出于预料,一时不知如何应对,惊惶失措,“总帅,请你听我解释……”
“我不是傻子。”李虎指指自己的猪头,“你不要看我头大就以为我无脑,这是契丹人的狼牙棒打的,受伤了,所以看上去很大,其实我头不大,你心里想什么我一清二楚,我之所以愿意接受你们临阵起事,主要因为怀化军大部分是汉人,我不想杀汉人,不想残杀无辜,所以给你半个时辰。你们起事后,可以继续统率军队,但得听我的,若想在背后给我下黑手,你们就等死吧。”
“总帅……”高缘挣扎欲起,打算做最后的努力。
“在我这里,造反和投降的区别只有一个。”李虎手指高缘,“那就是你的脑袋。你现在造反,我把脑袋还给你,等你投降后,你的脑袋就是我的,只要是契丹人的狗,不管他是汉人还是蕃人,我都是一样杀,决不留情。”
“送他走。”李虎冲着身后的方进招招手,“快马加鞭,把他送回城。”
高缘还待说话,方进一把抓住他的手臂,拖着就走。
“传我命令……”李虎接着喊道,“请各军主帅速来大帐,准备攻城。”
高缘闻言头皮一麻,再不敢说话,飞一般出帐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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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喝多了,不但丢丑,更误事,这话千真万确。高缘回去后,把李虎的话转述了一遍,大家的酒总算彻底醒了。
造反不是简单的事,尤其是造反时机的选择,至关重要,怀化军的这帮人偏偏把这最重要的一点忘记了,所以说喝酒误事啊。
这下大家又傻了,按照李虎的要求,那和投降又有什么区别?
柴云暗自吁了口气。李虎就是李虎,这个人太聪明了,你把他当白痴,结局肯定很惨。事情既然又回到起点,趁着有时间,我还是赶紧再煽煽风点点火,尽快寻找机会打开城门,好歹这也是大功一件。
“区别有啊,那就是你们的脑袋,如果投降,你们的脑袋就没了,造反呢,你们能保住脑袋,既然能保住脑袋,那你们还有什么事不能干?”柴云说道,“凡成大事者,必须能忍辱负重,忍人所不能忍。忍过了今天这一关,赢得了李虎的信任,你们还能统率军队,手上有了军队,你们还怕什么?还怕自己想干的事干不成?”
有人胆怯,“李虎如果出尔反尔,杀了我们怎么办?”
“诸位都是久经沙场的悍将,难道这点对策也没有?”柴云笑道,“你们可以一边举旗,一边再派人去谈谈嘛。”
众人望向毛军,他是怀化军主帅,这些年怀化军屡遭覆亡之祸,但在他的努力下,一一化险为夷,这一次,怀化军的命运又将如何?
“我亲自走一趟。”毛军站了起来,嘱咐高缘,“先把蕃营控制起来,免得走漏了风声引发内讧。”
“举旗的事呢?”高缘问道。
“子时举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