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四百七十四章 不作煽情话如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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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叫葵花籽?吃着怎么不催?不是说干果么?他们倒是很好打交道。”
游艇已经到了目的地,李易时候的墨西哥。
遇到了当地人,李易专门在半岛的地方修了一个大的木头‘塔’,里面没有空间,就是一堆木头搭建。
最上面插着大唐的国旗,然后他的游艇继续向东,到达墨西哥这边的位置。
距离就六百多里地,不远,不过李易还是在半岛上升旗。
六百里,有时候可以击垮一支军队的意志,不,不用六百,六十里甚至都用不上。
到地方,马上就遇到了当地人。
当地人站在海边,抓鱼呢,看到一艘游艇,瞪大眼睛。
他们不知道这叫游艇,在他们眼中,属于一艘船,他们也有,无非小……小一点吧。
那么大的船,好几层,真漂亮。
船上下来的人,哎呀,怎么穿那么多的衣服?上面也包上?我们上面都露着。
什么麻和树叶子做的衣服?一动起来颜色都在改变,跟水中的彩虹似的。
这些人脸上没有纹上道道啊,拿的是武器不?不是长矛、不是吹箭、不是弓。
有根绳子挂在脖子上,前面一个很细的木头打的孔儿?
哎呀,他们拿来的是什么东西?像白色的沙子,哦,是盐哦,盐可以这么细?
又白又大的是可以吃的,尝一下,里面有其他东西,真香。
跟我们交换的意思,懂,换,可不能吃亏,一个这样的好吃的东西,只能换一兜子种子。
这就是李易刚接触当地人时原著民们的感受和想法,他们吃的是猪肉大葱馅的包子。
他们猜到的武器确实是武器,突击步枪、霰弹枪。
墨西哥气温高,现在种东西也不是很有规划性,乱七八糟地种,反正遇到能吃的时候就吃。
热带就这点好处,什么时候种都可以,不集中种植的话,一年四季都能吃到任何一种作物。
大家在交换,小丫头拿着平板电脑跟人家交流,谁让她语言天赋高呢,不,她什么天赋都高。
她天赋高到有先天性心脏病的程度了,年岁小就死了,还不曾闯进过高层,所以历史无记载。
她不像写李易那时国歌的小聂,人家没病,写完了曲子,非要跑到倭国去游泳,结果就说是他自己淹死了。
究竟是不是自己淹死的,当时又没有监控,反正看看倭国人的德性……
永穆公主此刻拿着一个已经成熟的向日葵大盘子,从里面抠出个种子吃,觉得口感不好。
“这叫向日葵,挺有意思的,它的这个盘啊,会转动,太阳早上升起来,它就始终对着太阳。
等到了成熟的时候,转不动了,才低下头,果实满满。
就如许多人一样,年轻的时候充满了抱负,哪怕脚无法移动,头也不屈服,始终向阳。
土壤或许不够好,雨水也未必充足,但世事多坎坷,依旧向阳生。
然后成亲了,有了媳妇儿和孩子,渐渐的,曾经的梦想失去,向现实低头。
所以它的种子是甘甜的,因为有过梦想、有过追逐。
当它垂首的一刻,也就是他即将老去而为后代奉献所有的时刻。”
李易一副文青的样子给永穆公主讲,声音平缓又柔和,不带丝毫火气,不呈点滴波澜。
“李郎,我好难过,是母亲的付出吗?曾经母亲也年轻过,美丽过,也追逐过阳光,最后却……李郎你干啥呢?”
永穆公主眼圈都红了,她觉得从中感悟到了人生真谛。
结果看到李易把那一盘向日葵给掰开,然后互相搓,葵花籽就往下掉。
“快点的,跟我一起,咱们把籽搓下来,都熟透了,回去种啊,让百姓吃到更多的东西。
这玩意儿炒着吃可香了,咱回去给咱娘吃,你有时间伤春悲秋,不如多做点事情。
现在比较忙,别耽误事儿,等回程的时候,我再跟你玩浪漫。还愣?快点。”
李易把第二个葵花籽的盘子给掰开,然后两两对搓,边搓边说。
小兰在旁边抹了把眼泪:“李郎你太坏啦!人家有的和尚说是忌荤,你这连素的都不让人吃啊,茄子和黄瓜是不是也很可怜?”
“这玩意儿可好吃了,像榛子、松子、瓜子一样当干果零嘴吃,还能榨油。
豆油不是生的总腥么,必须爆锅,这个榨油,不用爆锅。
快搓,不搓了,我弄个机器吧,咱们吃番茄,他们拿来了。”
李易搓着搓着,看到原著民们又带来了新的东西,西红柿。
受热带气候营养,这里的西红柿比较大,红色的。
李易没吃就知道,不会是要一口跟咬塑料布上一样的口感。
他小时候家里种地,就爱吃,长大后发现,为了产量和保存时间,西红柿根本没有西红柿的味道和口感。
还有香菜,长得跟芹菜似的,咬都咬不动。
小时候的黄瓜,不管是旱黄瓜还是水黄瓜,都有黄瓜味儿,后来没有味儿。
原著民拿到了好处,给摘来番茄,大的直径有十厘米,看皮的颜色,就知道起沙。
“你俩歇着,工匠跟我走,我给你们画个图,打葵花籽的设备,挺简单的。”
李易不想兑换,这个技术门槛太低。
“东主,不用你,我们知道怎么做,脱粒机而已,还是比稻谷好脱的那种。”
工匠阻止李易,搓个籽,还用你操心?
“咱们吃番茄,跟我学,要小心操作。”
李易不管了,他拿过三个大的西红柿,给永穆公主和小兰一人一个。
他自己用手擦擦,咬一口,使劲吸,太甜了,味道跟小时候吃的差不多。
吸一会儿他停下来:“好吃不?”
永穆公主和小兰闷头吸呢,没工夫搭理李易。
李易露出笑容,拿着刚吸了一大口的西红柿等待。
他一口就觉得饱了,太大了。
“好吃,李郎等久了。”永穆公主喝完西红柿汁,抬头笑对李易甜甜地笑。
“这东西能制作成酱,酸甜的,咱现在吃的不行,已经熟透了,只能当水果吃。
小兰你停一下,你把脸埋进去,一会儿还得洗,然后抹护肤霜。
不然很疼,这东西碰到脸,不处理一下洗洗什么的,会裂口子。”
李易跟永穆公主说着,发现小兰一张脸吃进去,第一个感觉是疼。
是的,吃西红柿,那么大的,脸碰到了后,保证裂口子。
以前农村的孩子自己家里种,吃了都知道洗或者是用袖子擦。
吃大的西红柿,不比吃菠萝的副作用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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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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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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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艇已经到了目的地,李易时候的墨西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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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上面插着大唐的国旗,然后他的游艇继续向东,到达墨西哥这边的位置。
距离就六百多里地,不远,不过李易还是在半岛上升旗。
六百里,有时候可以击垮一支军队的意志,不,不用六百,六十里甚至都用不上。
到地方,马上就遇到了当地人。
当地人站在海边,抓鱼呢,看到一艘游艇,瞪大眼睛。
他们不知道这叫游艇,在他们眼中,属于一艘船,他们也有,无非小……小一点吧。
那么大的船,好几层,真漂亮。
船上下来的人,哎呀,怎么穿那么多的衣服?上面也包上?我们上面都露着。
什么麻和树叶子做的衣服?一动起来颜色都在改变,跟水中的彩虹似的。
这些人脸上没有纹上道道啊,拿的是武器不?不是长矛、不是吹箭、不是弓。
有根绳子挂在脖子上,前面一个很细的木头打的孔儿?
哎呀,他们拿来的是什么东西?像白色的沙子,哦,是盐哦,盐可以这么细?
又白又大的是可以吃的,尝一下,里面有其他东西,真香。
跟我们交换的意思,懂,换,可不能吃亏,一个这样的好吃的东西,只能换一兜子种子。
这就是李易刚接触当地人时原著民们的感受和想法,他们吃的是猪肉大葱馅的包子。
他们猜到的武器确实是武器,突击步枪、霰弹枪。
墨西哥气温高,现在种东西也不是很有规划性,乱七八糟地种,反正遇到能吃的时候就吃。
热带就这点好处,什么时候种都可以,不集中种植的话,一年四季都能吃到任何一种作物。
大家在交换,小丫头拿着平板电脑跟人家交流,谁让她语言天赋高呢,不,她什么天赋都高。
她天赋高到有先天性心脏病的程度了,年岁小就死了,还不曾闯进过高层,所以历史无记载。
她不像写李易那时国歌的小聂,人家没病,写完了曲子,非要跑到倭国去游泳,结果就说是他自己淹死了。
究竟是不是自己淹死的,当时又没有监控,反正看看倭国人的德性……
永穆公主此刻拿着一个已经成熟的向日葵大盘子,从里面抠出个种子吃,觉得口感不好。
“这叫向日葵,挺有意思的,它的这个盘啊,会转动,太阳早上升起来,它就始终对着太阳。
等到了成熟的时候,转不动了,才低下头,果实满满。
就如许多人一样,年轻的时候充满了抱负,哪怕脚无法移动,头也不屈服,始终向阳。
土壤或许不够好,雨水也未必充足,但世事多坎坷,依旧向阳生。
然后成亲了,有了媳妇儿和孩子,渐渐的,曾经的梦想失去,向现实低头。
所以它的种子是甘甜的,因为有过梦想、有过追逐。
当它垂首的一刻,也就是他即将老去而为后代奉献所有的时刻。”
李易一副文青的样子给永穆公主讲,声音平缓又柔和,不带丝毫火气,不呈点滴波澜。
“李郎,我好难过,是母亲的付出吗?曾经母亲也年轻过,美丽过,也追逐过阳光,最后却……李郎你干啥呢?”
永穆公主眼圈都红了,她觉得从中感悟到了人生真谛。
结果看到李易把那一盘向日葵给掰开,然后互相搓,葵花籽就往下掉。
“快点的,跟我一起,咱们把籽搓下来,都熟透了,回去种啊,让百姓吃到更多的东西。
这玩意儿炒着吃可香了,咱回去给咱娘吃,你有时间伤春悲秋,不如多做点事情。
现在比较忙,别耽误事儿,等回程的时候,我再跟你玩浪漫。还愣?快点。”
李易把第二个葵花籽的盘子给掰开,然后两两对搓,边搓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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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玩意儿可好吃了,像榛子、松子、瓜子一样当干果零嘴吃,还能榨油。
豆油不是生的总腥么,必须爆锅,这个榨油,不用爆锅。
快搓,不搓了,我弄个机器吧,咱们吃番茄,他们拿来了。”
李易搓着搓着,看到原著民们又带来了新的东西,西红柿。
受热带气候营养,这里的西红柿比较大,红色的。
李易没吃就知道,不会是要一口跟咬塑料布上一样的口感。
他小时候家里种地,就爱吃,长大后发现,为了产量和保存时间,西红柿根本没有西红柿的味道和口感。
还有香菜,长得跟芹菜似的,咬都咬不动。
小时候的黄瓜,不管是旱黄瓜还是水黄瓜,都有黄瓜味儿,后来没有味儿。
原著民拿到了好处,给摘来番茄,大的直径有十厘米,看皮的颜色,就知道起沙。
“你俩歇着,工匠跟我走,我给你们画个图,打葵花籽的设备,挺简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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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们吃番茄,跟我学,要小心操作。”
李易不管了,他拿过三个大的西红柿,给永穆公主和小兰一人一个。
他自己用手擦擦,咬一口,使劲吸,太甜了,味道跟小时候吃的差不多。
吸一会儿他停下来:“好吃不?”
永穆公主和小兰闷头吸呢,没工夫搭理李易。
李易露出笑容,拿着刚吸了一大口的西红柿等待。
他一口就觉得饱了,太大了。
“好吃,李郎等久了。”永穆公主喝完西红柿汁,抬头笑对李易甜甜地笑。
“这东西能制作成酱,酸甜的,咱现在吃的不行,已经熟透了,只能当水果吃。
小兰你停一下,你把脸埋进去,一会儿还得洗,然后抹护肤霜。
不然很疼,这东西碰到脸,不处理一下洗洗什么的,会裂口子。”
李易跟永穆公主说着,发现小兰一张脸吃进去,第一个感觉是疼。
是的,吃西红柿,那么大的,脸碰到了后,保证裂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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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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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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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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