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八百八十一章 民族崛起新报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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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李隆基在内,众人一时不知该说什么。
没错,这个站在旁边总是胆小的家伙会飞,他还有重机枪。
他想杀谁,飞过去突突突,解决。
尺带珠丹左右看看:“李大夫,既然你能杀掉敌人头领,你怎不去杀?”
“不想,我善良。”李易给出这么个理由。
“对,小易见不得血。”毕构证明。
“易弟属于扫地不伤蝼蚁命,爱惜飞蛾纱罩灯的人。”李隆基同样说谎。
“小易哪点都好,就是心软,当初余怀德打上门来,小易还跪着给其抢救。”李旦配合。
这回轮到尺带珠丹:“……”
你们说出来这些话的时候,有没有问过死在他手上的亡魂?他们答应吗?
“往东边走,那里有一口井,打得比较深,水质我检测过,属于比较好的矿泉水,还不是重水。”
李易指着前面说,距离现在的位置还有十五六里呢。
那里地势高出来周围一块,岩石多,不方便从其他地方引水。
直接在上面钻井,钻好之后,发现水比别处清凉,在那里放个压力井,地势高,水引到村子里。
村民们平时喝这个水,隔一段时间换一次竹筒,水不走水渠。
尺带珠丹还想说点什么,见队伍移动,只得闭嘴跟上。
周围大唐的人知道情况,一个人不能成为屠夫,总跑去杀别人头领,杀完了,还是要军队过去接手、接收。
军队不作战,后勤也不怎么用了,整个大唐就靠一个人杀来杀去?
那武器全要拿寿命换,换不了呢?
军队失去了士气,怕死,百姓习惯了有一个人可以把对方的头领干掉,不再认为哪里有威胁。
岂不成了天下虽安,忘战必危?
大唐是大唐百姓的大唐,民强国才强。
李易可以去杀,对国却无大用,他就应该运筹帷幄。
他说过大唐的男儿没死绝,就不会再用女人去和亲。
那么大唐的将士未死光,便轮不到他亲自出战。
他已经冒着风险出海,从遥远的海外带回来种子,帮助后续的队伍打通海路了。
他所做的够多了,不能总折腾他。
一群人开始聊风景和诗赋,跟随队伍的小机器人偶尔接一句。
尺带珠丹又羡慕又无奈,他年岁小,又不是从小开始学诗。
一帮宰辅功底深厚,别看平时不写。新
一般情况下,由毕构写打油诗向李易提问,李易以同样的回答。
李易除了那次据说抄了无数人的诗之后,很少作诗。
尺带珠丹觉得换成自己有相同的本事,保证天天写,让自己的子民知道自己的学问有多厉害。
有时他听不懂,好在他有媳妇儿,金城公主告诉他哪句诗的出处,什么意思。
“奴奴,在吐蕃,你往日怎么不总说?”尺带珠丹发现自己连媳妇儿都比不上,郁闷!
“诗赋多为中原唱,每忆名句有思乡。孤雁难飞千山涧,天高云淡岁月长。”金城公主给出回答。
尺带珠丹:“……”
“奴奴,我以后会努力学,隔上一年半载,咱们来一次,我要跟李大夫斗诗。”
尺带珠丹决定,不能再继续被侮辱下去了。
他觉得李易比较年轻,写诗差,相对老头们来说更好欺负。
他哪晓得李易也是几十年的功底,关键还能抄。
“郎君加油!”金城公主鼓励,总得给别人一点希望对不对?
回头与妹夫说说,斗诗的时候每回让一点,叫尺带珠丹总觉得能够有超越的可能。
“嗯!”尺带珠丹握了握拳头。
深井的矿物质水确实凉,张家村子负责压井的人让在一旁,李易等人用杯子接水喝。
“靴子脱下来我看看。”李易解了渴,看四个村民脚上穿的靴子。
压水保证有水溅出来,光脚不行,皮肤总接触水,会泡烂,井水又透骨。
四个人脱靴子,李易不嫌脏,手伸进去感受,又看靴子周围。
然后洗手,用肥皂洗。
“皮靴子的工艺不错,连续三次压包,四排密集行针,用的还是回针方式。
我让工坊做一种下面木头镂空底的靴子,外面额外封树胶。
多做几双,一天一刷洗。由于你们不走动,写做成大两号的,里面加棉垫。
轮换着休息的时候,脚出汗,顺便把垫子换了,别捂出来小毛病。
脚上真菌这玩意儿吧,治疗起来不是很难,关键耽误时间。”
李易观察完,说着拿起对讲机,告诉工坊制作新的靴子,下面加木头或竹子的底。
四个村民嘿嘿笑了,他们穿靴子捂脚,出汗,靴子里面还是湿。
别人继续压井、喝水,像没听见一样。
尺带珠丹羡慕,羡慕李易的这种处理问题的速度和随意性。
他想着如果自己有同样的本事,吐蕃其他人看自己的时候保证要惊讶和震撼。
他选择性地忽视了其他大唐人的态度,人家根本没有丝毫情绪波动。
习惯了,李易处理小事情本就应该如此。
没这两下子,他凭什么说叫谁进团儿,谁就必须进团儿?
权力与能力的关系是正比,不然别人咋那么爱你?你以为你是兑换券?
出一阵汗,消食成功,众人往北走,从另一条路返回。
……
翌日,报童早早过来取报纸,叫卖到上课的时间,剩下的报纸往周围提供卖报服务的商铺一扔,上学去啦!
商铺拿到报纸,一份涨价五角,爱买不买。
谁让你们不订报纸的,而且人家孩子卖的时候你们不买,之后再买,涨价!
“哎?咱们把后突厥给赶跑了?俱伦泊属于咱们的了?”
有人看到报纸上的内容,发现重要消息。
“不全是咱们的,还有乌素固部族,他们属于室韦族,跟契丹一个祖宗。
南契丹、被室韦,在俱伦泊的是室韦的乌素固群,要和他们一起。
不过他们人少,不像后突厥,他们跑出来了吧?不然后突厥被收拾,应该拿他们开刀。”
又有人看着下面的介绍,开始自己的判断。
“俱伦泊冬天要冬捕,报纸上写鱼又大又多,周围还有小动物,皮毛好,不过应该尽量抓起来,养殖。”
“往旁边看,后突厥先有一千人被俘,后再俘虏四百,一人未死。后突厥要跑去小海,那里冬天寒冷。”
“咱们大唐的兵冬天打不打,好冷,要不休息一下,明年开春再去,可别冻坏了。”
百姓们看着报纸上的内容,展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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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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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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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错,这个站在旁边总是胆小的家伙会飞,他还有重机枪。
他想杀谁,飞过去突突突,解决。
尺带珠丹左右看看:“李大夫,既然你能杀掉敌人头领,你怎不去杀?”
“不想,我善良。”李易给出这么个理由。
“对,小易见不得血。”毕构证明。
“易弟属于扫地不伤蝼蚁命,爱惜飞蛾纱罩灯的人。”李隆基同样说谎。
“小易哪点都好,就是心软,当初余怀德打上门来,小易还跪着给其抢救。”李旦配合。
这回轮到尺带珠丹:“……”
你们说出来这些话的时候,有没有问过死在他手上的亡魂?他们答应吗?
“往东边走,那里有一口井,打得比较深,水质我检测过,属于比较好的矿泉水,还不是重水。”
李易指着前面说,距离现在的位置还有十五六里呢。
那里地势高出来周围一块,岩石多,不方便从其他地方引水。
直接在上面钻井,钻好之后,发现水比别处清凉,在那里放个压力井,地势高,水引到村子里。
村民们平时喝这个水,隔一段时间换一次竹筒,水不走水渠。
尺带珠丹还想说点什么,见队伍移动,只得闭嘴跟上。
周围大唐的人知道情况,一个人不能成为屠夫,总跑去杀别人头领,杀完了,还是要军队过去接手、接收。
军队不作战,后勤也不怎么用了,整个大唐就靠一个人杀来杀去?
那武器全要拿寿命换,换不了呢?
军队失去了士气,怕死,百姓习惯了有一个人可以把对方的头领干掉,不再认为哪里有威胁。
岂不成了天下虽安,忘战必危?
大唐是大唐百姓的大唐,民强国才强。
李易可以去杀,对国却无大用,他就应该运筹帷幄。
他说过大唐的男儿没死绝,就不会再用女人去和亲。
那么大唐的将士未死光,便轮不到他亲自出战。
他已经冒着风险出海,从遥远的海外带回来种子,帮助后续的队伍打通海路了。
他所做的够多了,不能总折腾他。
一群人开始聊风景和诗赋,跟随队伍的小机器人偶尔接一句。
尺带珠丹又羡慕又无奈,他年岁小,又不是从小开始学诗。
一帮宰辅功底深厚,别看平时不写。新
一般情况下,由毕构写打油诗向李易提问,李易以同样的回答。
李易除了那次据说抄了无数人的诗之后,很少作诗。
尺带珠丹觉得换成自己有相同的本事,保证天天写,让自己的子民知道自己的学问有多厉害。
有时他听不懂,好在他有媳妇儿,金城公主告诉他哪句诗的出处,什么意思。
“奴奴,在吐蕃,你往日怎么不总说?”尺带珠丹发现自己连媳妇儿都比不上,郁闷!
“诗赋多为中原唱,每忆名句有思乡。孤雁难飞千山涧,天高云淡岁月长。”金城公主给出回答。
尺带珠丹:“……”
“奴奴,我以后会努力学,隔上一年半载,咱们来一次,我要跟李大夫斗诗。”
尺带珠丹决定,不能再继续被侮辱下去了。
他觉得李易比较年轻,写诗差,相对老头们来说更好欺负。
他哪晓得李易也是几十年的功底,关键还能抄。
“郎君加油!”金城公主鼓励,总得给别人一点希望对不对?
回头与妹夫说说,斗诗的时候每回让一点,叫尺带珠丹总觉得能够有超越的可能。
“嗯!”尺带珠丹握了握拳头。
深井的矿物质水确实凉,张家村子负责压井的人让在一旁,李易等人用杯子接水喝。
“靴子脱下来我看看。”李易解了渴,看四个村民脚上穿的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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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让你们不订报纸的,而且人家孩子卖的时候你们不买,之后再买,涨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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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全是咱们的,还有乌素固部族,他们属于室韦族,跟契丹一个祖宗。
南契丹、被室韦,在俱伦泊的是室韦的乌素固群,要和他们一起。
不过他们人少,不像后突厥,他们跑出来了吧?不然后突厥被收拾,应该拿他们开刀。”
又有人看着下面的介绍,开始自己的判断。
“俱伦泊冬天要冬捕,报纸上写鱼又大又多,周围还有小动物,皮毛好,不过应该尽量抓起来,养殖。”
“往旁边看,后突厥先有一千人被俘,后再俘虏四百,一人未死。后突厥要跑去小海,那里冬天寒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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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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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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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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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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