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一百零六章 只好作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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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一百零六章只好作恶
距离章州城四十三里有一个小村子叫吴家屯,这个村子之所以取这样一个名字不是因为村子里姓吴的人比较多,而是因为村子里最有地位的那家人姓吴。章州是戍京道的道治所在,也算是北方重镇之一。
距离章州如此之近的吴家屯,曾经出过一位正四品郡守府里的管家。
即便如此,在吴家屯百姓眼里,那村子里最大的宅院人家就是大富大贵。几年前那位管家大人从云阳郡回来之后就没有再离开,后来人们才知道原来云阳郡被叛军攻破,郡守大人老早就跑路了,这位管家趁乱卷了郡守家里不少金银财宝,所以不敢再在云阳郡待下去,直接跑回了家。
每天早晨,这位管家大人都会穿着一身干干净净的长衫,永远是黑鞋白袜的走在村子里的小路上,就好像巡视自家私产一样围着村子走上那么一圈。
不过虽然如此,但这位管家大人在村子里的口碑人缘极好。不管此人在外面做了些什么,但对村子里的乡亲们极豪爽。那家若是婚丧嫁娶的缺了银子,找他去借,基本上都能借来一些。
所以,他也就成了村子里的里正。
当然,自从中原战乱之后上面县衙,郡府的官员是不会过问这样一个小村子的。这里靠近沂水却没有遭受什么破坏,村子里的人活的倒也踏实安乐。
这位管家大人不,是吴家屯的里正,叫做吴守。
昨天一早的时候从南边来了一批行商,这个年头这个环境下还敢走行商的,多半是家里日子过不下去。要知道虽然章州附近还算太平,可走在山野小路上难免还是会被强人劫掠。且虽然乱世,但世人心中士农工商的地位还是没有变化。行商,算是社会地位最低级的人,他们的后代连从军的资格都没有。
这批行商身上都带着兵器,来吴家屯讨水喝,本来村子里的人都不愿意接待,不过吴守却很热情的招待了他们。后来村子里的人问为什么,吴守笑着说大家住在村子里,几乎没有谁离开过三十里以外,就好像蹲在井里的蛤蟆一样孤陋寡闻,时间发生了什么大事都不知道。
而这些行商的消息极灵通也广泛,他们总是会听到看到不少事。再说,这些人带着私盐。吴守是见过世面的,几乎不用仔细的去看不用试探着去问,也知道这些人带着的是什么。
但凡敢贩卖私盐的,哪一个不是悍勇之人?
得罪这些人,到了晚上就没准被他们一把火把村子点了。
据那些人说,前阵子黑旗军王爷方解在南边三百多里的地方打了一场大胜仗,一口气灭了西边蒙元帝国的狼骑二十几万,然后趁势追击,又一口气灭了最是骁勇凶悍的黑山军二十几万。连续两场大胜灭贼寇五十万之巨!
要知道,方解身边只有十万人马。
这可是自古以来,汉人和草原人交战的最大胜绩。吴守毕竟是在官面上混过的,他知道蒙元人有多强大。真要是提到上一次对蒙元人的大胜,还得追溯到二百多年前大隋太祖皇帝那会儿。
别忘了,天佑皇帝下令西征,七十万精锐葬送在狼乳山以西还没过去几年呢。
时过境迁,人们现在偶尔聊天的时候还会提到的那场惨败一转眼,就被方解带着黑旗军用这样一场大胜把屈辱都抹去了。以后人们再提起来,可不止会叹息当年的那一场大败,还会提起今日在沂水河畔的这一场大胜。
“吴爷,遛弯呢啊。”
一个路过的百姓笑着对吴守打招呼。
“嗯,没事溜达溜达,腿脚越发的不灵便,整日在屋子里憋着倒是没好处,不如多走几步。郎中不是说过吗,每天走上一万步,最少多活十年。我现在日子过的踏实安稳,自然想偷生多活上那么十年二十年的。”
“您是舍不得家里的万贯家财啊。”
路过的汉子开着玩笑,然后问:“对了吴爷,听闻昨日里来的那些行商说了好些个事儿,武王真的在南边大胜了?”
“嗯!”
吴守使劲点了点头:“大胜!”
“另外”
他压低声音道:“我还听那些人提及,武王似乎是接受了一个叫什么刘燕雀的江湖客的挑战,说是要在沂水之畔和他一绝生死。真不知道这个刘燕雀是从哪儿来的混账东西,居然敢向武王挑战武王也就是仁义,居然也接受了。”
“这个刘燕雀,到底是个啥来头?”
汉子问。
吴守道:“听闻是从北边极苦寒之地来的,多半是个没见识的东西。那些人说,这个刘燕雀身材中等,穿一件皮袄”
吴守说这句话的时候,眼睛忽然睁大了。
村口那边走过来一个人,身材中等,穿了一件皮袄
“知道我是谁吗?”
穿皮袄的男人看着吴守问,不等吴守回答,他指了指自己的鼻子大声说道:“我叫刘燕雀,是准备和黑旗军领袖方解决战的大人物,你听说过没有?”
如果换做别人这样问,吴守一定会骂一声傻-逼。
但是问这句话的人,看起来真的很刘燕雀。
传闻中,刘燕雀总是穿着一件皮袄,似乎他永远都觉得那么冷。他是个看起来三四十岁的汉子,身材不是很高大,看起来也不是很魁梧,也没有什么出彩的地方,最出彩的莫过于脸上左耳边有一颗痦子,挺大个。
而这个人,和传闻中的那个刘燕雀一摸一样。
“我不知道。”
吴守仔细想了想,还是决定装傻。虽然他不认为这样一个人具备向武王挑战的资格,但据说这个家伙在长安城里出尽了风头,将不少宗门的门主大败。也就是说,最起码人家是个实打实的修行者。即便是最低级的修行者,吴守也不愿意得罪。此时的他已经不是郡守府里的管事,就算是个才入门的修行者也能轻而易举的杀了他。
“不要怕”
刘燕雀看起来倒是没有传闻中那么凶神恶煞,他拍了拍吴守的肩膀认真的说道:“你不懂修行,我不杀你。”
“谢谢谢”
吴守惊慌失措的点着头,看起来是被吓坏了。
“不过看起来你是这村子里地位不低的人,想必家里倒也宽裕。所以我希望你现在回去,让家里人给我准备一桌酒菜。虽然这时节已经没有什么鲜菜,但这里临着沂水,想必河鲜还是极容易得的,可以?”
“可以!”
吴守连忙点了点头,转身就要走。
“有酒?”
刘燕雀问。
吴守连忙应承:“有酒!”
“那好,你先去准备饭菜,一会儿我自己回去你家里。”
吴守多一刻也不敢停留,快步离开。他甚至不敢回头看,唯恐那个传闻中穷凶极恶的家伙再找什么麻烦。正因为吴守见过世面,所以他知道大恶之人未必就生的一副大恶的面相。就比如当年他伺候的那位郡守大人,表面上看起来斯斯文文,太平盛世的时候也一副道貌岸然,可天下一乱,这家伙立刻开始搜刮民脂民膏。
多少百姓被那家伙逼死,不然当初民乱也不会第一个就冲击郡守府。虽然那个郡守早早收到消息逃了,可吴守却知道那家伙连三十里都没逃出去,就被那些红了眼的百姓围堵住,用石头砸成了肉泥。
这也是吴守为什么当初没有跟着那个郡守一起逃走的缘故。
大约过了一个时辰,吴守的家里人张罗了一桌子饭菜,又等了一会儿不见那个刘燕雀来,吴守唯恐得罪了那人给家里人引来大祸,所以虽然害怕,还是决定出门去寻寻。若是寻不到,自然最好。
他出了门就发现有些不对劲,只是心情复杂之际倒也没有去细想哪里不对劲。一直走到他遇到刘燕雀的村口,他忽然明白为什么自己会觉得不对劲了。
村子里,很冷清。
一瞬间,一个念头从他的脑海里冒了出来。一瞬间,他全身的肌肉都绷了起来。一瞬间,他感觉心脏几乎从嗓子里跳出来。一瞬间,他身上的衣服就被冷汗打湿。
吴守在一瞬间,僵硬在那里,连脚步都不能再移动。
村子里一个人都没有遇到。
似乎只有一个可能。
而这个可能,把吴守吓得几乎魂飞魄散。
“不必吓成这样,这村子里的人不是死绝了,只是死了一小部分而已。”
声音在吴守背后出现,那个穿着皮袄的刘燕雀出现,肩膀上立着一只很神俊的猛禽,吴守回头的时候就好像个机械似的,那么僵硬。他知道这种猛禽叫什么,但却从没有亲眼见过。山海志画册上有,这种东西叫做海东青。
“我走到哪儿,都会有一些中原的江湖客追过来,自以为可以击败我所以只要我在某地停留,总是先要清理一些这些苍蝇才行,不然吃饭会不踏实。杀了人,按照山里的规矩是要埋葬的,我自己不愿意动手,所以便请了一些村民帮忙去掩埋尸体。有人不愿意,他们就变成了被掩埋的尸体之一。”
刘燕雀云淡风轻的说道:“一般来说,一户人家杀一个,剩下人也就愿意帮我去挖坑埋尸体了。所以有些时候我懒得不杀人而是问愿不愿意,一般来说都是先杀一个,剩下的自然都愿意了。”
“为为什么?”
吴守嗓音沙哑着问,他似乎感觉自己嗓子里有一股腥甜。
“很简单。”
刘燕雀的心情似乎不错,所以很耐心的给吴守解释:“你知道一个人要想出名,有两个方法。第一,是做一个善人。可是做善人不是一时半会儿就能出名的,一般来说到老了人们才说哎呀,这个人做了一辈子善事,真是个大好人。第二种方法要快得多,那就是做恶人一般来说,只要杀的人足够多,很快他的名字就能传遍天下。”
刘燕雀指了指自己的鼻子:“我是一个很迫切想让名扬天下的人,所以只好作恶。”
第一千一百零六章只好作恶
距离章州城四十三里有一个小村子叫吴家屯,这个村子之所以取这样一个名字不是因为村子里姓吴的人比较多,而是因为村子里最有地位的那家人姓吴。章州是戍京道的道治所在,也算是北方重镇之一。
距离章州如此之近的吴家屯,曾经出过一位正四品郡守府里的管家。
即便如此,在吴家屯百姓眼里,那村子里最大的宅院人家就是大富大贵。几年前那位管家大人从云阳郡回来之后就没有再离开,后来人们才知道原来云阳郡被叛军攻破,郡守大人老早就跑路了,这位管家趁乱卷了郡守家里不少金银财宝,所以不敢再在云阳郡待下去,直接跑回了家。
每天早晨,这位管家大人都会穿着一身干干净净的长衫,永远是黑鞋白袜的走在村子里的小路上,就好像巡视自家私产一样围着村子走上那么一圈。
不过虽然如此,但这位管家大人在村子里的口碑人缘极好。不管此人在外面做了些什么,但对村子里的乡亲们极豪爽。那家若是婚丧嫁娶的缺了银子,找他去借,基本上都能借来一些。
所以,他也就成了村子里的里正。
当然,自从中原战乱之后上面县衙,郡府的官员是不会过问这样一个小村子的。这里靠近沂水却没有遭受什么破坏,村子里的人活的倒也踏实安乐。
这位管家大人不,是吴家屯的里正,叫做吴守。
昨天一早的时候从南边来了一批行商,这个年头这个环境下还敢走行商的,多半是家里日子过不下去。要知道虽然章州附近还算太平,可走在山野小路上难免还是会被强人劫掠。且虽然乱世,但世人心中士农工商的地位还是没有变化。行商,算是社会地位最低级的人,他们的后代连从军的资格都没有。
这批行商身上都带着兵器,来吴家屯讨水喝,本来村子里的人都不愿意接待,不过吴守却很热情的招待了他们。后来村子里的人问为什么,吴守笑着说大家住在村子里,几乎没有谁离开过三十里以外,就好像蹲在井里的蛤蟆一样孤陋寡闻,时间发生了什么大事都不知道。
而这些行商的消息极灵通也广泛,他们总是会听到看到不少事。再说,这些人带着私盐。吴守是见过世面的,几乎不用仔细的去看不用试探着去问,也知道这些人带着的是什么。
但凡敢贩卖私盐的,哪一个不是悍勇之人?
得罪这些人,到了晚上就没准被他们一把火把村子点了。
据那些人说,前阵子黑旗军王爷方解在南边三百多里的地方打了一场大胜仗,一口气灭了西边蒙元帝国的狼骑二十几万,然后趁势追击,又一口气灭了最是骁勇凶悍的黑山军二十几万。连续两场大胜灭贼寇五十万之巨!
要知道,方解身边只有十万人马。
这可是自古以来,汉人和草原人交战的最大胜绩。吴守毕竟是在官面上混过的,他知道蒙元人有多强大。真要是提到上一次对蒙元人的大胜,还得追溯到二百多年前大隋太祖皇帝那会儿。
别忘了,天佑皇帝下令西征,七十万精锐葬送在狼乳山以西还没过去几年呢。
时过境迁,人们现在偶尔聊天的时候还会提到的那场惨败一转眼,就被方解带着黑旗军用这样一场大胜把屈辱都抹去了。以后人们再提起来,可不止会叹息当年的那一场大败,还会提起今日在沂水河畔的这一场大胜。
“吴爷,遛弯呢啊。”
一个路过的百姓笑着对吴守打招呼。
“嗯,没事溜达溜达,腿脚越发的不灵便,整日在屋子里憋着倒是没好处,不如多走几步。郎中不是说过吗,每天走上一万步,最少多活十年。我现在日子过的踏实安稳,自然想偷生多活上那么十年二十年的。”
“您是舍不得家里的万贯家财啊。”
路过的汉子开着玩笑,然后问:“对了吴爷,听闻昨日里来的那些行商说了好些个事儿,武王真的在南边大胜了?”
“嗯!”
吴守使劲点了点头:“大胜!”
“另外”
他压低声音道:“我还听那些人提及,武王似乎是接受了一个叫什么刘燕雀的江湖客的挑战,说是要在沂水之畔和他一绝生死。真不知道这个刘燕雀是从哪儿来的混账东西,居然敢向武王挑战武王也就是仁义,居然也接受了。”
“这个刘燕雀,到底是个啥来头?”
汉子问。
吴守道:“听闻是从北边极苦寒之地来的,多半是个没见识的东西。那些人说,这个刘燕雀身材中等,穿一件皮袄”
吴守说这句话的时候,眼睛忽然睁大了。
村口那边走过来一个人,身材中等,穿了一件皮袄
“知道我是谁吗?”
穿皮袄的男人看着吴守问,不等吴守回答,他指了指自己的鼻子大声说道:“我叫刘燕雀,是准备和黑旗军领袖方解决战的大人物,你听说过没有?”
如果换做别人这样问,吴守一定会骂一声傻-逼。
但是问这句话的人,看起来真的很刘燕雀。
传闻中,刘燕雀总是穿着一件皮袄,似乎他永远都觉得那么冷。他是个看起来三四十岁的汉子,身材不是很高大,看起来也不是很魁梧,也没有什么出彩的地方,最出彩的莫过于脸上左耳边有一颗痦子,挺大个。
而这个人,和传闻中的那个刘燕雀一摸一样。
“我不知道。”
吴守仔细想了想,还是决定装傻。虽然他不认为这样一个人具备向武王挑战的资格,但据说这个家伙在长安城里出尽了风头,将不少宗门的门主大败。也就是说,最起码人家是个实打实的修行者。即便是最低级的修行者,吴守也不愿意得罪。此时的他已经不是郡守府里的管事,就算是个才入门的修行者也能轻而易举的杀了他。
“不要怕”
刘燕雀看起来倒是没有传闻中那么凶神恶煞,他拍了拍吴守的肩膀认真的说道:“你不懂修行,我不杀你。”
“谢谢谢”
吴守惊慌失措的点着头,看起来是被吓坏了。
“不过看起来你是这村子里地位不低的人,想必家里倒也宽裕。所以我希望你现在回去,让家里人给我准备一桌酒菜。虽然这时节已经没有什么鲜菜,但这里临着沂水,想必河鲜还是极容易得的,可以?”
“可以!”
吴守连忙点了点头,转身就要走。
“有酒?”
刘燕雀问。
吴守连忙应承:“有酒!”
“那好,你先去准备饭菜,一会儿我自己回去你家里。”
吴守多一刻也不敢停留,快步离开。他甚至不敢回头看,唯恐那个传闻中穷凶极恶的家伙再找什么麻烦。正因为吴守见过世面,所以他知道大恶之人未必就生的一副大恶的面相。就比如当年他伺候的那位郡守大人,表面上看起来斯斯文文,太平盛世的时候也一副道貌岸然,可天下一乱,这家伙立刻开始搜刮民脂民膏。
多少百姓被那家伙逼死,不然当初民乱也不会第一个就冲击郡守府。虽然那个郡守早早收到消息逃了,可吴守却知道那家伙连三十里都没逃出去,就被那些红了眼的百姓围堵住,用石头砸成了肉泥。
这也是吴守为什么当初没有跟着那个郡守一起逃走的缘故。
大约过了一个时辰,吴守的家里人张罗了一桌子饭菜,又等了一会儿不见那个刘燕雀来,吴守唯恐得罪了那人给家里人引来大祸,所以虽然害怕,还是决定出门去寻寻。若是寻不到,自然最好。
他出了门就发现有些不对劲,只是心情复杂之际倒也没有去细想哪里不对劲。一直走到他遇到刘燕雀的村口,他忽然明白为什么自己会觉得不对劲了。
村子里,很冷清。
一瞬间,一个念头从他的脑海里冒了出来。一瞬间,他全身的肌肉都绷了起来。一瞬间,他感觉心脏几乎从嗓子里跳出来。一瞬间,他身上的衣服就被冷汗打湿。
吴守在一瞬间,僵硬在那里,连脚步都不能再移动。
村子里一个人都没有遇到。
似乎只有一个可能。
而这个可能,把吴守吓得几乎魂飞魄散。
“不必吓成这样,这村子里的人不是死绝了,只是死了一小部分而已。”
声音在吴守背后出现,那个穿着皮袄的刘燕雀出现,肩膀上立着一只很神俊的猛禽,吴守回头的时候就好像个机械似的,那么僵硬。他知道这种猛禽叫什么,但却从没有亲眼见过。山海志画册上有,这种东西叫做海东青。
“我走到哪儿,都会有一些中原的江湖客追过来,自以为可以击败我所以只要我在某地停留,总是先要清理一些这些苍蝇才行,不然吃饭会不踏实。杀了人,按照山里的规矩是要埋葬的,我自己不愿意动手,所以便请了一些村民帮忙去掩埋尸体。有人不愿意,他们就变成了被掩埋的尸体之一。”
刘燕雀云淡风轻的说道:“一般来说,一户人家杀一个,剩下人也就愿意帮我去挖坑埋尸体了。所以有些时候我懒得不杀人而是问愿不愿意,一般来说都是先杀一个,剩下的自然都愿意了。”
“为为什么?”
吴守嗓音沙哑着问,他似乎感觉自己嗓子里有一股腥甜。
“很简单。”
刘燕雀的心情似乎不错,所以很耐心的给吴守解释:“你知道一个人要想出名,有两个方法。第一,是做一个善人。可是做善人不是一时半会儿就能出名的,一般来说到老了人们才说哎呀,这个人做了一辈子善事,真是个大好人。第二种方法要快得多,那就是做恶人一般来说,只要杀的人足够多,很快他的名字就能传遍天下。”
刘燕雀指了指自己的鼻子:“我是一个很迫切想让名扬天下的人,所以只好作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