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四六章 夜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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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奴人没有料到,一向谨小慎微的大华人,在经历了白天的惨胜之后,会在夜晚继续发动进攻。他们虽然头脑简单,但是将其了解自己的优势,那就是战斗力强悍。
白天的战役,恭奴人虽然败了,但是他们丢下战场上受伤的同伙逃离,大华的士卒伤亡远比他们惨重。以往的经验中,大华每次战斗之后,都要修整许久。
何况他们遇到了另一个部落的军队,恭奴人相信,大华的士卒人疲马乏,他们绝对是安全的。正是这份自信,让恭奴人在离战场不足五十里的地方安营扎寨。
两支军队合在一起,连片的营地,让恭奴人放松了警惕,待天明后他们绝对可以大华一决雌雄。那些绵羊一样的男人,怎么能和恭奴族的勇士相抗。
就是这些错误的推测,让恭奴人即将面临一个惨痛的教训,一个让他们后悔看轻大华人的惨痛教训。
柳元景潜伏在草丛中,在他身后是更多的士卒。骑兵在后方驻扎着,等步兵突袭之后,再进行冲锋。他如今已经是宁远将军,行军打仗不必冲在最前线。能够在升迁之后,一直保持身先士卒作风的柳元景,感动了无数人。
通常在军队中到了一定级别之后,压阵的时间比出战的时候要久的多。所以,柳元景的特立独行,暖了无数将士的心。
有这样一个将领,如何不让人心悦诚服,行军打仗靠的就是胆识,柳元景的做派显然深得人心。夜晚的露水深重,柳元景的铠甲上,泛着寒光冰凉的贴在身上。
月亮慢慢往上移,柳元景一直在等,等到丑时三刻。这个时辰,是人体最疲乏的时辰,也是军营守备最松懈的时候。为了这次夜袭,柳元景特地让手下士兵,在白天补充睡眠。
故而,他身后的士兵,伏在草丛中,精神亢奋,一心想要在夜袭中建功立业。恭奴人残暴不仁,他们誓要将这群野蛮人赶出大华境内,免得让百姓遭受欺凌。为了家乡的兄弟姐妹,为了和平的生活,他们愿意为此而战。
夜慢慢深沉,柳元景带人小心朝敌军营帐中潜伏着。待摸到营地周围时,他身手敏捷的做掉了几个举着火把,在营地周围巡逻的人。到了这个时辰,恭奴人的营地里鼾声一片,大部分人在沉浸在梦中。
只是柳元景一人之力,只能阻止消息暴露的慢片刻,当他身后军队举着刀剑朝着恭奴人的军帐冲杀时。恭奴人终于发觉了,一直被他们小觑的大华人,竟然在白天一战后,夜里又摸了过来。
除了那些睡得太死,被大华兵卒利索解决掉性命的人。反应过来的人,交相呼叫示警,随手拿起了枕边的大刀。柳元景十分遗憾恭奴人夜晚宿营时,仍然保持着衣不解带的作风,武器就压在枕边。
不过,对方穿铠甲的功夫,还是让大华占了不少便宜。柳元景一路朝着主帐摸去,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他的目标是恭奴人的将领。只要将他们的首领斩于剑下,这场战场大华胜利的概率就能大大提高了。
突然遭到夜袭,恭奴人被打的措手不及的同时,侥幸逃过一劫的,莫不是恨得牙齿咯咯作响。为了不像同伴一样,在一片混乱中丢掉性命,他们举起兵器拼着性命反抗。
主帐中,朵娜在听到士卒尖叫后,以最快速度穿上了铠甲,手中拿起精铁锻造的双刃剑。恭奴族散落在草原上,大大小小有数百个部落。朵娜是其中一个中等部落的族长之女,她自幼喜好舞刀弄枪,天生的好力气,比起男儿毫不逊色。
偏巧,朵娜的兄长和弟弟,在以勇者为尊的恭奴,武艺并不是那么高强。在恭奴一切全凭实力,即使是部族首领,如果膝下儿子没有足够实力,也不能将首领之位传承下去。
如今在大汗的命令下,各个部落出兵,一起到大华进行劫掠。朵娜父亲年事已高,兄长武艺又不能服众,所以她瞒着众人,女扮男装打败了族中勇士,最后在父亲的默许下领兵出征。只因朵娜身材高大,五官硬朗,扮作同胞兄长朵林的模样后,竟无人起疑。
朵娜虽然是女儿身,但是在行军打仗时出手狠辣,从不心慈手软,在和大华军队的数次交锋中,连连取得胜利。如此一来,众人对朵娜的崇拜之心愈加强烈,她十分享受被人追随的快感,交战之时身先士卒立下了无数战功。
刚开始时朵娜只是小小百夫长,如今她手下已经有数千勇士,这次朵娜带了一千人马,为的是到离这里约有百里的地方,劫掠一个村庄。白天时,她接收了败给大华人的恭奴残兵,朵娜一方面鄙夷战败的族人,另一面又仇恨大华的军队。
不过能意外接手几百人,对于朵娜来说是一个极好的消息。手中的士兵越多,她能获取的军功就更多,同时还可以分到更多的战利品。朵娜带着部落中的勇士出战,她的爹娘还有亲人都在等候着她的好消息。
她万万没想到,就在她谋划中劫掠大华,将大华的军队打的落花流水时,自己的军营竟然会被人袭击。朵娜拿起趁手的武器,猫腰钻出营帐,外面已然一片混乱,兵器相撞的声音不时传来。她随手抓了一个神色慌乱的士卒,问到:“到底什么情况?”
“大、大人,大华人的部队杀来了,他们好多人好多好多人。”
由于紧张,朵娜抓着领子质问的人声音颤抖着,神色惶恐的在强调很多人。这同样也是柳元景的计策,故意命手下在偷袭暴露之后,制造声势。
夜色中,恭奴人没办法明确判断袭营的到底有多少人,草木皆兵下万分惶恐。
“废物,拿起你手中的大刀,随我一起杀敌!”
感觉到手下人身体的颤抖,朵娜骂了一声,将他推开,自己则朝着人最多的地方冲去。如今局势并不明朗,朵娜不知道到底有多少大华人埋伏在周围。
领兵这么久,朵娜第一次产生了恐惧的心情。她虽然是女子,但是一向勇敢,千难万险从来没有退后过。哪怕白色的脑浆或者红色的热血洒在了手中,朵娜依旧面无惧色,将敌人斩于马下。
在朵娜心目中,战争没有什么好怕的,她既然是草原上的勇士,就该和男儿一样拼杀。为了她的族人,为了恭奴人的未来,她一定要斩杀更多的大华人。
草原每到冬季气候十分恶劣,大雪和严寒冻死了许多牛羊,无数族人连果腹的食物都没有。但是大华不一样了,大华的州县即使在冬天粮食也堆满了粮仓。大华的女人,娇小玲珑又漂亮,大华的绫罗绸缎十分精致。
大华的一切对于恭奴人来说,有着致命的诱惑力。所以即使战争的代价是无数流血牺牲,但是当大汗下达征兵的命令后,无数热血沸腾的恭奴人,举起刀枪加入到军队中。
他们坚信恭奴的铁骑一定能在那片丰饶美丽的土地上,获取无数收获。朵娜作为女子,对那些被掳掠的大华女子偶尔会生出一定同情心。但是,她同样认为,女子就该嫁给英雄,恭奴的勇士比起大华的软脚虾强太多,她们跟了恭奴人,将会生下更强健的子嗣。
朵娜手中握着双刃剑,目光炯炯在黑暗中,和素未谋面的敌人厮杀着。她用的武器,是从当初一个流浪到草原上的汉人手中换来的,那个汉人还曾指点过她的武艺。
比起那些对于大华语言一窍不通的族人,聪敏的朵娜曾学习过简单的大华语言。这次战争中,她蹩脚的大华语,曾经给她带来过许多便利。比如朵娜能从大华士卒的呼喊中,知晓对方的意图,不至于当对方打算围攻她时,傻傻撞到刀口上去。
无数次,朵娜都想提醒那些因为听不懂大华语言被合围的人,只是战场上瞬息万变,她亦无暇分心。
柳元景不知自己杀了多少人,他刚开始时还避着从敌人身上**出的鲜血,到了后来干脆不再管那些在寒冷的夜里,散发着热意的血液。行军打战之后,柳元景的洁癖终于痊愈了,当他被敌人的热血还有脑浆溅过之后,寻常的脏污都成了寻常。
夜色中,没人认出柳元景这个玉面罗刹,单从体型上看,柳元景极其瘦弱。所以一直有人怀着侥幸心理,向柳元景举起大刀。
只可惜,那些抱着捡软柿子捏的心理的人,都被柳元景无情的斩杀于剑下。他在营帐中穿梭着,像来自地狱的勾魂使者,收割着恭奴人的性命。
每每在这种时刻,柳元景的脑海中一片清明,什么都不剩,除了杀杀杀之外,不会有任何多余的情绪。这种玄妙的境界,以前柳元景练武时也曾发生过,据说只有武入化境,才能达到身外无物的情境。(小说《炮灰养女》将在官方微信平台上有更多新鲜内容哦,同时还有100抽奖大礼送给大家!现在就开启微信,点击右上方“+”号“添加朋友”,搜索公众号“qdread”并关注,速度抓紧啦!)r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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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况他们遇到了另一个部落的军队,恭奴人相信,大华的士卒人疲马乏,他们绝对是安全的。正是这份自信,让恭奴人在离战场不足五十里的地方安营扎寨。
两支军队合在一起,连片的营地,让恭奴人放松了警惕,待天明后他们绝对可以大华一决雌雄。那些绵羊一样的男人,怎么能和恭奴族的勇士相抗。
就是这些错误的推测,让恭奴人即将面临一个惨痛的教训,一个让他们后悔看轻大华人的惨痛教训。
柳元景潜伏在草丛中,在他身后是更多的士卒。骑兵在后方驻扎着,等步兵突袭之后,再进行冲锋。他如今已经是宁远将军,行军打仗不必冲在最前线。能够在升迁之后,一直保持身先士卒作风的柳元景,感动了无数人。
通常在军队中到了一定级别之后,压阵的时间比出战的时候要久的多。所以,柳元景的特立独行,暖了无数将士的心。
有这样一个将领,如何不让人心悦诚服,行军打仗靠的就是胆识,柳元景的做派显然深得人心。夜晚的露水深重,柳元景的铠甲上,泛着寒光冰凉的贴在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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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帐中,朵娜在听到士卒尖叫后,以最快速度穿上了铠甲,手中拿起精铁锻造的双刃剑。恭奴族散落在草原上,大大小小有数百个部落。朵娜是其中一个中等部落的族长之女,她自幼喜好舞刀弄枪,天生的好力气,比起男儿毫不逊色。
偏巧,朵娜的兄长和弟弟,在以勇者为尊的恭奴,武艺并不是那么高强。在恭奴一切全凭实力,即使是部族首领,如果膝下儿子没有足够实力,也不能将首领之位传承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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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朵娜心目中,战争没有什么好怕的,她既然是草原上的勇士,就该和男儿一样拼杀。为了她的族人,为了恭奴人的未来,她一定要斩杀更多的大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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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起那些对于大华语言一窍不通的族人,聪敏的朵娜曾学习过简单的大华语言。这次战争中,她蹩脚的大华语,曾经给她带来过许多便利。比如朵娜能从大华士卒的呼喊中,知晓对方的意图,不至于当对方打算围攻她时,傻傻撞到刀口上去。
无数次,朵娜都想提醒那些因为听不懂大华语言被合围的人,只是战场上瞬息万变,她亦无暇分心。
柳元景不知自己杀了多少人,他刚开始时还避着从敌人身上**出的鲜血,到了后来干脆不再管那些在寒冷的夜里,散发着热意的血液。行军打战之后,柳元景的洁癖终于痊愈了,当他被敌人的热血还有脑浆溅过之后,寻常的脏污都成了寻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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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可惜,那些抱着捡软柿子捏的心理的人,都被柳元景无情的斩杀于剑下。他在营帐中穿梭着,像来自地狱的勾魂使者,收割着恭奴人的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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