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3章 野战新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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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翔是真吃不消了。
他在努力砍开眼前的矮树枝,现在每往前走一步,都极其困难,,体力消耗已经达到极限了。
他现在完全是特种兵打扮,缅dian军人军服,脸上涂满了伪装色,帽子歪戴着,冲锋枪斜挎在胸前,腰里一边别着手枪,另一边是水壶,胸前吊着两颗手雷,身上零七八碎的东还有不少,匕首就有两个,一长一短,后背背着一个三十公斤的战术背包,手里一把大砍刀。
费了三个小时,终于穿过这片林子,来到一片都是巨大树木的地方,四周已经没了灌木丛,这时,夜色已经开始笼罩在这看不见阳光的林子里,队长蒙卡说道:
“休息,今夜就在这宿营。”
楚天翔扔掉手中砍刀,放下身上的背包,一屁股坐在粗大的树根上,喘着粗气,拿出水壶,大口地喝了起来。
三天,他们才走了不到一百公里,路是没有的,有的只是翻不完的山脉和悬崖,跨不完的沟壑和溪水,砍不绝的树枝茅草。
三十公斤的野战背包刚上肩的时候,也没觉得有多重,现在却是重逾千斤。
“队长,我们这是去哪儿啊?”楚天翔问道。
连续几天,走的都是森林,看见过几条路,有能通汽车的,还有山间小路,但他们都是横穿,而且非常谨慎,如临大敌。
他们见过采药的山民,偷伐树木的队伍,偷采金矿的人。
最多的是偷运毒品的小队人马,几个人,十几个人,都是全副武装。
甚至他们还看见两伙毒贩火拼,准确的说是一伙人伏击另一伙,就是为了那几十包大烟,这还是毒品的初级产品。
等他们赶到现场,战斗已经结束了,七八个被打死的人被乱扔在路边的茅草堆里,除了衣服,身上所有的东西被一扫而空。
队长蒙卡掏出匕首直接扎在一个还在呻吟的毒贩心脏,然后擦了擦匕首,放回腰间。
这一幕,看得楚天翔的心脏猛地抽搐起来,这是他第一次亲眼看见杀人,而且杀人者是那么的无动于衷,那么坦然,就跟完成了一件很普通的工作一样。
楚天翔现在根本没工夫思考,体力根本不够用,脑力那东西也没有了,现在所有的事情完全是凭着本能在做。
他们还进过两个小村庄,村民以种罂粟为主,这里的村民吸毒比例太高了,看着那些骨瘦如柴,目光呆滞的人,楚天翔眼中不敢露出一丝同情的眼神。
队长似乎跟这些村里领头的关系很好,吃了一顿丰盛的晚餐,晚上却不让在村子里休息,三个人连夜又钻进了森林。
枪,现在楚天翔是会用了,练的也挺熟练,但打枪的准确度就不要提了,玩这东西要有天赋。
马上,楚天翔要面对的是另一个难题,粮食没有了,十几天的野战训练,就给了三天的粮食,还是压缩饼干,以后吃的都得自行解决了。
这两天,楚天翔试着吃过蛇肉,老鼠,野鸡甚至穿山甲,但没有一种是熟的。
每天就吃一点点。
这是队长的要求,他现在急需提高楚天翔肠胃的适应能力,别等着过两天楚天翔肠胃不适引起腹泻,那就麻烦了,止泻药有,但谁也不能保证那个药管用。而且他要锻炼楚天翔克服心理障碍的能力。
实际上,动物的生肉并不难吃,人不可能像其他动物一样什么都吃,雪白的生肉切成小块,眼一闭,喉咙一咽,除了味道有点腥以外,到没什么特别的,吃这个东西对人来讲更多的是心理因素,这点楚天翔到适应的很快。
蒙卡说道:“我们去一个金矿,然后返回,这条路的关键点我都跟你说了,你要记住,这是主人的要求,回来的时候你还得重温一次。”
“而且你千万记住,这周围那几个山军组织的位置,他们虽然很小,但很野蛮,什么都抢,杀人如麻,回来的时候我们可以接近他们一下,让你看看。”
楚天翔有点好奇,队长他们管师父叫主人,这个称呼在国内没人敢用了,这个称呼跟古代奴隶制有很大关系,
楚天翔试探地问道:“队长,你们怎么管我师父叫主人啊?你们是什么关系,我都有点糊涂了。”
“我们是家臣。”
在边上刚刚拢起一堆干树枝的刀疤得意地说道,他准备点个火堆,这是另一个队员,楚天翔不知道他的名字,就知道他的外号,他额头有一个刀疤。
楚天翔登时就明白了,这应该传承了几百年啊!这是师父的祖先从明末清初的时候从国内带过去的家臣。
家臣制是华夏家族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最远可以追溯到春秋战国时代,而且只有王族公卿这个级别才可能有家臣。简单说就是一个人或者一个家族依附另一个大的家族,这种依附是高度融合,等同于家人,世代传承。
家臣有别于门客,门客是临时工,随时都可以炒老板,但家臣不能。
家臣也有别于家丁佣人,家丁佣人是下等人,是奴仆,家臣与主人地位一样,是主子,在家族里具有同样的权利和义务。
楚天翔大感兴趣,这种古老的制度现在还有传承,他问道:“现在你们还有多少家臣?”
蒙卡叹道:“好几百年,开枝散叶上万人都有了,但核心人员还是那么多,毕竟现代社会不讲究这个了。”
楚天翔刚要再问,蒙卡说道:“现在休息,楚天翔警戒上半夜,刀疤下半夜,我在黎明。”
说完,靠着火堆,蒙卡直接躺下,找了一个舒服姿势,闭上双眼,没过三分钟,鼾声大起。
看着二人睡着了,楚天翔站起来活动了一下四肢,手里端着冲锋枪四周走了一圈,这是队长要求的,夜里警戒人员必须端着枪,不像白天,他的武器主要是大砍刀。
四周黑漆漆的,偶尔远处还有野兽的嚎叫,虽然身体很累,四肢无力,但今晚他却异常清醒。
赌石死了人,自己有点承受不了,师傅一句话就把自己扔到这荒山峻岭里面,他知道,师父是嫌自己太软弱了,但这方法也太悲催了,跟着职业特种兵野外训练,现在才知道啥叫生不如死,啥叫度日如年,累不怕,年轻人不怕累,但精神老这么绷着就太累了。
楚天翔猛地感觉到师父不会这么简单把自己扔到这既艰苦还危险的地方来。
老爷子有目的?
这章写的太艰难了,一点生活没有,全靠想象。
楚天翔是真吃不消了。
他在努力砍开眼前的矮树枝,现在每往前走一步,都极其困难,,体力消耗已经达到极限了。
他现在完全是特种兵打扮,缅dian军人军服,脸上涂满了伪装色,帽子歪戴着,冲锋枪斜挎在胸前,腰里一边别着手枪,另一边是水壶,胸前吊着两颗手雷,身上零七八碎的东还有不少,匕首就有两个,一长一短,后背背着一个三十公斤的战术背包,手里一把大砍刀。
费了三个小时,终于穿过这片林子,来到一片都是巨大树木的地方,四周已经没了灌木丛,这时,夜色已经开始笼罩在这看不见阳光的林子里,队长蒙卡说道:
“休息,今夜就在这宿营。”
楚天翔扔掉手中砍刀,放下身上的背包,一屁股坐在粗大的树根上,喘着粗气,拿出水壶,大口地喝了起来。
三天,他们才走了不到一百公里,路是没有的,有的只是翻不完的山脉和悬崖,跨不完的沟壑和溪水,砍不绝的树枝茅草。
三十公斤的野战背包刚上肩的时候,也没觉得有多重,现在却是重逾千斤。
“队长,我们这是去哪儿啊?”楚天翔问道。
连续几天,走的都是森林,看见过几条路,有能通汽车的,还有山间小路,但他们都是横穿,而且非常谨慎,如临大敌。
他们见过采药的山民,偷伐树木的队伍,偷采金矿的人。
最多的是偷运毒品的小队人马,几个人,十几个人,都是全副武装。
甚至他们还看见两伙毒贩火拼,准确的说是一伙人伏击另一伙,就是为了那几十包大烟,这还是毒品的初级产品。
等他们赶到现场,战斗已经结束了,七八个被打死的人被乱扔在路边的茅草堆里,除了衣服,身上所有的东西被一扫而空。
队长蒙卡掏出匕首直接扎在一个还在呻吟的毒贩心脏,然后擦了擦匕首,放回腰间。
这一幕,看得楚天翔的心脏猛地抽搐起来,这是他第一次亲眼看见杀人,而且杀人者是那么的无动于衷,那么坦然,就跟完成了一件很普通的工作一样。
楚天翔现在根本没工夫思考,体力根本不够用,脑力那东西也没有了,现在所有的事情完全是凭着本能在做。
他们还进过两个小村庄,村民以种罂粟为主,这里的村民吸毒比例太高了,看着那些骨瘦如柴,目光呆滞的人,楚天翔眼中不敢露出一丝同情的眼神。
队长似乎跟这些村里领头的关系很好,吃了一顿丰盛的晚餐,晚上却不让在村子里休息,三个人连夜又钻进了森林。
枪,现在楚天翔是会用了,练的也挺熟练,但打枪的准确度就不要提了,玩这东西要有天赋。
马上,楚天翔要面对的是另一个难题,粮食没有了,十几天的野战训练,就给了三天的粮食,还是压缩饼干,以后吃的都得自行解决了。
这两天,楚天翔试着吃过蛇肉,老鼠,野鸡甚至穿山甲,但没有一种是熟的。
每天就吃一点点。
这是队长的要求,他现在急需提高楚天翔肠胃的适应能力,别等着过两天楚天翔肠胃不适引起腹泻,那就麻烦了,止泻药有,但谁也不能保证那个药管用。而且他要锻炼楚天翔克服心理障碍的能力。
实际上,动物的生肉并不难吃,人不可能像其他动物一样什么都吃,雪白的生肉切成小块,眼一闭,喉咙一咽,除了味道有点腥以外,到没什么特别的,吃这个东西对人来讲更多的是心理因素,这点楚天翔到适应的很快。
蒙卡说道:“我们去一个金矿,然后返回,这条路的关键点我都跟你说了,你要记住,这是主人的要求,回来的时候你还得重温一次。”
“而且你千万记住,这周围那几个山军组织的位置,他们虽然很小,但很野蛮,什么都抢,杀人如麻,回来的时候我们可以接近他们一下,让你看看。”
楚天翔有点好奇,队长他们管师父叫主人,这个称呼在国内没人敢用了,这个称呼跟古代奴隶制有很大关系,
楚天翔试探地问道:“队长,你们怎么管我师父叫主人啊?你们是什么关系,我都有点糊涂了。”
“我们是家臣。”
在边上刚刚拢起一堆干树枝的刀疤得意地说道,他准备点个火堆,这是另一个队员,楚天翔不知道他的名字,就知道他的外号,他额头有一个刀疤。
楚天翔登时就明白了,这应该传承了几百年啊!这是师父的祖先从明末清初的时候从国内带过去的家臣。
家臣制是华夏家族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最远可以追溯到春秋战国时代,而且只有王族公卿这个级别才可能有家臣。简单说就是一个人或者一个家族依附另一个大的家族,这种依附是高度融合,等同于家人,世代传承。
家臣有别于门客,门客是临时工,随时都可以炒老板,但家臣不能。
家臣也有别于家丁佣人,家丁佣人是下等人,是奴仆,家臣与主人地位一样,是主子,在家族里具有同样的权利和义务。
楚天翔大感兴趣,这种古老的制度现在还有传承,他问道:“现在你们还有多少家臣?”
蒙卡叹道:“好几百年,开枝散叶上万人都有了,但核心人员还是那么多,毕竟现代社会不讲究这个了。”
楚天翔刚要再问,蒙卡说道:“现在休息,楚天翔警戒上半夜,刀疤下半夜,我在黎明。”
说完,靠着火堆,蒙卡直接躺下,找了一个舒服姿势,闭上双眼,没过三分钟,鼾声大起。
看着二人睡着了,楚天翔站起来活动了一下四肢,手里端着冲锋枪四周走了一圈,这是队长要求的,夜里警戒人员必须端着枪,不像白天,他的武器主要是大砍刀。
四周黑漆漆的,偶尔远处还有野兽的嚎叫,虽然身体很累,四肢无力,但今晚他却异常清醒。
赌石死了人,自己有点承受不了,师傅一句话就把自己扔到这荒山峻岭里面,他知道,师父是嫌自己太软弱了,但这方法也太悲催了,跟着职业特种兵野外训练,现在才知道啥叫生不如死,啥叫度日如年,累不怕,年轻人不怕累,但精神老这么绷着就太累了。
楚天翔猛地感觉到师父不会这么简单把自己扔到这既艰苦还危险的地方来。
老爷子有目的?
这章写的太艰难了,一点生活没有,全靠想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