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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五章 封神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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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章 封神之路
“四度暴血,啧啧啧...”
方末胸前的伤势正在缓缓愈合,他看着头角狰狞的昂热,一脸好奇。
“混血种之所以被称为混血种,是因为体内含有其他种族的血液杂质,但昂热你现在似乎已经开始摆脱了混血种这个范畴…”
“只不过数千年来,没有任何人成功地从混血种进化成纯血龙族。”
“因为黑王尼德霍格死后,封神之路早已断绝,混血种是不可能突破血脉禁忌的。”方末说,“昂热,也许你是目前第一个踏足封神之路的混血种,也是唯一一个。”
“封神之路?”
这是昂热第一次听到这种词汇,他只知道暴血是初代狮心会成员一起发明出来的秘术,可以不断地提纯体内的龙血爆发出更加强大的实力。
在卡塞尔学院,每个人的龙血比例都在50%之下。
理论上来说,血统越高的人越有可能是天才,因为他们的血统可以让他们对言灵和元素的感知能力更强。
但这也同样会让他们失控。
因为龙血比例一旦超过百分之五十就会变得不可逆,直至转化成死侍。
相比较人类那脆弱的基因而言,龙族的基因更加强大同样也更具有侵略性。
他们站在了爬行类动物的巅峰,准确的说应该是独立于动物、植物以及微生物之外的第四种生命,龙族生命。
也因此,龙族的基因能够吞噬甚至修改其他种族的基因序列。
生物学研究表示碱基对的序列决定了基因的不同。
就比如人类和鸡的碱基对的相似程度高达百分之八十,但是因为次序不同,所以你是能够直立行走的人类,而不是只会下蛋的老母鸡。
但混血种体内的碱基对并不稳定
特别是龙血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之后
那时的龙族基因有能力改变人类基因中的那一部分,对于龙族基因来说,人类是低等的,就比如我们眼里的爬虫,所以要被彻底抹除或者清扫出去。
这又是为何龙血比例高的那部分混血种会更加不稳定的原因,因为他们体内的龙血会一点点的改造基因。
而暴血就是不断的加快这一进程,使得有关人类的那部分基因被一点点的剔除,被吞噬,从而让属于龙族的那部分彻底觉醒。
这就是狮心会暴血秘术的由来,同样也是方末刚刚口中所说的封神之路。
但人类终究只是人类,哪怕体内龙血比例高达百分之九十九也无法彻底成为纯血的古龙后裔,只会在不断的暴血中彻底迷失自己的神智和方向,沦为死侍。
无限接近,却又永远难以抵达…
真是一个悲哀的事实。
昂热陷入了思索,而副校长弗拉梅尔听完却猛地皱眉。
因为他似乎在自己的上一任导师手稿中见过关于封神之路的描述,那份手稿似乎还提到了龙族长老会,以及其他不为人知的隐秘。
不过介于上一代炼金大师弗拉梅尔后期那令人担忧的精神状态以及他们一脉相承的酗酒风格,副校长一直都没把那些手稿当回事,至今还压在桌子底下当做垫脚,也不知道现在丢没丢。
“时间已经过去的太久了,已经没有人知晓所谓封神的秘诀,”方末轻声说,“真是一件遗憾的事情。”
“不能杀死伱才是我最大的遗憾,”昂热说。
瞬息间,包围着昂热,原本已经如同盔甲般的鳞片再次生长凸起,青铁色的利爪带着破空声朝着方末袭来。
口鼻之间喷吐的气浪带着冰冷的杀意,如有军令般的威严吟诵传出,周围的时间再次变得缓慢起来。
“不留遗憾,就是要立刻做出自己想要做的事!”
昂热闪出,地面伴随着踏步崩裂,有风声和血液溅出的声音在他的耳边长鸣。
那柄锋利的折刀,隐藏在他的利爪下挥斩而出,耀眼的青光自左上斜劈至右下,直接斩向了方末。
刀光很快,方末几乎是被刀光一路推着后退。
可就在刀光即将追上他的同时,一道银色的光华突然一闪而过,将那道刀光连带着武器一刀斩断。
动人心弦的血色如同虚空中泼洒的颜料一般鲜明夺目,但却来自昂热。
昂热此刻倒飞溜出去,折刀折断,断裂的折刀插进了他的胸膛,他的眼神逐渐开始涣散。
伴随着一阵剧烈的轰鸣,昂热重重的摔在了地上,鳞甲破碎,口吐鲜血。
他败了,再一次败了
哪怕是以自己最巅峰的四度暴血依旧一败涂地。
方末的手中握着一柄类似樱花肋差的武器,那是七宗罪中的【色欲】,由青铜与火之王亲手锻造而成的屠龙利器。
在这样的武器面前,昂热根本没有任何还手的能力。
方末大踏步的向前,昂热摊在地上口吐黑血,唯一清醒的副校长弗拉梅尔接过了昂热手中的断刃,站起身来准备拦住方末。
他向前递刀,却被方末单手擒住。
方末只用了一只手便擒住了副校长的刀,毫不费力,毕竟他的刀一点也不快,甚至有些磨蹭。
副校长试图抽刀,但是发现自己的力量根本不够。
他只能转身借力,动用炼金术的力量加持自己,方末一拳打在他的脸上,副校长顿时眼冒金星,感觉刚刚喝的伏特加度数似乎有些太大,晃晃悠悠的倒在了地上。
自此,以昂热为首的老牌混血种全败!无一胜绩!
现在他们的生死只在方末的一念之间,但他却只是随意的瞥了他们一眼,然后继续坐在沙发上等待着。
他似乎在等待着什么人,神色轻松还有一些期待…
很快,就有人出现在了咖啡厅的门口,推门,坐在了刚刚昂热的位置上,方末的对面。
他坐在沙发上,有些闲不住的晃悠着自己的腿,脚上穿着白色的方口小皮鞋,一身黑色的小西装,戴着白色的丝绸领巾,一双淡淡的黄金瞳。
“我还以为你要一直躲着,不想见到我呢,”方末轻声说。
“我应该叫你小魔鬼路鸣泽,还是应该叫你一声…至尊?”
第105章 封神之路
“四度暴血,啧啧啧...”
方末胸前的伤势正在缓缓愈合,他看着头角狰狞的昂热,一脸好奇。
“混血种之所以被称为混血种,是因为体内含有其他种族的血液杂质,但昂热你现在似乎已经开始摆脱了混血种这个范畴…”
“只不过数千年来,没有任何人成功地从混血种进化成纯血龙族。”
“因为黑王尼德霍格死后,封神之路早已断绝,混血种是不可能突破血脉禁忌的。”方末说,“昂热,也许你是目前第一个踏足封神之路的混血种,也是唯一一个。”
“封神之路?”
这是昂热第一次听到这种词汇,他只知道暴血是初代狮心会成员一起发明出来的秘术,可以不断地提纯体内的龙血爆发出更加强大的实力。
在卡塞尔学院,每个人的龙血比例都在50%之下。
理论上来说,血统越高的人越有可能是天才,因为他们的血统可以让他们对言灵和元素的感知能力更强。
但这也同样会让他们失控。
因为龙血比例一旦超过百分之五十就会变得不可逆,直至转化成死侍。
相比较人类那脆弱的基因而言,龙族的基因更加强大同样也更具有侵略性。
他们站在了爬行类动物的巅峰,准确的说应该是独立于动物、植物以及微生物之外的第四种生命,龙族生命。
也因此,龙族的基因能够吞噬甚至修改其他种族的基因序列。
生物学研究表示碱基对的序列决定了基因的不同。
就比如人类和鸡的碱基对的相似程度高达百分之八十,但是因为次序不同,所以你是能够直立行走的人类,而不是只会下蛋的老母鸡。
但混血种体内的碱基对并不稳定
特别是龙血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之后
那时的龙族基因有能力改变人类基因中的那一部分,对于龙族基因来说,人类是低等的,就比如我们眼里的爬虫,所以要被彻底抹除或者清扫出去。
这又是为何龙血比例高的那部分混血种会更加不稳定的原因,因为他们体内的龙血会一点点的改造基因。
而暴血就是不断的加快这一进程,使得有关人类的那部分基因被一点点的剔除,被吞噬,从而让属于龙族的那部分彻底觉醒。
这就是狮心会暴血秘术的由来,同样也是方末刚刚口中所说的封神之路。
但人类终究只是人类,哪怕体内龙血比例高达百分之九十九也无法彻底成为纯血的古龙后裔,只会在不断的暴血中彻底迷失自己的神智和方向,沦为死侍。
无限接近,却又永远难以抵达…
真是一个悲哀的事实。
昂热陷入了思索,而副校长弗拉梅尔听完却猛地皱眉。
因为他似乎在自己的上一任导师手稿中见过关于封神之路的描述,那份手稿似乎还提到了龙族长老会,以及其他不为人知的隐秘。
不过介于上一代炼金大师弗拉梅尔后期那令人担忧的精神状态以及他们一脉相承的酗酒风格,副校长一直都没把那些手稿当回事,至今还压在桌子底下当做垫脚,也不知道现在丢没丢。
“时间已经过去的太久了,已经没有人知晓所谓封神的秘诀,”方末轻声说,“真是一件遗憾的事情。”
“不能杀死伱才是我最大的遗憾,”昂热说。
瞬息间,包围着昂热,原本已经如同盔甲般的鳞片再次生长凸起,青铁色的利爪带着破空声朝着方末袭来。
口鼻之间喷吐的气浪带着冰冷的杀意,如有军令般的威严吟诵传出,周围的时间再次变得缓慢起来。
“不留遗憾,就是要立刻做出自己想要做的事!”
昂热闪出,地面伴随着踏步崩裂,有风声和血液溅出的声音在他的耳边长鸣。
那柄锋利的折刀,隐藏在他的利爪下挥斩而出,耀眼的青光自左上斜劈至右下,直接斩向了方末。
刀光很快,方末几乎是被刀光一路推着后退。
可就在刀光即将追上他的同时,一道银色的光华突然一闪而过,将那道刀光连带着武器一刀斩断。
动人心弦的血色如同虚空中泼洒的颜料一般鲜明夺目,但却来自昂热。
昂热此刻倒飞溜出去,折刀折断,断裂的折刀插进了他的胸膛,他的眼神逐渐开始涣散。
伴随着一阵剧烈的轰鸣,昂热重重的摔在了地上,鳞甲破碎,口吐鲜血。
他败了,再一次败了
哪怕是以自己最巅峰的四度暴血依旧一败涂地。
方末的手中握着一柄类似樱花肋差的武器,那是七宗罪中的【色欲】,由青铜与火之王亲手锻造而成的屠龙利器。
在这样的武器面前,昂热根本没有任何还手的能力。
方末大踏步的向前,昂热摊在地上口吐黑血,唯一清醒的副校长弗拉梅尔接过了昂热手中的断刃,站起身来准备拦住方末。
他向前递刀,却被方末单手擒住。
方末只用了一只手便擒住了副校长的刀,毫不费力,毕竟他的刀一点也不快,甚至有些磨蹭。
副校长试图抽刀,但是发现自己的力量根本不够。
他只能转身借力,动用炼金术的力量加持自己,方末一拳打在他的脸上,副校长顿时眼冒金星,感觉刚刚喝的伏特加度数似乎有些太大,晃晃悠悠的倒在了地上。
自此,以昂热为首的老牌混血种全败!无一胜绩!
现在他们的生死只在方末的一念之间,但他却只是随意的瞥了他们一眼,然后继续坐在沙发上等待着。
他似乎在等待着什么人,神色轻松还有一些期待…
很快,就有人出现在了咖啡厅的门口,推门,坐在了刚刚昂热的位置上,方末的对面。
他坐在沙发上,有些闲不住的晃悠着自己的腿,脚上穿着白色的方口小皮鞋,一身黑色的小西装,戴着白色的丝绸领巾,一双淡淡的黄金瞳。
“我还以为你要一直躲着,不想见到我呢,”方末轻声说。
“我应该叫你小魔鬼路鸣泽,还是应该叫你一声…至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