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章 永沦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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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人用自己的腰带将婴孩束在他背后,又拿了那件皮袍外套,给两个孩子裹在身上,“这两样东西,都是至关重要的,你们能不能活下去,就全靠它们了。”
她的手里,一样是装烤肉的小皮囊,一样是仅剩寸许长的火摺,“不到万不得已,不能轻易吃肉或使用火摺,牢记呀,孩子!”
他接过,揣入怀中,忽然想起来,问,“姨,既然是田鼠肉,姨干嘛不多逮几只,要不姨教我,我去帮姨抓,那样我们三个就都有吃的了。”
妇人脸色一变,叱道,“哪里那么好找的,我这也是碰运气才捉到一只,快走吧,待天黑,就更辨不清方向了,等你遇见人烟,何愁不能饱饱的吃上一顿?听话!”
他真的很听话,或者说他全凭牢牢地遵照她的话,才又支撑了三天,可他后来终于觉得不对劲,越想越不对劲,肉,那些肉不对。
他也曾见爹爹捕捉过田鼠,在原野地带它们都是群居的,窝与窝之间有洞道相连,又是冬眠期间,假若真的发现了田鼠窝的话,怎么可能才只这么一点肉?而且,姨既然懂得捉田鼠,他们也不会先就饿上三天了,为什么,姨叮嘱他肉的宝贵,却不许他去捉,为什么她不能跟他们一起走了,她坐在雪地上目送他们离开时的神态,为什么就好像他在天国上的母亲?
是的,放眼茫茫雪原,皑皑无边,她又到哪里去捉什么田鼠呢?
他忽然一下子明白过来,那些肉究竟是什么,那些异香扑鼻,唇齿留汁的肉还能是什么?一阵剧烈的恶心,令他狂呕起来,然而除了一些清水样的胃液,他什么都没呕出。
呕到再也呕不出任何时,他躺在寂静的雪地上,仰望星光闪动的天空,他知道,自己死了,从吃下第一片来历不明的肉起,就已经死了,即使后来的他终于获救。
所有见过他的人,都会觉得他是个死人,因为他本来就是,他,早就死在将近二十年前,茫茫的荒凉的雪原上,那片死亡之原,有他的爹和姨。
他不能吃肉,闻见肉香就想呕吐,有风雪的日子会发作偏头痛,剧烈的时候,会拿脑袋撞墙,恨不得将脑子中作祟的疼痛给撞裂,没有人知道,这些都是为什么。
“哗啦!”最后一坛酒也酒尽坛空,孑晔松手,空了的酒坛在地上摔了个粉碎。
“时辰到了吗?”孑晔抹了抹唇边残留的酒渍,懒洋洋地问。
除了酒,一桌的菜孑晔未动分毫,他看在眼里,觉得欣慰,至少这个死人是干净的,干干净净的上路,他觉得,是一件幸福的事。
“时辰早就过了”,他冷静地说,“不过,喝了这么多的酒,你就没有觉得一点不适吗?”
孑晔默不作声看着他,尽管孑晔非常讨厌这个死人。
“域外有一种花,剧毒无比,或许你也曾听说过,捣碎之后用来泡酒,不仅酒香纯润,还会令喝下去的人没有醉意,只是他的身体将越来越凉,越来越冷,那是花的毒素作用,当毒素随着血流蔓延全身之时,这个人也就无药可救了,他会全身僵硬地死去,就像冻死一般。”
的确,是很冷,孑晔终于明白他为何没有醉意,本来他的酒量不算小,但也不至于到这种水平,不过相对花的毒素所带来的寒意,孑晔反而觉得对面的男人,说那段话的声音,比酒还冷,只有空寂与死亡才能那么冷。
“冻死,也是个不错的选择”,孑晔说,扬扬得意,“至少对于我这样的男子,最重要的就是要死得优雅一点儿,那么,我到底还有多少时间完全发作?”
“很快”,男子淡淡道,“在这短暂的最后时间里,你还可以去追忆或后悔。”
“可是我不喜欢追忆或后悔时,身边有其他的人”,即使男子不说,孑晔亦感觉到他快不行了,此时他的腿部已不能动弹。
男子说,“我也不喜欢看到人临死前的面孔,很多人,不是开始哭哭啼啼跪地求饶,就是发了疯的想以卵击石,又或者做出许多匪夷所思的行为,总是愈是知道自己就要死了,愈是和平日截然不同的疯狂,可惜,我接到的命令偏偏是必须亲眼见证你的死去,南宫孑晔,看来你我都不得不委屈一下了。”
“你他娘的还真烦!”孑晔突然暴了粗口,因为他实在是受不了临死前,还有个厌恶的声音在耳边唠叨个没完,“啰嗦个屁啊你,不过就是人家的走狗,还老用高高在上的神气操纵生死,爷告诉你,爷就是死了,也比你贵气!”
男子点头,“噢,你是比我贵气,可所有的死人都会化成一堆乱八七糟的白骨,有什么贵贱之分?”
孑晔气结,跟这种人是完全说不通的,对方的眼里只有活人和死人两种区分,再与之论什么品性人格,无异对牛弹琴,罢了,随他去吧,这毒发作的还真快,几句话的功夫,腰身以下全部冷硬,连坐都快坐不稳了。
男子没有听到孑晔的回答,侧目一看,孑晔闭目凝神,不觉微微一笑,“想运功抵御么?没用的,越运功,发作的速度越快啊。”
依然得不到回答,男子忽然明白了,孑晔根本就没有运功,那么,在他生命最后的时间里,他凝神所思的,到底是什么?
一缕幽香慢慢漂浮在空气中,那是酒中的毒花所散发出的气息,在没多少流动空气的暗室,更令人觉得诡香气郁,胸口发闷,孑晔有些恶心,想吐,然而僵冷的蔓延,让所有的想法都只能短暂的停留在脑海里了。
甚至,似乎思维也开始不太清晰,孑晔知道不能再迟疑,睁开眼,问对方,“能帮我一个忙吗?”
“说!”男子这次非常简短。
孑晔张了张嘴,他想说,能不能将自己的遗物送到百万庄?可转而一想,人家白痴啊,下暗手除掉了自己,还会自动上门通知家属吗?真是,死到临头,反而是越发的糊涂了。
“下次”,孑晔惨淡地笑了笑,“别跟死人说那么多话,当他们上路的时候,会只记得你的话,而忘掉原本该记得的,不过……”
孑晔的嘴唇与舌头亦开始僵冷,他能感觉到脸上都像是结了霜,所以他停下来,喘了口气,然后坚持着说完了他的最后一句话,“不过,我不会忘掉,永远都不会,她比你可爱一万倍!”
孑晔说完这句话,微微含笑着,停顿了一下,接着头轻轻一歪,再无半点生息,暗室内,陷入了良久的沉寂静默,除了那诡异的香气,好像一切都永沦死亡。
“不是我喜欢与死人说话”,也不知过了多久,桌旁的男子忽然开口,声音依旧冷得如从地狱中传来,“而是死人只能在坟墓里,自己和自己说话。”
妇人用自己的腰带将婴孩束在他背后,又拿了那件皮袍外套,给两个孩子裹在身上,“这两样东西,都是至关重要的,你们能不能活下去,就全靠它们了。”
她的手里,一样是装烤肉的小皮囊,一样是仅剩寸许长的火摺,“不到万不得已,不能轻易吃肉或使用火摺,牢记呀,孩子!”
他接过,揣入怀中,忽然想起来,问,“姨,既然是田鼠肉,姨干嘛不多逮几只,要不姨教我,我去帮姨抓,那样我们三个就都有吃的了。”
妇人脸色一变,叱道,“哪里那么好找的,我这也是碰运气才捉到一只,快走吧,待天黑,就更辨不清方向了,等你遇见人烟,何愁不能饱饱的吃上一顿?听话!”
他真的很听话,或者说他全凭牢牢地遵照她的话,才又支撑了三天,可他后来终于觉得不对劲,越想越不对劲,肉,那些肉不对。
他也曾见爹爹捕捉过田鼠,在原野地带它们都是群居的,窝与窝之间有洞道相连,又是冬眠期间,假若真的发现了田鼠窝的话,怎么可能才只这么一点肉?而且,姨既然懂得捉田鼠,他们也不会先就饿上三天了,为什么,姨叮嘱他肉的宝贵,却不许他去捉,为什么她不能跟他们一起走了,她坐在雪地上目送他们离开时的神态,为什么就好像他在天国上的母亲?
是的,放眼茫茫雪原,皑皑无边,她又到哪里去捉什么田鼠呢?
他忽然一下子明白过来,那些肉究竟是什么,那些异香扑鼻,唇齿留汁的肉还能是什么?一阵剧烈的恶心,令他狂呕起来,然而除了一些清水样的胃液,他什么都没呕出。
呕到再也呕不出任何时,他躺在寂静的雪地上,仰望星光闪动的天空,他知道,自己死了,从吃下第一片来历不明的肉起,就已经死了,即使后来的他终于获救。
所有见过他的人,都会觉得他是个死人,因为他本来就是,他,早就死在将近二十年前,茫茫的荒凉的雪原上,那片死亡之原,有他的爹和姨。
他不能吃肉,闻见肉香就想呕吐,有风雪的日子会发作偏头痛,剧烈的时候,会拿脑袋撞墙,恨不得将脑子中作祟的疼痛给撞裂,没有人知道,这些都是为什么。
“哗啦!”最后一坛酒也酒尽坛空,孑晔松手,空了的酒坛在地上摔了个粉碎。
“时辰到了吗?”孑晔抹了抹唇边残留的酒渍,懒洋洋地问。
除了酒,一桌的菜孑晔未动分毫,他看在眼里,觉得欣慰,至少这个死人是干净的,干干净净的上路,他觉得,是一件幸福的事。
“时辰早就过了”,他冷静地说,“不过,喝了这么多的酒,你就没有觉得一点不适吗?”
孑晔默不作声看着他,尽管孑晔非常讨厌这个死人。
“域外有一种花,剧毒无比,或许你也曾听说过,捣碎之后用来泡酒,不仅酒香纯润,还会令喝下去的人没有醉意,只是他的身体将越来越凉,越来越冷,那是花的毒素作用,当毒素随着血流蔓延全身之时,这个人也就无药可救了,他会全身僵硬地死去,就像冻死一般。”
的确,是很冷,孑晔终于明白他为何没有醉意,本来他的酒量不算小,但也不至于到这种水平,不过相对花的毒素所带来的寒意,孑晔反而觉得对面的男人,说那段话的声音,比酒还冷,只有空寂与死亡才能那么冷。
“冻死,也是个不错的选择”,孑晔说,扬扬得意,“至少对于我这样的男子,最重要的就是要死得优雅一点儿,那么,我到底还有多少时间完全发作?”
“很快”,男子淡淡道,“在这短暂的最后时间里,你还可以去追忆或后悔。”
“可是我不喜欢追忆或后悔时,身边有其他的人”,即使男子不说,孑晔亦感觉到他快不行了,此时他的腿部已不能动弹。
男子说,“我也不喜欢看到人临死前的面孔,很多人,不是开始哭哭啼啼跪地求饶,就是发了疯的想以卵击石,又或者做出许多匪夷所思的行为,总是愈是知道自己就要死了,愈是和平日截然不同的疯狂,可惜,我接到的命令偏偏是必须亲眼见证你的死去,南宫孑晔,看来你我都不得不委屈一下了。”
“你他娘的还真烦!”孑晔突然暴了粗口,因为他实在是受不了临死前,还有个厌恶的声音在耳边唠叨个没完,“啰嗦个屁啊你,不过就是人家的走狗,还老用高高在上的神气操纵生死,爷告诉你,爷就是死了,也比你贵气!”
男子点头,“噢,你是比我贵气,可所有的死人都会化成一堆乱八七糟的白骨,有什么贵贱之分?”
孑晔气结,跟这种人是完全说不通的,对方的眼里只有活人和死人两种区分,再与之论什么品性人格,无异对牛弹琴,罢了,随他去吧,这毒发作的还真快,几句话的功夫,腰身以下全部冷硬,连坐都快坐不稳了。
男子没有听到孑晔的回答,侧目一看,孑晔闭目凝神,不觉微微一笑,“想运功抵御么?没用的,越运功,发作的速度越快啊。”
依然得不到回答,男子忽然明白了,孑晔根本就没有运功,那么,在他生命最后的时间里,他凝神所思的,到底是什么?
一缕幽香慢慢漂浮在空气中,那是酒中的毒花所散发出的气息,在没多少流动空气的暗室,更令人觉得诡香气郁,胸口发闷,孑晔有些恶心,想吐,然而僵冷的蔓延,让所有的想法都只能短暂的停留在脑海里了。
甚至,似乎思维也开始不太清晰,孑晔知道不能再迟疑,睁开眼,问对方,“能帮我一个忙吗?”
“说!”男子这次非常简短。
孑晔张了张嘴,他想说,能不能将自己的遗物送到百万庄?可转而一想,人家白痴啊,下暗手除掉了自己,还会自动上门通知家属吗?真是,死到临头,反而是越发的糊涂了。
“下次”,孑晔惨淡地笑了笑,“别跟死人说那么多话,当他们上路的时候,会只记得你的话,而忘掉原本该记得的,不过……”
孑晔的嘴唇与舌头亦开始僵冷,他能感觉到脸上都像是结了霜,所以他停下来,喘了口气,然后坚持着说完了他的最后一句话,“不过,我不会忘掉,永远都不会,她比你可爱一万倍!”
孑晔说完这句话,微微含笑着,停顿了一下,接着头轻轻一歪,再无半点生息,暗室内,陷入了良久的沉寂静默,除了那诡异的香气,好像一切都永沦死亡。
“不是我喜欢与死人说话”,也不知过了多久,桌旁的男子忽然开口,声音依旧冷得如从地狱中传来,“而是死人只能在坟墓里,自己和自己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