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深云出岫 第六十一章 追忆当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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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五还要说什么,身后传来怜牧的声音,“就让小姐看吧,最后一面了,好歹心里也不至于空荡荡的,没处着落。”
段五深深地望了一下怜牧,发觉他的主人苍老之气骤现,他不再阻拦玉鸣,挥手示意何忠他们帮着将厚重的棺盖推开。
玉鸣靠近灵柩,探首进去,见孑晔一身雪白的衣衫,静静地安卧,不过脸上还罩着一块四方的白绫,遮住了怜牧所说的可怖的形容。
玉鸣略一犹豫,还是轻轻的揭开了白绫,段五想要阻拦,手臂动了动,终究停顿在半空中。
这是一张怎样的脸呐,若非事先确认过那些换下来的衣物,玉鸣绝难以将棺材里的这个人,和她的孑晔哥哥联系在一起,多么俊逸秀致的少年,怎么可能变成这副样子,血肉模糊,脓水四溢,空气中飘满糜烂的臭味,它已经根本不是一张人脸,而是一堆失去了五官的烂肉,玉鸣双手颤动,眼泪终于忍不住夺眶而出。
“我不相信!”她抽泣着说,“是谁让你变成了这样,告诉我,是谁害了你?”
怜牧给了段五一个眼色,段五轻轻上前,又轻轻从玉鸣手里接过那方颤动不已,沁润了玉鸣的眼泪的白绫,重新遮盖好死者的面部。
玉鸣头晕目眩,双脚发软,身子一偏,差点栽倒在地,可她硬是牢牢地扶住了棺木,这种时候,她诀不能让自己倒下,她还有许多许多的话,想要与孑晔说。
这时,两个丁奴拿了几件丧服进来,先要给怜牧换,怜牧拒绝,让丁奴去服侍小姐,他则取了一件自己率先穿上,玉鸣毫无知觉,任由丁奴摆布地替她罩好了丧服,接着段五等也纷纷穿好。
怜牧走近玉鸣,想将玉鸣从棺材旁拉开,却见玉鸣的十指,死死地抠在棺板边缘,“鸣儿呀”,怜牧心痛如绞地掰着玉鸣的手指,“见也见上了,就让晔儿安心的走吧,啊?”
指头生生地扣紧着,恐怕就算指头被掰断,玉鸣也没有要放手的意思。
怜牧暗暗深叹,并没有放弃,“鸣儿,听我说,你不能让晔儿这样,曝露在光天化日之下,他去了他该去的地方,我们能做的,就是让他不留一丝牵挂地走,来,鸣儿,跟怜叔一起,我们一起为晔儿上香点烛好不?”
玉鸣泪如雨下,指头一根一根的被怜牧掰离棺板,当最后一根手指离开孑晔的棺木时,玉鸣失声哭叫,“怜叔!”
怜牧揽过痛哭的玉鸣,让她在自己肩头尽情地流泪,等玉鸣哭得差不多的时候,他才伸手,轻柔地拍着玉鸣的后脑勺,“好啦好啦,怜叔知道你心痛,怜叔也很心痛,可人生就是这样,生老病死,说不准什么时候就天有不测风云,一切都会过去的,总会过去的,我们要学会将哀思埋在心底,替我们所至亲至爱的人更好的活下去呀。”
“我做不到,我做不到!”玉鸣哭得花枝乱颤,梨花带雨,“我根本就不知道该如何度过漫长的,没有孑晔哥哥的日子,不,那是不可想象的!”
怜牧闭上双眼,想起了玉鸣和孑晔初到百万庄时的情景,那时他们俩也是一个躺着,一个死守在身旁流泪。
只不过,当初昏沉沉躺着的人是玉鸣,她头上、身上血迹斑斑,小脸脏污不堪,气息奄奄,想是受了很重的伤,然而当怜牧摸到她还有一丝微弱的脉搏时,毫不犹豫地接收了她和她身边那个同样浑身血迹蓬垢满面的少年。
少年尽管一直在默然垂泪,却还是以一种不信任的姿态挡在了他的面前,怜牧很清楚,任何人经历了那么大的一场劫难,都难免谨慎和多疑,然而,就连他也没料到,这个少年的不信任竟从未改观。
“你可以不信任我,但你不能不让我救治她,再耽误,可就回天乏术了,你没有选择,只能试一次!”怜牧斩钉截铁,态度异常强硬,因为他根本没功夫安慰悲愤的少年,他得抓紧每一分秒的时间,挽救一个幼弱的生命。
好在,孑晔的眼中只闪现出短暂的犹豫,终究让怜牧将玉鸣抱入了百万庄。
到底是三天四夜还是四天五夜,怜牧也记不清了,反正直到他告诉少年,玉鸣已经没有危险前,少年不顾满身的血污,不顾自己的累累伤痕,粒米未进,滴水未沾,不眠不休地守候在玉鸣的床前,就像一头孤独而绝望的小兽。
当怜牧对着他的耳朵大喊,“这小姑娘没事了,不日即可康复,你也吃点东西吧?”
少年转过头来,充血的双眼刹那间显出感激的神色,他干裂的嘴唇嗫嚅了一下,便一头栽倒在怜牧的怀里。
后来少年苏醒过来,喝了一点点米汤,又躺在玉鸣床下的地板上睡了一阵,再醒来的时候,已经能喝一点清水粥,就这样,少年以令怜牧惊叹的顽强生命力,慢慢好转,只隔了不到两天的时间,他就能行动如常,而且顺从地听了怜牧的安排,去洗了热水澡,换上了一身雪白干净的衣服。
少年再出现在怜牧面前时,尽管仍因气血不足,而略显虚弱,脸色也太苍白了些,还有嘴唇的裂口结出了大大小小的痂癍,可他已焕然一新,成了一个容颜如玉的绝美少年。
他告诉怜牧,从今往后,他愿意听从怜牧差遣,为怜牧和百万庄做事,只因怜牧,救了玉鸣。
怜牧却说:“百万庄不缺人手,孩子,但如果你们无处可去,愿意留下来做我的义子和义女吗?”
少年想了想,“我们的确无处可去!”
于是百万庄从此多了一位少爷和一位大小姐。
怜牧对孑晔的感情是复杂的,一方面他欣赏孑晔的顽忍,也理解突然经历生活骤变之后,孑晔性格上的冷漠与孤僻,除了玉鸣,孑晔几乎跟任何人都保持着微妙的距离,隐藏在表面的温顺之下的,绝不容许人多靠近一寸的距离。
这些都还是次要,怜牧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总觉得孑晔是危险的,多年来的江湖经验,让怜牧的嗅觉异常灵敏,尤其是对危险,他在孑晔的身上就嗅到了危险的气味。
一个孩子,一个不到十五岁的孩子,身上居然会有令人感觉危险的东西,怜牧还是第一次遇到,但怜牧同样确信,自己的感觉没错。(未完待续推荐票、月票
段五还要说什么,身后传来怜牧的声音,“就让小姐看吧,最后一面了,好歹心里也不至于空荡荡的,没处着落。”
段五深深地望了一下怜牧,发觉他的主人苍老之气骤现,他不再阻拦玉鸣,挥手示意何忠他们帮着将厚重的棺盖推开。
玉鸣靠近灵柩,探首进去,见孑晔一身雪白的衣衫,静静地安卧,不过脸上还罩着一块四方的白绫,遮住了怜牧所说的可怖的形容。
玉鸣略一犹豫,还是轻轻的揭开了白绫,段五想要阻拦,手臂动了动,终究停顿在半空中。
这是一张怎样的脸呐,若非事先确认过那些换下来的衣物,玉鸣绝难以将棺材里的这个人,和她的孑晔哥哥联系在一起,多么俊逸秀致的少年,怎么可能变成这副样子,血肉模糊,脓水四溢,空气中飘满糜烂的臭味,它已经根本不是一张人脸,而是一堆失去了五官的烂肉,玉鸣双手颤动,眼泪终于忍不住夺眶而出。
“我不相信!”她抽泣着说,“是谁让你变成了这样,告诉我,是谁害了你?”
怜牧给了段五一个眼色,段五轻轻上前,又轻轻从玉鸣手里接过那方颤动不已,沁润了玉鸣的眼泪的白绫,重新遮盖好死者的面部。
玉鸣头晕目眩,双脚发软,身子一偏,差点栽倒在地,可她硬是牢牢地扶住了棺木,这种时候,她诀不能让自己倒下,她还有许多许多的话,想要与孑晔说。
这时,两个丁奴拿了几件丧服进来,先要给怜牧换,怜牧拒绝,让丁奴去服侍小姐,他则取了一件自己率先穿上,玉鸣毫无知觉,任由丁奴摆布地替她罩好了丧服,接着段五等也纷纷穿好。
怜牧走近玉鸣,想将玉鸣从棺材旁拉开,却见玉鸣的十指,死死地抠在棺板边缘,“鸣儿呀”,怜牧心痛如绞地掰着玉鸣的手指,“见也见上了,就让晔儿安心的走吧,啊?”
指头生生地扣紧着,恐怕就算指头被掰断,玉鸣也没有要放手的意思。
怜牧暗暗深叹,并没有放弃,“鸣儿,听我说,你不能让晔儿这样,曝露在光天化日之下,他去了他该去的地方,我们能做的,就是让他不留一丝牵挂地走,来,鸣儿,跟怜叔一起,我们一起为晔儿上香点烛好不?”
玉鸣泪如雨下,指头一根一根的被怜牧掰离棺板,当最后一根手指离开孑晔的棺木时,玉鸣失声哭叫,“怜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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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做不到,我做不到!”玉鸣哭得花枝乱颤,梨花带雨,“我根本就不知道该如何度过漫长的,没有孑晔哥哥的日子,不,那是不可想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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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不过,当初昏沉沉躺着的人是玉鸣,她头上、身上血迹斑斑,小脸脏污不堪,气息奄奄,想是受了很重的伤,然而当怜牧摸到她还有一丝微弱的脉搏时,毫不犹豫地接收了她和她身边那个同样浑身血迹蓬垢满面的少年。
少年尽管一直在默然垂泪,却还是以一种不信任的姿态挡在了他的面前,怜牧很清楚,任何人经历了那么大的一场劫难,都难免谨慎和多疑,然而,就连他也没料到,这个少年的不信任竟从未改观。
“你可以不信任我,但你不能不让我救治她,再耽误,可就回天乏术了,你没有选择,只能试一次!”怜牧斩钉截铁,态度异常强硬,因为他根本没功夫安慰悲愤的少年,他得抓紧每一分秒的时间,挽救一个幼弱的生命。
好在,孑晔的眼中只闪现出短暂的犹豫,终究让怜牧将玉鸣抱入了百万庄。
到底是三天四夜还是四天五夜,怜牧也记不清了,反正直到他告诉少年,玉鸣已经没有危险前,少年不顾满身的血污,不顾自己的累累伤痕,粒米未进,滴水未沾,不眠不休地守候在玉鸣的床前,就像一头孤独而绝望的小兽。
当怜牧对着他的耳朵大喊,“这小姑娘没事了,不日即可康复,你也吃点东西吧?”
少年转过头来,充血的双眼刹那间显出感激的神色,他干裂的嘴唇嗫嚅了一下,便一头栽倒在怜牧的怀里。
后来少年苏醒过来,喝了一点点米汤,又躺在玉鸣床下的地板上睡了一阵,再醒来的时候,已经能喝一点清水粥,就这样,少年以令怜牧惊叹的顽强生命力,慢慢好转,只隔了不到两天的时间,他就能行动如常,而且顺从地听了怜牧的安排,去洗了热水澡,换上了一身雪白干净的衣服。
少年再出现在怜牧面前时,尽管仍因气血不足,而略显虚弱,脸色也太苍白了些,还有嘴唇的裂口结出了大大小小的痂癍,可他已焕然一新,成了一个容颜如玉的绝美少年。
他告诉怜牧,从今往后,他愿意听从怜牧差遣,为怜牧和百万庄做事,只因怜牧,救了玉鸣。
怜牧却说:“百万庄不缺人手,孩子,但如果你们无处可去,愿意留下来做我的义子和义女吗?”
少年想了想,“我们的确无处可去!”
于是百万庄从此多了一位少爷和一位大小姐。
怜牧对孑晔的感情是复杂的,一方面他欣赏孑晔的顽忍,也理解突然经历生活骤变之后,孑晔性格上的冷漠与孤僻,除了玉鸣,孑晔几乎跟任何人都保持着微妙的距离,隐藏在表面的温顺之下的,绝不容许人多靠近一寸的距离。
这些都还是次要,怜牧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总觉得孑晔是危险的,多年来的江湖经验,让怜牧的嗅觉异常灵敏,尤其是对危险,他在孑晔的身上就嗅到了危险的气味。
一个孩子,一个不到十五岁的孩子,身上居然会有令人感觉危险的东西,怜牧还是第一次遇到,但怜牧同样确信,自己的感觉没错。(未完待续推荐票、月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