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章 蚂蚁上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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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能把我怎么样?大不了一死,老子要是眨眼睛,都是狗娘养的!”
倔脾气上来了,他们还真吓不倒我。
菁菁这么长时间没消息,估计凶多吉少。
心里没有了任何惦念,也就无所畏惧。
逃亡这么久,除了被枪顶着,还是被枪顶着,就凭他讲那么几句话就想把我吓倒,还真不那么容易。
“你以为我会那么容易让你死吗?想得有些简单了吧!”
吴总说话的时候,怒目圆睁,目光里露出了凶狠的光,
“来人!”
话音刚落,几个人迅速冲上二楼,二话没说就把我给按倒在地。
“既然他这么不识好歹,那咱们给他尝尝缅北第一道大菜\\u0027\\u0027蚂蚁上树\\u0027\\u0027!”
听完吴总吩咐,一个人匆匆跑下楼去。
不一会儿,他跑了回来,手里拿着一把锋利的刀。
妈的,他们这是要干什么?
难道要拿刀砍我?
砍就砍,大不了一死,谁怕谁!
刚想到这,这帮家伙迅速地把我脱个精光,只剩下一个小裤头,然后拿着明晃晃的刀在我眼前比划。
“兄弟,你如果现在答应,可以马上终止接下来的操作,不然,这道菜上了案板就只能下锅了!”
吴总端起我的下巴,用一种戏谑的目光看着我。
“我艹你妈逼,要是有能耐,你就把老子剐了,要是吭一声,我他妈是你养的!”
我吐了他一口唾沫,张口骂道。
“呦,小兄弟还真挺硬,一会儿我就让你看看是我的菜厉害,还是你身体厉害!
来吧,哥几个,先给他上第一道工序,改刀!”
吴总用手擦去我吐到他脸上的唾沫,给其他人下了指令。
拿刀那个手下二话没说,拿起刀,用刀尖在我右臂上轻轻一划。
一道崭新的伤口就出现在了胳膊上。
妈的,我怀疑这个家伙是他妈猎户出身,以前应该经常给猎物扒皮,这刀工了得。
刀尖走过,胳膊上的皮肤将将被划破,不深不浅,刚刚好。
随着血液不断地慢慢流出,钻心的疼痛开始席卷全身。
其实,人体在刚刚受伤的时候,不是伤口越深越感到疼痛。
因为人体都会有一个保护机制,身体突然被异物刺入,大脑会促进身体分泌一些激素,让人感到不会很疼。
这就是为什么,大家打群架的时候,不但发现不了自己受伤,也不会感到很疼。
除非那种一招致命的,其他很多伤口,都是在打完架之后才发现。
而身体皮肤表面分布着非常多的毛细血管,神经线也很多。
如果浅浅地划出一个伤口,大脑不会认为身体受到了很大的伤害,它就不会分泌激素,对身体进行保护。
没有激素的保护,再加上皮肤上的神经线,我们会感到非常非常疼痛。
这也是为什么,一些折磨人的人,不喜欢用刀捅,而是喜欢用皮鞭子抽。
我高度怀疑这个家伙非常明白这个道理。
一刀,两刀,三刀.........
随着身上的刀口不断增加,疼痛也在叠加。
轻易认输不是我的性格,虽然已经把嘴唇咬破了,但还继续坚持着。
这帮混蛋,一边嬉笑着,一边用刀慢慢在我身上划口子,一共划了30多刀,除了脸,到处都有。
等他们住手的时候,我不但全身流满了殷红的鲜血,就像一个血葫芦,嘴唇也咬烂了,脑门上不停淌着豆大的汗珠。
而这些汗珠,从额头一直淌到脸上,再顺着脖子往下淌,一直淌到伤口处。
这个时候的汗珠,已经化成一把把钢刀,直接剜入心脏。
看到我痛苦的样子,吴总走了过来,用手拍拍我的脸:
“怎么样?改刀这道工序好受不?”
我慢慢抬起头,含了一口咬破嘴唇的血,一下吐到了他的脸上:
“我艹你八倍祖宗,你个福建佬,有什么招式继续给爷爷使。我要是低头姓你姓!”
吴总被我的血水吐了一脸,匆忙用手去擦。
可擦来擦去,不但没擦干净,反而越擦越脏,最后把脸擦得就像一只吸血鬼!
吴总被气疯了,疯狂的对手下喊:
“给我拉出去,让他尝试一下起锅的滋味!”
几个人听完吴总的吩咐,把我架出院子,然后绑到了门外的一个铁柱子上。
现在是缅甸的8月份,正是缅甸气温最高的季节,虽然还不是正午,但是温度已经相当高了。
身体一接触到铁柱子,就像一坨猪肉丢到了烧热的铁锅里。
除了那种撕心裂肺的疼痛,似乎还闻到了猪肉被烫熟的味道。
随着太阳越来越高,火辣辣的阳光就像火焰山的熊熊烈火,不停地炙烤着我的身体。
这个时候,身体开始变得麻木,已经感觉不到了疼痛,只感到身体里的水分不断在蒸发,马上就要被晒成肉干。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我在恍惚中惊醒,勉强睁开眼睛,发现几个本地的小孩儿,正围着我嬉笑。
“嘟嘟,嘟嘟!”
他们不停地喊着,除了用树枝划破我刚刚凝固的伤口,还时不时地拿起地上的杂物往我身上砸。
已经没有力气躲了,只能任由东西砸到身上。
这还不是最主要的,最主要的是其中一个比较大一点儿的孩子忽然跑到我面前问我:“你想喝水吗?”
虽然口音很重,但是还能依稀能听清楚。
被他们绑在这里已经好几个小时了,身体里的水分都要被晒干了,别说是水了,就是尿,这个时候都会毫不犹豫地喝下去。
还别说,老天爷还真顺从我的心思。
这个该死的孩子还真他妈接了一瓶子尿往我嘴里倒。
因为个子矮,够不到我的嘴,竟然找来一个木墩踩了上去。
奶奶的,这他妈还是人类的孩子吗?。
想想也是,一群把诈骗工作当成主业的骗子,能培养出来正常的人才怪呢!
有句老话说得好,穷乡僻壤出刁民,虽然说得有些偏颇,但也不是没有道理。
当浑浊黄色带着骚臭味儿的尿液从脸上一直流到嘴上的时候,我心中的怒火被激怒。
虽然头转动起来非常艰难,但依旧拼命躲着,并且把所有怒火都从目光中射了出来。
所谓的士可杀不可辱,即使是案板上的肉也要颤一颤!
孩子终究还是孩子,恶狠狠的目光还是把他吓了一跳,差点没从木墩上摔下来。
但这个该死的孩子,末了还是把没倒完的尿泼到了我身上。
其他孩子看到他这么做,开始起哄撅着小鸡鸡就我身上呲。
妈的,也好,身上被浇了一顿尿,起码凉快了一些。
有时我都佩服自己的这种阿q精神。
被太阳暴晒了大半天,又被孩子们浇了一顿尿,虽然意志没有垮掉,但身体开始有些吃不消了。
估计是脱水太严重了,不但感到意识模糊,并且还伴随着全身的皮肤灼热、疼痛和瘙痒。
好在天无绝人之路,下午还没过一半儿,天空竟然下起了小雨。
真是老天饿不死瞎家雀!
可我哪知道,这种好运并没有持续太久!
“你能把我怎么样?大不了一死,老子要是眨眼睛,都是狗娘养的!”
倔脾气上来了,他们还真吓不倒我。
菁菁这么长时间没消息,估计凶多吉少。
心里没有了任何惦念,也就无所畏惧。
逃亡这么久,除了被枪顶着,还是被枪顶着,就凭他讲那么几句话就想把我吓倒,还真不那么容易。
“你以为我会那么容易让你死吗?想得有些简单了吧!”
吴总说话的时候,怒目圆睁,目光里露出了凶狠的光,
“来人!”
话音刚落,几个人迅速冲上二楼,二话没说就把我给按倒在地。
“既然他这么不识好歹,那咱们给他尝尝缅北第一道大菜\\u0027\\u0027蚂蚁上树\\u0027\\u0027!”
听完吴总吩咐,一个人匆匆跑下楼去。
不一会儿,他跑了回来,手里拿着一把锋利的刀。
妈的,他们这是要干什么?
难道要拿刀砍我?
砍就砍,大不了一死,谁怕谁!
刚想到这,这帮家伙迅速地把我脱个精光,只剩下一个小裤头,然后拿着明晃晃的刀在我眼前比划。
“兄弟,你如果现在答应,可以马上终止接下来的操作,不然,这道菜上了案板就只能下锅了!”
吴总端起我的下巴,用一种戏谑的目光看着我。
“我艹你妈逼,要是有能耐,你就把老子剐了,要是吭一声,我他妈是你养的!”
我吐了他一口唾沫,张口骂道。
“呦,小兄弟还真挺硬,一会儿我就让你看看是我的菜厉害,还是你身体厉害!
来吧,哥几个,先给他上第一道工序,改刀!”
吴总用手擦去我吐到他脸上的唾沫,给其他人下了指令。
拿刀那个手下二话没说,拿起刀,用刀尖在我右臂上轻轻一划。
一道崭新的伤口就出现在了胳膊上。
妈的,我怀疑这个家伙是他妈猎户出身,以前应该经常给猎物扒皮,这刀工了得。
刀尖走过,胳膊上的皮肤将将被划破,不深不浅,刚刚好。
随着血液不断地慢慢流出,钻心的疼痛开始席卷全身。
其实,人体在刚刚受伤的时候,不是伤口越深越感到疼痛。
因为人体都会有一个保护机制,身体突然被异物刺入,大脑会促进身体分泌一些激素,让人感到不会很疼。
这就是为什么,大家打群架的时候,不但发现不了自己受伤,也不会感到很疼。
除非那种一招致命的,其他很多伤口,都是在打完架之后才发现。
而身体皮肤表面分布着非常多的毛细血管,神经线也很多。
如果浅浅地划出一个伤口,大脑不会认为身体受到了很大的伤害,它就不会分泌激素,对身体进行保护。
没有激素的保护,再加上皮肤上的神经线,我们会感到非常非常疼痛。
这也是为什么,一些折磨人的人,不喜欢用刀捅,而是喜欢用皮鞭子抽。
我高度怀疑这个家伙非常明白这个道理。
一刀,两刀,三刀.........
随着身上的刀口不断增加,疼痛也在叠加。
轻易认输不是我的性格,虽然已经把嘴唇咬破了,但还继续坚持着。
这帮混蛋,一边嬉笑着,一边用刀慢慢在我身上划口子,一共划了30多刀,除了脸,到处都有。
等他们住手的时候,我不但全身流满了殷红的鲜血,就像一个血葫芦,嘴唇也咬烂了,脑门上不停淌着豆大的汗珠。
而这些汗珠,从额头一直淌到脸上,再顺着脖子往下淌,一直淌到伤口处。
这个时候的汗珠,已经化成一把把钢刀,直接剜入心脏。
看到我痛苦的样子,吴总走了过来,用手拍拍我的脸:
“怎么样?改刀这道工序好受不?”
我慢慢抬起头,含了一口咬破嘴唇的血,一下吐到了他的脸上:
“我艹你八倍祖宗,你个福建佬,有什么招式继续给爷爷使。我要是低头姓你姓!”
吴总被我的血水吐了一脸,匆忙用手去擦。
可擦来擦去,不但没擦干净,反而越擦越脏,最后把脸擦得就像一只吸血鬼!
吴总被气疯了,疯狂的对手下喊:
“给我拉出去,让他尝试一下起锅的滋味!”
几个人听完吴总的吩咐,把我架出院子,然后绑到了门外的一个铁柱子上。
现在是缅甸的8月份,正是缅甸气温最高的季节,虽然还不是正午,但是温度已经相当高了。
身体一接触到铁柱子,就像一坨猪肉丢到了烧热的铁锅里。
除了那种撕心裂肺的疼痛,似乎还闻到了猪肉被烫熟的味道。
随着太阳越来越高,火辣辣的阳光就像火焰山的熊熊烈火,不停地炙烤着我的身体。
这个时候,身体开始变得麻木,已经感觉不到了疼痛,只感到身体里的水分不断在蒸发,马上就要被晒成肉干。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我在恍惚中惊醒,勉强睁开眼睛,发现几个本地的小孩儿,正围着我嬉笑。
“嘟嘟,嘟嘟!”
他们不停地喊着,除了用树枝划破我刚刚凝固的伤口,还时不时地拿起地上的杂物往我身上砸。
已经没有力气躲了,只能任由东西砸到身上。
这还不是最主要的,最主要的是其中一个比较大一点儿的孩子忽然跑到我面前问我:“你想喝水吗?”
虽然口音很重,但是还能依稀能听清楚。
被他们绑在这里已经好几个小时了,身体里的水分都要被晒干了,别说是水了,就是尿,这个时候都会毫不犹豫地喝下去。
还别说,老天爷还真顺从我的心思。
这个该死的孩子还真他妈接了一瓶子尿往我嘴里倒。
因为个子矮,够不到我的嘴,竟然找来一个木墩踩了上去。
奶奶的,这他妈还是人类的孩子吗?。
想想也是,一群把诈骗工作当成主业的骗子,能培养出来正常的人才怪呢!
有句老话说得好,穷乡僻壤出刁民,虽然说得有些偏颇,但也不是没有道理。
当浑浊黄色带着骚臭味儿的尿液从脸上一直流到嘴上的时候,我心中的怒火被激怒。
虽然头转动起来非常艰难,但依旧拼命躲着,并且把所有怒火都从目光中射了出来。
所谓的士可杀不可辱,即使是案板上的肉也要颤一颤!
孩子终究还是孩子,恶狠狠的目光还是把他吓了一跳,差点没从木墩上摔下来。
但这个该死的孩子,末了还是把没倒完的尿泼到了我身上。
其他孩子看到他这么做,开始起哄撅着小鸡鸡就我身上呲。
妈的,也好,身上被浇了一顿尿,起码凉快了一些。
有时我都佩服自己的这种阿q精神。
被太阳暴晒了大半天,又被孩子们浇了一顿尿,虽然意志没有垮掉,但身体开始有些吃不消了。
估计是脱水太严重了,不但感到意识模糊,并且还伴随着全身的皮肤灼热、疼痛和瘙痒。
好在天无绝人之路,下午还没过一半儿,天空竟然下起了小雨。
真是老天饿不死瞎家雀!
可我哪知道,这种好运并没有持续太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