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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问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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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天在水库库区的饭店里,刘总请我们吃的烤野生鱼,吃完又到歌厅唱歌,林峰电话里给他的小徒弟安排了下午的训练计划,哥几个闹到四五点钟,刘总又张罗打麻将,我们几个都没兴趣,五点多回到馆里。没想到,那个警官晚上就便装找到馆里来了。

    见面之后,沏茶、递烟,然后问晚上可不可以请我喝咖啡,我知道他有事求我,又不便公开,就直接跟他说。“有啥话尽管说,我这里没有外人,他们......”我指指林峰和重夕,然后接着说:“都不是外人,你的话,入我们三个耳,以下就烂在肚子里了,不会有别人知道的!”他抽了一口烟,说:“不瞒你说,这案子是我到这里接手的第一个案子,毕业之前信心满满,今天接到任务时,还满怀热情,寻思刚来就遇到重要任务,一炮打响,将来转正前途无量,可今天一去就丢了丑,那女警平时没有喝茶的习惯,也没明白那里预备茶水的含义,那是带去的法医,她今天一犯病,不仅我们傻眼了,她自己将来恐怕也要改行了!下午另派法医去的,但从现场验尸结果和现场情况判断,没有太大价值的发现,人已经死了快四十年了,到哪去找凶手啊!本案恐怕要成为一个无头案了,头一个案子就碰了钉子,现在我一点头绪都没有,看到你给那女法医治病,我想这事你或许有办法,只是我不能公开以警察身份找你们,那样大家知道了,我们也就甭活了!你看能不能用隐晦的方式帮我一下?或者有没有办法提供一些线索?那请你去的人,他肯出多少钱,我也出多少钱,你看行不?”

    我又给他点上了一支烟,说:“其实你我是一样的境遇,我也是刚毕业开的馆,我理解你现在的心情,这件事能不能抓到凶手,我没把握,或许过了这么多年,真正的凶手早已不在人世了。不过,把事情搞清楚,对于我们来说,却不是难事,只是我们做事和你们不同,你们是要凭证据的,没有证据,即使你明知道事情的真相,也无可奈何!我们的做事习惯就不同了,因为我们能跟灵界打交道,只要能搞清楚前因后果就可以下手,根本不用所谓证据,证据那玩意只是用来对付控辩双方质疑的!”

    我掐灭了烟头,接着说:“至于帮助你们,保密这个事情,根本就不是问题!就这个案子来说,我施法问问那三个鬼就行了,起码现在知道,其中一个鬼还没有投生,只是她生前是个精神病,此时虽死,仍然不能问出有价值的东西。不过没关系,我老爸可以通三界,如果从现场找不出有价值的东西,求我老爸问一问土地,就什么事都清楚了。”

    他马上睁大了眼睛:“我从来不信鬼神之事,今天真是......听到你一说,越发觉得不着边际,这万一......”我知道他的意思,他不过是苦于没办法,才拿着试试看的心理,来找我们的,他怕我万一是神棍,警察被骗了可是滑天下之大稽,那样损失点钱是小,丢人是大,于是我对他说:“你放心,不用你出钱,别人若问起你,你只管说我是承包那猪场的合伙人之一,明天我就去那里把这事搞出一个结论!我们明天到那里集合,那里的现场还保留着没?”他回答:“现场完好无损。”我说“那好,明天早上8点,猪场不见不散。不过,你告诉你的弟兄们,在我到那里之前,你们的人不要再进去了。”他满口答应,有几分小心地走了,看来是怕别人看到他来过我这里。

    第二天早晨。林峰开着车,带着我和重夕,直奔那猪场而去。到了以后,我招呼那警官到我车里,他坐进来之后,我拿出一个布条,递给他,“这是浸过鸡血的布条,你缠在手指上,谁问你就说早晨不小心碰坏了手!我不愿意再让你喝茶了,那玩意喝一次还行,喝多了,你会虚火上升!”他几下缠上布条,我告诉林峰和重夕,在车里等着,需要你们出场的时候,我会来叫你们。之后,就让那警官跟着我进了院子。

    院子里长满了杂草,尤其一种叫做鬼针草的植物,它的籽上面有微小的细钩,粘在衣服上就不下来,真是特么讨厌,这就是我不让林峰和重夕进来的原因。到了里面,我拿出葫芦,揭开盖,念动咒语,四股黑气先后被吸入了葫芦内,我当时“咦?”了一声,那警官以为发生什么事了,问我:“咋啦?”我回答,“好消息!他们几个还真的没去投胎,都在这里,已经被我收了,只是不便在这里处理,你是跟随我回馆搞清此事呢?还是等我事后再告诉你真相呢?”他脸上自然是一阵高兴,回答:“我跟你们回馆!”看来他是真想见识见识。

    于是我们回到车上,一路无话。回到馆里,我放出四个魂魄,那个妇女搂着婴灵,木讷地坐在那,另外两个跪在一边,看来他俩知道这葫芦主人不是泛泛之辈,不敢造次。我详细问清了他们的情况,然后跟他们说:“你们是打算让我送你们去投生呢?还是去投生呢还是去投生呢?”说完根本不听他们回答,对重夕和林峰说:“送他们上路吧!我跟警官聊聊他们的事!”他俩答应着,重夕拿出引魂帆,招呼着,“走了,走了,跟我走喽!哎呀,快点!”

    我沏上茶,问那警官:“还没问过名字?你怎么称呼?”他回答:“郑爽!”说着站起来握了手,我回答:“侍炎,慕容侍炎,两个火的炎!”

    对面坐下,我对他讲了刚才问到的情况......

    那个猪场的饲养员叫王作山,七十年代末的时候,流浪来了一个疯女人,这疯女人还没疯到诸事不知的程度,就跟这王作山混到一块了。开始,王作山只是给她一些吃的,时间长了,她就经常来了。于是俩人竟然过上日子了,这疯女人,白天出去瞎跑,晚上饿了就回这里吃饭,这王作山就给她做饭吃。时间长了,这疯女人就怀孕了。

    不想有一天,这疯女人的男人找来了。这男人也不是好东西,因为他这个疯媳妇也不是好来的。那男人叫丁振林,也是个老光棍,是一个大车店里的小二,离这二十多里,这个女子原本是卖玩具花的,就是一种用塑料制作的,可以放在水里,形成盆景一样的物件。当时她来大车店住店。边远乡镇当时根本没有旅馆的,大车店里的房间不够,被丁振林给领回家来了,夜间着丁振林贼心一起,就把这女人给糟践了。那女人也就此疯了。

    疯了以后,到处疯跑,没准到什么地方去,后来这丁振林就到处打听查找,找到猪场这里来了。来了以后,看到这女的挺着大肚子,当时就来火了,拔出尖刀就扎。这王作山上前阻止,不料丁振林顺手就给了他一刀,王作山手捂着肚子,向后一靠,右手正好摸到了一把切菜的菜刀,咬着牙抡起来就给丁振林脖子上来了一刀。详细细节他们叙述也不是很清楚,大体就是这个样子的,两个男人的魂魄就在这里掐了这么多年,谁也不肯走,因为那女人不肯走。而那女人,是个疯子,被丁振林杀死后魂魄亦然,可其母性未消,有那婴儿的魂魄牵着,一直不肯走,此事就僵持到现在了。那个丁振林所在的村子叫丁高铺,我跟郑爽说调查一下就知道了。至于案件怎么结,这个让他自己看着斟酌就是了,结了案以后,告诉我一声,四个魂魄虽然暂时送往地府了,但还要在地府押一段时间,要想让他们去投胎,必须将三人安葬,此后一些事宜我还需要跟两个村子的村委协商,到时候还得让郑爽出面把他们叫到一起,费用由他来斡旋,我只负责安葬的一些仪式性的东西。

    郑爽半信半疑地站起来,结结巴巴的说,“这也太不可思议了吧!”顿了一下又说:“好!我去丁高铺调查一下有没有这个人!”

    几天以后,郑爽来了,没多说,只是伸了伸大拇指!随后我会同刘总、杨小山去跟这两个村的村委谈判,最后刘总出钱,把他们各自安葬在本村的义地(公共墓地)里,此事也算划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此后,我们又办了几个案子,有的是郑爽来找的我们,双方已经彼此成了朋友。这一天,馆里来了一个道士,这还是首次有出家人来访,就是他的出现,才让我们首次尝到了折戟沉沙的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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