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故地重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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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宪洲上辈子只有徐艳秋一个女人。
徐艳秋是个老实的,偏保守,甚至有点缺乏生活情趣的女人。
虽然二十多年来,他们一直相敬如宾,但总觉得少了一点惊喜,甚至到最后十年的时候真的是左手摸右手的感觉了。
元宪洲四十岁的时候,基本就很少有夫妻生活了,甚至有点忘记了那是一种怎样的感觉。
上一次的酒后乱性,元宪洲和边薇薇都是在混沌状态中的,元宪洲甚至想不起相关的细节了。
这一次,元宪洲真的像一个初涉人事的少年一般,小心翼翼地迎合着、收放着,但少年的身体就像一把刚出鞘的刀,固然锐利却也脆弱,一不留神还是一泻千里。
双方都有意犹未尽之感。
但好在少年的身体也恢复极快,几分钟后便再次荷枪实弹了。
接着又来了第二次第三次。
尤其到了第三次,元宪洲已经处于巅峰状态,锐利而又坚韧。
一边抽插着,元宪洲一边想起两个看起来文绉绉,其实是粗口的词汇。
势如破竹、且战且退。
其实,这两个词汇都跟男女性事有关,只是后来渐渐被当成了书面用语,最后还变得文绉绉。
元宪洲和边薇薇彼此都心满意足后,又紧紧搂抱在一起。
元宪洲说起自己过段时间打算到燕都去一趟。
“好呀!好呀!我也想去呢。”
“燕都到处都是人,算了。”
“可你去燕都干什么?谁带你?”
“我自己去啊。”
“啊?你腿能行吗?再说你认识路吗?”
“当然认识,我自己都去过好几次了。”
边薇薇虽然不太相信,但鉴于元宪洲异于常人的举止,还是无法轻易否认。
“那你多带点钱,穷家富路嘛。”
“带了不少钱了。”
“来!我再给你点。”
边薇薇说着,起身又给元宪洲拿来300块钱,元宪洲迟疑一下接了过来:“算我借你的。”
“得了吧,还真把自己当大人了。”
“你有拖箱吗?越大越好。”
“当然有!”
边薇薇这种爱美的女子,衣服鞋帽肯定是少不了的,拖箱自然也小不了。
边薇薇不光有大拖箱,还有一个大提包。
有这两样东西,两件“芳草”自然也不在话下了。
剩下的事就是怎么能让父母同意自己出远门。
在这个小城市里,很多七老八十的人都没去过燕都,更何况一个十五岁少年。
元宪洲只好对父母撒谎,说自己到远郊的同学家里玩几天,父母自然乐的让他到乡下散心。
两天后,元宪洲带着六百块钱,拖着一个大行李箱和一个大提包坐上了去燕都的火车。
那时只有绿皮普快火车,速度极慢,六百公里的路程要走二十多个小时。当然,票价也极便宜,只要十九块钱。
卧铺就算元宪洲舍得买,也买不到,因为都预留给关系户了。
好在年龄小睡眠好,坐在座位上就能睡的昏天黑地。
早上到达燕都后,元宪洲赶紧买第二天的回城票,结果还是没买到座位。
上一世,元宪洲是86年来燕都的,跟83年相比没什么不同,都是脏乱差。
燕都乃至全国都是90年代以后才突然开始加速发展的,城市面貌也从90年代以后开始日新月异。
上一世的1986年,元宪洲考入燕都师范学院。由于经常被人跟燕师大(燕都师范大学)弄混,后来该校改名叫首燕师范大学。
刚进学校不到一个月,元宪洲就在校园里碰到了“坦克”,那时的“坦克”已经不是以前那个咋咋呼呼的野蛮少女了,她出落的身材苗条,温婉动人。从那个时候起,元宪洲才开始铭记她的真名肖蝶。
短短的三年,就仿佛一生一世一般,他们携手走遍了燕都的大街小巷。
直到许多年以后,每当元宪洲回忆起那段美好时光时,手心里仿佛仍留有肖蝶当年的体温。
大栅栏尤其是肖蝶喜欢的地方,他们没事经常在这里数胡同,或者偷看墙根儿下晒太阳的老人。
如今,元宪洲提前三年回来了。
他抽着烟,眯缝着眼睛,看着熟悉而陌生的一个个小胡同。
毕竟是三十年前的记忆,元宪洲兜兜转转了一个小时也没能找到那家烟草公司,最后向一个墙根儿下晒太阳的老人打听,这才找到。
当元宪洲拿出几百块钱买两件香烟时,烟草公司的阿姨姐姐们都惊呆了,一个穿着蓝大褂的大姐主动帮元宪洲把两件香烟拆开,放进旅行箱和大提包里,然后又叫来装卸工,免费帮元宪洲送到公交车站。
元宪洲坐着公交车直接来到阜成门外白塔寺。
这一带也是元宪洲和肖蝶当年喜欢光顾的地方,尤其秋天的时候,他们喜欢在白塔寺下,看一群群的白鸽绕着白塔飞来飞去,听鸽哨声在空中回荡。
白塔寺附近有许多地下旅店,一张床一晚一般都是3块钱,地上的宾馆其实也贵不了太多,比如白塔寺宾馆,最便宜的床位也只要4块钱。当然,还有更便宜的住宿的地方。比如去住澡堂子,好点的两块钱,便宜的只要一块。
安顿下来后,元宪洲在周边转了转,中午的时候来到一家人声鼎沸的包子铺吃包子。
元宪洲正在吃着包子喝着小米粥的时候,一个瘦高挑,五十来岁的男子走过来,站在他们七八个人的桌子旁突然高谈阔论起来。他说的大多是苏联、阿尔巴尼亚之类国家的国际大事,分析的头头是道,不时有人连声赞同。
开始,元宪洲以为他是七八个人当中某位的朋友,后来发现他其实谁也不认识。
这个男子穿着一件中山装,胸口的口袋里还别着两支钢笔,看起来是个儒雅知识分子的模样。
儒雅男子正吐沫星子乱飞之际,有个三十多岁的男子起身离开了,他盘子里还剩下一大半的包子。儒雅男子立刻停止了演讲,坐下来吃别人剩下的包子。
元宪洲这才明白,原来这位是乞食者。而那位起身的男子明显早知道此间道理,故意剩下一半包子,起身离开。
这种奇特的乞食方式,元宪洲只在90年代以前的燕都见过,后来在其它年代里,或者在其它任何地方都再也没有见到过。
元宪洲上辈子只有徐艳秋一个女人。
徐艳秋是个老实的,偏保守,甚至有点缺乏生活情趣的女人。
虽然二十多年来,他们一直相敬如宾,但总觉得少了一点惊喜,甚至到最后十年的时候真的是左手摸右手的感觉了。
元宪洲四十岁的时候,基本就很少有夫妻生活了,甚至有点忘记了那是一种怎样的感觉。
上一次的酒后乱性,元宪洲和边薇薇都是在混沌状态中的,元宪洲甚至想不起相关的细节了。
这一次,元宪洲真的像一个初涉人事的少年一般,小心翼翼地迎合着、收放着,但少年的身体就像一把刚出鞘的刀,固然锐利却也脆弱,一不留神还是一泻千里。
双方都有意犹未尽之感。
但好在少年的身体也恢复极快,几分钟后便再次荷枪实弹了。
接着又来了第二次第三次。
尤其到了第三次,元宪洲已经处于巅峰状态,锐利而又坚韧。
一边抽插着,元宪洲一边想起两个看起来文绉绉,其实是粗口的词汇。
势如破竹、且战且退。
其实,这两个词汇都跟男女性事有关,只是后来渐渐被当成了书面用语,最后还变得文绉绉。
元宪洲和边薇薇彼此都心满意足后,又紧紧搂抱在一起。
元宪洲说起自己过段时间打算到燕都去一趟。
“好呀!好呀!我也想去呢。”
“燕都到处都是人,算了。”
“可你去燕都干什么?谁带你?”
“我自己去啊。”
“啊?你腿能行吗?再说你认识路吗?”
“当然认识,我自己都去过好几次了。”
边薇薇虽然不太相信,但鉴于元宪洲异于常人的举止,还是无法轻易否认。
“那你多带点钱,穷家富路嘛。”
“带了不少钱了。”
“来!我再给你点。”
边薇薇说着,起身又给元宪洲拿来300块钱,元宪洲迟疑一下接了过来:“算我借你的。”
“得了吧,还真把自己当大人了。”
“你有拖箱吗?越大越好。”
“当然有!”
边薇薇这种爱美的女子,衣服鞋帽肯定是少不了的,拖箱自然也小不了。
边薇薇不光有大拖箱,还有一个大提包。
有这两样东西,两件“芳草”自然也不在话下了。
剩下的事就是怎么能让父母同意自己出远门。
在这个小城市里,很多七老八十的人都没去过燕都,更何况一个十五岁少年。
元宪洲只好对父母撒谎,说自己到远郊的同学家里玩几天,父母自然乐的让他到乡下散心。
两天后,元宪洲带着六百块钱,拖着一个大行李箱和一个大提包坐上了去燕都的火车。
那时只有绿皮普快火车,速度极慢,六百公里的路程要走二十多个小时。当然,票价也极便宜,只要十九块钱。
卧铺就算元宪洲舍得买,也买不到,因为都预留给关系户了。
好在年龄小睡眠好,坐在座位上就能睡的昏天黑地。
早上到达燕都后,元宪洲赶紧买第二天的回城票,结果还是没买到座位。
上一世,元宪洲是86年来燕都的,跟83年相比没什么不同,都是脏乱差。
燕都乃至全国都是90年代以后才突然开始加速发展的,城市面貌也从90年代以后开始日新月异。
上一世的1986年,元宪洲考入燕都师范学院。由于经常被人跟燕师大(燕都师范大学)弄混,后来该校改名叫首燕师范大学。
刚进学校不到一个月,元宪洲就在校园里碰到了“坦克”,那时的“坦克”已经不是以前那个咋咋呼呼的野蛮少女了,她出落的身材苗条,温婉动人。从那个时候起,元宪洲才开始铭记她的真名肖蝶。
短短的三年,就仿佛一生一世一般,他们携手走遍了燕都的大街小巷。
直到许多年以后,每当元宪洲回忆起那段美好时光时,手心里仿佛仍留有肖蝶当年的体温。
大栅栏尤其是肖蝶喜欢的地方,他们没事经常在这里数胡同,或者偷看墙根儿下晒太阳的老人。
如今,元宪洲提前三年回来了。
他抽着烟,眯缝着眼睛,看着熟悉而陌生的一个个小胡同。
毕竟是三十年前的记忆,元宪洲兜兜转转了一个小时也没能找到那家烟草公司,最后向一个墙根儿下晒太阳的老人打听,这才找到。
当元宪洲拿出几百块钱买两件香烟时,烟草公司的阿姨姐姐们都惊呆了,一个穿着蓝大褂的大姐主动帮元宪洲把两件香烟拆开,放进旅行箱和大提包里,然后又叫来装卸工,免费帮元宪洲送到公交车站。
元宪洲坐着公交车直接来到阜成门外白塔寺。
这一带也是元宪洲和肖蝶当年喜欢光顾的地方,尤其秋天的时候,他们喜欢在白塔寺下,看一群群的白鸽绕着白塔飞来飞去,听鸽哨声在空中回荡。
白塔寺附近有许多地下旅店,一张床一晚一般都是3块钱,地上的宾馆其实也贵不了太多,比如白塔寺宾馆,最便宜的床位也只要4块钱。当然,还有更便宜的住宿的地方。比如去住澡堂子,好点的两块钱,便宜的只要一块。
安顿下来后,元宪洲在周边转了转,中午的时候来到一家人声鼎沸的包子铺吃包子。
元宪洲正在吃着包子喝着小米粥的时候,一个瘦高挑,五十来岁的男子走过来,站在他们七八个人的桌子旁突然高谈阔论起来。他说的大多是苏联、阿尔巴尼亚之类国家的国际大事,分析的头头是道,不时有人连声赞同。
开始,元宪洲以为他是七八个人当中某位的朋友,后来发现他其实谁也不认识。
这个男子穿着一件中山装,胸口的口袋里还别着两支钢笔,看起来是个儒雅知识分子的模样。
儒雅男子正吐沫星子乱飞之际,有个三十多岁的男子起身离开了,他盘子里还剩下一大半的包子。儒雅男子立刻停止了演讲,坐下来吃别人剩下的包子。
元宪洲这才明白,原来这位是乞食者。而那位起身的男子明显早知道此间道理,故意剩下一半包子,起身离开。
这种奇特的乞食方式,元宪洲只在90年代以前的燕都见过,后来在其它年代里,或者在其它任何地方都再也没有见到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