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章 没有纽扣的红衬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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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明俊站在走廊偷偷抽烟,元宪洲走过去时,他那根烟已经抽的差不多了,元宪洲又给他点上一根,两人默默抽了一会儿。
章明俊半张脸都裹着纱布,露出的一只眼睛也被纱布的丝线遮挡了部分。
烟刚抽到一半,章明俊就掐了:“出去喝点吧!”
章明俊酒量不行,现在又受伤了,元宪洲很想劝阻他,但看他不容置疑的眼神便作罢了:“走吧!”
他们来到医院附近的一家小饭店,要了几个菜和一瓶白酒。
元宪洲随老爸,酒量好,代劳了大半瓶。
章明俊只喝了小半瓶就醉眼朦胧了。
他抱着元宪洲的双手亲了一下:“大洲!我们是好兄弟!”
“那当然,我们穿开裆裤的时候就在一块儿玩。”
“我们除了是好兄弟,就,就没别的了吗?”
“当然,我们还是发小街坊基友……”
“基友是啥?”
元宪洲想起这是二十一世纪的词汇,连忙掩饰:“那个,就是好朋友的意思。”
“我的意思,我们其实都是一样的人,都是那,那样的……草,算了,跟你说不清楚。”
两人又继续喝几口,吃吃菜,胡乱聊几句,过了会儿,章明俊又激动了:“草!我本来不是那样的人,为了保护妹妹……后来就习惯了,草!”
“我知道你是为了保护妹妹,不然你也不会扎大旗!”
“草!”
元宪洲以为跟章明俊喝了大酒后,从此芥蒂就解开了,没想到章明俊出院后还是那个鬼样子,眼神飘忽不定,好像不认识元宪洲。
算逑!元宪洲整天忙得跟屎一样,哪还有时间琢磨章明俊的名堂,爱咋地就咋地吧。
第二天是星期天,元宪洲正好可以跟踪那个丑八怪。
一大早,元宪洲叫上哑巴,开着吉普车来到周华的住处附近等着。
哑巴虽然听不见,但视力好到惊人,甚至有点特异功能了,据说接近6.0,简直是自带望远镜!
没一会儿,一个女的来找周华了。
家属区人们住的太密集,元宪洲不好凑到近前看,他和哑巴在车里等了好一会儿才看见周华和女的出来,他们出来还不时你拉我一把我搂你一把的,一看刚才在屋里就没干好事。
这女的长得确实不如边薇薇。但年轻,满满的胶原蛋白,像周华这种从小生活压抑,长大扮猪吃虎,终有一天扬眉吐气,人中龙凤。他应该会有很强烈的控制欲望,应该会喜欢这种小鸟依人的女子。可他为什么还要追求边薇薇呢?
元宪洲和哑巴又紧紧跟着,这两个人在街上转了转,又跑到东湖去了,在湖上划起船来。
元宪洲一路跟着,不时用长焦相机拍摄,每当快要跟丢时,哑巴的千里眼总能适时重新找到。
周华带着女孩玩了一圈,两人分手后,他又直奔“薇薇服饰”,元宪洲真想追上去,当面戳穿周华的嘴脸。但元宪洲清楚,以周华的狡诈,那根本没用。
第二天,照片冲洗出来以后,元宪洲带着照片来到薇薇服饰。
没想到边薇薇看到照片却毫不惊讶。
“你们男人不都这样吗?吃着碗里看着锅里。换了你那小女友,一定会暴跳如雷了吧!老女人就这样!眼里进了沙子,用水冲冲就算了!”
“可这是婚前!大姐!婚前他都不一心一意,婚后不更要命吗?”
边薇薇笑了,又来捏元宪洲脸蛋,元宪洲伸手扒拉开了。
元宪洲突然明白,自己之所以很难说服边薇薇,很大原因是因为她一直把元宪洲当小孩子,就算这个小孩子偶尔有些少年老成,但他嘴里说出的话一样是没有分量的。
边薇薇以为元宪洲生气了,连忙安慰他:“好了!你这个阴暗的小老头儿!那个女孩子我认识!现在的小女孩啊,为了能拿到好的评语,为了能进好的学校,都恨不能投怀送抱。”
元宪洲无语了,一转脸看到案几上放着本十月,半开着是一篇小说“没有纽扣的红衬衫”,铁凝写的,当时在少男少女中曾风靡一时,讲的是一个十六岁少女和她的红衬衫的故事。
“这篇小说你看了吧?”
“当然看了,写得真不错!你们这些小孩也可以看看。”
“铁凝有一次去拜访冰心……”
“真的啊!”边薇薇是铁凝的粉丝,当然关心这些八卦事情。
“冰心问她:你有男朋友没有?铁凝说:还没找。”
“冰心怎么说的?”边薇薇像一个迷妹一样,忙不迭地问。
“冰心说:你不要找,你要等!”
边薇薇是聪明人,想了下立刻懂了,连连点头:“说得太好了!这是什么时候的事儿?”
“90年代。”
“哈哈哈!”边薇薇笑了,“你真会编!”
过一会儿,边薇薇又神色暗淡下来,叹口气:“可惜我没有铁凝那样的本事……”
“什么叫本事?能在自己的行业做的好就叫本事!你现在不也有自己的事业吗?”
边薇薇笑了:“我这叫什么事业?要不是你养着我早饿死了。”
“干事业不是一下就能成功的。铁凝不一样,也默默无闻地写了好多年。我的意思是,女人找男人,一定要坚守一个底限。”
“什么底限?”
“如果找不到自己喜欢的,那就一定要找个喜欢你的!”
“说得好!看来真不能小看了你!”
“那你觉得那个家伙喜欢你吗?我是说真正的喜欢!”
“我明白你的意思。跟你说实话吧,在学校的时候老周就一直追求我,我一直看不上他,主要嫌他丑。现在我都这个样子了,他仍然追求我。你说这不叫喜欢还叫什么?”
“我看他,他有阴谋!他是想报复!”元宪洲一着急,把自己内心捕风捉影的揣测也搬了出来。
“哈哈哈哈!”边薇薇又笑了,“报复?他报复啥?”
“他,他没能得到你,结果被我得到了!他肯定恨我!也恨你!”
“哈哈哈哈!”边薇薇笑的更厉害,“你个阴暗的小老头!心思真重啊!”
“还记得我脑袋被人打坏那天吗?他看我的眼神里有几分得意!离开的时候也是狞笑!我怀疑就是他干的!”
元宪洲这些话揣测的成分太多,连他自己都不太相信,边薇薇怎么可能相信。
边薇薇叹口气:“你想多了。他看人就那样,江校长都说了,他那叫鹰视狼顾,有将佐之才!”
元宪洲还要争辩,又有顾客登门了,他只好转身到里屋看若星去了。
离开薇薇服饰,元宪洲满满的无力感,重生归来,本以为自己具有未卜先知、逆天改命的本领,结果连一点点小事情都改变不了。
难道说,不论前世今生,嫁给周华都是边薇薇的宿命吗?
可这不是若星的宿命啊!
一想起周华那天抱着若星,一脸的狞笑,元宪洲就不寒而栗。
在街上走着,胡思乱想着,元宪洲一抬头发现自己已经来到老百货门前。
上一世的这个时候,徐艳秋已经工作了,就在老百货里面。
元宪洲突然有难以抑制的冲动,想要进去看一眼徐艳秋。
那个给了他家庭,给了他一双儿女的女人啊,她少女时代到底是什么样子?
章明俊站在走廊偷偷抽烟,元宪洲走过去时,他那根烟已经抽的差不多了,元宪洲又给他点上一根,两人默默抽了一会儿。
章明俊半张脸都裹着纱布,露出的一只眼睛也被纱布的丝线遮挡了部分。
烟刚抽到一半,章明俊就掐了:“出去喝点吧!”
章明俊酒量不行,现在又受伤了,元宪洲很想劝阻他,但看他不容置疑的眼神便作罢了:“走吧!”
他们来到医院附近的一家小饭店,要了几个菜和一瓶白酒。
元宪洲随老爸,酒量好,代劳了大半瓶。
章明俊只喝了小半瓶就醉眼朦胧了。
他抱着元宪洲的双手亲了一下:“大洲!我们是好兄弟!”
“那当然,我们穿开裆裤的时候就在一块儿玩。”
“我们除了是好兄弟,就,就没别的了吗?”
“当然,我们还是发小街坊基友……”
“基友是啥?”
元宪洲想起这是二十一世纪的词汇,连忙掩饰:“那个,就是好朋友的意思。”
“我的意思,我们其实都是一样的人,都是那,那样的……草,算了,跟你说不清楚。”
两人又继续喝几口,吃吃菜,胡乱聊几句,过了会儿,章明俊又激动了:“草!我本来不是那样的人,为了保护妹妹……后来就习惯了,草!”
“我知道你是为了保护妹妹,不然你也不会扎大旗!”
“草!”
元宪洲以为跟章明俊喝了大酒后,从此芥蒂就解开了,没想到章明俊出院后还是那个鬼样子,眼神飘忽不定,好像不认识元宪洲。
算逑!元宪洲整天忙得跟屎一样,哪还有时间琢磨章明俊的名堂,爱咋地就咋地吧。
第二天是星期天,元宪洲正好可以跟踪那个丑八怪。
一大早,元宪洲叫上哑巴,开着吉普车来到周华的住处附近等着。
哑巴虽然听不见,但视力好到惊人,甚至有点特异功能了,据说接近6.0,简直是自带望远镜!
没一会儿,一个女的来找周华了。
家属区人们住的太密集,元宪洲不好凑到近前看,他和哑巴在车里等了好一会儿才看见周华和女的出来,他们出来还不时你拉我一把我搂你一把的,一看刚才在屋里就没干好事。
这女的长得确实不如边薇薇。但年轻,满满的胶原蛋白,像周华这种从小生活压抑,长大扮猪吃虎,终有一天扬眉吐气,人中龙凤。他应该会有很强烈的控制欲望,应该会喜欢这种小鸟依人的女子。可他为什么还要追求边薇薇呢?
元宪洲和哑巴又紧紧跟着,这两个人在街上转了转,又跑到东湖去了,在湖上划起船来。
元宪洲一路跟着,不时用长焦相机拍摄,每当快要跟丢时,哑巴的千里眼总能适时重新找到。
周华带着女孩玩了一圈,两人分手后,他又直奔“薇薇服饰”,元宪洲真想追上去,当面戳穿周华的嘴脸。但元宪洲清楚,以周华的狡诈,那根本没用。
第二天,照片冲洗出来以后,元宪洲带着照片来到薇薇服饰。
没想到边薇薇看到照片却毫不惊讶。
“你们男人不都这样吗?吃着碗里看着锅里。换了你那小女友,一定会暴跳如雷了吧!老女人就这样!眼里进了沙子,用水冲冲就算了!”
“可这是婚前!大姐!婚前他都不一心一意,婚后不更要命吗?”
边薇薇笑了,又来捏元宪洲脸蛋,元宪洲伸手扒拉开了。
元宪洲突然明白,自己之所以很难说服边薇薇,很大原因是因为她一直把元宪洲当小孩子,就算这个小孩子偶尔有些少年老成,但他嘴里说出的话一样是没有分量的。
边薇薇以为元宪洲生气了,连忙安慰他:“好了!你这个阴暗的小老头儿!那个女孩子我认识!现在的小女孩啊,为了能拿到好的评语,为了能进好的学校,都恨不能投怀送抱。”
元宪洲无语了,一转脸看到案几上放着本十月,半开着是一篇小说“没有纽扣的红衬衫”,铁凝写的,当时在少男少女中曾风靡一时,讲的是一个十六岁少女和她的红衬衫的故事。
“这篇小说你看了吧?”
“当然看了,写得真不错!你们这些小孩也可以看看。”
“铁凝有一次去拜访冰心……”
“真的啊!”边薇薇是铁凝的粉丝,当然关心这些八卦事情。
“冰心问她:你有男朋友没有?铁凝说:还没找。”
“冰心怎么说的?”边薇薇像一个迷妹一样,忙不迭地问。
“冰心说:你不要找,你要等!”
边薇薇是聪明人,想了下立刻懂了,连连点头:“说得太好了!这是什么时候的事儿?”
“90年代。”
“哈哈哈!”边薇薇笑了,“你真会编!”
过一会儿,边薇薇又神色暗淡下来,叹口气:“可惜我没有铁凝那样的本事……”
“什么叫本事?能在自己的行业做的好就叫本事!你现在不也有自己的事业吗?”
边薇薇笑了:“我这叫什么事业?要不是你养着我早饿死了。”
“干事业不是一下就能成功的。铁凝不一样,也默默无闻地写了好多年。我的意思是,女人找男人,一定要坚守一个底限。”
“什么底限?”
“如果找不到自己喜欢的,那就一定要找个喜欢你的!”
“说得好!看来真不能小看了你!”
“那你觉得那个家伙喜欢你吗?我是说真正的喜欢!”
“我明白你的意思。跟你说实话吧,在学校的时候老周就一直追求我,我一直看不上他,主要嫌他丑。现在我都这个样子了,他仍然追求我。你说这不叫喜欢还叫什么?”
“我看他,他有阴谋!他是想报复!”元宪洲一着急,把自己内心捕风捉影的揣测也搬了出来。
“哈哈哈哈!”边薇薇又笑了,“报复?他报复啥?”
“他,他没能得到你,结果被我得到了!他肯定恨我!也恨你!”
“哈哈哈哈!”边薇薇笑的更厉害,“你个阴暗的小老头!心思真重啊!”
“还记得我脑袋被人打坏那天吗?他看我的眼神里有几分得意!离开的时候也是狞笑!我怀疑就是他干的!”
元宪洲这些话揣测的成分太多,连他自己都不太相信,边薇薇怎么可能相信。
边薇薇叹口气:“你想多了。他看人就那样,江校长都说了,他那叫鹰视狼顾,有将佐之才!”
元宪洲还要争辩,又有顾客登门了,他只好转身到里屋看若星去了。
离开薇薇服饰,元宪洲满满的无力感,重生归来,本以为自己具有未卜先知、逆天改命的本领,结果连一点点小事情都改变不了。
难道说,不论前世今生,嫁给周华都是边薇薇的宿命吗?
可这不是若星的宿命啊!
一想起周华那天抱着若星,一脸的狞笑,元宪洲就不寒而栗。
在街上走着,胡思乱想着,元宪洲一抬头发现自己已经来到老百货门前。
上一世的这个时候,徐艳秋已经工作了,就在老百货里面。
元宪洲突然有难以抑制的冲动,想要进去看一眼徐艳秋。
那个给了他家庭,给了他一双儿女的女人啊,她少女时代到底是什么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