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疯狂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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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将军,我有一件事情,正需要你给我参详参详。”走进白虎堂,看到已经等待焦急的庞葱,开门见山的说到。
“君上有命,莫敢不从。”庞葱兴奋的说到,他就知道,将他留下来,肯定是有特殊的事情。
赵雍摆摆手,让他走到沙盘旁边,指着邯郸、伯人、鄗城和房子四个地方问道:“你看,伯人、鄗城和房子,是赵国北边防线的前沿地带,也是防御三角的核心区域,只要这三个城在我们手中,中山就是想攻打赵国,也要先啃下这三座城,否则一切都是徒劳无功。”
“不错,这三个城正是我北部屏障,特别是房子城,更是楔入中山腹地,造成对方的防御线不得不内缩。而我军前出中山的跳板,非此城莫属。”庞葱说道。这些共识已经是两国共识了,所以中山国失去了房子城,就变得非常被动。
“孤此次北上,恰恰要从这里打开出口。”赵雍说着,将一个代表赵**队的旗帜插在了房子城上。“然后北上,出灵寿,过易县,北至蔚县。”赵雍一边说,一边将自己的想法透露出来,供庞葱参考。这种事情,他必须相信专业的人士。
庞葱看着地图,顺着赵雍的规划参详大半,摇摇头说到:“君上此去有些凶险。虽然这样看来,能够深入中山腹地,造成中山国内部的恐慌,但是臣依然认为,君上不宜冒此风险。”
“孤当然知道,这样一来,孤军深入中山,容易陷入绝地,不过此行一路北去,皆是平原,吾欲于此行,考察新式骑兵的作战效果。只有长距离的行军,才能进行检验,否则,此行就没有必要了。”
庞葱当然知道赵雍的意思,但是作为一个大臣,也是一个谋士,要能够考虑到行军中的风险,不能一味迎合君上。何况,若是此行赵雍真的有什么三长两短,自己的前途就算完了。
“君上,莫不如以房子北上,过井陉,出灵寿,转至代城为最佳。”庞葱说着,指着沙盘上的地形说到,“从地形上看,井陉及井陉关,是代郡至中山灵寿城的最佳捷径,若是以此为基础,东出井陉关是攻打房子的最佳通道。”
“虽然如此,但是井陉关车不得方轨,骑不得成列,若是中山军据守此地,我军就是靠车轮战,亦未必能够攻下此地。若是北出房子和代郡之兵夹击此地,又恐战事拖延,敌军直接南下攻打房子以致邯郸,得不偿失。”对于这一条,赵雍其实考虑了很久,这一天一夜没休息,就反复琢磨如何攻打井陉关。他虽然是历史小白,但是关于井陉关,韩信背水一战的典故他还是知道的。不过他深信,自己不是韩信,甚至连庞葱都不如。
“君上所虑不错。但是敌人未必相信如此。”庞葱指着井陉一带的地形说到,“无论如何,井陉之地乃是兵家要冲,任何人想要攻取灵寿,此地必然是最佳捷径。我赵国攻打中山,若是从此而入,就是画蛇添足。然而兵者诡道,若是中山人在此发现我军行踪,谁能说得准,是不是来打探虚实的?”
“唔。”赵雍点点头,的确有这么一种可能,攻敌之所必救,是常识。而逆向思维去考虑,也并非不可能。
“若是能够吸引中山将防御的重点部署于井陉灵寿一带,那么我国大可以从北部浊鹿一代南下鸱上塞、华阳、丹丘。南部从邯郸北上,经伯人分三路,从左中右三路进军中山。以此完成对中山国的攻伐。”
庞葱不愧是名将之后,在家赋闲这么久,也没闲着。而是在谋划北伐中山的战略,而且不得不说,这种谋划是相当正确的,因为赵国引以为豪的骑兵和车兵,只有在这种平原地势上才能发挥出自己的本事,而中山国境之内,恰恰足够赵国发挥自己的优势,让北伐中山的谋略得以实现。
一月之后,赵王城
赵雍在宫人的帮助下,穿着特制的铠甲。其实赵人对于红色较为喜欢,这也是源于赵国出自晋国的缘故。不过为了和晋国加以区分,又在红色的基础上添加绿色,这就形成了赵**旗七分红、三分绿的特点。而赵国公族,对于黑色却有些特殊的喜爱,比方说王宫禁卫,就是一群黑衣。这也和赵国的普通军队以示区别。
赵雍的这件铠甲,就能生动的展现这种区别。里面的是黑色短深衣,主要是考虑到骑兵上下马方便使用;短深衣的外面裹着皮甲,多是犀牛皮和鳄鱼皮,上面绘着赵国公族的图腾鸿鹄绘图,分成甲身、甲袖和甲裙三个部分,甲身一般都是由十八片皮甲组成,一般都是从左至右连缀而成,这也是方便骑兵行动而设。
甲袖不再是宽口袖子,而是窄袖,这样的袖子才能方便挥舞兵器,而不至于行动不便。
胡服骑射之后,赵国骑兵下身是长裤皮靴,腰系皮带,头戴武冠,束金钩,标准的胡服打扮。其实像赵雍这样的君主,一般还有一套玉做的铠甲,不过实用性不大,而且穿在身上,赵雍反而觉得自己更像活靶子。至于另一套铁质铠甲,说实话,赵雍真的想穿上,不过想到穿上这件铁质铠甲,自己行动起来就像个胖子一样,他就果断放弃了这种打扮。
赵毅也装束完备,根据赵雍的指示,取过赵雍的佩剑。这是一柄青铜短剑,赵毅不会知道,在两三年前,赵雍就已经意识到骑兵的武器问题。只不过他一直不明白,为什么战国时期,青铜刀反而不如青铜剑较为普及。
不过后来他咨询过鹖冠子,才大略清楚。青铜剑的工艺制作要比青铜刀更为复杂,所以正常的思路自然是发展青铜刀更为合适,但是青铜质地较脆,而刀是劈砍作用,所以需要经常维护,甚至容易被砍断。
至于铁器,虽然现在比较流行,不过由于炼铁技术还有待提高,所以虽然铁质刀比青铜刀更具有韧性,却依然无法大批量使用。其实赵雍不清楚的是,在汉朝时期人们开始使用百炼钢的时候,刀才真正成为了骑战之王。否则,在刀币盛行的齐国,为何至今没有环首刀成为武器普及呢?赵雍现在能做的,就是研究两个方向,要么是在青铜刀上做文章,要么就是在铁质武器上做文章,如果能够早早的研制出百炼钢,那么骑兵的武器就算是有了质的飞跃了。
当然,让赵雍难得高兴的是,世代以邯郸为家庙的郭家,作为邯郸有名的世家大族,其在赵国无往不利的资本,就是冶铁制造,郭家和另外一个冶铁世家卓家,是赵国有名的铁器供应商。无论是邯郸还是赵国其他冶铁城市,都有两家的铁器铺,而且从祖先郭纵开始,郭家就与赵氏休戚与共,共担荣辱。
而就是从郭家这里,赵雍知道,楚国的兵器之都宛,曾经为楚国打造过一批刃锋,像蜂刺一样厉害,而且不易弯折,是铁器打造。郭家曾经有幸见过一批,不过由于此类武器并非主流,所以几乎没有流传。赵雍赶紧知会郭家,想办法从楚国搞到这种武器的制造工艺,因为他隐隐感觉到,这种武器的材质,应该就是早期的钢。
赵雍绝对想不到,纵观郭家一生,对赵国有影响的其实有两个人,一个就是其先祖郭纵,从赵简子时期就成为赵国公族的重要伙伴,第二个就是其后世子孙郭开,毫不客气的说,他也是赵国灭亡的重要责任人之一。
束甲齐备,佩剑在身。赵雍现在还算满意自己的这身装扮。他知道,这算自己第一次带兵出征,他绝对想不到,以后这副铠甲,将会陪伴自己一生。他深吸一口气,说了一声:“走。”
赵毅领命,率先走到殿门外,而开阔的广场上,除了文武大臣之外,最显眼的,就是和赵雍穿着同样铠甲的一千百金之士,这次由于是出行,他们平时训练所配备的马鞍和马镫都被藏了起来。待到出城之后,再拿出来使用。
赵雍看着这群年轻人,这可是自己这些年来的心血,这次让他们出来溜溜,就是要检验检验成色。赵雍看到,李拙面色得意的牵着自己的宝马,说不出的欢喜。来到邯郸以来,他难得跑出来撒欢,这次能够领命出征,对于他来说,绝对是天大的喜事。
而他的旁边,同样站着一个年轻人,比他还要小很多,也就是十三四岁的年级。但是他穿着和百金之士一样的皮甲,只不过衣服小一号,但是神情却说不出来的严肃。此子不是别人,正是庞葱的儿子庞暖。这是庞葱自己要求,让自己的儿子跟着赵雍同行的,虽然其中有些将儿子当作人质的意思,但是更多的,还是希望庞家和赵雍的关系能够更进一步。
当然,庞暖的参军,也让小廉颇有些心动,但是他比庞暖还小,自然是不够资格,好在庞暖好说歹说,等他回来再让廉颇参军,这才劝住了小廉颇的心思,不过那幽怨的表情,也着实让庞暖有些不舍。
赵雍站在大殿之外,看着满场的赵国骑兵,很多话想说出口,却总也说不出来。司徒赵豹也劝赵雍讲两句话,但是到了嘴边,赵雍却大手一挥,大声说道:“出发!”
(本章完)
“庞将军,我有一件事情,正需要你给我参详参详。”走进白虎堂,看到已经等待焦急的庞葱,开门见山的说到。
“君上有命,莫敢不从。”庞葱兴奋的说到,他就知道,将他留下来,肯定是有特殊的事情。
赵雍摆摆手,让他走到沙盘旁边,指着邯郸、伯人、鄗城和房子四个地方问道:“你看,伯人、鄗城和房子,是赵国北边防线的前沿地带,也是防御三角的核心区域,只要这三个城在我们手中,中山就是想攻打赵国,也要先啃下这三座城,否则一切都是徒劳无功。”
“不错,这三个城正是我北部屏障,特别是房子城,更是楔入中山腹地,造成对方的防御线不得不内缩。而我军前出中山的跳板,非此城莫属。”庞葱说道。这些共识已经是两国共识了,所以中山国失去了房子城,就变得非常被动。
“孤此次北上,恰恰要从这里打开出口。”赵雍说着,将一个代表赵**队的旗帜插在了房子城上。“然后北上,出灵寿,过易县,北至蔚县。”赵雍一边说,一边将自己的想法透露出来,供庞葱参考。这种事情,他必须相信专业的人士。
庞葱看着地图,顺着赵雍的规划参详大半,摇摇头说到:“君上此去有些凶险。虽然这样看来,能够深入中山腹地,造成中山国内部的恐慌,但是臣依然认为,君上不宜冒此风险。”
“孤当然知道,这样一来,孤军深入中山,容易陷入绝地,不过此行一路北去,皆是平原,吾欲于此行,考察新式骑兵的作战效果。只有长距离的行军,才能进行检验,否则,此行就没有必要了。”
庞葱当然知道赵雍的意思,但是作为一个大臣,也是一个谋士,要能够考虑到行军中的风险,不能一味迎合君上。何况,若是此行赵雍真的有什么三长两短,自己的前途就算完了。
“君上,莫不如以房子北上,过井陉,出灵寿,转至代城为最佳。”庞葱说着,指着沙盘上的地形说到,“从地形上看,井陉及井陉关,是代郡至中山灵寿城的最佳捷径,若是以此为基础,东出井陉关是攻打房子的最佳通道。”
“虽然如此,但是井陉关车不得方轨,骑不得成列,若是中山军据守此地,我军就是靠车轮战,亦未必能够攻下此地。若是北出房子和代郡之兵夹击此地,又恐战事拖延,敌军直接南下攻打房子以致邯郸,得不偿失。”对于这一条,赵雍其实考虑了很久,这一天一夜没休息,就反复琢磨如何攻打井陉关。他虽然是历史小白,但是关于井陉关,韩信背水一战的典故他还是知道的。不过他深信,自己不是韩信,甚至连庞葱都不如。
“君上所虑不错。但是敌人未必相信如此。”庞葱指着井陉一带的地形说到,“无论如何,井陉之地乃是兵家要冲,任何人想要攻取灵寿,此地必然是最佳捷径。我赵国攻打中山,若是从此而入,就是画蛇添足。然而兵者诡道,若是中山人在此发现我军行踪,谁能说得准,是不是来打探虚实的?”
“唔。”赵雍点点头,的确有这么一种可能,攻敌之所必救,是常识。而逆向思维去考虑,也并非不可能。
“若是能够吸引中山将防御的重点部署于井陉灵寿一带,那么我国大可以从北部浊鹿一代南下鸱上塞、华阳、丹丘。南部从邯郸北上,经伯人分三路,从左中右三路进军中山。以此完成对中山国的攻伐。”
庞葱不愧是名将之后,在家赋闲这么久,也没闲着。而是在谋划北伐中山的战略,而且不得不说,这种谋划是相当正确的,因为赵国引以为豪的骑兵和车兵,只有在这种平原地势上才能发挥出自己的本事,而中山国境之内,恰恰足够赵国发挥自己的优势,让北伐中山的谋略得以实现。
一月之后,赵王城
赵雍在宫人的帮助下,穿着特制的铠甲。其实赵人对于红色较为喜欢,这也是源于赵国出自晋国的缘故。不过为了和晋国加以区分,又在红色的基础上添加绿色,这就形成了赵**旗七分红、三分绿的特点。而赵国公族,对于黑色却有些特殊的喜爱,比方说王宫禁卫,就是一群黑衣。这也和赵国的普通军队以示区别。
赵雍的这件铠甲,就能生动的展现这种区别。里面的是黑色短深衣,主要是考虑到骑兵上下马方便使用;短深衣的外面裹着皮甲,多是犀牛皮和鳄鱼皮,上面绘着赵国公族的图腾鸿鹄绘图,分成甲身、甲袖和甲裙三个部分,甲身一般都是由十八片皮甲组成,一般都是从左至右连缀而成,这也是方便骑兵行动而设。
甲袖不再是宽口袖子,而是窄袖,这样的袖子才能方便挥舞兵器,而不至于行动不便。
胡服骑射之后,赵国骑兵下身是长裤皮靴,腰系皮带,头戴武冠,束金钩,标准的胡服打扮。其实像赵雍这样的君主,一般还有一套玉做的铠甲,不过实用性不大,而且穿在身上,赵雍反而觉得自己更像活靶子。至于另一套铁质铠甲,说实话,赵雍真的想穿上,不过想到穿上这件铁质铠甲,自己行动起来就像个胖子一样,他就果断放弃了这种打扮。
赵毅也装束完备,根据赵雍的指示,取过赵雍的佩剑。这是一柄青铜短剑,赵毅不会知道,在两三年前,赵雍就已经意识到骑兵的武器问题。只不过他一直不明白,为什么战国时期,青铜刀反而不如青铜剑较为普及。
不过后来他咨询过鹖冠子,才大略清楚。青铜剑的工艺制作要比青铜刀更为复杂,所以正常的思路自然是发展青铜刀更为合适,但是青铜质地较脆,而刀是劈砍作用,所以需要经常维护,甚至容易被砍断。
至于铁器,虽然现在比较流行,不过由于炼铁技术还有待提高,所以虽然铁质刀比青铜刀更具有韧性,却依然无法大批量使用。其实赵雍不清楚的是,在汉朝时期人们开始使用百炼钢的时候,刀才真正成为了骑战之王。否则,在刀币盛行的齐国,为何至今没有环首刀成为武器普及呢?赵雍现在能做的,就是研究两个方向,要么是在青铜刀上做文章,要么就是在铁质武器上做文章,如果能够早早的研制出百炼钢,那么骑兵的武器就算是有了质的飞跃了。
当然,让赵雍难得高兴的是,世代以邯郸为家庙的郭家,作为邯郸有名的世家大族,其在赵国无往不利的资本,就是冶铁制造,郭家和另外一个冶铁世家卓家,是赵国有名的铁器供应商。无论是邯郸还是赵国其他冶铁城市,都有两家的铁器铺,而且从祖先郭纵开始,郭家就与赵氏休戚与共,共担荣辱。
而就是从郭家这里,赵雍知道,楚国的兵器之都宛,曾经为楚国打造过一批刃锋,像蜂刺一样厉害,而且不易弯折,是铁器打造。郭家曾经有幸见过一批,不过由于此类武器并非主流,所以几乎没有流传。赵雍赶紧知会郭家,想办法从楚国搞到这种武器的制造工艺,因为他隐隐感觉到,这种武器的材质,应该就是早期的钢。
赵雍绝对想不到,纵观郭家一生,对赵国有影响的其实有两个人,一个就是其先祖郭纵,从赵简子时期就成为赵国公族的重要伙伴,第二个就是其后世子孙郭开,毫不客气的说,他也是赵国灭亡的重要责任人之一。
束甲齐备,佩剑在身。赵雍现在还算满意自己的这身装扮。他知道,这算自己第一次带兵出征,他绝对想不到,以后这副铠甲,将会陪伴自己一生。他深吸一口气,说了一声:“走。”
赵毅领命,率先走到殿门外,而开阔的广场上,除了文武大臣之外,最显眼的,就是和赵雍穿着同样铠甲的一千百金之士,这次由于是出行,他们平时训练所配备的马鞍和马镫都被藏了起来。待到出城之后,再拿出来使用。
赵雍看着这群年轻人,这可是自己这些年来的心血,这次让他们出来溜溜,就是要检验检验成色。赵雍看到,李拙面色得意的牵着自己的宝马,说不出的欢喜。来到邯郸以来,他难得跑出来撒欢,这次能够领命出征,对于他来说,绝对是天大的喜事。
而他的旁边,同样站着一个年轻人,比他还要小很多,也就是十三四岁的年级。但是他穿着和百金之士一样的皮甲,只不过衣服小一号,但是神情却说不出来的严肃。此子不是别人,正是庞葱的儿子庞暖。这是庞葱自己要求,让自己的儿子跟着赵雍同行的,虽然其中有些将儿子当作人质的意思,但是更多的,还是希望庞家和赵雍的关系能够更进一步。
当然,庞暖的参军,也让小廉颇有些心动,但是他比庞暖还小,自然是不够资格,好在庞暖好说歹说,等他回来再让廉颇参军,这才劝住了小廉颇的心思,不过那幽怨的表情,也着实让庞暖有些不舍。
赵雍站在大殿之外,看着满场的赵国骑兵,很多话想说出口,却总也说不出来。司徒赵豹也劝赵雍讲两句话,但是到了嘴边,赵雍却大手一挥,大声说道:“出发!”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