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9 会生不如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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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如南显然也明白,狠狠地握紧手中的银簪子,“老爷也太偏心了。”
是啊,叶云天一向如此,对他来说,这世上的人,包括子女在内,只分为两种人,一种有用之人,一种无用之人。叶乔对他来说,还算是个有用的。
而那个本就是庶出,却又毁了容的叶依,就没那么幸运了。看来,她得空了得去看看这位四妹妹了。
“这是化毒丹,你和碧珠姨一人一颗,在把这些虫子赶走之前,可保你二人百毒不侵。”
叶卿说着便拿起筷子吃了起来,她现在这个身体,虽然不如前世那般百毒不侵,但经过她短时间内的调理,一般的毒对她来说也不过就是开胃菜罢了。
“这逍遥散沾了油星,吃起来就有一股子酸味,属实影响口感。”叶卿迷惑性的每道菜都吃了几口,才放下筷子,“走吧,带你去吃馄饨。”
盛京城东市,自有金市之称,不同于西市的堂皇显贵,却容纳了天南海北的珍稀物件。叶卿远远地便看到路边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撑了一个馄饨摊,摊上挂了个帆布,白底黑字写了一个孟字。
摊上的锅盖被掀开,一张少女的脸被隐在了热气后面。
记忆中,三百年前,有位老妇也撑着这样一个馄饨摊。
走进前去,叶卿带着如南找了张桌子坐下,少女看似随意的扫了一眼叶卿,目光落在她左手中指上的紫金戒指上,眸色一深,面上没有什么表情,但手上的汤突然撒了出去,足以彰显此刻她得激动。
那是鸳鸯灵戒,她孟氏宗祠里面便供着一枚鸯戒,而那女子手上的那一枚,是鸳戒。
“孟婆的汤不知是什么味道,若是熬好了,倒是也来一碗尝尝。”
如南看着叶卿缓缓入座,说的话让她觉得有着莫名其妙,想要说什么,却又敏锐的觉得,以自己小姐的本事,说的话定是另有深意。
果然,她们还没有说要吃什么馅的馄饨,少女便端上来两碗,“纯素无肉。”
孟氏祖训,凡遇到戴着鸯戒之人,必定要献上一碗纯素无肉的馄饨。
她不懂,但是祖训上说,三百年前,孟氏满门倾覆,幸得药谷谷主相救,并赠予信物鸯戒,孟氏才能重振旗鼓,谷主对孟氏有大恩,凡孟氏子孙,见到戴鸳戒之人,必倾全族之力相助。
三百年间,孟氏族人似是在等一个归宿一般,却无一人遇见。
叶卿摸了摸手上的戒指,没想到三百年已过,孟氏后人竟还记得她得喜好。
“五百两,从苏世清院里,送一盒雪松酥给叶三小姐。”
如果说东厂的番子,锦衣卫的缇骑是这天下最强悍的特务,被安插在任何想象不到的位置,无孔不入无事不知,那么孟氏孟婆,便是归于江湖的第三大组织。
三百年前的孟婆,还只是一个小小的江湖女,嫁于良人憧憬未来,良人一介书生,考取功名却被贪恋江湖女美色的高官谋了性命,满门抄斩。江湖女重伤逃窜立志报仇,被当时游历山川的她所救,并赠了信物,可以得到药谷最大的支持。
江湖女做的很好,只用信物支取了钱庄的银子,短短几年,便迅速在江湖中崛起,她收留江湖中人,也收留文人墨客。
江湖朝堂素来井水不犯河水,两者从不过问对方事,但孟婆却是朝堂江湖兼顾,却又神秘的无人能只孟婆踪迹。
这以馄饨摊子为组织总坛的习惯,竟也是三百年都没变,谁能想到,那般神秘而又让人畏惧的孟婆,竟在这小摊子上卖馄饨。
“今晚叶三小姐定能吃上雪松酥。”孟婆的组织名为忘川水,孟婆是每一任忘川水家主的代号。拿钱办事是忘川水的规矩,她明白叶卿的意思,她只想当一个普通的客人,做一场普通的交易。
叶卿孟婆再无交谈,只安静的吃着馄饨,却不只不远处已有一双眼,将这一切都目睹。
“这国公府的傻女,当真是总能带给本王意外。”
东北方向的赌坊二楼,静谧优雅的仿若茶楼,沈曜靠在窗前,怀中抱了一只六尾白狐,正饶有趣味的看着吃馄饨的叶卿。
“主子,东厂和锦衣卫查了五年之久才查到孟婆所在,国公府这位大小姐,却好像熟稔的很。”沈曜的近侍卫元修将斟好的茶端到沈曜面前,沈曜白皙修长的手指捏起那翠绿的琉璃杯,优雅又魅惑,“主子,要不要奴才再派番子去查一查。”
沈曜饮了口茶,缓缓放下,目光锁定叶卿,在叶卿敏锐的察觉,抬头看向他的同时,转身隐在了房间之中,?“元修,你看她像不像只小狐。”
手上抚摸六尾白狐的手倏地一顿,沈曜突然便低声的笑了,“你们不是已经查过了,傻是真的傻,人是真的人,凭你们,若是能查出她的底细,她的日子,也就到头了。”
卫元修脸上有些臊,他是司礼监的掌印大太监,那些个东厂锦衣卫,都在他的麾下,如今他麾下的人,却连个小姑娘的底细都查不出来,属实有些丢人。
“主子说的是,都是奴才无能,可是主子,那叶大小姐还要给主子诊治,若是底细都无法查清……”
“无妨,活的这般长久又有何趣,若不是为了让霍先生安心,本王岂会解这劳什子的毒,本王倒宁愿在那地洞下长眠。”沈曜看着怀中的九尾白狐,脑中闪过的却是叶卿的脸,“这小狐若能一直活下去,倒也不失为一种乐趣。”
无法掌控的未知变数,才是生活的乐趣不是嘛。
馄饨摊上,叶卿只觉得有种压迫感,猛地抬头看去,却什么也没有看到,悻悻的收回目光,她不会怀疑自己的直觉,她只懊恼自己的修为尚且不够,还不够快。
“小姐,雪松酥虽然只是个糕点,但是却难得的很,雪松是极北之地的产物,储存条件极其苛刻,温度稍热便会融化,如今正值六月,若是从北地送到这里,需得用术法一路护送才可,这般珍稀之物,送给三小姐,实在太可惜了。”还花了五百两,如南很是心疼,在她看来,三小姐根本不配。
“来而不往,非礼也,何况,这礼不是送给叶乔的,而是送给苏以柔的。”从岭夷村回来,自然是要给苏以柔送上一份大礼的。
“这……”如南显然也明白,狠狠地握紧手中的银簪子,“老爷也太偏心了。”
是啊,叶云天一向如此,对他来说,这世上的人,包括子女在内,只分为两种人,一种有用之人,一种无用之人。叶乔对他来说,还算是个有用的。
而那个本就是庶出,却又毁了容的叶依,就没那么幸运了。看来,她得空了得去看看这位四妹妹了。
“这是化毒丹,你和碧珠姨一人一颗,在把这些虫子赶走之前,可保你二人百毒不侵。”
叶卿说着便拿起筷子吃了起来,她现在这个身体,虽然不如前世那般百毒不侵,但经过她短时间内的调理,一般的毒对她来说也不过就是开胃菜罢了。
“这逍遥散沾了油星,吃起来就有一股子酸味,属实影响口感。”叶卿迷惑性的每道菜都吃了几口,才放下筷子,“走吧,带你去吃馄饨。”
盛京城东市,自有金市之称,不同于西市的堂皇显贵,却容纳了天南海北的珍稀物件。叶卿远远地便看到路边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撑了一个馄饨摊,摊上挂了个帆布,白底黑字写了一个孟字。
摊上的锅盖被掀开,一张少女的脸被隐在了热气后面。
记忆中,三百年前,有位老妇也撑着这样一个馄饨摊。
走进前去,叶卿带着如南找了张桌子坐下,少女看似随意的扫了一眼叶卿,目光落在她左手中指上的紫金戒指上,眸色一深,面上没有什么表情,但手上的汤突然撒了出去,足以彰显此刻她得激动。
那是鸳鸯灵戒,她孟氏宗祠里面便供着一枚鸯戒,而那女子手上的那一枚,是鸳戒。
“孟婆的汤不知是什么味道,若是熬好了,倒是也来一碗尝尝。”
如南看着叶卿缓缓入座,说的话让她觉得有着莫名其妙,想要说什么,却又敏锐的觉得,以自己小姐的本事,说的话定是另有深意。
果然,她们还没有说要吃什么馅的馄饨,少女便端上来两碗,“纯素无肉。”
孟氏祖训,凡遇到戴着鸯戒之人,必定要献上一碗纯素无肉的馄饨。
她不懂,但是祖训上说,三百年前,孟氏满门倾覆,幸得药谷谷主相救,并赠予信物鸯戒,孟氏才能重振旗鼓,谷主对孟氏有大恩,凡孟氏子孙,见到戴鸳戒之人,必倾全族之力相助。
三百年间,孟氏族人似是在等一个归宿一般,却无一人遇见。
叶卿摸了摸手上的戒指,没想到三百年已过,孟氏后人竟还记得她得喜好。
“五百两,从苏世清院里,送一盒雪松酥给叶三小姐。”
如果说东厂的番子,锦衣卫的缇骑是这天下最强悍的特务,被安插在任何想象不到的位置,无孔不入无事不知,那么孟氏孟婆,便是归于江湖的第三大组织。
三百年前的孟婆,还只是一个小小的江湖女,嫁于良人憧憬未来,良人一介书生,考取功名却被贪恋江湖女美色的高官谋了性命,满门抄斩。江湖女重伤逃窜立志报仇,被当时游历山川的她所救,并赠了信物,可以得到药谷最大的支持。
江湖女做的很好,只用信物支取了钱庄的银子,短短几年,便迅速在江湖中崛起,她收留江湖中人,也收留文人墨客。
江湖朝堂素来井水不犯河水,两者从不过问对方事,但孟婆却是朝堂江湖兼顾,却又神秘的无人能只孟婆踪迹。
这以馄饨摊子为组织总坛的习惯,竟也是三百年都没变,谁能想到,那般神秘而又让人畏惧的孟婆,竟在这小摊子上卖馄饨。
“今晚叶三小姐定能吃上雪松酥。”孟婆的组织名为忘川水,孟婆是每一任忘川水家主的代号。拿钱办事是忘川水的规矩,她明白叶卿的意思,她只想当一个普通的客人,做一场普通的交易。
叶卿孟婆再无交谈,只安静的吃着馄饨,却不只不远处已有一双眼,将这一切都目睹。
“这国公府的傻女,当真是总能带给本王意外。”
东北方向的赌坊二楼,静谧优雅的仿若茶楼,沈曜靠在窗前,怀中抱了一只六尾白狐,正饶有趣味的看着吃馄饨的叶卿。
“主子,东厂和锦衣卫查了五年之久才查到孟婆所在,国公府这位大小姐,却好像熟稔的很。”沈曜的近侍卫元修将斟好的茶端到沈曜面前,沈曜白皙修长的手指捏起那翠绿的琉璃杯,优雅又魅惑,“主子,要不要奴才再派番子去查一查。”
沈曜饮了口茶,缓缓放下,目光锁定叶卿,在叶卿敏锐的察觉,抬头看向他的同时,转身隐在了房间之中,?“元修,你看她像不像只小狐。”
手上抚摸六尾白狐的手倏地一顿,沈曜突然便低声的笑了,“你们不是已经查过了,傻是真的傻,人是真的人,凭你们,若是能查出她的底细,她的日子,也就到头了。”
卫元修脸上有些臊,他是司礼监的掌印大太监,那些个东厂锦衣卫,都在他的麾下,如今他麾下的人,却连个小姑娘的底细都查不出来,属实有些丢人。
“主子说的是,都是奴才无能,可是主子,那叶大小姐还要给主子诊治,若是底细都无法查清……”
“无妨,活的这般长久又有何趣,若不是为了让霍先生安心,本王岂会解这劳什子的毒,本王倒宁愿在那地洞下长眠。”沈曜看着怀中的九尾白狐,脑中闪过的却是叶卿的脸,“这小狐若能一直活下去,倒也不失为一种乐趣。”
无法掌控的未知变数,才是生活的乐趣不是嘛。
馄饨摊上,叶卿只觉得有种压迫感,猛地抬头看去,却什么也没有看到,悻悻的收回目光,她不会怀疑自己的直觉,她只懊恼自己的修为尚且不够,还不够快。
“小姐,雪松酥虽然只是个糕点,但是却难得的很,雪松是极北之地的产物,储存条件极其苛刻,温度稍热便会融化,如今正值六月,若是从北地送到这里,需得用术法一路护送才可,这般珍稀之物,送给三小姐,实在太可惜了。”还花了五百两,如南很是心疼,在她看来,三小姐根本不配。
“来而不往,非礼也,何况,这礼不是送给叶乔的,而是送给苏以柔的。”从岭夷村回来,自然是要给苏以柔送上一份大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