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8章 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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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地胡被击退,长安终于恢复了安宁。而朱默也猜得没错,这场大功劳到头来还是会落到自己头上,因为只有自己手中有兵力。
很快,盖着秦王大印的书状就到了,朱默因功补为校尉,马咸和毛腾则被升为朱默部左司马和右司马。而宋配也因六颗首级被朱默提拔为队率。
虽然功劳全是马咸和云阳氐人所建,可是以李含为首的秦王府的幕僚却宁可相信是朱默和其他几部国兵配合作战,才击败了这群号称数万实际上只有数千人的胡匪。
而这一战,更让李含等人对朱默部队的战力刮目相看。校尉不是白当的,仅仅牙门军一部的兵力还难成一营,而在当时只有统领一营兵力的才有资格成为校尉。所以李含专门为朱默又调配了一部新兵,就这样,原先只有一部牙门军的朱默,成为有兵马两部的校尉。不过,按照常理五部才能扩为一营,可现在非常时刻,李含也并非泥古不化之人,他懂得变通。
因为李含有更重要的事,要朱默等人去做。
“对,先帝宫车晏驾。洛中疑云一片,新帝根基不稳,杨国丈的权威恐怕也难镇朝局。只有有权势的藩王拱卫,朝廷才能安然无恙。所以秦王进京,有极其重要的政治意义。”李含说道。
朱默盯着眼前这个枯瘦的男子,他曾经多次想见而不能见,可是这一战之后阴差阳错,自己竟也成了他的坐上之宾。
“郎中令有什么命令,尽管吩咐便是。朱某一介武夫,只懂得效忠主上,死而后已。”
李含点了点头,道:“真是军人典范,李某没有看错人。其实此次请朱校尉来,是要给朱校尉一个极其重要的使命,而这个使命,在府中也只有你能完成。”
“尽管吩咐。”朱默道。
“藩王之中,汝南王虽然在朝但年事过高已经老迈。能撑大局者,唯有秦、楚、淮南三王。三王俱是先帝亲子,是当今圣上的亲兄弟,是真正能保全社稷的柱梁。而其中,只有秦王殿下与当今圣上是同母所出,身份最为尊贵。而且有圣上诏令入朝的,也只有秦王一人,所以秦王殿下个人的安危,是重中之重。不瞒朱校尉,李某认为与其让夏侯安西(指夏侯骏)来保护秦王殿下,不如叫我们府中自己的百战将士来保护殿下。你只要记得,到了洛阳,你只有一个主人,那就是秦王殿下!”
朱默听毕,沉默半晌,这话说得的确有些露骨,这不是隐晦地表述出了秦王的不轨之心吗?朱默虽然佯作痴傻,可还是不自然地挠了挠额头。李含却是看在眼里,低着嗓音说道:“朱校尉,多余的事,不需要你多想。否则你个人安危事小,因为你的家人必须留在长安。”
朱默吃了一惊,故意装作痴傻地道:“哦,那我什么时候能回来跟家人团聚呢?秦王总不会一直呆在洛阳吧,藩王必须就藩可是先帝的遗训啊。”
李含微微一笑:“你只管保护好殿下,能对殿下尽忠。跟家人团聚那是应有的事,至于秦王是在洛阳还是在长安,这个对你而言你都无权过问,你应该懂吧。”
朱默点了点头,叩首道:“莫将了解,秦王对朱某有知遇之恩,朱某定会以死相报。”
李含满意地点点头,道:“两部兵力还是太少,我会给秦王书信,让殿下施压于夏侯安西。到了洛阳,你会成为真正拥有五部兵马的校尉。而日后是否能飞黄腾达,拜将封侯,那就要看你对殿下的忠心了。”
朱默装出一副大为惊奇地模样,连连叩首:“多谢郎中令,多谢郎中令!朱某不会忘了郎中令的提携之恩!”
李含点了点头,说道:“是不要忘了殿下的知遇之恩!好了,休整两天,我会给你的两部士兵全都备上上好的马匹,你就速速东去追上殿下的仪仗队吧。”
朱默大喜过望,又猛地磕了一个头。
“公举,看来这次是随你的意了吧,呵呵。”朱默对毛腾和马咸阐述了李含的委托,接着说道,“按李含的话,我们以后都是秦王殿下的人了。”
毛腾呵呵一笑,说道:“朱兄阔别洛阳多年,回去一定会感慨万千呢。”
朱默摇了摇头,顿了顿才说道:“得蒙公举老弟作伐,朱某才有了家室。虽然有一子一女,毕竟非我亲生,可是这几天,贱内却已经有了身孕,我老朱也终于有后了。”
“老哥,那可真是恭喜贺喜啊,这等好事,还不再请大伙吃酒?”马咸喜道。
朱默长叹一声,这才说道:“可是李含这家伙,竟要我将家人留在长安为质!这……这我怎生放心得下!”
毛腾忙道:“朱兄,男儿白首为功名,有些事,还是要看轻一些。”
朱默上身微微颤抖,长长地出了口气,灌了一口酒后面部已经微红,说道:“唉!白首为功名,这话说的好,你到底读过书的人。想当初,那时候还是曹家的魏朝,我十四岁参军,我家娘子,才刚刚跟我完婚。可我却一心想着飞黄腾达,一心想着能封侯拜将。我不远千里,抛弃父母妻儿,投入征西将军邓艾军中,参加灭蜀大战,在绵竹一战,差点丢了性命,至今背上有一块碗口大的疤,每到雨天总是隐隐作痛。我军深入不毛,突袭成都,九死一生,灭了蜀汉。可想不到,立了首功的邓老将军一门,竟遭奸人所害!而我,只被朝廷赏了十匹布,十匹布……我要的飞黄腾达,我要的封侯拜将呢,都被那些高门士族给堵了!”
说道激动处,朱默竟差点流出泪来,毛腾和马咸亦是听得心中纠缠万千。朱默接着说道:“等我拿着十匹布回到家里,那年头你们可能还不晓得,由于董卓乱政滥造小钱,小钱假钱遍天下,于是布就被百姓当钱使唤了。十匹布也算不错的收入了,我拿回家里,还想着这就安生度日。结果回去才知道,我娘子被村里的豪强抢去做了小妾,我老父老母因为挂念我……以为我早就死在了巴蜀,他们老两口,竟然早在一年前……就死了……”
朱默说道这里,终于忍不住嚎啕大哭。
马咸听得激动,怒道:“这世上,怎么总有这般不平事,为什么圣上总要听信谗言,只信任那些高门士族!”
朱默揩着眼泪,苦笑道:“子全啊,你难道不知道。这大晋朝,本来就是高门士族建立的,圣上这一族,是当初天下第一的高门河内司马氏,这个世道,不是给庶民的,不是啊。”
毛腾说道:“那朱兄,又是怎么进了宿卫军的呢?”
朱默摆了摆手道:“人一旦无牵无挂,孑然一身,什么都看得淡了,自然也就敢拼也就敢赌了。我当时就拿着在平吴战场上缴获的蜀军将领的宝剑,深夜潜入道村中豪强家里,将他们一家杀得鸡犬不留,包括背叛我的那个女人!”
毛腾默然,暗想朱默可真是狠毒,那女人不是被豪强抢去了吗?难道只有自尽才算不背叛?或许自己一个现代人,观念跟他不同罢了。
朱默接着道:“杀了这么多人,我自然在家乡待不下去了。只好亡命天涯,四海为家。后来我亡命到了幽州,混在匈奴人中间做些小生意糊口,有个匈奴人的小帅换做须卜黑狗,此人武艺非凡,我就拜他为干爹,跟着他在河东做一些没本的买卖,玩命的生意,有时还勾结鲜卑打家劫舍。结果朝廷出兵镇压,好几股匈奴贼匪都被剿灭,我和我干爹就在此时招安归降,而朝廷每年要从胡人中抽选精装补充宿卫,我和干爹就这样在投降后被抽选出来,干爹当了队率,我当了伍长,就这样竟阴差阳错,进了我梦寐以求的宿卫军中。”
“进了宿卫,我才如梦初醒。这里哪是建功立业的地方,这明明就是给皇亲国戚做看家狗的地方!宿卫军拿着最上等的装备,穿着最精良的甲胄,还拥有我到现在还不知道怎么造出来的万钧神弩。可是这样一支军队,不是用来抗击胡虏的,也不是用来镇压贼匪的,只是保护皇亲国戚做看门狗罢了。反倒那些抗击胡人的军队,还有我以前参加过的灭蜀的军队,穿着最破烂的皮甲,握着生锈的破刀,拿着能拉断的劣质木弓,这世上的事啊,就是这么可笑。”
“所以在这个年月啊,白首为功名,白首了还是没功名!后来马老将军西征得胜,朝廷抽调牙门军一部补充,我们就进军西平。我那个干爹,因为他想跟我争功,我没有念及他跟我的情分,在跟羌人血战的时候,我用一把羌人的箭射死了他!而那一仗我立功最大,马老将军也不上奏朝廷,直接斩杀了十几个贪生怕死临阵脱逃的牙门军军官,然后破格提拔我做了这一部牙门军的最高指挥官——军司马。要不是有马老将军,我这一辈子,都只会被那些高门的窝囊废压着,永远都出不了头。”
朱默又喝了一口,接着道:“能到长安,能做到校尉,我已经心满意足了。我对去洛阳的前途毫无兴趣,因为我在洛阳混过,那地方不是我们这些小角色能混得住的,那是个要丢弃尊严抛却脸面的肮脏之所。我现在最想要的,是合家团聚,是好好等我自己的儿子出生,给我的儿子在长安攀上一户殷实人家,叫他也过上能欺负人的生活,这就足够了。至于我,老了,心也累了,我容不下那些小年轻对我的指指点点,我看到达官贵人就烦。可……可我又不得不履行命令,不得不抛家弃子,不情愿地再回洛阳。继续看那些混蛋的脸色,继续给那些连马都不会骑的窝囊废点头哈腰,我……”
“真他娘的!”
朱默大骂一声,继续喝酒。
北地胡被击退,长安终于恢复了安宁。而朱默也猜得没错,这场大功劳到头来还是会落到自己头上,因为只有自己手中有兵力。
很快,盖着秦王大印的书状就到了,朱默因功补为校尉,马咸和毛腾则被升为朱默部左司马和右司马。而宋配也因六颗首级被朱默提拔为队率。
虽然功劳全是马咸和云阳氐人所建,可是以李含为首的秦王府的幕僚却宁可相信是朱默和其他几部国兵配合作战,才击败了这群号称数万实际上只有数千人的胡匪。
而这一战,更让李含等人对朱默部队的战力刮目相看。校尉不是白当的,仅仅牙门军一部的兵力还难成一营,而在当时只有统领一营兵力的才有资格成为校尉。所以李含专门为朱默又调配了一部新兵,就这样,原先只有一部牙门军的朱默,成为有兵马两部的校尉。不过,按照常理五部才能扩为一营,可现在非常时刻,李含也并非泥古不化之人,他懂得变通。
因为李含有更重要的事,要朱默等人去做。
“对,先帝宫车晏驾。洛中疑云一片,新帝根基不稳,杨国丈的权威恐怕也难镇朝局。只有有权势的藩王拱卫,朝廷才能安然无恙。所以秦王进京,有极其重要的政治意义。”李含说道。
朱默盯着眼前这个枯瘦的男子,他曾经多次想见而不能见,可是这一战之后阴差阳错,自己竟也成了他的坐上之宾。
“郎中令有什么命令,尽管吩咐便是。朱某一介武夫,只懂得效忠主上,死而后已。”
李含点了点头,道:“真是军人典范,李某没有看错人。其实此次请朱校尉来,是要给朱校尉一个极其重要的使命,而这个使命,在府中也只有你能完成。”
“尽管吩咐。”朱默道。
“藩王之中,汝南王虽然在朝但年事过高已经老迈。能撑大局者,唯有秦、楚、淮南三王。三王俱是先帝亲子,是当今圣上的亲兄弟,是真正能保全社稷的柱梁。而其中,只有秦王殿下与当今圣上是同母所出,身份最为尊贵。而且有圣上诏令入朝的,也只有秦王一人,所以秦王殿下个人的安危,是重中之重。不瞒朱校尉,李某认为与其让夏侯安西(指夏侯骏)来保护秦王殿下,不如叫我们府中自己的百战将士来保护殿下。你只要记得,到了洛阳,你只有一个主人,那就是秦王殿下!”
朱默听毕,沉默半晌,这话说得的确有些露骨,这不是隐晦地表述出了秦王的不轨之心吗?朱默虽然佯作痴傻,可还是不自然地挠了挠额头。李含却是看在眼里,低着嗓音说道:“朱校尉,多余的事,不需要你多想。否则你个人安危事小,因为你的家人必须留在长安。”
朱默吃了一惊,故意装作痴傻地道:“哦,那我什么时候能回来跟家人团聚呢?秦王总不会一直呆在洛阳吧,藩王必须就藩可是先帝的遗训啊。”
李含微微一笑:“你只管保护好殿下,能对殿下尽忠。跟家人团聚那是应有的事,至于秦王是在洛阳还是在长安,这个对你而言你都无权过问,你应该懂吧。”
朱默点了点头,叩首道:“莫将了解,秦王对朱某有知遇之恩,朱某定会以死相报。”
李含满意地点点头,道:“两部兵力还是太少,我会给秦王书信,让殿下施压于夏侯安西。到了洛阳,你会成为真正拥有五部兵马的校尉。而日后是否能飞黄腾达,拜将封侯,那就要看你对殿下的忠心了。”
朱默装出一副大为惊奇地模样,连连叩首:“多谢郎中令,多谢郎中令!朱某不会忘了郎中令的提携之恩!”
李含点了点头,说道:“是不要忘了殿下的知遇之恩!好了,休整两天,我会给你的两部士兵全都备上上好的马匹,你就速速东去追上殿下的仪仗队吧。”
朱默大喜过望,又猛地磕了一个头。
“公举,看来这次是随你的意了吧,呵呵。”朱默对毛腾和马咸阐述了李含的委托,接着说道,“按李含的话,我们以后都是秦王殿下的人了。”
毛腾呵呵一笑,说道:“朱兄阔别洛阳多年,回去一定会感慨万千呢。”
朱默摇了摇头,顿了顿才说道:“得蒙公举老弟作伐,朱某才有了家室。虽然有一子一女,毕竟非我亲生,可是这几天,贱内却已经有了身孕,我老朱也终于有后了。”
“老哥,那可真是恭喜贺喜啊,这等好事,还不再请大伙吃酒?”马咸喜道。
朱默长叹一声,这才说道:“可是李含这家伙,竟要我将家人留在长安为质!这……这我怎生放心得下!”
毛腾忙道:“朱兄,男儿白首为功名,有些事,还是要看轻一些。”
朱默上身微微颤抖,长长地出了口气,灌了一口酒后面部已经微红,说道:“唉!白首为功名,这话说的好,你到底读过书的人。想当初,那时候还是曹家的魏朝,我十四岁参军,我家娘子,才刚刚跟我完婚。可我却一心想着飞黄腾达,一心想着能封侯拜将。我不远千里,抛弃父母妻儿,投入征西将军邓艾军中,参加灭蜀大战,在绵竹一战,差点丢了性命,至今背上有一块碗口大的疤,每到雨天总是隐隐作痛。我军深入不毛,突袭成都,九死一生,灭了蜀汉。可想不到,立了首功的邓老将军一门,竟遭奸人所害!而我,只被朝廷赏了十匹布,十匹布……我要的飞黄腾达,我要的封侯拜将呢,都被那些高门士族给堵了!”
说道激动处,朱默竟差点流出泪来,毛腾和马咸亦是听得心中纠缠万千。朱默接着说道:“等我拿着十匹布回到家里,那年头你们可能还不晓得,由于董卓乱政滥造小钱,小钱假钱遍天下,于是布就被百姓当钱使唤了。十匹布也算不错的收入了,我拿回家里,还想着这就安生度日。结果回去才知道,我娘子被村里的豪强抢去做了小妾,我老父老母因为挂念我……以为我早就死在了巴蜀,他们老两口,竟然早在一年前……就死了……”
朱默说道这里,终于忍不住嚎啕大哭。
马咸听得激动,怒道:“这世上,怎么总有这般不平事,为什么圣上总要听信谗言,只信任那些高门士族!”
朱默揩着眼泪,苦笑道:“子全啊,你难道不知道。这大晋朝,本来就是高门士族建立的,圣上这一族,是当初天下第一的高门河内司马氏,这个世道,不是给庶民的,不是啊。”
毛腾说道:“那朱兄,又是怎么进了宿卫军的呢?”
朱默摆了摆手道:“人一旦无牵无挂,孑然一身,什么都看得淡了,自然也就敢拼也就敢赌了。我当时就拿着在平吴战场上缴获的蜀军将领的宝剑,深夜潜入道村中豪强家里,将他们一家杀得鸡犬不留,包括背叛我的那个女人!”
毛腾默然,暗想朱默可真是狠毒,那女人不是被豪强抢去了吗?难道只有自尽才算不背叛?或许自己一个现代人,观念跟他不同罢了。
朱默接着道:“杀了这么多人,我自然在家乡待不下去了。只好亡命天涯,四海为家。后来我亡命到了幽州,混在匈奴人中间做些小生意糊口,有个匈奴人的小帅换做须卜黑狗,此人武艺非凡,我就拜他为干爹,跟着他在河东做一些没本的买卖,玩命的生意,有时还勾结鲜卑打家劫舍。结果朝廷出兵镇压,好几股匈奴贼匪都被剿灭,我和我干爹就在此时招安归降,而朝廷每年要从胡人中抽选精装补充宿卫,我和干爹就这样在投降后被抽选出来,干爹当了队率,我当了伍长,就这样竟阴差阳错,进了我梦寐以求的宿卫军中。”
“进了宿卫,我才如梦初醒。这里哪是建功立业的地方,这明明就是给皇亲国戚做看家狗的地方!宿卫军拿着最上等的装备,穿着最精良的甲胄,还拥有我到现在还不知道怎么造出来的万钧神弩。可是这样一支军队,不是用来抗击胡虏的,也不是用来镇压贼匪的,只是保护皇亲国戚做看门狗罢了。反倒那些抗击胡人的军队,还有我以前参加过的灭蜀的军队,穿着最破烂的皮甲,握着生锈的破刀,拿着能拉断的劣质木弓,这世上的事啊,就是这么可笑。”
“所以在这个年月啊,白首为功名,白首了还是没功名!后来马老将军西征得胜,朝廷抽调牙门军一部补充,我们就进军西平。我那个干爹,因为他想跟我争功,我没有念及他跟我的情分,在跟羌人血战的时候,我用一把羌人的箭射死了他!而那一仗我立功最大,马老将军也不上奏朝廷,直接斩杀了十几个贪生怕死临阵脱逃的牙门军军官,然后破格提拔我做了这一部牙门军的最高指挥官——军司马。要不是有马老将军,我这一辈子,都只会被那些高门的窝囊废压着,永远都出不了头。”
朱默又喝了一口,接着道:“能到长安,能做到校尉,我已经心满意足了。我对去洛阳的前途毫无兴趣,因为我在洛阳混过,那地方不是我们这些小角色能混得住的,那是个要丢弃尊严抛却脸面的肮脏之所。我现在最想要的,是合家团聚,是好好等我自己的儿子出生,给我的儿子在长安攀上一户殷实人家,叫他也过上能欺负人的生活,这就足够了。至于我,老了,心也累了,我容不下那些小年轻对我的指指点点,我看到达官贵人就烦。可……可我又不得不履行命令,不得不抛家弃子,不情愿地再回洛阳。继续看那些混蛋的脸色,继续给那些连马都不会骑的窝囊废点头哈腰,我……”
“真他娘的!”
朱默大骂一声,继续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