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穿越立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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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方远山揉揉眼,感觉头昏昏沉沉的。微微摇头,然后倒头就睡。
方远山是一个宅男,家中也没什么人,属于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型的人。每天除了上网看小说,然后就是睡觉。现在时间差不多是在夜间三点左右。刚刚看完一篇小说,有些疲倦,所以倒头就睡。
当方远山再次醒来的时候,依旧觉得自己脑袋昏昏沉沉的,而且全身上下没什么力气。想要睁开眼都有些困难。
“小山,你怎么样了。头还痛不痛,要不要喝水?”就在这时,方远山耳边突然想起一个温柔的声音。是的,很温柔。他可以听得出这个声音原本的主人的声线是一种非常粗狂的那种,虽然声线粗犷,但是说出的话中,却带着说不出的温柔。
有些艰难的睁开眼,迷迷糊糊的却看到一个一个脸色粗犷的男人,看起来大概三十来岁的样子。
“爸!我没事!”方远山看着这张脸,下意识的开口说道。话一出口,方远山便愣住了,他是一个孤儿,哪来的父亲?自己为什么会那么自然的就喊出声来。
“没事就好,没事就好。要不要喝水。我去给你倒去。”看到方远山醒来,精神还算不错的样子,男人松了一口气,脸上露出一丝欣喜。
“恩,谢谢。”原本有些心不在焉,想着这事怎么一回事的方远山听到男人的话,还真觉得自己口干舌燥,不由得应声道。
“臭小子,谢什么谢,跟你爸我还客气什么。”男人虽然这样说,但是脸上还是笑出了花,连忙给方远山倒了一杯水,自己喝了一口,看样子水温正好,连忙扶起方远山,就要去喂他喝水。
“不用了,我自己来就行了。”方远山连忙说道,他从小到大,从来都没与经历过这种场面,不由得感到有些别扭,但是心里却更觉得暖暖的。
“呵呵。”男人看着方远山这个样子,不由得呵呵一笑,不过还是把水杯递给了方远山。
方远山喝过水,男人接过水杯,然后把方远山放在床上,盖上被子:“小山,你好好地休息。这一段时间,也别想着出去干活了。”
看到男人走出去后,方远山皱起了眉,这是怎么一回事?自己根本就不认识他啊,为什么会喊他爸呢,而且,自己这是在哪啊?方远山看着这间破旧的小房子。
这样一想,方远山顿时发现自己脑海里好像有一些东西,一些不属于原本自己的东西。
把脑海中的东西整理过后,方远山瞪大了眼,自己这是,重生了,还是穿越了?不可思议,这竟然是八一年代的香港。太不可思议了。难道说,自己真的像那些小说中写的一样,穿越了?
方远山发现自己现在的身体,也是叫做方远山,才刚刚十六岁。而刚刚出去的那个男人,正是这具身体原本主人的父亲,方卫国,他才三十三岁正值壮年。在记忆中,方卫国和方远山并不是香港人。而是大陆人,方卫国是一个退伍军人,只不过因为特殊时期的缘故,在一九七一年初,逃到了香港,那年方远山刚刚六岁。和方卫国一起逃到香港的,除了方远山以外,还有两人来人,都是退伍军人,原本是和方卫国一个连的。而方卫国正是连长。
逃到香港虽然摆脱了特殊时期,但是他们却没有什么营生手段,只能在码头给人抬卸货物,生活可谓是异常艰难。方卫国认识到他们之所以生活这么艰难,一方面是因为他们是外来户,另一方面则是因为没文化,所以在有了一点收入后,就毅然的把方远山送进了学校。使得原本困难的生活,变得异常艰苦。这些年来,方卫三四人,都没有能够组成家庭,都是一个光棍。
十年,这九年里,方远山上完了小学,却没有去上中学,一方面是因为想要上中学很困难,另一方面则是不想增加他父亲三人的负担,不顾方卫国四人的阻拦,毅然的走出了学校,跟在他父亲身后,在码头,一起做搬运工。还好方远山从小就跟方卫国练习国术,所以身体非常健壮,十四岁大小时,力量就比普通成年人要大的多。现在他十六岁,已经干了整整两年的搬运工了。
而这次,他却是被人给打伤昏迷过去,然后醒来,就变成现在这个样子了。之所以会成这个样子,却是因为原先的方远山的脾气太过温和,也可以说是有些麻木,当然,更可以说是有些懦弱。虽然他的身体特别强壮,但是在别人动手的时候,却么有去反抗,一是因为性格使然,二,却是怕给自己父亲惹下麻烦,万一动手打伤人。单单的医药费之类的,就不是自己父亲能够承受的,更别说对方还算有些势力的组织成员。
一晃几天的时间过去,方远山身上的伤已经好得差不多了。在这期间,他也见到了记忆中和他父亲方卫国一起来香港的其他三人。巨国华、刘爱军。很有特色的名字。也很符合当时的情况。
方远山五人坐在桌前,吃着白嫩的馒头,这是为了庆祝方远山身体康复才买的。
“爸!我不想再去码头做搬运工了。”吃着嘴里的馒头,方远山突然开口说道。
“恩?哈哈,早就该这样了小山,你和我们三个不一样,我们三个没文化,大字识不了几个,但是你却是一个有文化的人(小学毕业),怎么能跟我们一起去干苦力呢。”方远山的话让其他三人微微一愣,随后巨国华哈哈大笑着拍拍方远山的肩膀说道。
“对,就是啊,要是你一直跟我们做苦力,那当初我们让你去上学不是白学了么。呵呵!”刘爱军也点头说道。
“恩,这样也好,那么,你想到要做什么了么?”方卫国眼中闪过一丝欣慰,随后开口问道。
“还没有,我想出去走走。看看能不能找到什么工作。”摇摇头,方远山把自己的打算说了出来。八十年代的香港,充满机遇。以自己穿越者的身份,难道还要去做苦力不成。
“恩,就这样吧!”方卫国点点头。
吃过饭,方远山走出这个狭小的称之为家的房子。虽然脑海中有以后三十年的信息,但是方远山还是不知道自己该干什么。到处走走,或许会想到些什么。
街边到处都是一些小商小贩,贩卖着一些小东西,方远山摇摇头,看来在这里,找不到什么灵感了。就在这时,突然一阵风刮起,一种报纸随着风飘了过来。伸手接住报纸,拿在手上,一看之后,方远山开心的笑了起来,娱乐。
拍电影,当明星!
想要成为明星,需要一定的条件,首先是相貌,要是想周星驰那样,不知道要跑多少年龙套才能成为主角,还好,现在这具身体,虽然不能说是那冲帅的惨绝人寰类型的,但是多多少少还是有些小帅。
另外就是机遇和条件,而现在,八十年代的香港,却是充满了机遇。
三,就是实力。实力包括各方面,像演技,功夫,创作等等。现在自己的演技,却是没有。但是却可以慢慢学,功夫,这具身体从小就开始连八极拳,身体壮的可以打死一头牛,所以也不是问题,而创作,哼哼,更是不用说了。别的不知道,后世的那些电影难道还没看过。要写个剧本什么的,还不是信手捏来。
“哈哈哈哈!”想到这里,方远山不由得双手掐腰,肩膀一耸一耸的放声大笑(就是周星驰那种笑声)。
“哎呀!原来是个疯子啊!”
“就是,原本我看他长得还挺不错的,没想到却是一个疯子。”
“这是一个白痴!”
“作孽呀。他家里人也不看着他点,竟然把一个傻子给放出来了。”
周围的人看着方远山那个样子,不由得议论纷纷。听到周围的议论声,方远山顿时闹了一个满脸透红,实在是太丢人了。赶紧溜!
回到家,方远山翻箱倒柜的,开始找纸和笔。由于从学校出来两年,所以纸笔的,早就不知道被放在哪了。
经过一阵翻找,总算是找到了纸笔。不过看着纸笔,方远山微微皱起了眉,纸还好说,虽然粗糙了点,也还能用,但是笔就不好了,竟然是毛笔。还好这个身体原先的主人曾经用毛笔写了六年,虽然字写出来很难看,但是多多少少的,还是能写出来。
不过这一写,方远山都呆了。剧本该怎么写啊?难道要像小说那样?那样的话,还不如直接去写小说的了。
咬着笔杆,方远山狠狠地皱起了眉。看来自己还要在学习一下,学习一下怎么写剧本。要不然,以后的剧本该怎么去写啊。
“苦恼啊!要不直接写小说得了。”狠狠地挠挠头,方远山决定去写小说。不过,写小说的话,那后世的那些网络小说却是没法写,就算是写了,也够呛有人看。现在最受欢迎的还是武侠小说。可是那些出名的武侠小说,大多数都是这个年代写的。自己根本就没办法剽啊。哎!该怎么嫖啊!该嫖谁啊?方远山狠狠地挠挠头,这还真是一个问题。
“唔!想起来了,有一个武侠小说在起点挺出名的,叫什么来着,长刀无痕,对,就是长刀无痕,不过,这个会不会太长了一点呢。恩,好像还有一个昆仑,不过也太长了吧,两本都三百万字呢,要写的话,谢道什么时候。找个短一点的,呜呜,真是太操蛋了。后世的那些小说没事写这么长干嘛。对了诛仙,要不写诛仙,这个短点,靠,就算是短它也一百多万字。真是太操蛋了。”方远山有些欲哭无泪,这么多字,一个一个的写,那要写到什么时候,而且还要用毛笔,更过分的是,还要写繁体字。
内容简介:
这世间本是没有什么神仙的,但自太古以来,人类眼见周遭世界,诸般奇异之事,电闪雷鸣,狂风暴雨,又有天灾人祸,伤亡无数,哀鸿遍野,决非人力所能为,所能抵挡。遂以为九天之上,有诸般神灵,九幽之下,亦是阴魂归处,阎罗殿堂。于是神仙之说,流传于世。无数人类子民,诚心叩拜,向着自己臆想创造出的各种神明顶礼膜拜,祈福诉苦,香火鼎盛……方今之世,正道大昌,邪魔退避。中原大地山灵水秀,人气鼎盛,物产丰富,为正派诸家牢牢占据。其中尤以“青云门”、“天音寺”、和“焚香谷”为三大支柱,是为领袖。这个故事,便是从“青云门”开始的。
“啊!”方远山揉揉眼,感觉头昏昏沉沉的。微微摇头,然后倒头就睡。
方远山是一个宅男,家中也没什么人,属于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型的人。每天除了上网看小说,然后就是睡觉。现在时间差不多是在夜间三点左右。刚刚看完一篇小说,有些疲倦,所以倒头就睡。
当方远山再次醒来的时候,依旧觉得自己脑袋昏昏沉沉的,而且全身上下没什么力气。想要睁开眼都有些困难。
“小山,你怎么样了。头还痛不痛,要不要喝水?”就在这时,方远山耳边突然想起一个温柔的声音。是的,很温柔。他可以听得出这个声音原本的主人的声线是一种非常粗狂的那种,虽然声线粗犷,但是说出的话中,却带着说不出的温柔。
有些艰难的睁开眼,迷迷糊糊的却看到一个一个脸色粗犷的男人,看起来大概三十来岁的样子。
“爸!我没事!”方远山看着这张脸,下意识的开口说道。话一出口,方远山便愣住了,他是一个孤儿,哪来的父亲?自己为什么会那么自然的就喊出声来。
“没事就好,没事就好。要不要喝水。我去给你倒去。”看到方远山醒来,精神还算不错的样子,男人松了一口气,脸上露出一丝欣喜。
“恩,谢谢。”原本有些心不在焉,想着这事怎么一回事的方远山听到男人的话,还真觉得自己口干舌燥,不由得应声道。
“臭小子,谢什么谢,跟你爸我还客气什么。”男人虽然这样说,但是脸上还是笑出了花,连忙给方远山倒了一杯水,自己喝了一口,看样子水温正好,连忙扶起方远山,就要去喂他喝水。
“不用了,我自己来就行了。”方远山连忙说道,他从小到大,从来都没与经历过这种场面,不由得感到有些别扭,但是心里却更觉得暖暖的。
“呵呵。”男人看着方远山这个样子,不由得呵呵一笑,不过还是把水杯递给了方远山。
方远山喝过水,男人接过水杯,然后把方远山放在床上,盖上被子:“小山,你好好地休息。这一段时间,也别想着出去干活了。”
看到男人走出去后,方远山皱起了眉,这是怎么一回事?自己根本就不认识他啊,为什么会喊他爸呢,而且,自己这是在哪啊?方远山看着这间破旧的小房子。
这样一想,方远山顿时发现自己脑海里好像有一些东西,一些不属于原本自己的东西。
把脑海中的东西整理过后,方远山瞪大了眼,自己这是,重生了,还是穿越了?不可思议,这竟然是八一年代的香港。太不可思议了。难道说,自己真的像那些小说中写的一样,穿越了?
方远山发现自己现在的身体,也是叫做方远山,才刚刚十六岁。而刚刚出去的那个男人,正是这具身体原本主人的父亲,方卫国,他才三十三岁正值壮年。在记忆中,方卫国和方远山并不是香港人。而是大陆人,方卫国是一个退伍军人,只不过因为特殊时期的缘故,在一九七一年初,逃到了香港,那年方远山刚刚六岁。和方卫国一起逃到香港的,除了方远山以外,还有两人来人,都是退伍军人,原本是和方卫国一个连的。而方卫国正是连长。
逃到香港虽然摆脱了特殊时期,但是他们却没有什么营生手段,只能在码头给人抬卸货物,生活可谓是异常艰难。方卫国认识到他们之所以生活这么艰难,一方面是因为他们是外来户,另一方面则是因为没文化,所以在有了一点收入后,就毅然的把方远山送进了学校。使得原本困难的生活,变得异常艰苦。这些年来,方卫三四人,都没有能够组成家庭,都是一个光棍。
十年,这九年里,方远山上完了小学,却没有去上中学,一方面是因为想要上中学很困难,另一方面则是不想增加他父亲三人的负担,不顾方卫国四人的阻拦,毅然的走出了学校,跟在他父亲身后,在码头,一起做搬运工。还好方远山从小就跟方卫国练习国术,所以身体非常健壮,十四岁大小时,力量就比普通成年人要大的多。现在他十六岁,已经干了整整两年的搬运工了。
而这次,他却是被人给打伤昏迷过去,然后醒来,就变成现在这个样子了。之所以会成这个样子,却是因为原先的方远山的脾气太过温和,也可以说是有些麻木,当然,更可以说是有些懦弱。虽然他的身体特别强壮,但是在别人动手的时候,却么有去反抗,一是因为性格使然,二,却是怕给自己父亲惹下麻烦,万一动手打伤人。单单的医药费之类的,就不是自己父亲能够承受的,更别说对方还算有些势力的组织成员。
一晃几天的时间过去,方远山身上的伤已经好得差不多了。在这期间,他也见到了记忆中和他父亲方卫国一起来香港的其他三人。巨国华、刘爱军。很有特色的名字。也很符合当时的情况。
方远山五人坐在桌前,吃着白嫩的馒头,这是为了庆祝方远山身体康复才买的。
“爸!我不想再去码头做搬运工了。”吃着嘴里的馒头,方远山突然开口说道。
“恩?哈哈,早就该这样了小山,你和我们三个不一样,我们三个没文化,大字识不了几个,但是你却是一个有文化的人(小学毕业),怎么能跟我们一起去干苦力呢。”方远山的话让其他三人微微一愣,随后巨国华哈哈大笑着拍拍方远山的肩膀说道。
“对,就是啊,要是你一直跟我们做苦力,那当初我们让你去上学不是白学了么。呵呵!”刘爱军也点头说道。
“恩,这样也好,那么,你想到要做什么了么?”方卫国眼中闪过一丝欣慰,随后开口问道。
“还没有,我想出去走走。看看能不能找到什么工作。”摇摇头,方远山把自己的打算说了出来。八十年代的香港,充满机遇。以自己穿越者的身份,难道还要去做苦力不成。
“恩,就这样吧!”方卫国点点头。
吃过饭,方远山走出这个狭小的称之为家的房子。虽然脑海中有以后三十年的信息,但是方远山还是不知道自己该干什么。到处走走,或许会想到些什么。
街边到处都是一些小商小贩,贩卖着一些小东西,方远山摇摇头,看来在这里,找不到什么灵感了。就在这时,突然一阵风刮起,一种报纸随着风飘了过来。伸手接住报纸,拿在手上,一看之后,方远山开心的笑了起来,娱乐。
拍电影,当明星!
想要成为明星,需要一定的条件,首先是相貌,要是想周星驰那样,不知道要跑多少年龙套才能成为主角,还好,现在这具身体,虽然不能说是那冲帅的惨绝人寰类型的,但是多多少少还是有些小帅。
另外就是机遇和条件,而现在,八十年代的香港,却是充满了机遇。
三,就是实力。实力包括各方面,像演技,功夫,创作等等。现在自己的演技,却是没有。但是却可以慢慢学,功夫,这具身体从小就开始连八极拳,身体壮的可以打死一头牛,所以也不是问题,而创作,哼哼,更是不用说了。别的不知道,后世的那些电影难道还没看过。要写个剧本什么的,还不是信手捏来。
“哈哈哈哈!”想到这里,方远山不由得双手掐腰,肩膀一耸一耸的放声大笑(就是周星驰那种笑声)。
“哎呀!原来是个疯子啊!”
“就是,原本我看他长得还挺不错的,没想到却是一个疯子。”
“这是一个白痴!”
“作孽呀。他家里人也不看着他点,竟然把一个傻子给放出来了。”
周围的人看着方远山那个样子,不由得议论纷纷。听到周围的议论声,方远山顿时闹了一个满脸透红,实在是太丢人了。赶紧溜!
回到家,方远山翻箱倒柜的,开始找纸和笔。由于从学校出来两年,所以纸笔的,早就不知道被放在哪了。
经过一阵翻找,总算是找到了纸笔。不过看着纸笔,方远山微微皱起了眉,纸还好说,虽然粗糙了点,也还能用,但是笔就不好了,竟然是毛笔。还好这个身体原先的主人曾经用毛笔写了六年,虽然字写出来很难看,但是多多少少的,还是能写出来。
不过这一写,方远山都呆了。剧本该怎么写啊?难道要像小说那样?那样的话,还不如直接去写小说的了。
咬着笔杆,方远山狠狠地皱起了眉。看来自己还要在学习一下,学习一下怎么写剧本。要不然,以后的剧本该怎么去写啊。
“苦恼啊!要不直接写小说得了。”狠狠地挠挠头,方远山决定去写小说。不过,写小说的话,那后世的那些网络小说却是没法写,就算是写了,也够呛有人看。现在最受欢迎的还是武侠小说。可是那些出名的武侠小说,大多数都是这个年代写的。自己根本就没办法剽啊。哎!该怎么嫖啊!该嫖谁啊?方远山狠狠地挠挠头,这还真是一个问题。
“唔!想起来了,有一个武侠小说在起点挺出名的,叫什么来着,长刀无痕,对,就是长刀无痕,不过,这个会不会太长了一点呢。恩,好像还有一个昆仑,不过也太长了吧,两本都三百万字呢,要写的话,谢道什么时候。找个短一点的,呜呜,真是太操蛋了。后世的那些小说没事写这么长干嘛。对了诛仙,要不写诛仙,这个短点,靠,就算是短它也一百多万字。真是太操蛋了。”方远山有些欲哭无泪,这么多字,一个一个的写,那要写到什么时候,而且还要用毛笔,更过分的是,还要写繁体字。
内容简介:
这世间本是没有什么神仙的,但自太古以来,人类眼见周遭世界,诸般奇异之事,电闪雷鸣,狂风暴雨,又有天灾人祸,伤亡无数,哀鸿遍野,决非人力所能为,所能抵挡。遂以为九天之上,有诸般神灵,九幽之下,亦是阴魂归处,阎罗殿堂。于是神仙之说,流传于世。无数人类子民,诚心叩拜,向着自己臆想创造出的各种神明顶礼膜拜,祈福诉苦,香火鼎盛……方今之世,正道大昌,邪魔退避。中原大地山灵水秀,人气鼎盛,物产丰富,为正派诸家牢牢占据。其中尤以“青云门”、“天音寺”、和“焚香谷”为三大支柱,是为领袖。这个故事,便是从“青云门”开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