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胆子大的都能包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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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跟随赴死军迁徙的百姓太多,不可能做到绝对的秩序井然。尤其是在晚饭的时候,大伙儿都在忙着招呼家人或者干脆蹲在角落里吃饭,难免给人可趁之机。
就在这个当口,也不知道从哪里冒出一小群半大孩子,疯了一样冲向装满滚烫米粥的大锅。
这些孩子以不可想象的速度接连越过数名赴死军的围堵,在人们的惊呼声中旋风一般撞开正在按照秩序排队领取饭食的人群,冲到大锅旁边,伸手就往锅里捞米粥吃。
米粥虽然已经熄火,依旧滚烫的冒泡,这些半大孩子根本就不惧那骇人的温度,探手就往锅里抓……
早有赴死军的当值过来,只三两脚就把这些小饿死鬼一个一个全都踹倒……
暂时的混乱引起李四的注意,过来一看才知道是这些小饿死鬼来抢饭吃。
“胆儿不小哇,都能包住天了。”这些孩子一个个都是骨瘦如柴,胳膊腿儿纤细的好像叉子柄,裸露出来的胸膛就象在肋骨上糊了一层纸,随着呼吸剧烈起伏。瘦弱的身子纤细的四肢,使得脑袋显得更加巨大……
典型的营养不良。
即使是被赴死军士卒圈住,这些孩子仍然试图再次跑到大锅处抢吃食,接连被踹了几个筋斗之后,再也没有力气站起来,这才多少老实一些。
一共十三个孩子。
被打到在地的孩子们连呻吟呼痛的意思都没有,只顾着吮吸沾满饭米粒的手指。
“十三个人就敢来我这里抢饭吃。”听着孩子们“吧嗒吧嗒”吮吸手指地声音。看着孩子们满身是污垢地瘦小身子。李四冷言说道:“分明就是找死。”
在这个乱世。在这个中原。粮食就是最最高贵地财富。一碗米饭足以让许多人变成野兽。
李四一到场。众人尽皆礼让。明显是这群人当众地头头儿。乱世之中杀死几个抢粮地孩子和捻死几只蚂蚁差不多。孩子们也知道现在地世道。抢粮食就是最重地罪过。既然这群人地头目都说话了。性命估计是保不住地。
奇怪地是。这群孩子没有一个出声讨饶地。就连那么一丁点地意思也没有。完全无视李四地阴沉话语。自顾自地把满是污垢地手指吮地干干净净。
看着这群孩子干净地不像话地手指和污垢地同样不像话地身子。这种反差触目惊心。
“杀了俺们?中。”孩子一说话就带这浓重地河南口音:“临死之前。大老爷能不能赏一碗粥吃?俺就是下到阴曹地府也感念大老爷地恩德……”
如此乱世,也不知道孩子们在鬼门关前打过几个来回,随时随地降临的死亡让他们把死亡看的很淡。对于他们来说,死亡远没有饿肚皮更可怕。
人命如芥的时代。
“盛粥,给他们。”
十三碗稀粥端上来,这些小饿死鬼狼一样的扑过来,以惊人的速度把粥碗凑到嘴边。
“呼噜”两声,仅仅是一眨眼的功夫,滚烫的米粥就进了肚子。这根本不是在喝粥,完全就在灌……
为首的那个孩子则小心翼翼的把饭碗端起,象捧着十世未曾相逢的珍宝一般,细细的嗅着米香味,感受着米粥本身所散发出来的生命气息。然后迎着就要落下地平线的夕阳,把手指伸到碗里,再慢慢提起,让滚烫的米粥沿着自己的手指落下……
直到把饭碗都舔的干净光洁,孩子们才摸着依旧干瘪的肚皮,脸上露出最满足的纯真:“过瘾呀,吃饭就是过瘾,有了米吃也不白在这世上走一遭,你们杀俺吧。”
李四自认不是多愁善感之辈,在这样的场景面前也感觉到从来没有过的震撼。
是什么让这些半大孩子如此冷漠?冷漠的完全无视自己的生命。是极端的贫穷,是这天杀的世道,还是其他的什么?
“你叫什么名字?”李四问。
“镇南。”
“你?”
“七斤,我叫七斤。”
“你呢?”
“我……我没有名字,他们都叫我死狗。”
……
李四上前几步,俯下身子,轻声说道:“每天两碗粥,四个馍,跟着我吧。”
十三个孩子以为自己听错了,稍微愣怔一下,才反应过来,以不可想象的速度爬跪在李四的脚下,声音都是呜咽难闻的叫喊:“大老爷是俺的亲爹亲爷,以后俺们就是大老爷的了,让俺干啥就干啥……”
一溜十三个孩子又是爬又是跪的喜极而泣,仿佛遇到生平最大的贵人一般。
“这是什么世道你们也清楚,我这里不养闲人。你们都会做些什么?”此情此景,李四心潮起伏,却不得不做出一幅铁面冷心的模样。
在这个狗日的世道里,无谓的怜悯和同情是最不需要的东西。
“俺们会干仗,俺们会杀人。只要是人做的事情俺们都会做,不是人做的事情俺们也会做。”孩子们争抢着站起身子,伸展开细小的可怜的四肢,努力显示自己的强壮,唯恐失去这个能够吃上饭的机会:“吃了大老爷的饭,俺们就是大老爷的狗,让俺咬谁就咬谁……”
“好,以后你们个跟着我,记住,我叫李四。”李四如刃的目光在这十三个孩子身上扫过。
孩子们努力把李四这两字铭刻在脑海,仔细的把李四的面容印在心头。
“俺记下了,就是再死一百回一千回也不会忘记。”那个叫做镇南的孩子忽然又一次跪倒在李四的脚下:“俺娘临死的时候曾经说过,在这是世界,无论是谁,只要给俺饭吃就是俺的亲爹亲娘……”
在这个狗日的时代,这样的孤儿何止万千?李四甚至没有兴趣问问镇南的母亲是怎么死的。
哪个侥幸存活下来的孩子身后不是一把心酸血泪?
“俺……俺还有个宝贝,带在身上两年多了,这就献给亲爹。”镇南摸索着从破烂的衣衫里透出一个黑乎乎的东西,双手捧到李四面前。
此物黑糊糊的约有寸半见方,已经看不出是什么物件儿,仔细观瞧才知道不过是一块已经纤维化的肉块儿。
“两年来,俺一直贴身珍藏着这块肉,即使是在要饿死的时候俺也舍不得吃,现在就送给亲爹大老爷了。”
这样一块已经没有食用价值并且污垢不堪的肉块,就是这个孩子最为宝贵的财富,也只有纯真的孩子才会把这么宝贵的东西送给别人。
这不仅是一块肉,还是孩子们的一片忠心。也只有在这人命不如草的时代,这么美好的纯真才会如此廉价。
镇南接下来的话让李四心头剧震,几乎当场就要泪流满面。
“两年前,俺抽到了短签儿,大伙儿要烹俺吃的时候,俺娘替俺进了大锅。”镇南记忆中母亲的样子已经模糊了许多:“这肉就是俺娘身上的……”
P:套一句老话:现实永远比小说更YY,在本章的背景下,当地的灾难比易子相食更加残酷,人和野狗没有什么区别。有朋友建议我用最纯真的东西来反应最残酷的现实,本章也试图采用这样的手法,后来考虑到读者的接受程度,删除了一个自认为不错的桥段,仅保留本章内容。谢谢。
由于跟随赴死军迁徙的百姓太多,不可能做到绝对的秩序井然。尤其是在晚饭的时候,大伙儿都在忙着招呼家人或者干脆蹲在角落里吃饭,难免给人可趁之机。
就在这个当口,也不知道从哪里冒出一小群半大孩子,疯了一样冲向装满滚烫米粥的大锅。
这些孩子以不可想象的速度接连越过数名赴死军的围堵,在人们的惊呼声中旋风一般撞开正在按照秩序排队领取饭食的人群,冲到大锅旁边,伸手就往锅里捞米粥吃。
米粥虽然已经熄火,依旧滚烫的冒泡,这些半大孩子根本就不惧那骇人的温度,探手就往锅里抓……
早有赴死军的当值过来,只三两脚就把这些小饿死鬼一个一个全都踹倒……
暂时的混乱引起李四的注意,过来一看才知道是这些小饿死鬼来抢饭吃。
“胆儿不小哇,都能包住天了。”这些孩子一个个都是骨瘦如柴,胳膊腿儿纤细的好像叉子柄,裸露出来的胸膛就象在肋骨上糊了一层纸,随着呼吸剧烈起伏。瘦弱的身子纤细的四肢,使得脑袋显得更加巨大……
典型的营养不良。
即使是被赴死军士卒圈住,这些孩子仍然试图再次跑到大锅处抢吃食,接连被踹了几个筋斗之后,再也没有力气站起来,这才多少老实一些。
一共十三个孩子。
被打到在地的孩子们连呻吟呼痛的意思都没有,只顾着吮吸沾满饭米粒的手指。
“十三个人就敢来我这里抢饭吃。”听着孩子们“吧嗒吧嗒”吮吸手指地声音。看着孩子们满身是污垢地瘦小身子。李四冷言说道:“分明就是找死。”
在这个乱世。在这个中原。粮食就是最最高贵地财富。一碗米饭足以让许多人变成野兽。
李四一到场。众人尽皆礼让。明显是这群人当众地头头儿。乱世之中杀死几个抢粮地孩子和捻死几只蚂蚁差不多。孩子们也知道现在地世道。抢粮食就是最重地罪过。既然这群人地头目都说话了。性命估计是保不住地。
奇怪地是。这群孩子没有一个出声讨饶地。就连那么一丁点地意思也没有。完全无视李四地阴沉话语。自顾自地把满是污垢地手指吮地干干净净。
看着这群孩子干净地不像话地手指和污垢地同样不像话地身子。这种反差触目惊心。
“杀了俺们?中。”孩子一说话就带这浓重地河南口音:“临死之前。大老爷能不能赏一碗粥吃?俺就是下到阴曹地府也感念大老爷地恩德……”
如此乱世,也不知道孩子们在鬼门关前打过几个来回,随时随地降临的死亡让他们把死亡看的很淡。对于他们来说,死亡远没有饿肚皮更可怕。
人命如芥的时代。
“盛粥,给他们。”
十三碗稀粥端上来,这些小饿死鬼狼一样的扑过来,以惊人的速度把粥碗凑到嘴边。
“呼噜”两声,仅仅是一眨眼的功夫,滚烫的米粥就进了肚子。这根本不是在喝粥,完全就在灌……
为首的那个孩子则小心翼翼的把饭碗端起,象捧着十世未曾相逢的珍宝一般,细细的嗅着米香味,感受着米粥本身所散发出来的生命气息。然后迎着就要落下地平线的夕阳,把手指伸到碗里,再慢慢提起,让滚烫的米粥沿着自己的手指落下……
直到把饭碗都舔的干净光洁,孩子们才摸着依旧干瘪的肚皮,脸上露出最满足的纯真:“过瘾呀,吃饭就是过瘾,有了米吃也不白在这世上走一遭,你们杀俺吧。”
李四自认不是多愁善感之辈,在这样的场景面前也感觉到从来没有过的震撼。
是什么让这些半大孩子如此冷漠?冷漠的完全无视自己的生命。是极端的贫穷,是这天杀的世道,还是其他的什么?
“你叫什么名字?”李四问。
“镇南。”
“你?”
“七斤,我叫七斤。”
“你呢?”
“我……我没有名字,他们都叫我死狗。”
……
李四上前几步,俯下身子,轻声说道:“每天两碗粥,四个馍,跟着我吧。”
十三个孩子以为自己听错了,稍微愣怔一下,才反应过来,以不可想象的速度爬跪在李四的脚下,声音都是呜咽难闻的叫喊:“大老爷是俺的亲爹亲爷,以后俺们就是大老爷的了,让俺干啥就干啥……”
一溜十三个孩子又是爬又是跪的喜极而泣,仿佛遇到生平最大的贵人一般。
“这是什么世道你们也清楚,我这里不养闲人。你们都会做些什么?”此情此景,李四心潮起伏,却不得不做出一幅铁面冷心的模样。
在这个狗日的世道里,无谓的怜悯和同情是最不需要的东西。
“俺们会干仗,俺们会杀人。只要是人做的事情俺们都会做,不是人做的事情俺们也会做。”孩子们争抢着站起身子,伸展开细小的可怜的四肢,努力显示自己的强壮,唯恐失去这个能够吃上饭的机会:“吃了大老爷的饭,俺们就是大老爷的狗,让俺咬谁就咬谁……”
“好,以后你们个跟着我,记住,我叫李四。”李四如刃的目光在这十三个孩子身上扫过。
孩子们努力把李四这两字铭刻在脑海,仔细的把李四的面容印在心头。
“俺记下了,就是再死一百回一千回也不会忘记。”那个叫做镇南的孩子忽然又一次跪倒在李四的脚下:“俺娘临死的时候曾经说过,在这是世界,无论是谁,只要给俺饭吃就是俺的亲爹亲娘……”
在这个狗日的时代,这样的孤儿何止万千?李四甚至没有兴趣问问镇南的母亲是怎么死的。
哪个侥幸存活下来的孩子身后不是一把心酸血泪?
“俺……俺还有个宝贝,带在身上两年多了,这就献给亲爹。”镇南摸索着从破烂的衣衫里透出一个黑乎乎的东西,双手捧到李四面前。
此物黑糊糊的约有寸半见方,已经看不出是什么物件儿,仔细观瞧才知道不过是一块已经纤维化的肉块儿。
“两年来,俺一直贴身珍藏着这块肉,即使是在要饿死的时候俺也舍不得吃,现在就送给亲爹大老爷了。”
这样一块已经没有食用价值并且污垢不堪的肉块,就是这个孩子最为宝贵的财富,也只有纯真的孩子才会把这么宝贵的东西送给别人。
这不仅是一块肉,还是孩子们的一片忠心。也只有在这人命不如草的时代,这么美好的纯真才会如此廉价。
镇南接下来的话让李四心头剧震,几乎当场就要泪流满面。
“两年前,俺抽到了短签儿,大伙儿要烹俺吃的时候,俺娘替俺进了大锅。”镇南记忆中母亲的样子已经模糊了许多:“这肉就是俺娘身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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