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章 绝情弃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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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仰太甚,便如魔咒,可以令一个襟怀坦荡的人变得不择手段。
她是女人,贪着爱情的曼妙,义无反顾的破茧而出,将自己执着的心和纯洁的身毫无保留的奉献。
这一生,前所未有的温暖,是经他的体温熨帖,汗流浃背,筋疲力竭,身体上的痛楚填充心底的空虚,她觉得满足。
他紧紧的拥抱她,克制着战栗,贴近她玲珑的耳,低语:“对不起,这是我的子民,我的江山,我不能坐视生灵涂炭,尸横遍野,籁魄耶,我是真的爱你,你不要害怕,我会一直陪着你,今生今世,永生永世。”
这些话是什么意思,她混沌的思绪抓不住重点,努力撑开眼皮,他说爱她,却不给她开口解释的机会,她认识他十年了,直到今日才肯相信,他们之间虽有爱情,却从不了解对方,他不肯信她,就算他对她打出致命的一掌后,她还是没有恨过他,他这辈子都不会知道,她那般积极进取,不为与他作对,只因她明白大祭司的言出必行——若她不够听话,他必死无疑。
只是,有些事情,想解释也不能了,她被他镇入地宫,知道她行踪的人被他尽数诛杀,他在地宫上斥重资兴建了元极宫,履行他的诺言,陪着她,岁岁年年。
她的爱情,到底不敌他的信仰……
——————————乱世湮华@紫筱恋喜——————————
因为心无旁骛,所以进步神速,七十二地煞,她每隔一年便会集来一煞,每集一煞便在这圆玉冰床对应的拱顶打下一枚掌印。
在她打上第七十二枚掌印时,扶楚被人丢了下来。
通往地宫的入口不止一处,尧天每天都会从天魁宫的主入口往地宫投放不同的活物给她,真是可笑,从前她生啃只鸡,都会遭他嫌恶。自将她镇入地宫后,他竟极其有心的为她收罗奇珍异兽。似在补偿,可事实上,她并不在意吃得花样百出,好似杀人,那不是她的嗜好。只是自幼养成的习性,维系生命的本能,不过她知道,尧天绝不会丢下个活人给她享用!
听见异响后。她冲向声源,恰好接住急速下坠的扶楚,知道这一身大红喜服的人绝不是特意为她准备的。不过她不介意拿她打牙祭。
可就在放扶楚下来时,无意间发现了她手腕上的链子,忙脱掉她的软靴,果不其然,脚腕上也有相仿的链子。
她仰天大笑:天意如此!
扶楚一时不能适应地宫里直冲她而来的阴邪煞气。整整昏睡三天才醒过来,护卫扶楚是籁魄耶的使命,所以她尽心尽力。
扶楚醒来,籁魄耶抓老鼠给她吃,扶楚难以接受;籁魄耶又去逮了冥王来。扶楚表示冥王是她的心肝宝贝,并将先前那只老鼠喂了冥王。籁魄耶流着口水盯着被冥王一点一点吞下去的壮硕大老鼠,很是火大,喟叹:没想到煞神竟是个败家子!
这天尧天丢下来的是头小鹿,扑扇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令扶楚想起倾城,心头有些不明的酸楚闪过,她想挽救它,可没来得及,籁魄耶的身手,出神入化。
扶楚不想留在这里,她知道佑安在等她,还有倾城,她答应过他会回去的,人无信而不立,当她把自己的愿望委婉的说于籁魄耶听,却没想到籁魄耶直言不讳的告诉她,除非她成了煞神,不然绝不可能从地宫里活着出去。
是啊,籁魄耶这般厉害的人物都逃不出去,何况是她,被尧天的徒子徒孙随随便便就能坑了的‘草包’。
心存执念,所以迫切,因着迫切,只得接受条件,这世上本没有免费的午餐,既望着收获,岂能不思付出,可籁魄耶要她付出的,竟是七情六欲。
扶楚迟疑了,所以籁魄耶将她的故事讲给扶楚听,她说:“人若有野心,便不可有软肋傍身——神更不能,一个再是强势的女人,一旦遇上感情,都将变得软弱,我就是最好的例子,背弃了信仰,带累了部众,以为总有一日,他会被我感动,可结果是,反倒被他利用,换得一生永无出头之日的下场。”
她还说:“在这弱肉强食的乱世,女人若想站得更高,须得舍弃更多,但凡存着七情六欲,终有一日会被束缚,扶楚,你是集万千戾气而生的煞尊,若能如你所愿,此生不出你父王困住你的锁妖塔,外加九渡老鬼的舍利封印,或许可能一世平安,可你终究从那塔中出来了,一旦你的身份被人揭穿,若想活下去,就必须做到无人可及的强大,看看人不人,鬼不鬼的我,我只是个助你成煞的使者罢了,一旦你被束缚,下场绝对不会好过我。”
她最后说:“甘做他人生命的附庸,随时都有可能被抛弃,只有做他人生命的主宰,方可谓至高无上,摸摸你胸口的伤痕,告诉我,你的选择是什么?”
这便是籁魄耶的任务,一步步,引导扶楚,登峰造极。
胸口的伤痕,还在隐隐作痛,那是由她曾爱恋过的男子留下的,亲昵的时候,他说要将漫天星辰赏给她,可到头来,竟是赏她不得好死;
想起芙幺,甘做钟离琇生命的附庸,他爱她时,可为她耗十年时间,开凿运河,可遭遇爱和权势,二选其一时,钟离琇能将深爱他的芙幺碎尸万段;
最后是眼前以邪功续命的籁魄耶,或许尧天是真的爱她,才没舍得杀了她,一了百了,可那又能如何,他说陪她一生一世,可籁魄耶这一生一世,再也没走出地宫,七十多年来,他不见她,她连为自己辩解一句的机会都没有。
半个月后,扶楚做出自己的选择:“籁魄耶,助我成煞。”
这本就是籁魄耶意料之中的要求,可她仍要问:“你确定自己要付出什么?”
扶楚点头:“我确定,从今往后,绝情弃爱。”
始终面无表情的籁魄耶,终于翘起了嘴角,她已百岁,活得实在倦怠,只要完成使命,便可以安心的去了,这一生,太累,太痛苦,她不想再等下去,其实梦早就醒了——他不会来听她解释了……
——————————乱世湮华@紫筱恋喜——————————
时光荏苒,不曾觉察,已溜过三年。
尧天仍在努力活着,他一百零九岁了,不过,他早已不叫尧天,从他把籁魄耶镇在地宫的那一日起,他便成了玄乙。
十年九载闭关中的玄乙真人,从这年初秋开始反常,进了冬,更是不同以往,且将一直在外的小徒弟子墨秘密召回。
月白鹤氅,泼墨青丝,清眉秀目,气度绝佳,踏着第一场雪回到元极宫,这人,比雪更要冷三分,见他鹤发童颜的师傅,也没现出格外亲昵的表情,倒是玄乙真人激动起来,拉着他看了又看,最后颤手抚上他半束的青丝,激动道:“终于变成黑色的,真好。”
子墨淡淡道:“世人皆传弟子乃皓发雪肤,医它,只为方便行事。”
玄乙真人颔首,拉着子墨上坐,开口问他:“小白,为师交由你保存的腕镯还在么?”
子墨伸出手来,轻拽袖摆,露出一小截雪白手臂,上面扣着只黑白相间的金属腕镯。
看见腕镯的一瞬,玄乙真人眼底闪过一抹异样的流光,可转瞬即逝,他沉默着,子墨便安静陪他,不知过了多久,才听见玄乙真人长叹一声,道:“小白,为师一直不曾与你讲过这腕镯的来历,可有些事情,你是必须知道的。”
子墨竖耳聆听,玄乙真人艰难的陈述:“几十年的道貌岸然,换得一个圣人虚号,可这虚号的背后,又有谁知为师的痛苦?”
子墨表示他不知。
玄乙兀自继续:“我在你这个年纪,遇上了个女子,她是那样的艳光四射,令人无法忽视,我有些心动,可对我来说,总有忙不完的事要去处理,没时间耗费在儿女私情上,几年后,我们再次相遇,她愈发明媚,我也越来越难以忽视她的存在,可就在我确定自己已经爱上她的时候,却发现她非比寻常的身份,我本打算杀了她永绝后患,可终究下不了手,最后到底顺从心意,娶了她,赌上一辈子压制住她,你手腕上的这只腕镯,就是她给我的信物,她曾告诉过我,妖煞可以自己集齐信物,几件信物中藏着个秘密,但那秘密究竟是什么,她也不知,为师一直惶恐,怕那秘密会是芸芸众生的劫数,当然,妖煞可以集齐信物,可没有与之配套的钥匙,那信物也是毫无用处的,所以,只要你保存好这腕镯,妖煞就无法破解那秘密。”
子墨面无表情的看着那腕镯,暗道:人不可貌相,原来,物也不可!
听见玄乙真人不甚磊落的过往,子墨并无特别的感想,但凡上了些年纪的人,哪个不是从年少荒唐时走过来的呢!
可玄乙真人却要逼他来点表示,扑通一声,跪他眼前。(未完待续)
信仰太甚,便如魔咒,可以令一个襟怀坦荡的人变得不择手段。
她是女人,贪着爱情的曼妙,义无反顾的破茧而出,将自己执着的心和纯洁的身毫无保留的奉献。
这一生,前所未有的温暖,是经他的体温熨帖,汗流浃背,筋疲力竭,身体上的痛楚填充心底的空虚,她觉得满足。
他紧紧的拥抱她,克制着战栗,贴近她玲珑的耳,低语:“对不起,这是我的子民,我的江山,我不能坐视生灵涂炭,尸横遍野,籁魄耶,我是真的爱你,你不要害怕,我会一直陪着你,今生今世,永生永世。”
这些话是什么意思,她混沌的思绪抓不住重点,努力撑开眼皮,他说爱她,却不给她开口解释的机会,她认识他十年了,直到今日才肯相信,他们之间虽有爱情,却从不了解对方,他不肯信她,就算他对她打出致命的一掌后,她还是没有恨过他,他这辈子都不会知道,她那般积极进取,不为与他作对,只因她明白大祭司的言出必行——若她不够听话,他必死无疑。
只是,有些事情,想解释也不能了,她被他镇入地宫,知道她行踪的人被他尽数诛杀,他在地宫上斥重资兴建了元极宫,履行他的诺言,陪着她,岁岁年年。
她的爱情,到底不敌他的信仰……
——————————乱世湮华@紫筱恋喜——————————
因为心无旁骛,所以进步神速,七十二地煞,她每隔一年便会集来一煞,每集一煞便在这圆玉冰床对应的拱顶打下一枚掌印。
在她打上第七十二枚掌印时,扶楚被人丢了下来。
通往地宫的入口不止一处,尧天每天都会从天魁宫的主入口往地宫投放不同的活物给她,真是可笑,从前她生啃只鸡,都会遭他嫌恶。自将她镇入地宫后,他竟极其有心的为她收罗奇珍异兽。似在补偿,可事实上,她并不在意吃得花样百出,好似杀人,那不是她的嗜好。只是自幼养成的习性,维系生命的本能,不过她知道,尧天绝不会丢下个活人给她享用!
听见异响后。她冲向声源,恰好接住急速下坠的扶楚,知道这一身大红喜服的人绝不是特意为她准备的。不过她不介意拿她打牙祭。
可就在放扶楚下来时,无意间发现了她手腕上的链子,忙脱掉她的软靴,果不其然,脚腕上也有相仿的链子。
她仰天大笑:天意如此!
扶楚一时不能适应地宫里直冲她而来的阴邪煞气。整整昏睡三天才醒过来,护卫扶楚是籁魄耶的使命,所以她尽心尽力。
扶楚醒来,籁魄耶抓老鼠给她吃,扶楚难以接受;籁魄耶又去逮了冥王来。扶楚表示冥王是她的心肝宝贝,并将先前那只老鼠喂了冥王。籁魄耶流着口水盯着被冥王一点一点吞下去的壮硕大老鼠,很是火大,喟叹:没想到煞神竟是个败家子!
这天尧天丢下来的是头小鹿,扑扇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令扶楚想起倾城,心头有些不明的酸楚闪过,她想挽救它,可没来得及,籁魄耶的身手,出神入化。
扶楚不想留在这里,她知道佑安在等她,还有倾城,她答应过他会回去的,人无信而不立,当她把自己的愿望委婉的说于籁魄耶听,却没想到籁魄耶直言不讳的告诉她,除非她成了煞神,不然绝不可能从地宫里活着出去。
是啊,籁魄耶这般厉害的人物都逃不出去,何况是她,被尧天的徒子徒孙随随便便就能坑了的‘草包’。
心存执念,所以迫切,因着迫切,只得接受条件,这世上本没有免费的午餐,既望着收获,岂能不思付出,可籁魄耶要她付出的,竟是七情六欲。
扶楚迟疑了,所以籁魄耶将她的故事讲给扶楚听,她说:“人若有野心,便不可有软肋傍身——神更不能,一个再是强势的女人,一旦遇上感情,都将变得软弱,我就是最好的例子,背弃了信仰,带累了部众,以为总有一日,他会被我感动,可结果是,反倒被他利用,换得一生永无出头之日的下场。”
她还说:“在这弱肉强食的乱世,女人若想站得更高,须得舍弃更多,但凡存着七情六欲,终有一日会被束缚,扶楚,你是集万千戾气而生的煞尊,若能如你所愿,此生不出你父王困住你的锁妖塔,外加九渡老鬼的舍利封印,或许可能一世平安,可你终究从那塔中出来了,一旦你的身份被人揭穿,若想活下去,就必须做到无人可及的强大,看看人不人,鬼不鬼的我,我只是个助你成煞的使者罢了,一旦你被束缚,下场绝对不会好过我。”
她最后说:“甘做他人生命的附庸,随时都有可能被抛弃,只有做他人生命的主宰,方可谓至高无上,摸摸你胸口的伤痕,告诉我,你的选择是什么?”
这便是籁魄耶的任务,一步步,引导扶楚,登峰造极。
胸口的伤痕,还在隐隐作痛,那是由她曾爱恋过的男子留下的,亲昵的时候,他说要将漫天星辰赏给她,可到头来,竟是赏她不得好死;
想起芙幺,甘做钟离琇生命的附庸,他爱她时,可为她耗十年时间,开凿运河,可遭遇爱和权势,二选其一时,钟离琇能将深爱他的芙幺碎尸万段;
最后是眼前以邪功续命的籁魄耶,或许尧天是真的爱她,才没舍得杀了她,一了百了,可那又能如何,他说陪她一生一世,可籁魄耶这一生一世,再也没走出地宫,七十多年来,他不见她,她连为自己辩解一句的机会都没有。
半个月后,扶楚做出自己的选择:“籁魄耶,助我成煞。”
这本就是籁魄耶意料之中的要求,可她仍要问:“你确定自己要付出什么?”
扶楚点头:“我确定,从今往后,绝情弃爱。”
始终面无表情的籁魄耶,终于翘起了嘴角,她已百岁,活得实在倦怠,只要完成使命,便可以安心的去了,这一生,太累,太痛苦,她不想再等下去,其实梦早就醒了——他不会来听她解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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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荏苒,不曾觉察,已溜过三年。
尧天仍在努力活着,他一百零九岁了,不过,他早已不叫尧天,从他把籁魄耶镇在地宫的那一日起,他便成了玄乙。
十年九载闭关中的玄乙真人,从这年初秋开始反常,进了冬,更是不同以往,且将一直在外的小徒弟子墨秘密召回。
月白鹤氅,泼墨青丝,清眉秀目,气度绝佳,踏着第一场雪回到元极宫,这人,比雪更要冷三分,见他鹤发童颜的师傅,也没现出格外亲昵的表情,倒是玄乙真人激动起来,拉着他看了又看,最后颤手抚上他半束的青丝,激动道:“终于变成黑色的,真好。”
子墨淡淡道:“世人皆传弟子乃皓发雪肤,医它,只为方便行事。”
玄乙真人颔首,拉着子墨上坐,开口问他:“小白,为师交由你保存的腕镯还在么?”
子墨伸出手来,轻拽袖摆,露出一小截雪白手臂,上面扣着只黑白相间的金属腕镯。
看见腕镯的一瞬,玄乙真人眼底闪过一抹异样的流光,可转瞬即逝,他沉默着,子墨便安静陪他,不知过了多久,才听见玄乙真人长叹一声,道:“小白,为师一直不曾与你讲过这腕镯的来历,可有些事情,你是必须知道的。”
子墨竖耳聆听,玄乙真人艰难的陈述:“几十年的道貌岸然,换得一个圣人虚号,可这虚号的背后,又有谁知为师的痛苦?”
子墨表示他不知。
玄乙兀自继续:“我在你这个年纪,遇上了个女子,她是那样的艳光四射,令人无法忽视,我有些心动,可对我来说,总有忙不完的事要去处理,没时间耗费在儿女私情上,几年后,我们再次相遇,她愈发明媚,我也越来越难以忽视她的存在,可就在我确定自己已经爱上她的时候,却发现她非比寻常的身份,我本打算杀了她永绝后患,可终究下不了手,最后到底顺从心意,娶了她,赌上一辈子压制住她,你手腕上的这只腕镯,就是她给我的信物,她曾告诉过我,妖煞可以自己集齐信物,几件信物中藏着个秘密,但那秘密究竟是什么,她也不知,为师一直惶恐,怕那秘密会是芸芸众生的劫数,当然,妖煞可以集齐信物,可没有与之配套的钥匙,那信物也是毫无用处的,所以,只要你保存好这腕镯,妖煞就无法破解那秘密。”
子墨面无表情的看着那腕镯,暗道:人不可貌相,原来,物也不可!
听见玄乙真人不甚磊落的过往,子墨并无特别的感想,但凡上了些年纪的人,哪个不是从年少荒唐时走过来的呢!
可玄乙真人却要逼他来点表示,扑通一声,跪他眼前。(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