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9章:激情演唱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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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年头,如果你真想听演唱会,完全可以每天都有得听,有人说,这年头的**比贞妇多,而歌手比小姐多,这句话也并不是没有道理的。
开演唱会其实很简单,如果不考虑票房的成绩,随便什么阿猫阿狗都可以花钱搞一场,但作为明星来说,票房又是不得不考虑的问题,于是,时下的明星开始挖空心思来提高票房成绩,可铺天盖地的广告做过之后,就算你成功的忽悠了一大批的听众进场,也不能让观众花钱而来,失望而归,也不是不可以,但要想以后在这条路上继续走下去,那就必须得把听众给招待周到了,千方百计的目标只有一个,那就是让花钱进场的人满意。
明星开演唱会的类型有两种。
第一种是绝大多数明星都会采取的方式,超豪华的舞台设计或是超大牌的明星助阵又或是超频繁的换妆或是来个摔吉它摔话筒扔衣服脱裤子等等各种各样的套路,一句话,只有想不到,没有做不到,而且大多还做得很专业,至少比他们唱歌专业了无数辈,而且从不脸红。
第二种人就是极少数的那几个明星,腕儿够大,实力够强,不用费尽脑细胞去想许多门路,只需要一只话筒,配上好的音响效果,就那么找个地方一站,完全靠唱歌来打动观众。
候梦蝶当然属于第二种人,所以对于本次的演唱会,她主动要求承办方新东方娱乐公司不要在舞台设计上做得太奢华,自己对服装和化妆这一块儿也没有投入太多的精力,不过她对音响效果的追求却已经到了极致,可能谁也不会料到这次演唱会的音响设备就值上千万,而东方娱乐公司刚开始还为候梦蝶的要求而开心,因为他们至少可以省下好大一笔的舞台打造费,但音响设备这一块他们付出的却是惊人,让他们自己都觉得有些后怕,幸亏候梦蝶的票房成绩之好,也同样的是惊人,否则换了另外一位名星,要是也要用上千万的音响设备,新东方娱乐公司就要哭了。
八点正,演唱会正式开始。
七点五十九分三十秒,下面的歌迷就开始疯狂的叫嚣起来。
“梦蝶,梦蝶,梦蝶!”
七点五十九分四十五秒,全场一下子陷入漆黑的一片。
七点五十九分五十秒,舞台后面的大屏幕开始显示倒计时。
十,九,八,七,六,五,四,三,二,一!
下面的歌迷声音比刚才又大了许多,一起跟着屏幕上的数字一起计时。
八点正,整个体育馆再次陷入漆黑的一片,但所有的人都并不惊慌,都知道这只是演唱会的前奏而己,于是,所有的人都闭住呼吸,一起等着自己的偶像出场。
虽然灯还没有打开,由候梦蝶自己作词作曲的代表作《雨夜相思》的音乐开始响了起来,而歌迷头顶的几十颗射灯一起亮了起来,只是光线实在不够,像是漆黑夜空中的点点繁星,并不显得如何的明亮,却将那种幽伤的气氛一下子点燃。
随着音乐的开始,整个体育馆内的灯光开始慢慢变亮,但光线却又始终保持在恰到好处的一种程度,舞台中央顶部的五台射灯以红黄蓝绿紫五色光线打到舞台的正中央,似乎只有几十秒的时间,刚刚还空荡荡的舞台此时已经突然多了一幢小木屋,小木层是由一些复合材料做成,却又与现实中的木屋有些区别,似乎这样的木屋在每一个人的梦里都曾经出现过,在现实中却又绝找不见。
小木屋是两层建筑,二楼一盏桔红色的日光灯下,有玻璃映出一绝世容颜,这个人不是别人,当然就是候梦蝶,一袭白色睡衣的候梦蝶长发披肩显得格外的懒散,那种自然的美感让在场的每一个男歌迷都一瞬间有些反应,这样的形象对男人来说的确是一种致命的诱惑,但候梦蝶是谁,是天皇歌后,是媒体公认的华语歌坛的皇后,是音乐殿堂的女神,所以对于所有的男歌迷来说,就算只是最普通最正常的yy,也能让他们产生出一种很沉重的压抑和罪恶感。
候梦蝶开始唱了,依然是那种微微有些沙哑的音色,天籁般的嗓声不需要太多华丽的修饰就已经在瞬间将所有歌迷的热情点燃,似乎也就是一瞬间的事情,所有的人都入迷了,情不自禁的入迷。
歌手在台上表演,能否成功的打动下面听众的心,看什么?看反应。
那反应又分两种,一种是一呼百应一呼千应一呼万应,比如你在台上唱一句,下面的听众便可以跟着你一起挥舞着荧光棒一起和着你的声音唱下去,这样算得上是一种共鸣,一种很成功的互动,真能做到这一点的歌手,实属不多,也算是成功了一半。
另外一种就是,歌手在上面不借助任何道具,只是很认真的唱歌,只凭着深厚的唱功便可以将人带入到他们的世界中去,那是一种心与心的交流和沟通,似乎他们唱的每一句歌词都唱到了听众的心里,让人情不自禁的歌着他们的歌声一起笑一起哭,能做到这一点的歌手,不是不多,而是太少,少得可怜,而候梦蝶正好就属于这种。
当喧嚣的人潮声渐渐远去,疯狂的士高已经停止,黑暗中野猫掠过窗前,像暗夜的精灵,春吟几声,犹如惊雷划破这夜空,震碎游子的心。
当优雅的铃声再次响起,举杯对影,酒液如残阳,又如情人的眼泪,腥红如血,哀怨而凄怆的歌声,犹如情人呜呜的哭声,痛彻心扉。
当喧嚣的人潮声渐渐响起,隐约有鸡鸣的声音,有风掠过窗前,风铃叮当,惊飞了诺言,也惊醒了梦。
当年候梦蝶就是凭着这一首歌在娱乐圈打下一片大大的江山,而如今功成名就之后,再演绎这首歌的时候,她不自禁的又有了一些新意,一些新的感悟,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
舞台的灯光慢慢的暗了下去,小木屋不见了,候梦蝶不见了,似乎一切都只是一个梦,但那个梦又是那么的清晰,那样的美妙不可言喻。不知道是谁第一个回过神来,掌声如雷,经久不息,夹杂着无数歌迷带着哭音的呼喊。
“梦蝶,我们爱你!”
“梦蝶,我们永远支持你!”
“梦蝶,我要娶你,嫁给我吧——啊,谁他妈的扔鞋子砸我?啊!——”
叫声嘎然而止,估计这家伙已经被周围更多人的拳头和皮鞋给轰到座位下躲着不敢出来了。
……
灯光再次亮起,候梦蝶已经换了一套衣服,浅蓝色的风衣,一双高统皮靴上面是露出半截的美腿,只是无意识的穿着,在不久的将来这套衣服成了一种时尚,街头巷尾到处都流行起来,这又让天海市的一些服装老板大赚特赚了一笔,有人来买衣服,不管怎么说,你要是没有这套经典的服饰,那只能说明你这店要落伍了,还想做生意?
说第一首歌是候梦蝶的主打歌,其实这是不恰当的,对她来说也许是,因为这首歌毕竟对她太重要,有着不一般的意义,但对于更多的歌迷来说,她的每一首歌都几乎可以成为主打歌,如果主打歌是指经典的,那她的每一首歌似乎都可以称作经典。
这是候梦蝶唯一一次换装,整个晚上便再没有换过装了。
接着便是候梦蝶的一大批经典曲目,《凝视》《回眸》《第一次分手》《孤单西半球》《爱要讲出来》,候梦蝶能成为乐坛歌后,实力的确是非同一般,而她颇带磁性的嗓音,似乎天生就是为这类情歌而生,每一首歌都被她演绎得完美的极点。
当一首《泪吻》结束后,无数的歌迷开始流泪,可因为害怕影响了现场的气氛,却又只能将眼泪往肚里吞,那种呜咽将现场的气氛搞得异常的悲伤。
灯光再次黯淡之后,所有的人都才回过神来,掌声雷动,夹着无数人开始拖着哭腔的叫喊声。
龙飞正听得入神,却被青姐急匆匆的拖到后台,候梦蝶笑道:“你忘啦,下一首就轮到我们一起唱了哦,对了,你准备好了吧?”
自己对着镜子照了照,有些臭美的笑道:“没想到,我这么帅,嘿嘿,你说什么?练?练什么?对了,快把歌词拿来我看看。”
“你不会吧,你真的没练?你这不是——哎,那只能换人了。”青姐着急道。
“嗯,我觉得也是,我还是希望在下面听你唱歌更好,我还真没料到,你唱歌还这么好听,呵呵。”龙飞无所谓的笑道。
“不行,就要你跟我唱,来,这是歌词,你看一下,然后马上跟我出去,快点,只有一分钟的时间。”候梦蝶说完便径直笑着走向舞台,完全没有给龙飞任何考虑的时间。
下面的歌迷依然在疯狂的叫喊。
“梦蝶,梦蝶,梦蝶,梦蝶!”
“出来,出来,出来,出来!”
“梦蝶,我们爱死你了。”说这话的家伙学了个乖,将所有的人都带着一起喊,刚才有人被揍了,他可是看得清清楚楚,前车之鉴不得不引以为戒。
一束光线从天而降,将舞台上照射出一块面积约一米左右的圆圈,候梦蝶走到聚光灯前手握着话筒,很动情的道:“亲爱的上海歌迷朋友,你们好吗?”
“好!”
这次的回答整齐划一,不管下面有多混乱,只要候梦蝶往台上那么一站,只需要一句话,便能让所有的人都信服,这就是明星的魅力。
“谢谢,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没有你们的支持,就不会有梦蝶的今天,所以对于我来说,你们比我自己都还重要,也许你们会觉得梦蝶言不由衷,但我还是想要这么说,而且我不会忘了你们的,我会更加的努力,以更好的音乐来回报大家。”
候梦蝶只是顿了一下,下面的歌迷便有了表达热情的机会,掌声依然雷动,叫喊声也是乱七八糟,五花八门。
“现在,我将要跟我的一位朋友合作,为大家带来一首《此生不渝》,希望大家喜欢,另外,因为我这位朋友对唱歌并不专业,所以一会儿大家一定要多多担待,呵呵。”候梦蝶的话让龙飞在后台有些不服,想想自己幼儿园的时候也曾参加过班上的歌唱比赛,也得过大红花,怎么就不专业了?
“现在,大家以热烈的掌声欢迎我的朋友出场。”候梦蝶带头鼓起掌来。
龙飞用自认为最帅的姿势走向舞台,而他今天晚上的这套休闲西服似乎也真把他弄得跟明星似的,至少很有派头的样子。
可惜原先还热烈回应的观众一看到龙飞并不是他们预料中的大明星,态度一下子大变,虽然碍于候梦蝶的面子仍然在拍掌,可与刚才的热情比起来,现在的掌声明显稀稀落落了不少,这让龙飞有点不服气。
很绅士的朝所有的人鞠躬之后,龙飞很有信心的往候梦蝶身边一站,看到台下黑压压的一片粉丝根本没有把自己放在眼里,龙飞就有些沮丧。
“可以开始了吗?”候梦蝶笑着低声道。
龙飞点点头,暗暗决定一会儿一定要好好争口气,让大家见识一下真正的天籁之音。
音乐声已经响起,本来下面还有人起哄,为龙飞喝倒彩,但候梦蝶只是微微压了压手,便再没有人说话了,全都默默的竖起耳朵,想要在接下来的时间为龙飞挑选些毛病出来,老实说,不只是对龙飞,可能任何一个男人要与候梦蝶对唱一首情歌,那都会引起大家的公愤的,因为在所有的书迷眼中,候梦蝶是完美的化身,根本就不会有人配得上她,更何况龙飞并不是天海市最知名的人物,就算是,那也只是局限于上层社会。
当然,龙飞一出场,也让一群人暗暗皱眉,市委的那些所谓的领导,以及那些有幸见识过龙飞厉害的人此时又大开眼界了,可能在他们看来,龙飞与候梦蝶的关系绝对不一般。
龙飞真的很想在这种地方露一手的,可惜结果一张嘴便将词给唱错了。
下面的歌迷开始叫了起来。
“下去,下去!”
“丢梦蝶的脸了!”
“这丫的是谁啊?谁有怨气的,一会儿跟我冲上去削了他!”
……
候梦蝶挥了挥手,示意一边的乐队停下来。
“你怎么把歌词都弄错了?”候梦蝶低声道。
“我这是唱第一次,不熟悉也是正常的,等我想想,再重新开始吧,这次我真不会错了。”龙飞有些讪讪的一笑,心里也老大的不痛快,妈的,今天的脸都要丢尽了。
候梦蝶朝下面的观众压了压,音乐声重新响起在,候梦蝶给龙飞使了个眼色,这下子龙飞学了个乖,没再把词儿唱错了。
龙飞第一句的时候是有些颤抖和紧张的,可唱了几句之后,竟然完全溶入到歌里面。
一曲终了,掌声如雷,这次是真心诚意的在起夸奖龙飞。
不管是歌迷,还是候梦蝶,几乎所有的人都感觉到不可思议,这龙飞唱歌的水准居然极高,这与之前第一句的感觉简直是一个地下一个天上,不可同日而语。
龙飞在大家的掌声中高调的退场,先是向大家笑了笑,挥了挥手,这才退出舞台,还挺有明星的范儿,搞得柳若烟跟叶倩好一阵bs,不过bs归bs,心里又对龙飞的天生的同样的带有磁性的声音有些羡慕和惊喜,热恋中的男女,一旦发现了对方身上的某处优点,那种惊喜的感觉不亚于购买彩票中大奖的感觉。
时间过得很快,长达两个多小时的演唱会终于结束,在歌迷的强烈要求下,候梦蝶又破例唱了两首老歌以慰歌迷,而她没有想到的是,如此做的后果不但没有劝退这些听众,反而让大家更加的兴奋。
“梦蝶,来一首!梦蝶,来一首!”
“梦蝶,我
这年头,如果你真想听演唱会,完全可以每天都有得听,有人说,这年头的**比贞妇多,而歌手比小姐多,这句话也并不是没有道理的。
开演唱会其实很简单,如果不考虑票房的成绩,随便什么阿猫阿狗都可以花钱搞一场,但作为明星来说,票房又是不得不考虑的问题,于是,时下的明星开始挖空心思来提高票房成绩,可铺天盖地的广告做过之后,就算你成功的忽悠了一大批的听众进场,也不能让观众花钱而来,失望而归,也不是不可以,但要想以后在这条路上继续走下去,那就必须得把听众给招待周到了,千方百计的目标只有一个,那就是让花钱进场的人满意。
明星开演唱会的类型有两种。
第一种是绝大多数明星都会采取的方式,超豪华的舞台设计或是超大牌的明星助阵又或是超频繁的换妆或是来个摔吉它摔话筒扔衣服脱裤子等等各种各样的套路,一句话,只有想不到,没有做不到,而且大多还做得很专业,至少比他们唱歌专业了无数辈,而且从不脸红。
第二种人就是极少数的那几个明星,腕儿够大,实力够强,不用费尽脑细胞去想许多门路,只需要一只话筒,配上好的音响效果,就那么找个地方一站,完全靠唱歌来打动观众。
候梦蝶当然属于第二种人,所以对于本次的演唱会,她主动要求承办方新东方娱乐公司不要在舞台设计上做得太奢华,自己对服装和化妆这一块儿也没有投入太多的精力,不过她对音响效果的追求却已经到了极致,可能谁也不会料到这次演唱会的音响设备就值上千万,而东方娱乐公司刚开始还为候梦蝶的要求而开心,因为他们至少可以省下好大一笔的舞台打造费,但音响设备这一块他们付出的却是惊人,让他们自己都觉得有些后怕,幸亏候梦蝶的票房成绩之好,也同样的是惊人,否则换了另外一位名星,要是也要用上千万的音响设备,新东方娱乐公司就要哭了。
八点正,演唱会正式开始。
七点五十九分三十秒,下面的歌迷就开始疯狂的叫嚣起来。
“梦蝶,梦蝶,梦蝶!”
七点五十九分四十五秒,全场一下子陷入漆黑的一片。
七点五十九分五十秒,舞台后面的大屏幕开始显示倒计时。
十,九,八,七,六,五,四,三,二,一!
下面的歌迷声音比刚才又大了许多,一起跟着屏幕上的数字一起计时。
八点正,整个体育馆再次陷入漆黑的一片,但所有的人都并不惊慌,都知道这只是演唱会的前奏而己,于是,所有的人都闭住呼吸,一起等着自己的偶像出场。
虽然灯还没有打开,由候梦蝶自己作词作曲的代表作《雨夜相思》的音乐开始响了起来,而歌迷头顶的几十颗射灯一起亮了起来,只是光线实在不够,像是漆黑夜空中的点点繁星,并不显得如何的明亮,却将那种幽伤的气氛一下子点燃。
随着音乐的开始,整个体育馆内的灯光开始慢慢变亮,但光线却又始终保持在恰到好处的一种程度,舞台中央顶部的五台射灯以红黄蓝绿紫五色光线打到舞台的正中央,似乎只有几十秒的时间,刚刚还空荡荡的舞台此时已经突然多了一幢小木屋,小木层是由一些复合材料做成,却又与现实中的木屋有些区别,似乎这样的木屋在每一个人的梦里都曾经出现过,在现实中却又绝找不见。
小木屋是两层建筑,二楼一盏桔红色的日光灯下,有玻璃映出一绝世容颜,这个人不是别人,当然就是候梦蝶,一袭白色睡衣的候梦蝶长发披肩显得格外的懒散,那种自然的美感让在场的每一个男歌迷都一瞬间有些反应,这样的形象对男人来说的确是一种致命的诱惑,但候梦蝶是谁,是天皇歌后,是媒体公认的华语歌坛的皇后,是音乐殿堂的女神,所以对于所有的男歌迷来说,就算只是最普通最正常的yy,也能让他们产生出一种很沉重的压抑和罪恶感。
候梦蝶开始唱了,依然是那种微微有些沙哑的音色,天籁般的嗓声不需要太多华丽的修饰就已经在瞬间将所有歌迷的热情点燃,似乎也就是一瞬间的事情,所有的人都入迷了,情不自禁的入迷。
歌手在台上表演,能否成功的打动下面听众的心,看什么?看反应。
那反应又分两种,一种是一呼百应一呼千应一呼万应,比如你在台上唱一句,下面的听众便可以跟着你一起挥舞着荧光棒一起和着你的声音唱下去,这样算得上是一种共鸣,一种很成功的互动,真能做到这一点的歌手,实属不多,也算是成功了一半。
另外一种就是,歌手在上面不借助任何道具,只是很认真的唱歌,只凭着深厚的唱功便可以将人带入到他们的世界中去,那是一种心与心的交流和沟通,似乎他们唱的每一句歌词都唱到了听众的心里,让人情不自禁的歌着他们的歌声一起笑一起哭,能做到这一点的歌手,不是不多,而是太少,少得可怜,而候梦蝶正好就属于这种。
当喧嚣的人潮声渐渐远去,疯狂的士高已经停止,黑暗中野猫掠过窗前,像暗夜的精灵,春吟几声,犹如惊雷划破这夜空,震碎游子的心。
当优雅的铃声再次响起,举杯对影,酒液如残阳,又如情人的眼泪,腥红如血,哀怨而凄怆的歌声,犹如情人呜呜的哭声,痛彻心扉。
当喧嚣的人潮声渐渐响起,隐约有鸡鸣的声音,有风掠过窗前,风铃叮当,惊飞了诺言,也惊醒了梦。
当年候梦蝶就是凭着这一首歌在娱乐圈打下一片大大的江山,而如今功成名就之后,再演绎这首歌的时候,她不自禁的又有了一些新意,一些新的感悟,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
舞台的灯光慢慢的暗了下去,小木屋不见了,候梦蝶不见了,似乎一切都只是一个梦,但那个梦又是那么的清晰,那样的美妙不可言喻。不知道是谁第一个回过神来,掌声如雷,经久不息,夹杂着无数歌迷带着哭音的呼喊。
“梦蝶,我们爱你!”
“梦蝶,我们永远支持你!”
“梦蝶,我要娶你,嫁给我吧——啊,谁他妈的扔鞋子砸我?啊!——”
叫声嘎然而止,估计这家伙已经被周围更多人的拳头和皮鞋给轰到座位下躲着不敢出来了。
……
灯光再次亮起,候梦蝶已经换了一套衣服,浅蓝色的风衣,一双高统皮靴上面是露出半截的美腿,只是无意识的穿着,在不久的将来这套衣服成了一种时尚,街头巷尾到处都流行起来,这又让天海市的一些服装老板大赚特赚了一笔,有人来买衣服,不管怎么说,你要是没有这套经典的服饰,那只能说明你这店要落伍了,还想做生意?
说第一首歌是候梦蝶的主打歌,其实这是不恰当的,对她来说也许是,因为这首歌毕竟对她太重要,有着不一般的意义,但对于更多的歌迷来说,她的每一首歌都几乎可以成为主打歌,如果主打歌是指经典的,那她的每一首歌似乎都可以称作经典。
这是候梦蝶唯一一次换装,整个晚上便再没有换过装了。
接着便是候梦蝶的一大批经典曲目,《凝视》《回眸》《第一次分手》《孤单西半球》《爱要讲出来》,候梦蝶能成为乐坛歌后,实力的确是非同一般,而她颇带磁性的嗓音,似乎天生就是为这类情歌而生,每一首歌都被她演绎得完美的极点。
当一首《泪吻》结束后,无数的歌迷开始流泪,可因为害怕影响了现场的气氛,却又只能将眼泪往肚里吞,那种呜咽将现场的气氛搞得异常的悲伤。
灯光再次黯淡之后,所有的人都才回过神来,掌声雷动,夹着无数人开始拖着哭腔的叫喊声。
龙飞正听得入神,却被青姐急匆匆的拖到后台,候梦蝶笑道:“你忘啦,下一首就轮到我们一起唱了哦,对了,你准备好了吧?”
自己对着镜子照了照,有些臭美的笑道:“没想到,我这么帅,嘿嘿,你说什么?练?练什么?对了,快把歌词拿来我看看。”
“你不会吧,你真的没练?你这不是——哎,那只能换人了。”青姐着急道。
“嗯,我觉得也是,我还是希望在下面听你唱歌更好,我还真没料到,你唱歌还这么好听,呵呵。”龙飞无所谓的笑道。
“不行,就要你跟我唱,来,这是歌词,你看一下,然后马上跟我出去,快点,只有一分钟的时间。”候梦蝶说完便径直笑着走向舞台,完全没有给龙飞任何考虑的时间。
下面的歌迷依然在疯狂的叫喊。
“梦蝶,梦蝶,梦蝶,梦蝶!”
“出来,出来,出来,出来!”
“梦蝶,我们爱死你了。”说这话的家伙学了个乖,将所有的人都带着一起喊,刚才有人被揍了,他可是看得清清楚楚,前车之鉴不得不引以为戒。
一束光线从天而降,将舞台上照射出一块面积约一米左右的圆圈,候梦蝶走到聚光灯前手握着话筒,很动情的道:“亲爱的上海歌迷朋友,你们好吗?”
“好!”
这次的回答整齐划一,不管下面有多混乱,只要候梦蝶往台上那么一站,只需要一句话,便能让所有的人都信服,这就是明星的魅力。
“谢谢,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没有你们的支持,就不会有梦蝶的今天,所以对于我来说,你们比我自己都还重要,也许你们会觉得梦蝶言不由衷,但我还是想要这么说,而且我不会忘了你们的,我会更加的努力,以更好的音乐来回报大家。”
候梦蝶只是顿了一下,下面的歌迷便有了表达热情的机会,掌声依然雷动,叫喊声也是乱七八糟,五花八门。
“现在,我将要跟我的一位朋友合作,为大家带来一首《此生不渝》,希望大家喜欢,另外,因为我这位朋友对唱歌并不专业,所以一会儿大家一定要多多担待,呵呵。”候梦蝶的话让龙飞在后台有些不服,想想自己幼儿园的时候也曾参加过班上的歌唱比赛,也得过大红花,怎么就不专业了?
“现在,大家以热烈的掌声欢迎我的朋友出场。”候梦蝶带头鼓起掌来。
龙飞用自认为最帅的姿势走向舞台,而他今天晚上的这套休闲西服似乎也真把他弄得跟明星似的,至少很有派头的样子。
可惜原先还热烈回应的观众一看到龙飞并不是他们预料中的大明星,态度一下子大变,虽然碍于候梦蝶的面子仍然在拍掌,可与刚才的热情比起来,现在的掌声明显稀稀落落了不少,这让龙飞有点不服气。
很绅士的朝所有的人鞠躬之后,龙飞很有信心的往候梦蝶身边一站,看到台下黑压压的一片粉丝根本没有把自己放在眼里,龙飞就有些沮丧。
“可以开始了吗?”候梦蝶笑着低声道。
龙飞点点头,暗暗决定一会儿一定要好好争口气,让大家见识一下真正的天籁之音。
音乐声已经响起,本来下面还有人起哄,为龙飞喝倒彩,但候梦蝶只是微微压了压手,便再没有人说话了,全都默默的竖起耳朵,想要在接下来的时间为龙飞挑选些毛病出来,老实说,不只是对龙飞,可能任何一个男人要与候梦蝶对唱一首情歌,那都会引起大家的公愤的,因为在所有的书迷眼中,候梦蝶是完美的化身,根本就不会有人配得上她,更何况龙飞并不是天海市最知名的人物,就算是,那也只是局限于上层社会。
当然,龙飞一出场,也让一群人暗暗皱眉,市委的那些所谓的领导,以及那些有幸见识过龙飞厉害的人此时又大开眼界了,可能在他们看来,龙飞与候梦蝶的关系绝对不一般。
龙飞真的很想在这种地方露一手的,可惜结果一张嘴便将词给唱错了。
下面的歌迷开始叫了起来。
“下去,下去!”
“丢梦蝶的脸了!”
“这丫的是谁啊?谁有怨气的,一会儿跟我冲上去削了他!”
……
候梦蝶挥了挥手,示意一边的乐队停下来。
“你怎么把歌词都弄错了?”候梦蝶低声道。
“我这是唱第一次,不熟悉也是正常的,等我想想,再重新开始吧,这次我真不会错了。”龙飞有些讪讪的一笑,心里也老大的不痛快,妈的,今天的脸都要丢尽了。
候梦蝶朝下面的观众压了压,音乐声重新响起在,候梦蝶给龙飞使了个眼色,这下子龙飞学了个乖,没再把词儿唱错了。
龙飞第一句的时候是有些颤抖和紧张的,可唱了几句之后,竟然完全溶入到歌里面。
一曲终了,掌声如雷,这次是真心诚意的在起夸奖龙飞。
不管是歌迷,还是候梦蝶,几乎所有的人都感觉到不可思议,这龙飞唱歌的水准居然极高,这与之前第一句的感觉简直是一个地下一个天上,不可同日而语。
龙飞在大家的掌声中高调的退场,先是向大家笑了笑,挥了挥手,这才退出舞台,还挺有明星的范儿,搞得柳若烟跟叶倩好一阵bs,不过bs归bs,心里又对龙飞的天生的同样的带有磁性的声音有些羡慕和惊喜,热恋中的男女,一旦发现了对方身上的某处优点,那种惊喜的感觉不亚于购买彩票中大奖的感觉。
时间过得很快,长达两个多小时的演唱会终于结束,在歌迷的强烈要求下,候梦蝶又破例唱了两首老歌以慰歌迷,而她没有想到的是,如此做的后果不但没有劝退这些听众,反而让大家更加的兴奋。
“梦蝶,来一首!梦蝶,来一首!”
“梦蝶,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