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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章 阎王之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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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终于飞艇上沉闷的气氛被艾琳娜.蓓尔打破了。

    “唐,你看看我的这幅作品怎么样呢?”

    一直以来沉默中的飞行,除了单调的引擎声之外,几乎所有的人都在想着自己的心事。当艾琳娜.蓓尔把手头精雕细琢的素描完成之后,这个沉默终于无法再保持下去。

    “唔,没有你那位诺曼.普林斯的画好吗?哦,拜托,我不过是爱好罢了,难道你认为我应该去与他相比吗?”

    说到诺曼.普林斯,这个家伙来到了中国,当战争结束的时候,大概他认为给朋友帮忙已经完成了自己的职责,所以他并没有在军队当中留下去。

    他开始追逐自己的事业,琴岛商务广告公司是他所创办的企业,同时他也是一个深受琴岛城中的人们喜欢的一个画家。眼下,他自己的个人画展也已经开过了两次。在这儿他完成了自己成为艺术家的愿望。

    “如果你喜欢的话,难道不该做得更好吗?”

    艾琳娜.蓓尔把素描放在一旁。

    “不是每一个人都可以做达芬奇!”

    “可难道每个人基本上来说,真没有什么本质性的差别吗?这难道不能归结为努力的程度吗?”

    艾琳娜.蓓尔翻了唐云扬一眼,这即代表悍女生了气,也代表随时她都有可能与唐云扬发生大的语言冲突。

    “好吧,还不错,最少比起我来好太多了!”

    唐云扬脸上无奈的神气仿佛在哄一个因为爱情而变得有些傻乎乎的小妞。

    “你还在担心美伶的安全吗?”

    唐云扬有些无奈的苦笑一下,当他与艾琳娜.蓓尔突破了朋友关系更进一步之后,从某种角度上来讲,他会对她的坏脾气有更多的容忍。

    “难道你认为我该去担心那些地方官的安危吗?你知道在这个国家之中,这些官员纽结成的‘官网’如果不连根铲除的话,那么……”

    艾琳娜.蓓尔眼睛盯着唐云扬,打断了他的话。

    “我们说的是美伶的生死,唐难道你忘记了吗,她是我的学生!”

    正在说话的时候,艇上的无线电报员给戴笠送来的一份电报,他随手签了字,然后拿着文件直到唐云扬的面前。

    “长官,蓓尔小姐我想这个问题我能解决!”

    唐云扬与艾琳娜.蓓尔停下谈话,两人一望向戴笠。

    “长官,我们刚刚收到情报,徐美伶小姐并没有死,她被人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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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转回到那天夜里。

    山风呼啸而过的山谷之中,不但把那些带着鲜血腥味的空气一扫而光,而且随后不久,这里的山谷落下了这个春天第一次春雨。

    润物细无声的春雨仿佛拯救生命的甘露,它穿过了薄薄的土层,润泽着所有的生命。

    随着春雨越来越密集,山道的土路变得泥泞而湿滑。

    柱子每一脚踩下去,脚下的水“啪啪”直响。他可不像那些城里人那么傻,他的脚总踩在路边那些刚刚开始发出新芽的嫩草上。这样除了脚上的鞋会湿之外,并不会因为山路的陡峭而滑倒。

    柱子是谁,他在这黑天半夜的时候来到这荒无人烟的山里做什么呢?

    他,他是个“炭工”,是个烧木炭的炭工。由于他的工作,他常年住在大山的深处,与野兽寂寞为伍。今天,他背在身上的背筐里,麻袋片下面盖着一些咸盐、面粉。

    山里的生活,使他对于夜间行路没有丝毫的困难。虽然手里拎着的马灯在夜雨里放出的光芒根本照不了多远,可他并不担心碰到什么野兽,因为他的“虎子”就在前面不远的地方。

    “虎子”是他用一条母狼狗引诱山中的野狼得来的伙伴,在山里生活的人,狗是他们最好的伙伴。由于身上流淌着狼的血液,“虎子”就要比其他的狗看起来高大、魁梧,胆量也大得多。甚至凶悍的它,在与野狼相对的时候,那股子凶悍的劲头也可以使野狼们多少要给它些面子。

    “呜……”

    前面,他的虎子突然之间发出了威胁的“喉音”,这使他小小的吃了一惊,挂在肩上的猎枪也滑落到手中。

    “虎子……虎子……”

    他把枪抵在肩头才叫出去来,要知道在这新春的时候,往往山里有些饿了一冬天的大家伙跑出来,它们有的时候可能会主动攻击人。

    这猎枪还是他今天新买来的东西,这种被称为“雷1919”的霰弹枪,不过是雷明顿870型霰弹枪的仿造产品,是专门供应给在城里警局之中登记过的猎户或者因为职业关系,有需要的人。早就用厌了老式土枪的柱子用几条冬天打到狐狸皮刚刚换来。

    腰上的子弹带也使他省却了药葫芦和火石的麻烦。

    然而,往日听话的“虎子”却并没有回到他的身边,他不由的把马灯在手中高高的举起。另外一只手端着他的“七连发唧筒式散弹枪”,慢慢向前探了过去。

    可当他看到“虎子”面临着什么样的危险时,他这个在山中从小长大的人,头发一下就立了起来,一种前所未有的恐惧牢牢的抓住了他的心。

    在马灯的照耀下,他看到了一堆新土。从那些土的成色上的看,应该就是刚刚弄好没有多久。当然看到一堆仿佛新坟一样的东西并不会使柱子紧张,那边矿里时常会在这附近埋死人。甚至他不碰见过,不过从来没有管过这件事就是。

    所以,他倒不是因为春雨“飒飒”的夜里看到一个新坟会紧张,而是那儿正伸出一只手。在马灯的照耀之下看得清,这支手被春夜冷冰的雨水洗得干干净净。它是那么纤巧的,把白晰,只看了一眼柱子就可以断定那不是山里的妹子们会有的一双手。

    作为一个山里的男人,柱子不会怕什么野兽。倘若是一只熊的话,那么柱子倒会因为有了收获而高兴。作为一个手中有了新猎枪的男人,柱子也会不会怕什么坏人,倘若要欺负人,那么他也很愿意试试猎枪的威力。

    可是就是这枝看起来好看的,从一座从新坟之中伸出的手的确吓住了了他。他的头发在草帽下立了起来,两只脚如同被什么东西牢牢按在地下,一动也动不了。

    马灯的灯光里,那只白晰的手指弯着,仿佛是一只鬼爪。可是如何是鬼爪就拿柱子的审美观点来看,这一定是个极漂亮的女鬼。

    一旁的虎子,好奇的看着主人,似乎不明白他是被什么东西给吓住了。想想看,一个面对无论狼、狗熊或者其他什么野物从来不会被吓住的男人,这时半张着嘴,一只手举着枪,眼睛瞪得大大的,全身则在这春雨之中打着哆嗦。

    突然之间,虎子抖了抖自己身上的皮毛,在春雨连绵的夜里淋些雨可不是好事。动物的本能使它把毛上的雨水抖掉,这样的话不容易生病。接着他朝主人叫了一声,仿佛在提醒他应该上路了。

    可在这时,使柱子终于明白过来的事情发生了。那只被越来越大的雨水洗得白白静静的手,突然伸动了一下。

    “这是个活人,这是个还没有死的活人!”

    仿佛所有淳朴的山民一样,回过神来的柱子并没有再害怕下去。毕竟老辈子人讲过,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所以,不管发生了任何事情,人总还是要救的。

    当他手忙脚乱的刨开了,甚至还没有完全被雨水浸透的泥土时,他看到了怎样的一付惨景。埋在上面的是一个小姑娘的身体,看她的打扮应该是城里头的姑娘。

    而她的身体恰恰替底下的大人遮住了泥土,给她的口鼻留下了一定的空间。甚至她那漂亮的脸上,也没有多少泥土。

    当冷冰的雨水,浸透了已经被埋在坟墓之中的徐美伶的衣衫时,当她被从那个坟墓之中拖出来的时候,伤口的巨痛与冷冰的雨水却成了她救命的刺激。

    神经的抽动,使她原本因为缺氧而变得缓慢的心跳重新加速,剧烈的疼痛也使她的身体反应激烈。

    由于供血的增加,她恢复了意识,虽然重伤使她一动也动不了,但她看到了灯光,看到了生的希望。

    朦胧之中,她看到了救她的人跌坐在一旁,张大嘴喘着粗气。

    “救我……救救我……”

    就这样,在这个充满了不幸和幸运的雨夜之中,徐美伶在死亡的边缘徘徊了一次。虽然她的伤势沉重,虽然她几乎死在那个土坟之中的窒息。但这并不影响她在再度昏迷之前,向救她的人说明她的身份。

    “救救我,我是琴岛来的记者,我是唐云扬的……”

    在即将陷入不知道能不能再度清醒之前,徐美伶能够为自己再次想到唐云扬而心中感觉到庆幸,恍惚之中,她依然在想着她不久前得出的结论。

    “只有建设法治国家才可以使中华联邦的大地上,永远也不会再出现诸如这些黑矿山之类的事情,那么也许失去我的生命也就是一件值得了事情了!可惜……”

    可惜什么呢?咱们下章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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