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六章 杀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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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0-24
“嗯?生疏的面孔……”何家二爷黝黑的脸庞隐隐透着一股黑光,回头着身后弱不禁风之人。
文仲步入了这古老的大宅,自然引起了宅中母子二人的注意力,当下一拱手道:“在下途经此处,想讨口水喝,不知主人家是否……”
何老太太很是好客,吩咐儿子道:“越儿,给客人备茶。”
“是!”黝黑的汉子名唤何越,只是何攀的表兄弟,却与何老太太情若母子。这大宅说大也不大,说小也不小。依照何攀的地位,住在这样的大宅中是很小的,可若这古宅只有何老太太与何越二人居住,那便是在是太大了。
此时天色已晚,凉气开始蔓延四周,随着晚风轻松,让人感到凉爽之余,又是饥肠辘辘。
古老的木门虽然破旧,却修补的十分结实,夜风不断拍打门板,竟是带不起一丝摇晃。不知是何越回家时关上了大门,还是这弱不禁风之人随手带上了门。这个时候还没有吃晚饭,可若关门闭户,却也是早了一些。
晃晃悠悠的迈步风中,何老太太颤颤巍巍的走向大门,口中嘟囔道:“天色还早,天色还早……”
着何老太太脸上的皱纹堆积在一块,那肤色那气态,都已经到了生命的尽头。联想起那孜孜不倦的打扫,感受那精心细致的专注,文仲心中突然泛起阵阵异样的感受。
享受生命,享受生活,能活到这种境界,虽然七旬高龄,也是不易了。
“啊,不知主人家的规矩,是在下鲁莽了,我来吧!”文仲微微一愣,旋即转身打开了大门。
干净整洁的台阶,故意浓郁的小巷,隐隐传来的叫卖之声,四周不断的虫鸣鸟啼,编织了一幅画面,是忙碌半生文仲从来不曾想过的,见过的,听过的,感受过的。
脚步声响起,是去泡茶的何越走了回来,扶住年迈的何老太太,对文仲道:“客人远道而来,可入内一叙。”
文仲深施一礼表示感谢,跟在和老太太与何越的身后。何老太太被儿子搀扶着,十分享受这种依靠,人到晚年有一个子嗣陪在身边,就算只有二人,也足以称为天伦之乐了。
这是一个提倡孝道的时代,只要你身负孝名,凭借孝顺完全可以登堂拜相,进入国家权力中枢。
孝顺有很多种,方式也不尽相同。身为呼雷阙重要骨干的文仲见过的实在是太多了。有人堆积金山银山给父母,有人置办锦衣玉食给父母,往来的宾客亲朋都不断恭喜老人有孝顺的子女,让人不禁眼红,不禁赞叹。
只是给了老人无数金银财宝,锦衣玉食,绫罗绸缎,侍女下人,但又有多少人肯切实的陪在父母身边?
文仲心中不断衡量判断这母子二人究竟为何选择如此生活,此时似乎有了答案,因为幸福!
步入大厅,文仲似乎寻找其他的答案,却被这大厅的摆设震惊了。大厅之中没有什么装饰品,也没有像样的家具摆设,仅有的是一张小桌,几张小凳。桌上一个破旧的茶壶,几个茶盅放在那里,便已占据了半个桌案。
“家中简陋,客人切勿嫌弃。”何越洒然一笑,滚热的茶水倒入茶盅之内,几片茶叶顺着水流在盅内激荡飘旋,只是普通的茶叶罢了。
“主人家言重了,在下只是讨杯水喝,想不到主人家如此好客,实在是叨扰啊。”文仲着何老太太入座,自己才缓缓坐下,着一脸热情的何越,心中并不开心。
袖中的刀在鸣叫,这是只有文仲听得到的声音。
“老妇年事已高,可眼睛不浊,这位客人起来不像是附近的乡民?”何老太太坐在主人家的位置,接过何越递过来的拐杖,扶着拐杖才能做的笔直,自由一股精气神蕴含其中,让人发自内心的佩服。
“主人家眼光高明,在下仲文,乃是成都商贾,听闻此地从商者甚少,颇为好奇,因此前来一游。不想与友人失散,只得叨扰,还望主人家海涵。”文仲起身又是一礼,缓缓说道,没有丝毫破绽。
从大厅向门口望去,整个前院的景色可以尽收眼底,何老太太着大门道:“天色也晚了,仲先生既然与同伴失散,今晚便留在此地暂住吧。”
“如此叨扰,在下怎敢,这就告辞了。”文仲没有兴趣留下来,只是想站起身来拔出袖中刀,然后尽快的离开这里。
缓慢宁静又过于悠闲的节奏并不适合文仲,但面对这种情况,竟也是找不到出刀的时机。
作为一名好的杀手,并不是在任何时候杀死任何人,那只是杀人的人,无法被称为杀手——虽然大家都这么说。
凭借武力或者暴力杀掉对方,不过是弱肉强食,这没什么特别。真正的杀手只会在一个时候选择出手,并没有固定的模式。只是每一次出手都有相同的一点,成长!
对于猎物的思维判断,气势影响,周遭环境的考虑,加上自身生理周期的**低落,都是真正的杀手在意的地方。一击出手,对方毫无反抗之力,并且收获颇多,杀气日益强盛,此乃借杀养气之法!
每一次出手都是一次积累,一次提高,不断的进步,才有无限的可能。
文仲觉得自己若是出手,眼前这母子二人必死无疑,可自己得不到任何好处,充其量便是完成任务罢了……
“这里的土地是成都左近最为贫瘠的了,可同样有祖祖辈辈生活在贫瘠土地上,不肯离去的人们。”何越垂手站在何老太太身后,突然张口道。
文仲似乎要起身告辞,听到何越张嘴又略感好奇的坐了下来,问道:“原来老夫人与这位兄弟扎根在此,那不知这些与商人又有什么关系呢?”
“商者,唯利是图,对于这个国家没有什么好处。我们母女是最近十年才迁徙此处,并非本地之人。”何越微微摇头,对于支撑蜀汉经济的商业命脉,似乎颇有怨言。
文仲心中一动,继续追问道:“此话怎讲?我大汉有今日的成就,通商之功应排首位啊!”
商业的兴盛乃是刘禅掌握大权后全力开展的一条命脉,不仅打通了商路,更是让蜀汉有了更为广阔的领土和发展空间。此乃举国公认,甚至曹魏也是羡慕万分的事情,也是刘禅治下颇有代表性的一件大事。
举国称颂,偏偏这何越并不买账。这样的话语论调以及言论,若是回头呈报给陛下,就算何攀近臣的身份,恐怕也难脱干系。想到了这个由头,文仲倒是希望何越母子走上这一条路,这样自己也不用出刀杀此二人了。
杀这样的人自己没有提高,更是因此有了阻碍,影响个人的修为而完成任务,并不是一件好事儿。
有人以为牺牲个人利益,从而维护大局,是一件多么光荣的事情。作为统治者自然号召治下的人如此去做,可放在现实之中,往往便是一个人由盛转衰的转折点。
人非圣贤,文仲不是圣贤,文立也不是圣贤。既然如此,有些过错缺点便是无可厚非了。
若是圣人为尊,这般舍己为人的广阔胸怀必然得到赏识。但天下间庸俗之人居多,愚笨之人居多,自身实力受损,谁又能因为你的广阔胸怀而放弃比你更优秀的人才,转而选择你为自己卖命呢?
了文仲一眼,何越继续说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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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生疏的面孔……”何家二爷黝黑的脸庞隐隐透着一股黑光,回头着身后弱不禁风之人。
文仲步入了这古老的大宅,自然引起了宅中母子二人的注意力,当下一拱手道:“在下途经此处,想讨口水喝,不知主人家是否……”
何老太太很是好客,吩咐儿子道:“越儿,给客人备茶。”
“是!”黝黑的汉子名唤何越,只是何攀的表兄弟,却与何老太太情若母子。这大宅说大也不大,说小也不小。依照何攀的地位,住在这样的大宅中是很小的,可若这古宅只有何老太太与何越二人居住,那便是在是太大了。
此时天色已晚,凉气开始蔓延四周,随着晚风轻松,让人感到凉爽之余,又是饥肠辘辘。
古老的木门虽然破旧,却修补的十分结实,夜风不断拍打门板,竟是带不起一丝摇晃。不知是何越回家时关上了大门,还是这弱不禁风之人随手带上了门。这个时候还没有吃晚饭,可若关门闭户,却也是早了一些。
晃晃悠悠的迈步风中,何老太太颤颤巍巍的走向大门,口中嘟囔道:“天色还早,天色还早……”
着何老太太脸上的皱纹堆积在一块,那肤色那气态,都已经到了生命的尽头。联想起那孜孜不倦的打扫,感受那精心细致的专注,文仲心中突然泛起阵阵异样的感受。
享受生命,享受生活,能活到这种境界,虽然七旬高龄,也是不易了。
“啊,不知主人家的规矩,是在下鲁莽了,我来吧!”文仲微微一愣,旋即转身打开了大门。
干净整洁的台阶,故意浓郁的小巷,隐隐传来的叫卖之声,四周不断的虫鸣鸟啼,编织了一幅画面,是忙碌半生文仲从来不曾想过的,见过的,听过的,感受过的。
脚步声响起,是去泡茶的何越走了回来,扶住年迈的何老太太,对文仲道:“客人远道而来,可入内一叙。”
文仲深施一礼表示感谢,跟在和老太太与何越的身后。何老太太被儿子搀扶着,十分享受这种依靠,人到晚年有一个子嗣陪在身边,就算只有二人,也足以称为天伦之乐了。
这是一个提倡孝道的时代,只要你身负孝名,凭借孝顺完全可以登堂拜相,进入国家权力中枢。
孝顺有很多种,方式也不尽相同。身为呼雷阙重要骨干的文仲见过的实在是太多了。有人堆积金山银山给父母,有人置办锦衣玉食给父母,往来的宾客亲朋都不断恭喜老人有孝顺的子女,让人不禁眼红,不禁赞叹。
只是给了老人无数金银财宝,锦衣玉食,绫罗绸缎,侍女下人,但又有多少人肯切实的陪在父母身边?
文仲心中不断衡量判断这母子二人究竟为何选择如此生活,此时似乎有了答案,因为幸福!
步入大厅,文仲似乎寻找其他的答案,却被这大厅的摆设震惊了。大厅之中没有什么装饰品,也没有像样的家具摆设,仅有的是一张小桌,几张小凳。桌上一个破旧的茶壶,几个茶盅放在那里,便已占据了半个桌案。
“家中简陋,客人切勿嫌弃。”何越洒然一笑,滚热的茶水倒入茶盅之内,几片茶叶顺着水流在盅内激荡飘旋,只是普通的茶叶罢了。
“主人家言重了,在下只是讨杯水喝,想不到主人家如此好客,实在是叨扰啊。”文仲着何老太太入座,自己才缓缓坐下,着一脸热情的何越,心中并不开心。
袖中的刀在鸣叫,这是只有文仲听得到的声音。
“老妇年事已高,可眼睛不浊,这位客人起来不像是附近的乡民?”何老太太坐在主人家的位置,接过何越递过来的拐杖,扶着拐杖才能做的笔直,自由一股精气神蕴含其中,让人发自内心的佩服。
“主人家眼光高明,在下仲文,乃是成都商贾,听闻此地从商者甚少,颇为好奇,因此前来一游。不想与友人失散,只得叨扰,还望主人家海涵。”文仲起身又是一礼,缓缓说道,没有丝毫破绽。
从大厅向门口望去,整个前院的景色可以尽收眼底,何老太太着大门道:“天色也晚了,仲先生既然与同伴失散,今晚便留在此地暂住吧。”
“如此叨扰,在下怎敢,这就告辞了。”文仲没有兴趣留下来,只是想站起身来拔出袖中刀,然后尽快的离开这里。
缓慢宁静又过于悠闲的节奏并不适合文仲,但面对这种情况,竟也是找不到出刀的时机。
作为一名好的杀手,并不是在任何时候杀死任何人,那只是杀人的人,无法被称为杀手——虽然大家都这么说。
凭借武力或者暴力杀掉对方,不过是弱肉强食,这没什么特别。真正的杀手只会在一个时候选择出手,并没有固定的模式。只是每一次出手都有相同的一点,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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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次出手都是一次积累,一次提高,不断的进步,才有无限的可能。
文仲觉得自己若是出手,眼前这母子二人必死无疑,可自己得不到任何好处,充其量便是完成任务罢了……
“这里的土地是成都左近最为贫瘠的了,可同样有祖祖辈辈生活在贫瘠土地上,不肯离去的人们。”何越垂手站在何老太太身后,突然张口道。
文仲似乎要起身告辞,听到何越张嘴又略感好奇的坐了下来,问道:“原来老夫人与这位兄弟扎根在此,那不知这些与商人又有什么关系呢?”
“商者,唯利是图,对于这个国家没有什么好处。我们母女是最近十年才迁徙此处,并非本地之人。”何越微微摇头,对于支撑蜀汉经济的商业命脉,似乎颇有怨言。
文仲心中一动,继续追问道:“此话怎讲?我大汉有今日的成就,通商之功应排首位啊!”
商业的兴盛乃是刘禅掌握大权后全力开展的一条命脉,不仅打通了商路,更是让蜀汉有了更为广阔的领土和发展空间。此乃举国公认,甚至曹魏也是羡慕万分的事情,也是刘禅治下颇有代表性的一件大事。
举国称颂,偏偏这何越并不买账。这样的话语论调以及言论,若是回头呈报给陛下,就算何攀近臣的身份,恐怕也难脱干系。想到了这个由头,文仲倒是希望何越母子走上这一条路,这样自己也不用出刀杀此二人了。
杀这样的人自己没有提高,更是因此有了阻碍,影响个人的修为而完成任务,并不是一件好事儿。
有人以为牺牲个人利益,从而维护大局,是一件多么光荣的事情。作为统治者自然号召治下的人如此去做,可放在现实之中,往往便是一个人由盛转衰的转折点。
人非圣贤,文仲不是圣贤,文立也不是圣贤。既然如此,有些过错缺点便是无可厚非了。
若是圣人为尊,这般舍己为人的广阔胸怀必然得到赏识。但天下间庸俗之人居多,愚笨之人居多,自身实力受损,谁又能因为你的广阔胸怀而放弃比你更优秀的人才,转而选择你为自己卖命呢?
了文仲一眼,何越继续说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