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三章 艾德华的震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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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泽嘴里发出“嗯”的一声,紧跟着就是一歪头。
这个疯狗十根指头弯曲成爪,一扑上来就浑不顾身,连连抓动,嗤嗤嗤嗤的破空之声瞬间响成一片,势如疯虎一般。
尤其是他的指缝中间寒光凌厉,闪动着的全都是手术刀冷森森的光芒,这人原本就是一个比较有名的外科医生,手术刀用的“出神入化”,后来被吸收进现在的组织后,经过严格训练,更是干脆依着自己的习惯在格斗中把手术刀当成了自己暗藏的武器。
疯狗是人如其名,而且他有着严重的嗜血症,为人变态,只要一见血肯定就要发狂,因为他的肾上腺激素分泌的远比常人要多得多,所以很容易就在格斗中爆发出比常人强大的多的力量。虽然他只是“半路出家”,也没有从小受到过专业的训练,在功夫上比不了台风这种黑市拳王,但他的这种力量源于自身的“潜力”,相比之下却更加疯狂和可怕。
俗话说:“软的怕硬的,硬的怕横的,横的怕愣的,楞的怕不要命的
而疯子,原本就是一犯病就不要命的。
两只爪子舞动如飞,带出漫天残影,单论速度之快竟然比刚才的台风更快许多。
白泽眉头一皱,也不愿和这种人多做纠缠,凭着他的功夫就算对手暗藏了兵刃,想要在这时候贴身近战,浑水摸鱼却也只是个笑话。当下脑袋向旁边一偏的同时,他的一只脚便已迅速抬了起来,随即再往下狠狠一踩,一起一落,动如风雷。
对手这三个人虽然练得不是中国功夫,但毫无疑问全都是非常难缠的角色,尤其是那个一直站在白泽对面的“艾德华”,枪口一直随着白泽的变化而变化,手腕小臂稳健如山,虽然到现在还没有开过一枪,但相比之下,给白泽的感觉却最是危险不过。
他本来就一直对枪械火器心怀戒心,再加上几天前和刺刀小队的一场搏杀,身中数枪住进了医院,虽然没什么大碍,却也叫他心中更加警惕。
而这个艾德华分明就是个一等一的用枪好手,比起“刺刀”的那些佣兵显然厉害不少,所以双方一伸手,白泽的大部分注意力也全都放在了艾德华身上,敌不动,我不动,哪怕在他身后的台风和疯狗先后出手,他身子也始终站在原地,半步都没移动过。
就像现在,疯狗自后扑来,他也只是算准了时机,抬脚猛剁,打算一脚碾碎疯狗的脚面,并没有大的动作。
噗的一声,起落之间,疯狗踏在地面上的一只脚,被白泽一脚踩中,暗藏了钢板的作战靴仿佛纸糊的一样,应声崩溃,连带着疯狗的脚趾,脚面,一瞬间不知道有多少骨头碎裂,粉碎,几乎成了一滩肉泥。
但即便如此,疯狗却仍旧兹着白牙,从喉咙深处发出阵阵的怪叫声。浑似那一只脚不是他的一样,动作连停都没停一下,双手连环照着白泽的后脑和颈后脊椎就狠狠的插了下来。
“嗯?”
白泽不由得有些意外。
脚被碾碎的痛苦,就如同是大活人被一截一截扔进了绞肉机里,这根本就不是一个正常人所能忍受的,但白泽显然还是低估了“疯狗”的反应。或者干脆说他是没有一点和患了嗜血症的疯子打交道的经验。
一个疯子,还是从耶鲁大学医学院毕业的高材生,能在三年内从没有一点基础快速进入状态,成为组织内部最精锐的一员,排名甚至比打了一辈子黑拳的台风还要高,这并不是一种偶然和运气。
他在病态下的作战能力,一旦全部发挥出来,根本就是无惧生死。
他的脚骨粉碎,血肉和作战靴混合在一起,陷入地面之下,但对于这时候的疯狗而言却好像是最大的享受一样,甚至在他的脸上和嘴角还露出了一种极为残忍和快意的表情,就像是一个刚刚吸食海洛因过量的瘾君子,任何肉体上的伤害都能令他感到别样的快感。
伤害越重,快感越强。
他整个人都在飞奔前扑的势子中,飞快的倾覆下来,手臂伸展的距离和白泽相差不过两尺多远,正好处在一个最佳的攻击范围之内从一开始,这条疯狗就有把自己的命放在心上,强烈的嗜血愿望使他肾上腺素急剧分泌的同时,也叫他彻底失去了人姓。在被组织吸收以前,他还只是一个普通人,哪怕后来经过了几年地狱般的训练,也不会让他的身体素质达到和“台风”一样的程度。
但他就是凭了这股不惧生死的疯狂在无数人中杀出了一条血路。
成了几乎无人敢惹的一条“疯狗”。
所谓杀敌一万,自损八千,这就是他敢于和任何“高手”对决的依仗,没有了生死之间的牵绊,只剩下嗜血的本能,人就和野兽没什么分别了,在这种情形下哪怕是个普通人也能发挥出比平时强大十倍的力量。更何况是受过专门训练,原本就是一台杀人机器的疯狗。
疯狗的速度很快,迅猛而用力。
而且他手中的两把“手术刀”也都是经过特殊途径以专用的特种钢材制造的,不但薄如蝉翼,锋利无比,而且还在刀刃上还用眼镜王蛇的毒液进行了反复的浸泡,只要被他这两把刀割破了一点油皮,哪怕白泽的功夫再高也没用。
眼镜王蛇的毒姓非常强烈,而且据说根本也没什么对症的血清可以进行治疗,普通人被咬之后,三分钟得不到专业的抢救,那基本上就只有死路一条。
此外,作为一个曾经优秀的外科医生,疯狗自然是对人身上的各处关节,骨骼有着常人无法想象的了解,哪怕是处在一生中最疯狂的时候,两只手,两把刀也是本能的对着白泽后背最软弱的地方下手。
后脑和夹脊。前者可以叫人直接死亡,后者能够让人瞬间高位截瘫。
不过,白泽的反应之快,又岂是常人可以想象得到的。
疯狗的这一击,变化虽然出乎他的意料,但也不至于令他措手不及。
千钧一发之际。
白泽站在原地,仍旧没有躲,只是在那一瞬间,身子往下微微一屈,提臀转腰,全身根节甩动,刚刚落下的那只脚又一次朝后甩了出去,只是这一次他动作之大,有如猛虎甩尾,正是铁臂戳脚里的一记“虎尾脚”。用的是一股自腰而起的一股甩劲儿。
啪!的一声爆响,眼见着自己手里的手术刀就要插进对手的脑后和颈背,疯狗的眼神里满是血红一片,却不想刀尖只差分毫,猛地一股大力袭来,自下而上,自左而右,一下就把自己的身体带离了正常的轨迹。
紧跟着,他一百几十斤的身子便高高的飞了起来,下一刻他的眼睛就看到了自己的脚后跟,却是整个人都被白泽一脚扫断了脊椎,一下子向后对折了过来。
与此同时!
还不等疯狗的身子落在地上,白泽紧跟着就觉得自己的脑门,喉咙,心口一阵发麻,顿时知道自己刚才一记虎尾脚的动作太大,已经被对面的艾德华枪口锁定了,立即身子往前一伏,借势旋转,电光火石间收回倒踢出去的一脚。
噗!噗!噗!噗!噗!
下一刻,果然枪声接连响起,白泽的身子瞬间起伏游移,脚底下仿佛踏在冰面上,一连串的闪动过后,人便已经左右挪移,闪进了一旁的松林中。不过等他身子一停,再在一棵松树后面现出身来的时候,他左手的衣袖已被鲜血染红了,一道道血迹顺势而下,顺着手指尖啪嗒,啪嗒,滴落在地上。
这个艾德华果然是个真正的神枪手,时机把握的又准又快,而且为人心姓冷酷,明显就是拿自己两个同伴的姓命来不断试探白泽,好给自己出手创造机会。
一口气五枪打出去,虽然没有杀了白泽,但显然已经是中枪了。
“果然是神奇的中国功夫!!”艾德华眼睁睁的看着疯狗被白泽身后一脚横扫,踢断了脊椎,整个人就在半空中对折过来,心中虽然又惊又骇,手上却丝毫不慢,趁着白泽被疯狗扰乱心神,仓促出脚的一瞬间,立刻扣动扳机。
只是白泽动作奇快,身形灵动,夜色之中浑似一头大猫,任是他使出浑身解数,竟也只能依稀抓住白泽的一点影子,五枪连发,居然连连失手,没有一颗子弹能对对手产生致命的威胁。
好在他这也不是完全在做无用功,闻到空气中迅速扩散的一点血腥气,艾德华也知道白泽肯定是至少中了自己一枪,虽然因为天黑不知道打在了什么地方,但中枪就是中枪,绝不会一点影响都没有,这也叫他刚才高高提起的心,微微放下了一些:“我以前也见过不少功夫高手,他们个人的搏斗能力虽然强大的足以叫任何人吃惊,却没有一个可以躲过我的子弹。可现在你居然办到了,对此我不得不说一声佩服。”
艾德华的枪法,是受过最专业训练的,本身又经历了无数的实战,杀人无算,原本就是属于顶级的枪手,却想不到在这么近的距离下,还被白泽躲过了子弹,伤而不死,这对他显然是个十足的意外和震撼。
这世界上怎么会有这种人?
(未完待续)
白泽嘴里发出“嗯”的一声,紧跟着就是一歪头。
这个疯狗十根指头弯曲成爪,一扑上来就浑不顾身,连连抓动,嗤嗤嗤嗤的破空之声瞬间响成一片,势如疯虎一般。
尤其是他的指缝中间寒光凌厉,闪动着的全都是手术刀冷森森的光芒,这人原本就是一个比较有名的外科医生,手术刀用的“出神入化”,后来被吸收进现在的组织后,经过严格训练,更是干脆依着自己的习惯在格斗中把手术刀当成了自己暗藏的武器。
疯狗是人如其名,而且他有着严重的嗜血症,为人变态,只要一见血肯定就要发狂,因为他的肾上腺激素分泌的远比常人要多得多,所以很容易就在格斗中爆发出比常人强大的多的力量。虽然他只是“半路出家”,也没有从小受到过专业的训练,在功夫上比不了台风这种黑市拳王,但他的这种力量源于自身的“潜力”,相比之下却更加疯狂和可怕。
俗话说:“软的怕硬的,硬的怕横的,横的怕愣的,楞的怕不要命的
而疯子,原本就是一犯病就不要命的。
两只爪子舞动如飞,带出漫天残影,单论速度之快竟然比刚才的台风更快许多。
白泽眉头一皱,也不愿和这种人多做纠缠,凭着他的功夫就算对手暗藏了兵刃,想要在这时候贴身近战,浑水摸鱼却也只是个笑话。当下脑袋向旁边一偏的同时,他的一只脚便已迅速抬了起来,随即再往下狠狠一踩,一起一落,动如风雷。
对手这三个人虽然练得不是中国功夫,但毫无疑问全都是非常难缠的角色,尤其是那个一直站在白泽对面的“艾德华”,枪口一直随着白泽的变化而变化,手腕小臂稳健如山,虽然到现在还没有开过一枪,但相比之下,给白泽的感觉却最是危险不过。
他本来就一直对枪械火器心怀戒心,再加上几天前和刺刀小队的一场搏杀,身中数枪住进了医院,虽然没什么大碍,却也叫他心中更加警惕。
而这个艾德华分明就是个一等一的用枪好手,比起“刺刀”的那些佣兵显然厉害不少,所以双方一伸手,白泽的大部分注意力也全都放在了艾德华身上,敌不动,我不动,哪怕在他身后的台风和疯狗先后出手,他身子也始终站在原地,半步都没移动过。
就像现在,疯狗自后扑来,他也只是算准了时机,抬脚猛剁,打算一脚碾碎疯狗的脚面,并没有大的动作。
噗的一声,起落之间,疯狗踏在地面上的一只脚,被白泽一脚踩中,暗藏了钢板的作战靴仿佛纸糊的一样,应声崩溃,连带着疯狗的脚趾,脚面,一瞬间不知道有多少骨头碎裂,粉碎,几乎成了一滩肉泥。
但即便如此,疯狗却仍旧兹着白牙,从喉咙深处发出阵阵的怪叫声。浑似那一只脚不是他的一样,动作连停都没停一下,双手连环照着白泽的后脑和颈后脊椎就狠狠的插了下来。
“嗯?”
白泽不由得有些意外。
脚被碾碎的痛苦,就如同是大活人被一截一截扔进了绞肉机里,这根本就不是一个正常人所能忍受的,但白泽显然还是低估了“疯狗”的反应。或者干脆说他是没有一点和患了嗜血症的疯子打交道的经验。
一个疯子,还是从耶鲁大学医学院毕业的高材生,能在三年内从没有一点基础快速进入状态,成为组织内部最精锐的一员,排名甚至比打了一辈子黑拳的台风还要高,这并不是一种偶然和运气。
他在病态下的作战能力,一旦全部发挥出来,根本就是无惧生死。
他的脚骨粉碎,血肉和作战靴混合在一起,陷入地面之下,但对于这时候的疯狗而言却好像是最大的享受一样,甚至在他的脸上和嘴角还露出了一种极为残忍和快意的表情,就像是一个刚刚吸食海洛因过量的瘾君子,任何肉体上的伤害都能令他感到别样的快感。
伤害越重,快感越强。
他整个人都在飞奔前扑的势子中,飞快的倾覆下来,手臂伸展的距离和白泽相差不过两尺多远,正好处在一个最佳的攻击范围之内从一开始,这条疯狗就有把自己的命放在心上,强烈的嗜血愿望使他肾上腺素急剧分泌的同时,也叫他彻底失去了人姓。在被组织吸收以前,他还只是一个普通人,哪怕后来经过了几年地狱般的训练,也不会让他的身体素质达到和“台风”一样的程度。
但他就是凭了这股不惧生死的疯狂在无数人中杀出了一条血路。
成了几乎无人敢惹的一条“疯狗”。
所谓杀敌一万,自损八千,这就是他敢于和任何“高手”对决的依仗,没有了生死之间的牵绊,只剩下嗜血的本能,人就和野兽没什么分别了,在这种情形下哪怕是个普通人也能发挥出比平时强大十倍的力量。更何况是受过专门训练,原本就是一台杀人机器的疯狗。
疯狗的速度很快,迅猛而用力。
而且他手中的两把“手术刀”也都是经过特殊途径以专用的特种钢材制造的,不但薄如蝉翼,锋利无比,而且还在刀刃上还用眼镜王蛇的毒液进行了反复的浸泡,只要被他这两把刀割破了一点油皮,哪怕白泽的功夫再高也没用。
眼镜王蛇的毒姓非常强烈,而且据说根本也没什么对症的血清可以进行治疗,普通人被咬之后,三分钟得不到专业的抢救,那基本上就只有死路一条。
此外,作为一个曾经优秀的外科医生,疯狗自然是对人身上的各处关节,骨骼有着常人无法想象的了解,哪怕是处在一生中最疯狂的时候,两只手,两把刀也是本能的对着白泽后背最软弱的地方下手。
后脑和夹脊。前者可以叫人直接死亡,后者能够让人瞬间高位截瘫。
不过,白泽的反应之快,又岂是常人可以想象得到的。
疯狗的这一击,变化虽然出乎他的意料,但也不至于令他措手不及。
千钧一发之际。
白泽站在原地,仍旧没有躲,只是在那一瞬间,身子往下微微一屈,提臀转腰,全身根节甩动,刚刚落下的那只脚又一次朝后甩了出去,只是这一次他动作之大,有如猛虎甩尾,正是铁臂戳脚里的一记“虎尾脚”。用的是一股自腰而起的一股甩劲儿。
啪!的一声爆响,眼见着自己手里的手术刀就要插进对手的脑后和颈背,疯狗的眼神里满是血红一片,却不想刀尖只差分毫,猛地一股大力袭来,自下而上,自左而右,一下就把自己的身体带离了正常的轨迹。
紧跟着,他一百几十斤的身子便高高的飞了起来,下一刻他的眼睛就看到了自己的脚后跟,却是整个人都被白泽一脚扫断了脊椎,一下子向后对折了过来。
与此同时!
还不等疯狗的身子落在地上,白泽紧跟着就觉得自己的脑门,喉咙,心口一阵发麻,顿时知道自己刚才一记虎尾脚的动作太大,已经被对面的艾德华枪口锁定了,立即身子往前一伏,借势旋转,电光火石间收回倒踢出去的一脚。
噗!噗!噗!噗!噗!
下一刻,果然枪声接连响起,白泽的身子瞬间起伏游移,脚底下仿佛踏在冰面上,一连串的闪动过后,人便已经左右挪移,闪进了一旁的松林中。不过等他身子一停,再在一棵松树后面现出身来的时候,他左手的衣袖已被鲜血染红了,一道道血迹顺势而下,顺着手指尖啪嗒,啪嗒,滴落在地上。
这个艾德华果然是个真正的神枪手,时机把握的又准又快,而且为人心姓冷酷,明显就是拿自己两个同伴的姓命来不断试探白泽,好给自己出手创造机会。
一口气五枪打出去,虽然没有杀了白泽,但显然已经是中枪了。
“果然是神奇的中国功夫!!”艾德华眼睁睁的看着疯狗被白泽身后一脚横扫,踢断了脊椎,整个人就在半空中对折过来,心中虽然又惊又骇,手上却丝毫不慢,趁着白泽被疯狗扰乱心神,仓促出脚的一瞬间,立刻扣动扳机。
只是白泽动作奇快,身形灵动,夜色之中浑似一头大猫,任是他使出浑身解数,竟也只能依稀抓住白泽的一点影子,五枪连发,居然连连失手,没有一颗子弹能对对手产生致命的威胁。
好在他这也不是完全在做无用功,闻到空气中迅速扩散的一点血腥气,艾德华也知道白泽肯定是至少中了自己一枪,虽然因为天黑不知道打在了什么地方,但中枪就是中枪,绝不会一点影响都没有,这也叫他刚才高高提起的心,微微放下了一些:“我以前也见过不少功夫高手,他们个人的搏斗能力虽然强大的足以叫任何人吃惊,却没有一个可以躲过我的子弹。可现在你居然办到了,对此我不得不说一声佩服。”
艾德华的枪法,是受过最专业训练的,本身又经历了无数的实战,杀人无算,原本就是属于顶级的枪手,却想不到在这么近的距离下,还被白泽躲过了子弹,伤而不死,这对他显然是个十足的意外和震撼。
这世界上怎么会有这种人?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