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73章 人治和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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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9年11月20日,北京国家议会,一场因辉县暴乱引发的法律辩论正在展开,由于新闻报业媒体的积极参与,大量真实的事件被还原到大众面前,暴徒匪帮的残忍、死者的惨状、生者的木讷,一一都以照片、文字等形式被记录和呈送到国会。
对于这种完全践踏生命的行为,国会议员们一致声讨之时,却有人发出了不同的声音,通晓欧洲法律并且亲手操刀核定新政府刑法的伍廷芳通过国会质询了监察司提交的《辉县暴乱审判提案》。
此刻,站在国会听证席上的伍廷芳,手里高举着一柄从辉县现场截获的凶器,“诸位国会议员,这柄凶器被军方截获之时,上面沾满了鲜血,持有这柄凶器的案犯叫刘黑虎,是太行山的惯匪,现场有至少两百人指认了这个人的身份,这个凶犯杀死了辉县民选的议员吴一民,他是一个以刀刃沾血为嗜好的凶犯,甚至拒绝让手下洗去这刀上的血迹,这样的暴徒,我与你们的观点完全一致,只有让他生不如死,才能偿清他的罪孽!”
虽然伍廷芳此刻的发言是提出反对提案,但他这一发言立刻获得了下面议员的一片鼓掌,而伍廷芳立刻趁着这个机会,从另外一个厚厚的牛皮信封里拿出一叠叠白纸。“这一叠叠白纸上。每一张都承载着5个人……5个活生生的农夫的生命。以整件事情的真相来看,他们确实显得太过愚昧,太过盲从,但是,这些人是否要依照提案处以重刑、甚至于极刑,即便依照先行刑法条款来核定,他们仍需要一个公正的裁定!”
“伍司长,依照你的说法。那就是要为这四千多涉案的暴民全部配置律师,然后让他们把河南法院的大门挤破为止嘛?”下面立刻有国会议员大声提问。
伍廷芳对于这个敏感的问题,义无反顾的大声回应道:“并非为每个人配置律师,但必须让每个人获得公平的法律审判,绝对不是简单的断案……我们是新政府,新的国家法律是要保护每个国民的基本权益,不管他是罪大恶极,还是蒙冤待雪,都需要证据确凿!”
伍廷芳之所以提出反对意见,事实上源于他早几日与秦铠的秘密对话。辉县事件事实上也完全出乎了秦铠的预料,随着军政部出面快速督办起来的地方巡捕局。目前而言,地方上的巡捕局干员大多数都有军方的背景,这倒不是秦铠的私心,毕竟原有的地方官僚执法体系已经完全没有延续的价值。
民选议员的过程,可谓是一种枪杆子威慑下的革命性举措,虽然并非所有官吏都遭到淘汰……事实上,地方上原有官僚体系的变化十分的复杂,总体上而言,植根于当地的一些官吏获得了提升,但是,总体而言,官僚体系正在经历一**浪淘沙般的清洗,而且,这是朝着好的方向!
当然,不可否认,这其中不乏买卖选票之类的恶行,情报司那边也有收集这类证据,廉政司在大选后一年半的时间里,大部分时间都在处理这种案子,数百涉案官员、议员被拘押、审判,而后,他们的命运再也无法与政治存在任何关联!
所以,对于目前这种政治体制下发生类似后世历史书中的“农民运动”,秦铠也是颇感棘手,虽然之后军方的处置、实践调查的结果以及媒体的真实报道,充分还原了事件的真相,对于新政府而言,这件事情上只有加分,而无害处。
但是,他却依然在整体事件的处理上看到了旧体制的弊端,监察司提出对这起涉及国家安全的民众暴乱事件的处置,可以说一定程度上延续了前朝重典治国的方略,首犯是必须处死,以儆效尤,但是,而大多数涉案从犯,也因为他们已经触及国家刑法中高压线,将会统一被甄别、宣判,处以从流放到极刑的各种刑罚,而这一处置,将筹备一个特别督察组进行处置!
从处罚的方式而言,秦铠倒也没有太多反对意见,毕竟,新旧体制交替之时,用重典无疑是国家机器的必由之路,但是,监察司作为新政府体制下执掌法律体系的关键部门,虽然已经充实了不少法律人才,不过,这些高层的清流大佬们,尤其是翁同龢这批人,还是习惯于按照人治的一套东西来办事,即便是涉案人数如此庞大、惊人的事件。
最终,秦铠找来了伍廷芳商议此事,老伍可是亲自参与草拟新政府刑法的大员,找他逃了这问题无疑是最佳选择,而事实也证明了,伍廷芳对于监察院提出的处理提案也颇有微词,他的意见与秦铠略有区别,但是,核心的思路却取得了一致,绝对是要对案子彻底查清后才给予判决,而不是由某个督察组之类的特别机构来决定这数千人的生死。
当天,国家议会对辉县事件处置提案的讨论达到了一种白热化的程度,之所以这个提案能够引发如此多国家议员的共鸣,无疑与国会议员结构有着极大的关系,超过一半的议员都有着新学的精力和南洋体系的背景,打破旧体制下一切弊端的念头,对他们而言是根深蒂固的想法,所以,当伍廷芳提出这人治和法制的理念时,还是获得了极大的反响!
当天的国会辩论持续到深夜,不过,辩论的双方显然都没能说服对方,而居中不持观点的议员也大有人在,而透过某些隐秘渠道,媒体也忽然间被这个敏感的议题所吸引。包括英资报纸在内的十余家报纸上。开始长篇累牍的看法各种热议!
对于这一状况。监察院方面显然颇有些意外,而秦铠对此却是持支持的态度,除了保持在军政上的绝对权威外,对于任何促进官僚体制改革的动力,他都乐于借助,毕竟,整个社会的进步,完全不可能靠他一人之力来进行所谓的定制。那样的做法,历史的教训已经太多太多。
22日,甘肃平凉府、庆阳府、陕西延安府、凤翔府因秋粮严重欠收导致到底百姓大面积的粮荒的加急电报送到内阁,秦铠紧急召开应对西北灾荒的内阁会议,由商业部长何兴、财政部长唐绍仪提出一揽子解决方案,就近从山西、河南就近调运大米、玉米4万吨,相关运费、粮食购买费用由中央财政直拨,这个预案最快能在4天后将粮食送到最近的凤翔府,10天后进入最远端的延安府。
而内阁为此特发训令,要求甘肃省、陕西省地方政府全力筹办此事。同时,为了督办当地赈灾情况。内阁特别向媒体通报了两省粮荒的情况,而这一事件的发生,也让秦铠下决心促成另外一件事情的督办。
不过,在这之前,翁同龢还在内阁会议上给自己提出了一堆要解决的问题,这老头自从坐上这都察院总长的位置后,倒是有了极大的改变,至少,面子上这位可不会摆明了整天和李中堂闹别扭……时代变了,啥玩意做过了,那可说不准就在下任选举中出你的丑了!
不过,秦铠却十分了解这位,他骨子里还是一个极其传统和保守的中国文人,这种发自骨子里的清高,说真心话,秦铠也未必喜欢,但是,他却很明白一点,向翁老头这样的人,绝对是一种极好的人力资源,用好了,对于这个国家向新体制转变绝对有着不小的促进作用……说白了,这时代、这国家,老翁这票人还是大有市场!
所以,秦铠给了翁同龢这么一个挑政府毛病的位置,事实上,作为官员监督体系,都察院现在是心有余而力不足,都察院里的这票笔杆子、大嘴巴,一个个拎出来都能算半个思想家,不过,说道实干,那可比内阁直属的廉政司要差十条八条街去了。
但是,这票人却绝对不是完全没用的废物,笔杆子可不是简单的玩意……秦铠让唐绍仪从海外搞来大批的各种法律书籍,当然,作为私货,都察院还接收到大批来自海外的各类书籍,这都察院不就是后世**院嘛,让这票家伙都去研究这些关乎社会的东西,而内阁为了让这些笔杆子排的上用处,更是专门创办了一份《国府内参》,刊登这些笔杆子的研究成果。
这么一来,秦铠上台后,监察院除了受理廉政司上报的贪渎案件外,几乎都在辛勤耕耘者笔杆子,创造大批有价值的文献,而这一次的辉县案,显然让这些笔杆子找到了更能发挥的天地,反正内阁总理府收到了大堆文采飞扬的报告。
而翁同龢在内阁会议上提出的,就是综合这些笔杆子提出来的尖锐问题,毕竟,几千年的人治社会,笔杆子无一例外都认同这种做法多么符合民意,对于辉县案的处置,他还是强烈要求由监察院来督办……
而面子上,监察司也做的是滴水不漏,最终制定的提案,事实上还是颇具这时代法律精神的,毕竟草拟这份东西的人手,多数都是都察院下辖的多个直属部门,那里大多都是来自南洋教育体系出身的年轻人,具体处罚的依据,则是由军方采集的证据。
秦铠自然明白这其中的奥妙,这几千年来的青天老爷思想,这位翁总长可没打算放弃再做一次青天的机会,这起民乱案,地方上审理自然毫无困难,唯一的困难在于涉案人数的巨大,要确保每一个人的公正审理,这才是难点!
翁同龢不断阐述督查的重要性,事实上,辉县案的审理已经出于完全的透明状态,不过,经过反复的妥协,秦铠最终同意成立都察院的专案督办组。
但实际进行案件审理,则由伍廷芳出面,由各省调配法院公职人员组成律师团进行诉讼,而为了将这新政府成立后的第一大案处置做到完全的规范,特别从广东、上海调派十名法官组成驻河南高等法庭,参与审结案件。
而随着这一系列消息在媒体的公开,新政府民调支持率直线上升,国内有识之士都一致认可这一处置的公正性,虽然这一案件的审理注定将是旷日持久的,但这其中体现出的,是民选新政府对个人生命的绝对重视!
而随着辉县案稍稍告一段落,12月28日,内阁秦铠总理发布了在后来历史中称之为“超级大移民”的《海外移民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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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种完全践踏生命的行为,国会议员们一致声讨之时,却有人发出了不同的声音,通晓欧洲法律并且亲手操刀核定新政府刑法的伍廷芳通过国会质询了监察司提交的《辉县暴乱审判提案》。
此刻,站在国会听证席上的伍廷芳,手里高举着一柄从辉县现场截获的凶器,“诸位国会议员,这柄凶器被军方截获之时,上面沾满了鲜血,持有这柄凶器的案犯叫刘黑虎,是太行山的惯匪,现场有至少两百人指认了这个人的身份,这个凶犯杀死了辉县民选的议员吴一民,他是一个以刀刃沾血为嗜好的凶犯,甚至拒绝让手下洗去这刀上的血迹,这样的暴徒,我与你们的观点完全一致,只有让他生不如死,才能偿清他的罪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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