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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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手,就要有高手的风度,只可惜,有些人,天生就是没品的存在,无疑,韩文就是其中的佼佼者,他不仅没品,而且还很缺德,天生的品质,始终让他……有些时候看起来很恶劣。()

    有人自然不相信韩文的能耐,所以——韩文手掌微动,“砰”的一声响,在他身侧的酒馆儿墙壁上赫然出现了一个巨大的掌印儿,直接击穿了青石墙壁,冷风冰雪,倒灌而来!

    所有人都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这一掌雄猛霸烈,一掌击出,直奔酒馆儿的青石墙壁,虽然硬生生的被他顿止,但余势依然未尽,澎湃气劲竟可直接将青石墙壁击出一个掌印儿来!

    在场之人无不动容,这一招运劲之准简直匪夷所思!

    这招本是势狂力猛,想要在击出去之后收发自如本就很难,在青石墙壁上打出一个洞来更难,击穿青石墙壁却又不让墙壁倒塌,更是难上加难,但是此“三难”,竟给这个怪异的家伙一一办到,其功力之高简直无从想象,这是哪儿来的野生高手?

    就连“小李探花”此时都有些动容,他相信,可以在青石墙壁印上手印儿的人很多,他同样相信能够轻易打穿这面墙壁的人也很多,可要是能够在距离三丈余远,打穿墙壁的同时却不让墙壁倒塌的人……屈指可数!

    “看什么看?掌柜的!给小爷打几桶水过来,再找一套合适的衣服。嗯,毛巾也要!快点儿!都看什么看?每人五十两银子!没有?没有的话,那我可就对不住了!”。穷疯了的韩某人此时,怎么说好呢……太凶残点儿了。

    “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钦点拒做官,情义走天涯!”

    这二十个字堪称是李寻欢毕生写照,青年时代极尽辉煌,才华横溢。天纵之姿,武功之高更是惊世骇俗,排兵器谱。列尽天下高手,“小李飞刀”依然名列前三,仅次于天机老人与上官金虹之下。

    只可惜辉煌之后便是无尽落寞,李寻欢重情重义。这本是最大的优点。却也是他最大的破绽,一生为情义所困,所苦!

    “小李神刀,冠绝天下,出手一刀,例不虚发!”

    因为这十六个字,放眼天下,但凡武林中人。愈是高手,只怕没有一人不想见识一下小李探花的飞刀。也没有一人不想亲眼目睹一下他那出手一刀的惊心动魄!

    这个已经不再年轻的男人,看着酒桌上的几坛酒,微微笑着,这酒是那少年买的,所以他一碗又一碗地喝着,而且喝得很快。李寻欢瞧着他,目中充满了愉快的神色,他很少遇见能令他觉得有趣的人,这少年却实在很有趣。

    少年忽然放下酒碗,看了一眼在掌柜的柜台后洗澡的男人,又看了一眼李寻欢,突然问道:“他看起来很不正常!”

    李寻欢笑了笑,道:“高人,有几个正常的?”

    少年道:“为什么?”

    李寻欢努着嘴,好半天,道:“不为什么!”,这简直就是废话,所以他也笑了,摇头失笑,道:“要是能离开就好了!可惜了!我们现在全都是被打劫的对象!”

    “不!你是!我不是!他已经说不打劫穷逼了!我不知道穷逼是什么意思,大概是……特别穷吧?”,少年很诚实的回答,旋即又问:“为什么想要离开?”

    李寻欢道:“无论谁杀了人后,多多少少都会有些麻烦的,虽然人不是我杀的,可杀了人之后,必定会有麻烦随之而来,我不怕杀人,也不怕死人……但平生最怕的就是麻烦。”

    少年默然半晌,这才又从坛子里舀了一碗酒,仰着脖子喝了下去,李寻欢含笑望着,很欣赏他喝酒的样子。

    过了半晌,少年竟也叹了口气,道:“杀人的确不是件愉快的事,但有些人却实在该杀,我非杀他不可!”

    李寻欢微笑道:“你真是为了五十两银子才杀那白蛇的么?”

    少年道:“没有五十两银子,我也要杀他,有了五十两银子更好。”

    李寻欢道:“为什么你只要五十两?”

    少年道:“因为他只值五十两。”

    李寻欢笑了,道:“江湖中该杀的人很多,也有些不只值五十两的,所以你以后说不定会成为一个大富翁,我也常常会有酒喝了。”

    少年道:“只可惜我太穷,否则我应该送那个怪人五十两的。”

    李寻欢道:“为什么?”

    少年道:“因为他替我杀了那个人。”

    李寻欢大笑道:“你错了!你错了!那个人非但不值五十两,甚至一文不值!”,他忽又眯着眼睛问道:“你可知道他为何要帮你杀掉那个人么?”

    少年道:“不知道。”

    李寻欢道:“白蛇虽然没有杀诸葛雷,但却已令他无法在江湖中立足,你又杀了白蛇,他只有杀了你,以后才可以重新扬眉吐气,自吹自擂,所以他就非杀你不可,江湖中人心之险恶,只怕你是难以想像的。”

    少年沉默了很久,喃喃道:“有时人心的确比虎狼还恶毒得多,虎狼要吃你的时候,最少先让你知道。”

    他喝下一碗酒后,忽又接道:“但我只听到过人说虎狼恶毒,却从未听过虎狼说人恶毒,其实虎狼只为了生存才吃人,人却可以不为什么就杀人,而且据我所知,人杀死的人,要比虎狼杀死的人多得多了。”

    李寻欢凝注着他,缓缓道:“所以你就宁可和虎狼交朋友?”

    少年又沉默了半晌,道:“只可惜它们不会喝酒!可你还没说那个怪人为什么出手帮我杀掉诸葛雷!”

    “因为他是个剑客!而且……剑术高深!”,李寻欢沉声说道:“剑客最见不得人的就是有人从背后用剑偷袭别人!他杀了诸葛雷并不奇怪!就这么简单!”

    “可他手中没有剑!”。少年蹙着眉头说道。

    李寻欢摇了摇头,道:“可他心里有剑!况且,你也应该看到他是怎么杀死诸葛雷的了!手指一点。那就是一抹锋芒无匹的剑气啊!”

    少年忽然笑了,摇了摇头,有点了点头,看着自己的剑,道:“也许!我应该向他挑战!”

    这是李寻欢第一次见到少年的笑,他从未想到笑容竟会在一个人的脸上造成这么大的变化。少年的脸本来是那么孤独,那么倔强。使得李寻欢时常会联想到一匹在雪地上流浪的狼。

    但等到他嘴角泛起笑容的时候,他这人竟忽然变了,变得那么温柔。那么亲切,那么可爱。李寻欢从未见过任何人的笑容能使人如此动心的。

    少年也在凝注着,他忽又问道:“你是不是个很有名的人?”

    李寻欢也笑了,道:“有名并不是件好事。”

    少年道:“但我却希望变得很有名。我希望能成为天下最有名的人。”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忽又变得孩子般认真。

    李寻欢笑道:“每个人都希望成名,你至少比别人都诚实得多。”

    少年道:“我和别人不同,我非成名不可,不成名我只有死!”

    李寻欢开始有些吃惊了,忍不住说道:“为什么?”

    少年没有回答他这句话,目中却流露出一种悲伤愤怒之色,李寻欢这才发觉他有时虽然天真坦白得像个孩子,但有时却又似藏着许多秘密。他的身世,如谜却又显然充满了悲痛与不幸。

    李寻欢柔声道:“你若想成名。至少应该先说出自己的名字。”

    少年这次沉默得更久,然后才缓缓道:“认得我的人,都叫我阿飞。()”

    阿飞?!

    李寻欢笑道:“你难道姓‘阿’么?世上并没有这个姓呀。”

    少年道:“我没有姓!”

    他目光中竟似忽然有火焰燃烧起来,李寻欢知道这种火焰连眼泪都无法熄灭,他实在不忍再问下去。

    谁知那少年忽又接道:“等到我成名的时候,也许我会说出姓名,但现在……”

    李寻欢柔声道:“现在我就叫你阿飞。”

    少年道:“很好,现在你就叫我阿飞──其实你无论叫我什么名字都无所谓。”

    李寻欢道:“阿飞,我敬你一杯。”

    刚喝完了半碗酒,又不停地咳嗽起来,苍白的脸上又泛起那种病态的嫣红色,但他还是将剩下的半碗酒一口倒进喉里。

    阿飞吃惊地瞧着他,似乎想不到这位江湖的名侠身体竟是如此虚弱,但他并没有说什么,只是很快地喝完了他自己的一碗酒。

    李寻欢忽然笑道:“你可知道我为什么喜欢你这朋友?”

    阿飞沉默着。李寻欢笑道:“只因你是我朋友中,看到我咳嗽,却没有劝我戒酒的第一个人。”

    阿飞道:“咳嗽是不是不能喝酒?”

    李寻欢道:“本来连碰都不能碰的。”

    阿飞道:“那么你为什么要喝呢?你是不是有很多伤心事?”

    李寻欢明亮的眼睛黯淡了,瞪着阿飞道:“我有没有问过你不愿回答的话?有没有问过你的父母是谁,武功是谁传授的,从哪来,到哪里去?”

    阿飞道:“没有。”

    李寻欢道:“那么你为什么要问我呢?”

    阿飞静静地凝注他半晌,展颜一笑,道:“我不问你。”

    李寻欢也笑了,他似乎想再敬阿飞一杯,但刚斟起酒,已咳得弯下腰去,连气都喘不过来。

    .......

    .......

    他们的酒喝得很愉快,韩文的冷水澡洗的也很愉快,并且换上了一身儿干净的衣服,披上了李寻欢的狐裘大氅,一副道貌岸然的样子,嗯……脱胎换骨啊!

    他看着客栈里的人,微微偏着头。良久,像是在问:“这些人没什么油水儿,怎么办?我要不要只吃个霸王餐就得了?”

    没人答话。到了后来,还是李寻欢说话了,笑道:“当然最好!”

    “那就好!不过我不太喜欢这里!还是去你的马车吧!”,韩文摇头晃脑的说道。

    李寻欢点了点头,一口应承下来:“好!”,旋即,他转头看向了阿飞。问道:“要一起去吗?”

    阿飞默不作声,但他向外走去的背影已经说明了一切,他是一匹孤狼。怎么会与人为伍?

    道上的积雪已化为坚冰,车行冰上,纵是良驹也难驾驭,那虬髯大汉已在车轮上拴起几条铁链子。使车轮不致太滑。铁链拖在冰雪上。“格朗格朗”地直响。

    韩文摸了摸还有些水迹的头发,砸着嘴说道:“这个该死的鬼天气,真想立刻就去江南啊!”

    李寻欢道:“那为什么没去呢?你该不会是想打劫我吧?”

    韩文咧了咧嘴,道:“我还做不出那么没品的事情!我在等!”

    李寻欢想要问等什么,马车却忽然停下,李寻欢探首窗外,道:“什么事?”

    虬髯大汉道:“有人挡路。”

    李寻欢皱眉道:“什么人?”

    虬髯大汉似乎笑了笑,道:“雪人。”

    道路的中央。不知被哪家顽童堆起个雪人,大大的肚子。圆圆的脸,脸上还嵌着两粒煤球做的眼睛。他们都下了车,李寻欢在长长地呼吸着,阿飞却在出神地瞧着那雪人,像是从来也没有见过雪人似的。

    李寻欢望向他,微笑道:“你没有堆过雪人?”

    韩文似笑非笑的说道:“我只知道雪是可恨的,它不但令人寒冷,而且令草木果实全都枯萎,令鸟兽绝迹,令人寂寞、饥饿。”

    他捏个雪球,抛了出去,雪球呼啸着飞到远方,散开,不见了,他目光也在望着远方,缓缓道:“对那些吃得饱,穿得暖的人说来,雪也许很可爱,因为他们不但可以堆雪人,还可以赏雪景,但对我们这些人……可就不一定喽!”

    李寻欢神情也有些黯然,忽也捏起团雪球,道:“我不讨厌雪,但我却最讨厌别人挡我的路。”

    他也将雪球抛出去,“砰”地击在那雪人上。雪花四溅,那雪人竟没有被他击倒。只见一片片冰雪白那雪人身上散开,煤球也被击落,圆圆的脸也散开,却又有张死灰色的脸露了出来。

    雪人中竟藏着一个真正的人。

    死人!

    死人的脸绝不会有好看的,这张脸尤其狰狞丑恶,一双恶毒的眼睛,死鱼般凸了出来。

    “咦?”,韩文轻咦了一声,像是有些惊讶,道:“这厮是谁来着?好像就是那个那个,哦!黑蛇!”

    话是这样说着,他的眼底却是一抹莫名的笑意,他岂会不知道接下来的事情?无非是觉得好玩儿,准备顺手抢些钱财罢了!看热闹不怕事儿大,不外如此。

    黑蛇怎会死在这里?杀他的人,为什么要将他堆成雪人,挡住道路?虬髯大汉将他的尸体自雪堆中提了起来,蹲下去仔仔细细地瞧着,似乎想找出他致命的伤痕。

    李寻欢沉思着,忽然道:“你可知道是谁杀死他的么?”

    韩文笑道:“我又不是他爹,凭啥知道?”

    李寻欢哑然,道:“是那个包袱!你应该见过!”

    韩文皱眉道:“包袱?”

    李寻欢道:“那包袱一直在桌上,我一直没有太留意,但等到黑蛇走了后,那包袱也不见了,所以我想,他故意作出那种发疯的样子来,就为的是要引开别人的注意力,他才好趁机将那包袱攫走。”

    韩文点头道:“嗯!然后呢?”

    李寻欢道:“但他却未想到那包袱竟为他招来了杀身之祸,杀他的人,想必就是为了那只包袱。”

    他不知何时已将那小刀拿在手上,轻轻地抚摸着,喃喃道:“那包袱里究竟是什么呢?为何有这么多人对它发生兴趣?也许我应该拿过来瞧瞧的。”

    韩文一直在静静地听着,忽然道:“杀他的人。既是为了那包袱,那么他将包袱夺走之后,为什么要将黑蛇堆成雪人。挡住路呢?那人是不是已算准这条路不会有别人走,只有你的马车必定会经过这里,所以要在这里将你拦住?”

    李寻欢没有回答这句话,却沉声道:“你找出他的致命伤没有?”

    虬髯大汉还未说话,韩文却笑道:“你不必找了!”

    李寻欢也点了点头道:“不错,人都已来了,还找什么?”。话是这样说,李寻欢自忖自己的耳力之敏,目力之强。可说冠绝天下,他实未想到这怪人的耳目居然也和他同样灵敏。

    当真是个深藏不漏的高手啊!李寻欢心中暗赞,然后就朗声道:“各位既已到了,为何不过来喝杯酒呢?”

    道旁林木枯枝上的积雪。忽然簌簌地落了下来。

    一人大笑着道:“十年不见。想不到探花郎的宝刀依然未老,可贺可喜。”

    笑声中,一个颧骨高耸,面如淡金,目光如睥睨鹰的独臂老人,已大步自左面的雪林中走了出来。

    右面的雪林中,也忽然出现了个人,这人干枯瘦小。脸上没有四两肉,像是一阵风就能将他吹倒。

    韩文面上挂着笑意。眯着眼睛,这人走出来之后,雪地上竟全无脚印,此时雪虽已结冰,但冰上又有了积雪。这人居然踏雪无痕,虽说多少占了些身材的便宜,但他的轻功之高,也算是不错了。

    李寻欢笑道:“在下人关还不到半个月,想不到‘金狮镖局’的查总镖头和‘神行无影’虞二先生就全都来看我了,在下的面子实在不小。”

    那矮小老人阴沉沉地一笑,道:“小李探花果然是名不虚传,过目不忘,咱们只在十三年前见过一次面,想不到探花郎竟还记得我虞二拐子这老废物。”

    韩文这才发现他竟有条腿是跛的,他实在想不到一个轻功如此高明的人,竟是个跛子。却不知这虞二拐子就因为右腿天生畸形残废,是以从小就苦练轻功,他要以超人的轻功,来弥补天生的缺陷。

    李寻欢微微一笑,道:“两位既然还请来几位朋友,为何不一齐为在下引见引见呢?”

    虞二拐子冷冷道:“不错,他们也久闻小李探花的大名了,早就想见见阁下。”

    他说着话,树林里已走出四个人来,此刻虽然是白天,但李寻欢见了这四人,还是不觉倒抽了口冷气。

    这四人年纪虽然全已不小,但却打扮得像是小孩子,身上穿的衣服五颜六色,花花绿绿,脚上穿的也是绣着老虎的童鞋,腰上还扎着围裙,四人虽都是浓眉大眼,相貌狞恶,但却偏偏要作出顽童的模样,嘻嘻哈哈,挤眉弄眼,叫人见了,连隔夜饭都要吐了出来。

    最妙的是,他们手腕上,脚踝上,竟还戴满了发亮的银镯,走起路来“叮叮当当”地直响。

    虬髯大汉一见这四人,脸色立刻变得铁青,忽然嘎声道:“那黑蛇不是被人杀死的。”

    李寻欢道:“哦?”

    虬髯大汉道:“他是被蝎子和蜈蚣蛰死的。”

    李寻欢脸色也变了变,沉声道:“如此说来,这四位莫非是苗疆‘极乐峒’五毒童子的门下?”

    四人中的黄衣童子格格一笑,道:“我们辛辛苦苦堆成的雪人被你弄坏了,我要你赔。”

    “赔”字出口,他身子忽然飞掠而起,向李寻欢扑了过来,手足上的镯子如摄魂之铃,响声不绝。

    李寻欢只是含笑瞧着他,动也不动。

    但虞二拐子却也忽然飞起,半空中迎上了那黄衣童子,拉住他的手斜斜飞到一边。

    “金狮”查猛也立刻大笑道:“探花郎家财万贯,莫说一个雪人,就算金人他也赔得起的,但四位却不可着急,先待我引见引见。”

    一个红衣童子笑嘻嘻道:“我知道他姓李,叫李寻欢。”

    另一黑衣童子道:“我还知道他吃喝嫖赌,样样精通,所以我们早就想找他带我们去寻寻欢,找找乐子了。”

    剩下的一个绿衣童子道:“我还知道他学问不错,中过皇帝老儿点的探花,听说他老子和他老子的老子也都是探花。”

    红衣童子笑嘻嘻道:“只可惜这小李探花却不喜欢做官。反而喜欢做强盗。”

    他们在这里说,别人还未觉得怎样,韩文呢倒是觉得精彩极了。不过,这些人也只是仅将李寻欢多彩的一生,说出了一鳞半爪而已,李寻欢这一生的故事,他们就算不停的说三天三夜,也说不完的。

    当然了,韩文也发现了李寻欢面上虽还带着微笑。目中却露出痛苦之色,像是别人只要一提及他的往事,就令他心碎……毕竟他当初作出的事情——着实有些。蠢货了!

    突听虞二拐子沉着脸道:“你们对李探花的故事实在知道不少,但你们可听过,小李神刀,冠绝天下。出手一刀。例不虚发!”

    那黄衣童子吃吃笑道:“出手一刀,例不虚发……原来你是怕我被他手上那把小刀弄死,回去无法向我师傅交待,所以才拉住我的。”

    李寻欢微笑着道:“但各位只管放心,在下的第二刀就不大怎么样高明了,而一刀是万万杀不死六个人的!”,他忽也沉下脸,瞪着查猛道。突然笑了:“所以各位若是想来为诸葛雷复仇,怕是找错人了!”

    韩文也笑了。看了一眼李寻欢,咂了咂嘴,道:“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钦点拒做官,情义走天涯!您这未免也把我卖得太快点儿了吧?真是伤心啊!”

    说是伤心,他笑的却很大声,李寻欢也跟着笑了。

    “金狮”查猛干笑了两声,像是在想着什么,或许是韩文在那个酒馆儿打出去的一掌吧?他拱了拱手,道:“诸葛雷自己该死,怎么能怪阁下。”

    李寻欢插言道:“各位既非为了复仇而来,难道真的是找我来喝酒的么?他虽说把韩文抛了出来,但事情却准备揽在自己身上,倒真是个烂好人儿啊!”

    查猛沉吟着,像是不知该如何措词。

    虞二拐子已冷冷道:“我们只要你将那包袱拿出来!”

    李寻欢皱了皱眉,道:“包袱?”

    查猛道:“不错,那包袱乃是别人给‘金狮镖局’的,若有失闪,敝镖局数十年的声名就从此毁于一旦。”

    李寻欢瞧了黑蛇的尸身一眼,道:“包袱难道不在他身上?”

    查猛大笑道:“李兄这是说笑,有李兄在场,区区的黑蛇怎么能将那包袱拿得走?”

    李寻欢皱了皱眉,叹息着喃喃道:“我平生最怕麻烦,麻烦为什么总要找上我?”

    查猛也听不清他在说什么,接着又道:“只要李兄肯将那包袱发还,在下非但立刻就走,而且多少总有一点心意,与李兄饮酒压惊。”

    李寻欢轻轻抚摸着手里的刀,忽然笑道:“不错,那包袱的确在我这里,但我却还未决定是否将它还给你们,你们最好让我考虑考虑。”

    查猛面上已变了颜色,虞二拐子却抢着道:“却不知阁下要考虑多久?”

    李寻欢道:“有一个时辰就已足够了,一个时辰后,还是在此地相见。”

    虞二拐子想也不想,立刻道:“好,一言为定!”

    他再也不说一句话,挥手就走。

    黄衣童子忽然格格一笑,道:“有半个时辰,就可以逃得很远了,何必要一个时辰。”

    虞二拐子沉着脸道:“小李探花自出道以后,退隐之前,七年中身经大小三百余战,从来也未曾逃过一次。”

    他们来得虽快,退得更快,眨眼间已全都失去踪影,再听那清悦的手镯声,已远在十余丈外。

    .......

    .......

    韩文咂咂嘴,忽然道:“包袱并不在你手上。”

    李寻欢道:“嗯。”

    韩文笑道:“既然不在,你为何要承认?”

    李寻欢笑了笑,道:“我纵然说没有拿,他们也绝不会相信的,迟早还是难免出手一战,所以我倒不如索性承认了,也免得跟他们噜嗦麻烦。”

    韩文眨了眨眼睛道:“既然迟早难免一战,你还考虑什么?以你我的能力……不不不!连我都能灭掉他们这些小虾米!”

    李寻欢一怔,叹道:“打打杀杀的。不好!在这一个时辰中,我要先找到一个人。”

    韩文道:“什么人?”

    李寻欢道:“偷那包袱的人。”

    韩文道:“你知道他是谁?”

    李寻欢道:“昨天那酒店中有三个金狮镖局的镖头,除了诸葛雷和那赵老二外。还有一个人,我要找的就是他!”

    韩文稍稍沉默沉默,道:“你说的可是那穿着件紫缎团花皮袄,腰上似乎缠着软鞭,耳朵还有撮黑毛的矮子么?”

    李寻欢微笑道:“你只瞧了他两眼,想不到已将他瞧得如此仔细。”

    韩文很自信的说道:“我只瞧了一眼,一眼就已足够了。”

    李寻欢道:“不错。我说的就是他,在酒店中的人,只有他知道那包袱的价值。他一直在旁边,没有人注意他,所以也只有他有机会拿那包袱。”

    韩文点了点头道:“嗯。”

    李寻欢道:“就因为他知道那包袱的价值,所以存心要将之吞没。但他却怕查猛怀疑于他。所以就将责任推到我身上。”他淡淡一笑,接着道:“好在我替别人背黑锅,这已不是第一次了。”

    韩文笑了道:“查猛他们知道你的行踪,自然就是他去通风报信的,他为了怕查猛怀疑到他,暂时绝不敢逃走!所以他现在必定和查猛他们在一起,只要找到查猛,就可以找得到他……给人背黑锅?我可是很讨厌呢!”

    说话间。他的人已经不见了,这时天边又霏霏地落下了雪来。天地间静得甚至可以听到雪花飘落在地上的声音。

    李寻欢怔怔有神,喃喃道:“踏雪无痕,好功夫啊!但愿今后……”,他的声音愈来愈小,逐渐消失在风雪当中。

    那虬髯大汉始终就像石像般站在一边,没有说话,满身虽已积满了冰雪,他也绝不动一动。

    李寻欢又饮尽了杯中的酒,才转身望着他,道:“你在这里等着,最好将这条蛇的尸体也埋起来,我……我一个时辰,就会回来的。”

    虬髯大汉垂下了头,忽然道:“我知道金狮查猛虽以掌力雄浑成名,但却只不过是徒有虚名而已,少爷你在四十招内就可取他首级。”

    李寻欢淡淡笑道:“也许还用不着十招!”

    虬髯大汉道:“虞二拐子呢?”

    李寻欢道:“他轻功不错,据说暗器也很毒辣,但我还是足可对付他的。”

    虬髯大汉道:“据说‘极乐峒’门下每人都有几手很邪气的外门功夫,方才看他们的出手,果然和中原的武功路数不同……”

    李寻欢微笑着打断了他的话,道:“你放心,就凭这些人,我还未放在心上。”

    虬髯大汉的面色却很沉重,缓缓道:“少爷也用不着瞒我,我知道此行若非极凶险,可你为何不让那个韩先生……留下来呢?”

    李寻欢板起了脸,道:“你什么时候也变得多嘴起来了……算了!再者说,他是自己走的!”

    虬髯大汉果然不敢再说什么,头垂得更低,等他抬起头来时,李寻欢已走人树林,似乎又在咳嗽着。

    这断续的咳嗽声在风雪中听来,实在令人心碎。但风雪终于连他的咳嗽声也一齐吞没。

    虬髯大汉目中已泛起泪光,黯然道:“少爷,咱们在关外过得好好的,你为什么又要入关来受苦呢?十年之后,你难道还忘不了她?还想见她一面?可是你见着她之后,还是不会和她说话的,少爷你……你这又何苦呢?……”

    一进了树林,李寻欢那种懒散、落寞的神情就完全改变了,他忽然变得就像条猎犬那么轻捷、矫健。

    他的耳朵、鼻子、眼睛,他全身的每一块肌肉,都已有效地运用,雪地上,枯枝间,甚至空气里,只要有一丝敌人留下的痕迹,一丝异样的气息,他都绝不会错过,二十年来,世上从没有一个人能逃得过他的追踪。

    他行动虽快如兔,但看来并不急躁匆忙,就像是个绝顶的舞蹈者,无论在多么急骤的节奏下,都还是能保持他优美柔和的动作。

    十年前,他放弃了他所有的一切,黯然出关去的时候,也曾路过这里,那时正是春暖花开的时候。

    他记得这附近有个小小的酒家,远远就可以看到那高挑的青帘,所以他也曾停下车来,去喝了几斤酒。

    酒虽不佳,但那地方面对青山,襟带绿水,春日里的游人很多,他望着那些欢笑着的红男绿女,一杯杯喝着自己的苦酒,准备从此向这十丈软红告别,这印像令他永远也不能忘记。

    现在,他想不到自己又回到这里,经过了十年的岁月,人面想必已全非,昔日的垂髫幼女,如今也许已嫁作人妇,昔日的恩爱夫妻,如今也许已归于黄土,就连昔日的桃花,如今已被掩埋在冰雪里。

    可是他希望那小小的酒家仍在。

    他这么想,倒并不是为了要捕捉往日的回忆,而是他认为金狮查猛他们说不定就落脚在那酒家里。

    冰雪中的世界,虽然和春风中大不相同,但他经过这条路时,心里仍不禁隐隐感觉到一阵阵刺痛。

    财富、权势、名誉和地位,都比较容易舍弃,只是那些回忆,那些辛酸多于甜蜜的回忆,却像是沉重的枷锁,是永远也抛不开,甩不脱的。

    李寻欢自怀中摸出个扁扁的酒瓶,将瓶中的酒全灌进喉咙,等咳嗽停止之后,才再往前走。

    他果然看到了那小小的酒家。

    那是建筑在山脚下的几间敞轩,屋外四面都有宽阔的走廊,朱红的栏杆,配上碧绿的纱窗。

    他记得春日里这里四面都开遍了一种不知名的山花,缤纷馥郁,倚着朱红的栏杆赏花饮酒,淡酒也变成了佳酿。

    如今栏杆上的红漆已剥落,红花也被白雪代替,白雪上车辙马蹄纵横,还可以听到屋后有马嘶声随风传出。

    李寻欢知道自己没有猜错,查猛他们果然落脚在这里!因为在这种天气,这种地方绝不会有其他游客的。

    他的行动更快,更小心。静静地听了半晌,酒店里并没有人声,他皱了皱眉,箭一般窜了过去。

    到了近前,就可以发觉这酒店实在静得出奇,除了偶尔有低低的马嘶外,别的声音一丝也没有。

    走廊上的地板已腐旧,李寻欢的脚刚踏上去,就发出“吱”的一声,他立刻后退了十几尺。

    但酒店里仍然一点动静也没有。

    李寻欢微一沉吟,轻快地绕到屋子后面,他心里在猜测,也许“金狮”查猛并没有回到这里。

    可是他却立刻就见到了查猛!

    查猛竟正在直着眼睛,瞪着他!查猛的眼睛几乎完全凸了出来,淡金色的脸看来竟已变得说不出的狰狞可怕,他就站在马廊前的一根柱子旁。

    廊中的马在低嘶着,踢着脚,查猛却只是站在那里,既不出声,也不动,就象是个泥塑的,还未着色的人像。

    李寻欢暗中叹了口气,道:“想不到!……”

    他只说了三个字,就立刻停住了嘴。因为他已发觉查猛是再也听不到任何人说话的声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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