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湖畔猎艳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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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和蔼,杨柳依依,宽广的护城河有如一面硕大而光滑的镜子,在夕阳余晖的照耀下,闪烁着金色的光辉。
彭城内街道两旁店肆林立,薄暮的夕阳余晖淡淡地普洒在红砖绿瓦或者那眼色鲜艳的楼阁飞檐之上,给眼前这一片繁盛的彭城晚景增添了几分朦胧和诗意。
行走着,身前身后是一张张或苍迈、或风雅、或清新、或世故的脸庞,车马粼粼,人流如织,不远处隐隐传来商贩颇具穿透力的吆喝声,偶尔还有一声马嘶长鸣,林恒自感犹如置身于一幅色彩斑斓的丰富画卷之中,禁不住停下脚步,眼望着血红的残阳,复杂的眼神意欲要穿透回自己那个时空。
看了眼穿在身上的布衣小帽,林恒苦笑着摇了摇头,虽然不甘心,但也不得不接受眼下一个小小跟班的身份,真不知该可笑还是可叹。
林恒在来到这个世界之前,在一家国有企业的职员,从二十一岁大学毕业,勤苦打拼三年,以二十四岁的年纪成为最年轻的中层干部,可谓前途无量。
然而,一场莫名其妙的车祸却将他送来了这个世界,这个辉煌却又动荡的世界——大夏!
大夏朝对于林恒而言是陌生的,在他的记忆里中华历史的第一任朝代叫做夏朝,但绝不是他现在身临其境的夏朝,在融入到这个世界半个多月后,他才弄明白关于大夏的种种一切。
在这个时空里,同样有着秦汉两朝,有着热血朝天的三国争霸,但之后便偏离了林恒所了解的历史轨道,在天下混战了百余年后,大夏统一了全国,已经历经三代,国运延续至今也有八十多年。
然而,大夏统一天下时的辉煌在两代昏庸君王的统治下,渐渐的失去了它往日的光芒,如今外有突厥,契丹,吐蕃等异族虎视,内有枭雄割据,义军狼烟四起,朝堂上的权臣更是不顾天下万民苍生,斗得热火朝天,腥风血雨,使得大夏朝风雨飘摇,动荡不已。
………………
玄静湖是彭城的内湖,宽敞的湖面上波光鳞鳞,游船如梭,船上不断的有嘻笑声传来,也不知道是谁家的小姐们出游,情景甚是热闹。
无数的学子仕人凛立船头,眼望着千金小姐们乘坐的画舫,露出狼一般的渴望神情。待到接近花船,他们顿时来了个大变脸,装出一副正直清高模样,目不斜视,折扇轻摇,吟诗作赋,尽显风流。
其中,林恒现在的衣食父母钱公子就是众公子之一。
钱公子名叫钱大海,钱家布庄老爷的小儿子,钱家布庄是彭城数得上号的大商家,生意遍布江南,各地开设的分号就有几十家,可谓是富甲一方。
按理说出生在这样的家庭,钱大海的日子应该过得相当的滋润,然而事与愿违,钱大海这个小儿子不过是他老子酒后乱性所产生的附带品,也就是钱老爷子和一个侍女所生的儿子。
所以,钱大海虽然是少爷出生,但是在家族中的地位十分低下,仅仅比奴仆高上了一等而已,身份地位根本不能和他的两位兄长相提并论。
对此,钱大海倒也颇有自知之明,平日里深居简出,行事低调,在家中宛如空气般被人忽略。除了他的母亲外,几乎不和家里的任何人有来往,平平淡淡的过着日子。
然而,这一切随着林恒的到来发生了改变。
就拿眼下来说,钱大海第一次来到玄静湖,也是第一次对千金小姐们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钱大海今年十九了,却还是个少男,此刻正做贼般躲在一处花坛后面,扯个脖子向湖面上望去,心里多少有些紧张。
他没有想到自己也有出来欣赏美女的一天。
摸着身边的一颗大槐树,钱大海就像摸着女人身体一样轻柔,望着前方湖面上一艘艘花船上朦胧的倩影,钱大海就像看着自己的初恋情人一般。
“少爷,你躲在这里可不行,这样哪能让那些千金小姐们倾慕与您呢?”林恒拿胳膊捅了下钱大海,低声提醒道。
在自己那个时代,守身如玉二十四年的林恒绝对称得上是个纯情大男孩,可是和身边的钱大海一比,林恒觉得自己就是个浪迹风月的老手,说淫棍都不为过。
谁让今日之行就是他怂恿钱大海出来的呢?林恒就下定决定要把在钱大海这张白纸上,画上一幅美女图,即使画不成也要印上几点黑墨,只有这样才能报答钱大海的救命之恩。
钱大海扭过头,抬手擦了把脸上的汗水,肥胖的身躯在阳光的照射下蒙上了层淡淡的红色,长时间缺乏锻炼的钱大海站了连半个时辰都没有,就已是气喘吁吁。当然,他身上**的汗水未必是累的,也有可能是紧张造成的。
“林恒,那些小姐们哪能看得上我呢?”
钱大海看了眼湖边众多俊俏的公子哥们,再想到自己臃肿的身材,平淡无奇的面貌,外加得不到家人认可的身份,心里顿时就打起了退堂鼓,迈起一双大脚丫子就想往回走。
“少爷,你不试试怎么能知道?”林恒闪身挡在钱大海的身前,恨铁不成钢道:“萝卜青菜各有所好,说不明那家小姐就喜欢少爷你这模样的。”
“林恒,你别说笑了......”钱大海直摇脑袋,汗水顺着头发甩的满地都是。
“少爷……”
林恒还想坚持,却被钱大海出声打断道:“林恒,其实你倒可以试试,以你的才华和样貌,说不定能让那家小姐看上眼也说不定。”
林恒不可思议的望向钱大海,整个人愣在了原地。
“我不是说笑……”钱大海脸色一正,露出了少见的肃然之色:“虽然你出身贫寒,但是才高八斗,品貌非凡,将来定有所作为,如果能让哪个豪门小姐看中,对你必然有所帮助。”
钱大海目光灼灼的望着林恒,他的话全是肺腑之言。
林恒是钱大海大发善心从路边捡回家的,再差一天,饥寒交迫的林恒怕就要饿死街头了。
刚开始,钱大海只把林恒当成个不学无术的乞丐,可渐渐的,钱大海发现了对方的与众不同,他清晰的记得自己的私塾先生在听完林恒随口念了首打油诗后,一脸惊叹的样子。
钱大海知道林恒有才,相当的有才。想到这里的时候,钱大海早就不把林恒当成奴仆对待,而林恒也成为钱大海除了母亲外,在家中唯一谈得上话的人。
钱大海视林恒为朋友,林恒同样诚心以待。回过神来的他下定决心要在今日给钱大海找上一个老婆,而且只要美女,不要恐龙!
“少爷,你是喜欢小家碧玉,还是火辣多情的?”林恒眺望着湖面上的花船,一脸搜寻猎艳的样子,他现在考虑的不是能否帮钱大海找个姑娘,而是该找怎么样的姑娘。
真不知道林恒是对钱大海泡妞的功夫信心十足,还是不知者无畏,死马当活马医!
“我没什么要求的,只要能过日子的就行。”钱大海很是知足常乐。
同情的目光落在了钱大海的脸上,林江觉得少爷不是一般的可怜!好歹也是个富家公子,难道连找个老婆都这么困难么?叫自己这个外来户情何以堪啊!
林恒的目光有回到了湖面上,双眼微微眯起,如同一条恶狼般搜索着猎物。
他的脸上线条刚硬,鼻子挺拔,双眉浓重,头发胡乱的一挽,没有章法。可就算这样,他的侧脸望过去,也有一种让人心悸的魄力。
“快看啊!那是纳兰小姐的花船!百花楼的纳兰小姐啊!才情兼备,号称彭城第一美人的纳兰小姐啊!”站在林恒旁边的一个男子高声叫道,脸上满是兴奋的神色,前倾的身子像是一头看见母牛的发情公牛。
彭城第一美人是个什么玩意儿,林恒完全不知道,可百花楼是什么地方他可是清楚的,虽然他时空穿越到彭城不过才一个多月,但这百花楼实在是太有名了,只要是个男人就没有不知道的,因为百花楼是彭城最豪华,也是最昂贵的青楼。
才情兼备?再有才,再有情,还不是个“小姐”,林恒脸色淡淡,虽然谈不上对“小姐”有所鄙视,但也绝不会表现的像一些精虫上脑的花痴男。
“林恒,纳兰小姐好像只卖艺不卖身的!”钱大海脸色微红的为那位纳兰小姐解释了句,随后双眼死死的盯住了纳兰小姐的花船。
咦!钱胖子竟然好这口,良家妇女不要竟然喜欢风尘女子。
林恒嘴角微微一翘,他觉得大白天不适合带钱大海出来找老婆,而是应该放在晚上……彭城的各大青楼都是晚上才开门的。
“纳兰姑娘才貌双全,虽然沦落风尘,但彭城内为她倾心者不计可数,其中不乏名门公子,青年才俊……这位仁兄似乎对纳兰小姐毫不动心啊!”一个清脆的声音在林恒的身后响起,语气中带着丝丝惊异。
林恒闻言一惊,快速的转过身来,看见一个脸如敷粉的公子,正站在他的身后。
细柳眉,丹凤眼,唇如绛点,眸如晨星,手拿一把白色小扇,身着一袭白色长衫,站在那里有如细柳扶风,说不出来的俊俏味道。
在这样一个俊的冒泡的帅哥面前,钱大海无地自容的连招呼都不好意思打一声,拉着林恒就要灰溜溜的走开,却不料林恒的双脚像是扎根了一样,任由钱大海怎么拽就是纹丝不动。
林恒目不转睛的看着那位俊俏公子,半晌之后,眼中浮现出一丝笑意。
“仁兄,你一直盯着我看干嘛?”俊俏公子被林恒看的十分的不自在,有点恼怒的问道。
话音刚落,只见林恒扬了下眉毛,似笑非笑的答道:“姑娘,你女扮男装的功夫练得还不到家!要不要为兄指点你几招啊?”
春风和蔼,杨柳依依,宽广的护城河有如一面硕大而光滑的镜子,在夕阳余晖的照耀下,闪烁着金色的光辉。
彭城内街道两旁店肆林立,薄暮的夕阳余晖淡淡地普洒在红砖绿瓦或者那眼色鲜艳的楼阁飞檐之上,给眼前这一片繁盛的彭城晚景增添了几分朦胧和诗意。
行走着,身前身后是一张张或苍迈、或风雅、或清新、或世故的脸庞,车马粼粼,人流如织,不远处隐隐传来商贩颇具穿透力的吆喝声,偶尔还有一声马嘶长鸣,林恒自感犹如置身于一幅色彩斑斓的丰富画卷之中,禁不住停下脚步,眼望着血红的残阳,复杂的眼神意欲要穿透回自己那个时空。
看了眼穿在身上的布衣小帽,林恒苦笑着摇了摇头,虽然不甘心,但也不得不接受眼下一个小小跟班的身份,真不知该可笑还是可叹。
林恒在来到这个世界之前,在一家国有企业的职员,从二十一岁大学毕业,勤苦打拼三年,以二十四岁的年纪成为最年轻的中层干部,可谓前途无量。
然而,一场莫名其妙的车祸却将他送来了这个世界,这个辉煌却又动荡的世界——大夏!
大夏朝对于林恒而言是陌生的,在他的记忆里中华历史的第一任朝代叫做夏朝,但绝不是他现在身临其境的夏朝,在融入到这个世界半个多月后,他才弄明白关于大夏的种种一切。
在这个时空里,同样有着秦汉两朝,有着热血朝天的三国争霸,但之后便偏离了林恒所了解的历史轨道,在天下混战了百余年后,大夏统一了全国,已经历经三代,国运延续至今也有八十多年。
然而,大夏统一天下时的辉煌在两代昏庸君王的统治下,渐渐的失去了它往日的光芒,如今外有突厥,契丹,吐蕃等异族虎视,内有枭雄割据,义军狼烟四起,朝堂上的权臣更是不顾天下万民苍生,斗得热火朝天,腥风血雨,使得大夏朝风雨飘摇,动荡不已。
………………
玄静湖是彭城的内湖,宽敞的湖面上波光鳞鳞,游船如梭,船上不断的有嘻笑声传来,也不知道是谁家的小姐们出游,情景甚是热闹。
无数的学子仕人凛立船头,眼望着千金小姐们乘坐的画舫,露出狼一般的渴望神情。待到接近花船,他们顿时来了个大变脸,装出一副正直清高模样,目不斜视,折扇轻摇,吟诗作赋,尽显风流。
其中,林恒现在的衣食父母钱公子就是众公子之一。
钱公子名叫钱大海,钱家布庄老爷的小儿子,钱家布庄是彭城数得上号的大商家,生意遍布江南,各地开设的分号就有几十家,可谓是富甲一方。
按理说出生在这样的家庭,钱大海的日子应该过得相当的滋润,然而事与愿违,钱大海这个小儿子不过是他老子酒后乱性所产生的附带品,也就是钱老爷子和一个侍女所生的儿子。
所以,钱大海虽然是少爷出生,但是在家族中的地位十分低下,仅仅比奴仆高上了一等而已,身份地位根本不能和他的两位兄长相提并论。
对此,钱大海倒也颇有自知之明,平日里深居简出,行事低调,在家中宛如空气般被人忽略。除了他的母亲外,几乎不和家里的任何人有来往,平平淡淡的过着日子。
然而,这一切随着林恒的到来发生了改变。
就拿眼下来说,钱大海第一次来到玄静湖,也是第一次对千金小姐们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钱大海今年十九了,却还是个少男,此刻正做贼般躲在一处花坛后面,扯个脖子向湖面上望去,心里多少有些紧张。
他没有想到自己也有出来欣赏美女的一天。
摸着身边的一颗大槐树,钱大海就像摸着女人身体一样轻柔,望着前方湖面上一艘艘花船上朦胧的倩影,钱大海就像看着自己的初恋情人一般。
“少爷,你躲在这里可不行,这样哪能让那些千金小姐们倾慕与您呢?”林恒拿胳膊捅了下钱大海,低声提醒道。
在自己那个时代,守身如玉二十四年的林恒绝对称得上是个纯情大男孩,可是和身边的钱大海一比,林恒觉得自己就是个浪迹风月的老手,说淫棍都不为过。
谁让今日之行就是他怂恿钱大海出来的呢?林恒就下定决定要把在钱大海这张白纸上,画上一幅美女图,即使画不成也要印上几点黑墨,只有这样才能报答钱大海的救命之恩。
钱大海扭过头,抬手擦了把脸上的汗水,肥胖的身躯在阳光的照射下蒙上了层淡淡的红色,长时间缺乏锻炼的钱大海站了连半个时辰都没有,就已是气喘吁吁。当然,他身上**的汗水未必是累的,也有可能是紧张造成的。
“林恒,那些小姐们哪能看得上我呢?”
钱大海看了眼湖边众多俊俏的公子哥们,再想到自己臃肿的身材,平淡无奇的面貌,外加得不到家人认可的身份,心里顿时就打起了退堂鼓,迈起一双大脚丫子就想往回走。
“少爷,你不试试怎么能知道?”林恒闪身挡在钱大海的身前,恨铁不成钢道:“萝卜青菜各有所好,说不明那家小姐就喜欢少爷你这模样的。”
“林恒,你别说笑了......”钱大海直摇脑袋,汗水顺着头发甩的满地都是。
“少爷……”
林恒还想坚持,却被钱大海出声打断道:“林恒,其实你倒可以试试,以你的才华和样貌,说不定能让那家小姐看上眼也说不定。”
林恒不可思议的望向钱大海,整个人愣在了原地。
“我不是说笑……”钱大海脸色一正,露出了少见的肃然之色:“虽然你出身贫寒,但是才高八斗,品貌非凡,将来定有所作为,如果能让哪个豪门小姐看中,对你必然有所帮助。”
钱大海目光灼灼的望着林恒,他的话全是肺腑之言。
林恒是钱大海大发善心从路边捡回家的,再差一天,饥寒交迫的林恒怕就要饿死街头了。
刚开始,钱大海只把林恒当成个不学无术的乞丐,可渐渐的,钱大海发现了对方的与众不同,他清晰的记得自己的私塾先生在听完林恒随口念了首打油诗后,一脸惊叹的样子。
钱大海知道林恒有才,相当的有才。想到这里的时候,钱大海早就不把林恒当成奴仆对待,而林恒也成为钱大海除了母亲外,在家中唯一谈得上话的人。
钱大海视林恒为朋友,林恒同样诚心以待。回过神来的他下定决心要在今日给钱大海找上一个老婆,而且只要美女,不要恐龙!
“少爷,你是喜欢小家碧玉,还是火辣多情的?”林恒眺望着湖面上的花船,一脸搜寻猎艳的样子,他现在考虑的不是能否帮钱大海找个姑娘,而是该找怎么样的姑娘。
真不知道林恒是对钱大海泡妞的功夫信心十足,还是不知者无畏,死马当活马医!
“我没什么要求的,只要能过日子的就行。”钱大海很是知足常乐。
同情的目光落在了钱大海的脸上,林江觉得少爷不是一般的可怜!好歹也是个富家公子,难道连找个老婆都这么困难么?叫自己这个外来户情何以堪啊!
林恒的目光有回到了湖面上,双眼微微眯起,如同一条恶狼般搜索着猎物。
他的脸上线条刚硬,鼻子挺拔,双眉浓重,头发胡乱的一挽,没有章法。可就算这样,他的侧脸望过去,也有一种让人心悸的魄力。
“快看啊!那是纳兰小姐的花船!百花楼的纳兰小姐啊!才情兼备,号称彭城第一美人的纳兰小姐啊!”站在林恒旁边的一个男子高声叫道,脸上满是兴奋的神色,前倾的身子像是一头看见母牛的发情公牛。
彭城第一美人是个什么玩意儿,林恒完全不知道,可百花楼是什么地方他可是清楚的,虽然他时空穿越到彭城不过才一个多月,但这百花楼实在是太有名了,只要是个男人就没有不知道的,因为百花楼是彭城最豪华,也是最昂贵的青楼。
才情兼备?再有才,再有情,还不是个“小姐”,林恒脸色淡淡,虽然谈不上对“小姐”有所鄙视,但也绝不会表现的像一些精虫上脑的花痴男。
“林恒,纳兰小姐好像只卖艺不卖身的!”钱大海脸色微红的为那位纳兰小姐解释了句,随后双眼死死的盯住了纳兰小姐的花船。
咦!钱胖子竟然好这口,良家妇女不要竟然喜欢风尘女子。
林恒嘴角微微一翘,他觉得大白天不适合带钱大海出来找老婆,而是应该放在晚上……彭城的各大青楼都是晚上才开门的。
“纳兰姑娘才貌双全,虽然沦落风尘,但彭城内为她倾心者不计可数,其中不乏名门公子,青年才俊……这位仁兄似乎对纳兰小姐毫不动心啊!”一个清脆的声音在林恒的身后响起,语气中带着丝丝惊异。
林恒闻言一惊,快速的转过身来,看见一个脸如敷粉的公子,正站在他的身后。
细柳眉,丹凤眼,唇如绛点,眸如晨星,手拿一把白色小扇,身着一袭白色长衫,站在那里有如细柳扶风,说不出来的俊俏味道。
在这样一个俊的冒泡的帅哥面前,钱大海无地自容的连招呼都不好意思打一声,拉着林恒就要灰溜溜的走开,却不料林恒的双脚像是扎根了一样,任由钱大海怎么拽就是纹丝不动。
林恒目不转睛的看着那位俊俏公子,半晌之后,眼中浮现出一丝笑意。
“仁兄,你一直盯着我看干嘛?”俊俏公子被林恒看的十分的不自在,有点恼怒的问道。
话音刚落,只见林恒扬了下眉毛,似笑非笑的答道:“姑娘,你女扮男装的功夫练得还不到家!要不要为兄指点你几招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