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再见高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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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日,长孙凛在官署里正看着案台上一大堆公文发愁,这上面满篇都是之乎者让他看得头痛眼花。叶^子悠~悠
这时只见张封笑嘻嘻地走了进来,作了个揖:“恭喜恭喜,贤弟这回又要升官了。”
长孙凛误以为对方是因为刘德裕之事,便也回了个礼,摆摆手笑道:“兄长可别笑话我了,你看这满桌子的公文我都处理不来,再往上升我这脊梁骨可要被压弯了。”他甚至夸张地伸出手指指了指自己的背脊。
“其实不然,堂堂的驸马都尉岂用做这些琐碎之事。”
长孙凛皱着眉头摆摆手转换话题道:“不知封兄找我有何事?”
“哈哈,为兄就是看你在此发闷,想邀你到梨园亭马球场去击鞠。”马球又称击鞠、击球,是唐代非常盛行的一种娱乐活动,上自皇帝,下至诸王大臣,文人武将,无不以此为乐。
“马球?”长孙凛想到曾经在长安大街上见过的策马飞驰的黄衣少年,那时候他的骑术还不甚精湛,因为倒是有几分羡慕这些少年马术之娴熟。而经过了一年的骑马训练,长孙凛的马术技艺也是十分精湛,自是对此项运动跃跃欲试,便与张封一道骑着马离开官署,直奔梨园亭。
在马场侧面设立的马厩中,张封命人给他找来了一匹红鬃马。原来长孙凛所骑的白骥马是一头热血行军马,虽说速度飞快,但机动性灵活性都不如温血马,不适合马球这项技巧性运动。因为熟悉马球的人都知道,在马球比赛中。马匹的质量对比赛结果的影响占百分之七八十。当然也不排除人在比赛当中灵光一闪地智慧反败为胜。
因为要运动,所以长孙凛将头发挽成髻,在鬓角、头顶竖起两道箍,脚上将官靴换上了黑短腰靴,身上地一身长袍绯色官服无法更换。只是在外面套上了黑色的护甲,以便队友区分辨认。
而早已到达的另一个队友是一个胖胖的少年,他笑呵呵地走上前来与张封和长孙凛作了个揖,长孙凛也按照理解回应了他,只是这家伙的表现似乎证明与他很熟悉。^^叶子*悠悠_首发
“没想到一年多未见,三郎就和哥哥生疏了,前些日子我和豫之老弟还上门去拜访。只是长孙夫人说你去了并州。所以即便是有心也不得相见。”
长孙凛打哈哈地做了一番解释,他后来才知道这眼睛都难睁开地胖子叫温恭,以前的长孙凛就是和他们这些同样家势强硬的纨绔子弟一起胡混鬼混。只是后来他自己也不知道前事,窦凤更是不会告诉他这些事情,反而处处把这些人给挡在门外,所以长孙凛就一直不知道这回事情。
一番寒暄之后,长孙凛也从两人那里了解了马球的大概规矩,每对由四个人组成,按照职能可分为两个攻球手。一个挡球手一个运球手,谁若是能将马球攻入对方网内次数更多,那么这一队便取得胜利。这时只听见场内响起了龟兹乐的声音,是在提醒两队球员入场。
无论在古代在现代,这马球运动都是贵族们玩的活动。毕竟单单是建立和维修马球场这一费用就十分昂贵。梨园亭球场平整如镜。马踏后不易扬尘。这就是所谓的“交油场”,即用适量牛油拌入精筛地泥土。再反复夯打碾压而成。
长孙凛从仆役手里操起一根藤月牙状球杖,跟在另外两人后面,骑着红鬃马从入口缓缓进入马球场。他好奇地环顾着这个古代的马球场,另三面修砌泥土矮墙,一是确立边界,二是挡球。
而南面则设立了观赏亭,大唐的贵族们都喜欢这项运动,而且聚观的王公贵族还会下赌注增加刺激感。虽然是小小的一场比赛,这观赏亭的前部也是人头攒动,大约也坐了一二百人。不仅有头戴蹼头,身着各色官服长袍的男子,竟然还有头束鬟髻,身着罗衣长裙的仕女贵妇。
而骑着大红马、骑姿优雅、俊逸风流的长孙凛地出现,顿时吸引了在场诸多女子的目光,这些贵族女子纷纷交头结耳,对着长孙凛指指点点地嬉笑不已。
唐代社会是一个宽容的社会,社会禁忌对妇女的束缚相对较小。妇女可以改嫁、着男装,在公开场合抛头露面,甚至和男子一样追求新潮,享受胡食、胡服与胡乐的乐趣,乃至有和男**往地自由。
观赏亭上,在座地一美若天仙的少女看到长孙凛地出现,先是从座位上蹦了起来兴奋地惊叫了一声,然后又是撅着嘴晦气地恼恼坐下。
“高阳公主,不知来一份蒸糕?这是我让下人到胜业坊张大麻子处买来的蒸糕,那味道可是在长安出了名的。”一个其貌不扬,面部满是横肉,一身绸制澜袍的男子向那少女讨好地说道。
“不要不要,我才不要吃你的东西。”高阳皱着柳眉,不耐烦地说道,她一见到这个房遗爱心中就来气,不仅相貌丑陋,蛮里蛮气的,而且那肥大的鼻子还生着一颗颗肉刺,让她连仔细看他的勇气都没有。再想到凛哥哥那张清秀俊美的脸庞,这一比较下来,更让她对这房二郎心存恶感。
只是长孙凛这一走便是一年多,这一年多可以发生许多的事情。尤其是最近几个月,先是太上皇李渊崩,而后又是长孙皇后因病逝世。高阳从小生长在皇宫大内那么一个特殊的封闭环境里,从小受到父皇宠爱,养尊处优。但也缺少母亲关爱,原来还有皇后和长乐的陪伴,但后来大家都忙于丧礼。尤其是长乐在母亲逝世后更是伤心欲绝,终日将自己闷在长乐殿。
高阳这个小女孩自是孤零零的一个人,再加上长孙凛的“前科”,李世民也不允许女儿再往长孙家里跑。好玩好动的她只能跟在大哥李承乾、表哥赵节后面寻找乐子,而后也就认识了房遗爱。这房二郎不如他爹,本身就是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终日在外胡混的纨绔子弟,见到高阳公主这么一个粉妆玉琢的小公主,自是有了那么一番心思,便终日围着她打转地讨好她。
这时长孙凛也看到了坐在观赏亭的高阳,即便是远远看过去,他也发现女大十八变。虽然小姑娘刚过及笄之年,但往日扎着两条羊角的秀发,被她用碧玉簪子绾起来后,倒是已经完全脱去了孩童的稚嫩,开始出落成一个玉人一般的大姑娘了。
与小女孩的眼神对望之后,长孙凛便举起右手向她远远地打了声招呼,只是往日一直粘着他凛哥哥长凛哥哥短的高阳,似乎不怎么高兴,皱着她的小琼鼻,撅着红嘟嘟的小嘴唇,用鼻音哼了一声,便是恼恼地别过头去,给长孙凛吃了个闭门羹。长孙凛也不知个所以然,他只道这是小姑娘又在发哪门子脾气,便是不以为然地耸了耸肩,便骑着马儿来到己方阵地。却不曾想到,就因为他的不以为然,给今后带来巨大的麻烦。
“来,来,三郎,这位豫之兄,据说你们以往相当要好,也就不用哥哥给你二人做介绍了。”张封把长孙凛带到一个同样相貌英俊的贵族少年面前,介绍他们的第四个队友。
那杨豫之此时是满身的酒气,他嬉皮一笑,伸出右手搭在了长孙凛的肩膀上,挥了挥手说道:“张二郎,我跟长孙三郎的关系可比你铁得多了,当年凛兄弟第一次去青楼,还是哥哥我请的客。”
原来此人便是杨豫之,这临场比赛还要喝酒,果然是传说中的浪荡子。长孙凛虽然如是想到,却灿灿一笑,说道:“我自从上回醒过来后,前事已经有许多记不得了,今日若非杨兄提醒,我倒是将这么重要的事给忘了。”
这时只听见一声马嘶声,只见入口处又进来一队人马,长孙凛定睛一看,发现里面竟有两个他认识的人,其中一个是曾经在杨柳院与张封有过冲突的赵节,而另外一人便是那日与长孙凛在皇城小巷内狭路相逢的,长相貌似女子的美少年。
“真是冤家路窄!”长孙凛别过头来对着张封说道。
“非也非也,这是我特地下帖邀请赵节来比试比试。”张封颇有自信地说道。原来自从上回在杨柳院与赵节有过节后,两个心里面都存在着疙瘩,只是大家拐个弯也都是亲戚,自是不能触犯王法,这样谁也奈何不了谁。张封便想着以一场马球比赛比高低,他自负马球玩得不错,只要赢了这场球也能让他畅快一番。
这日,长孙凛在官署里正看着案台上一大堆公文发愁,这上面满篇都是之乎者让他看得头痛眼花。叶^子悠~悠
这时只见张封笑嘻嘻地走了进来,作了个揖:“恭喜恭喜,贤弟这回又要升官了。”
长孙凛误以为对方是因为刘德裕之事,便也回了个礼,摆摆手笑道:“兄长可别笑话我了,你看这满桌子的公文我都处理不来,再往上升我这脊梁骨可要被压弯了。”他甚至夸张地伸出手指指了指自己的背脊。
“其实不然,堂堂的驸马都尉岂用做这些琐碎之事。”
长孙凛皱着眉头摆摆手转换话题道:“不知封兄找我有何事?”
“哈哈,为兄就是看你在此发闷,想邀你到梨园亭马球场去击鞠。”马球又称击鞠、击球,是唐代非常盛行的一种娱乐活动,上自皇帝,下至诸王大臣,文人武将,无不以此为乐。
“马球?”长孙凛想到曾经在长安大街上见过的策马飞驰的黄衣少年,那时候他的骑术还不甚精湛,因为倒是有几分羡慕这些少年马术之娴熟。而经过了一年的骑马训练,长孙凛的马术技艺也是十分精湛,自是对此项运动跃跃欲试,便与张封一道骑着马离开官署,直奔梨园亭。
在马场侧面设立的马厩中,张封命人给他找来了一匹红鬃马。原来长孙凛所骑的白骥马是一头热血行军马,虽说速度飞快,但机动性灵活性都不如温血马,不适合马球这项技巧性运动。因为熟悉马球的人都知道,在马球比赛中。马匹的质量对比赛结果的影响占百分之七八十。当然也不排除人在比赛当中灵光一闪地智慧反败为胜。
因为要运动,所以长孙凛将头发挽成髻,在鬓角、头顶竖起两道箍,脚上将官靴换上了黑短腰靴,身上地一身长袍绯色官服无法更换。只是在外面套上了黑色的护甲,以便队友区分辨认。
而早已到达的另一个队友是一个胖胖的少年,他笑呵呵地走上前来与张封和长孙凛作了个揖,长孙凛也按照理解回应了他,只是这家伙的表现似乎证明与他很熟悉。^^叶子*悠悠_首发
“没想到一年多未见,三郎就和哥哥生疏了,前些日子我和豫之老弟还上门去拜访。只是长孙夫人说你去了并州。所以即便是有心也不得相见。”
长孙凛打哈哈地做了一番解释,他后来才知道这眼睛都难睁开地胖子叫温恭,以前的长孙凛就是和他们这些同样家势强硬的纨绔子弟一起胡混鬼混。只是后来他自己也不知道前事,窦凤更是不会告诉他这些事情,反而处处把这些人给挡在门外,所以长孙凛就一直不知道这回事情。
一番寒暄之后,长孙凛也从两人那里了解了马球的大概规矩,每对由四个人组成,按照职能可分为两个攻球手。一个挡球手一个运球手,谁若是能将马球攻入对方网内次数更多,那么这一队便取得胜利。这时只听见场内响起了龟兹乐的声音,是在提醒两队球员入场。
无论在古代在现代,这马球运动都是贵族们玩的活动。毕竟单单是建立和维修马球场这一费用就十分昂贵。梨园亭球场平整如镜。马踏后不易扬尘。这就是所谓的“交油场”,即用适量牛油拌入精筛地泥土。再反复夯打碾压而成。
长孙凛从仆役手里操起一根藤月牙状球杖,跟在另外两人后面,骑着红鬃马从入口缓缓进入马球场。他好奇地环顾着这个古代的马球场,另三面修砌泥土矮墙,一是确立边界,二是挡球。
而南面则设立了观赏亭,大唐的贵族们都喜欢这项运动,而且聚观的王公贵族还会下赌注增加刺激感。虽然是小小的一场比赛,这观赏亭的前部也是人头攒动,大约也坐了一二百人。不仅有头戴蹼头,身着各色官服长袍的男子,竟然还有头束鬟髻,身着罗衣长裙的仕女贵妇。
而骑着大红马、骑姿优雅、俊逸风流的长孙凛地出现,顿时吸引了在场诸多女子的目光,这些贵族女子纷纷交头结耳,对着长孙凛指指点点地嬉笑不已。
唐代社会是一个宽容的社会,社会禁忌对妇女的束缚相对较小。妇女可以改嫁、着男装,在公开场合抛头露面,甚至和男子一样追求新潮,享受胡食、胡服与胡乐的乐趣,乃至有和男**往地自由。
观赏亭上,在座地一美若天仙的少女看到长孙凛地出现,先是从座位上蹦了起来兴奋地惊叫了一声,然后又是撅着嘴晦气地恼恼坐下。
“高阳公主,不知来一份蒸糕?这是我让下人到胜业坊张大麻子处买来的蒸糕,那味道可是在长安出了名的。”一个其貌不扬,面部满是横肉,一身绸制澜袍的男子向那少女讨好地说道。
“不要不要,我才不要吃你的东西。”高阳皱着柳眉,不耐烦地说道,她一见到这个房遗爱心中就来气,不仅相貌丑陋,蛮里蛮气的,而且那肥大的鼻子还生着一颗颗肉刺,让她连仔细看他的勇气都没有。再想到凛哥哥那张清秀俊美的脸庞,这一比较下来,更让她对这房二郎心存恶感。
只是长孙凛这一走便是一年多,这一年多可以发生许多的事情。尤其是最近几个月,先是太上皇李渊崩,而后又是长孙皇后因病逝世。高阳从小生长在皇宫大内那么一个特殊的封闭环境里,从小受到父皇宠爱,养尊处优。但也缺少母亲关爱,原来还有皇后和长乐的陪伴,但后来大家都忙于丧礼。尤其是长乐在母亲逝世后更是伤心欲绝,终日将自己闷在长乐殿。
高阳这个小女孩自是孤零零的一个人,再加上长孙凛的“前科”,李世民也不允许女儿再往长孙家里跑。好玩好动的她只能跟在大哥李承乾、表哥赵节后面寻找乐子,而后也就认识了房遗爱。这房二郎不如他爹,本身就是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终日在外胡混的纨绔子弟,见到高阳公主这么一个粉妆玉琢的小公主,自是有了那么一番心思,便终日围着她打转地讨好她。
这时长孙凛也看到了坐在观赏亭的高阳,即便是远远看过去,他也发现女大十八变。虽然小姑娘刚过及笄之年,但往日扎着两条羊角的秀发,被她用碧玉簪子绾起来后,倒是已经完全脱去了孩童的稚嫩,开始出落成一个玉人一般的大姑娘了。
与小女孩的眼神对望之后,长孙凛便举起右手向她远远地打了声招呼,只是往日一直粘着他凛哥哥长凛哥哥短的高阳,似乎不怎么高兴,皱着她的小琼鼻,撅着红嘟嘟的小嘴唇,用鼻音哼了一声,便是恼恼地别过头去,给长孙凛吃了个闭门羹。长孙凛也不知个所以然,他只道这是小姑娘又在发哪门子脾气,便是不以为然地耸了耸肩,便骑着马儿来到己方阵地。却不曾想到,就因为他的不以为然,给今后带来巨大的麻烦。
“来,来,三郎,这位豫之兄,据说你们以往相当要好,也就不用哥哥给你二人做介绍了。”张封把长孙凛带到一个同样相貌英俊的贵族少年面前,介绍他们的第四个队友。
那杨豫之此时是满身的酒气,他嬉皮一笑,伸出右手搭在了长孙凛的肩膀上,挥了挥手说道:“张二郎,我跟长孙三郎的关系可比你铁得多了,当年凛兄弟第一次去青楼,还是哥哥我请的客。”
原来此人便是杨豫之,这临场比赛还要喝酒,果然是传说中的浪荡子。长孙凛虽然如是想到,却灿灿一笑,说道:“我自从上回醒过来后,前事已经有许多记不得了,今日若非杨兄提醒,我倒是将这么重要的事给忘了。”
这时只听见一声马嘶声,只见入口处又进来一队人马,长孙凛定睛一看,发现里面竟有两个他认识的人,其中一个是曾经在杨柳院与张封有过冲突的赵节,而另外一人便是那日与长孙凛在皇城小巷内狭路相逢的,长相貌似女子的美少年。
“真是冤家路窄!”长孙凛别过头来对着张封说道。
“非也非也,这是我特地下帖邀请赵节来比试比试。”张封颇有自信地说道。原来自从上回在杨柳院与赵节有过节后,两个心里面都存在着疙瘩,只是大家拐个弯也都是亲戚,自是不能触犯王法,这样谁也奈何不了谁。张封便想着以一场马球比赛比高低,他自负马球玩得不错,只要赢了这场球也能让他畅快一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