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内政风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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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政风暴
在胡昭愿意投效自己之后,刘协立刻任其为襄阳学府总祭,调黄承彦为益州学府总祭,由于黄承彦调往益州,只能暂免黄承彦的礼署尚书令职务,做为弥补,提黄承彦长子黄博为礼署尚书令。
同时,刘协人在颖川就开始一场内政风暴,直接改益州为蜀州,改蜀州治所江州为重庆,益州学府更名为西南学府;将整个秦岭防线化归汉中,提汉中为梁州;由于陈留郡位置过于靠近黄河防线,改颖川为豫州治所,毫无疑问,西有嵩山,北有颖水的颖川在防御态势上要比陈留更加优秀;改扬州治所为金陵。
人事上也进行一场变动,刘协亲自书文于周邑,封其为乌林侯,言语中倍赞胡昭贤才难得,周邑知道刘协意思,正式上书辞呈,并表胡昭为中治略公。
刘协顺势调张昭为中治略公,任胡昭为左治略公,并对三治略公的负责事宜进行细分,由荀彧总管内政要事,严掌吏、刑两部,具体负责各州事宜及人事调动、官员考核、各地驻防军调动监督,张昭主管商工农务,胡昭主管文教医艺。
将医、学两署从楚王府调至治略府,升格为部,由胡昭统管;增加德署、统计署,改内治台为内务署。
治略府在吏、刑、农、工、商、民六部的基础上增加医部、学部,八部之首的吏、刑两部由右治略公负责,农、工、商三部由中治略公负责,民、医、学由左治略公负责。
改各州刺史府为治略台,改刺史为治略总督,每治略台设吏、刑、农、工、商、民、医、学八司,各司首官为参事,各郡维持太守职称,设吏、刑、农、工、商、民、医、学八名从事,各县只设县令与三名随邑。
在楚王府增设德署主管宗教和百姓、官员的品德,统计署则每年进行产值、税赋、民生、民意、环境、人口六项统计,以此六项统计综合分析治略府的运作情况。其中民生统计主要调查百姓收入情况,民意调查的是各地百姓对官员和朝廷策律的满意程度,直接关系各级官员升调核查,环境包含天气、水土等环境变化情况,人口则统计人数和各地男女比例。
将原先归属治略府管辖的各地驻防军转到统帅府直属,成立驻防院,所有人事安排权限由统帅府驻防院负责,各地治略台和郡守只有调动资格,无任免各驻防军督尉、校尉的权利。
刘协的这次内政改制,后世称为颖川风暴,经过这次改制,楚王府保留幕僚院、督政院、督军院、礼署、策署、律署、德署、统计署和内务署的三院六署设置,这也成了后世的标准。
颖川风暴正式确定了皇帝的监察军政大权和制定国家政策法律的权利,而统帅府的大将军必须由皇帝亲自担任也确定下来。
在刘协之后,后世各任治略府都依照这个分化,进行三大治略公的分工安排。
经过多年的准备,刘协终于实现了自己的构想,将政务权利下放,由治略府管理天下,而自己则严控军权和督政大权,用督政院和督军院严格控制各级文臣武将的廉政情况,一旦统计署、督政院和督军院发现了官员、将军的行政错误或者渎职情况,立刻严惩。
由胡昭和律署尚书令刘巴两个人负责,领楚王府和治略府各级官员共同制订《楚律》、《军政法》、《工商赋税法》、《土地法》和《雇工法》。
《楚律》制定中巧妙将儒学和法学进行相互共融,首先确定除皇帝外,无人可随意剥夺他人财物,既满足了法家的定分止争,又符合了儒家皇权至上的思想。定楚地罪责为九等,第一等到第三等为重罪,可判死刑或终身充军,同时私人财产充公;第四等到第六等为大罪,可判充军十年以下或囚三年以下,同时私人财产半数充公;第七等到第九等为小罪,可判杖刑,杖刑最高不得过五十,且依据年纪偏大或偏小减少,对年五十五以上、年十以下可免刑,仅纳罚金即可;规定除襄阳银庄外,任何人不得私藏超过十斤以上黄金,否则定为大罪,并报呈楚王府,由楚王下令财产充公。
《军政法》主要针对各级官员和将领制订,首先确定军政分离之制,善越军政权限者立刻除职,且定罪为重罪,对贪赃枉法者定罪重罪或大罪,对善离职守等根据情况定重罪到大罪;军政官员犯罪,一律罪加一等。
《工商赋税法》以《国商策》为根基,制订了商业规则,确定了私人达到要求可在各州或治略府成立商社;肯定治略府有权调动国商和民商参与物价平衡干预;肯定个人创新创造的新商品可独享制造权限二十年,亦可将完全或分售他人;确定农业和工商业的划分,统一工商赋税国商、民商为十抽二,私商为十抽三,维持对国商的其他扶持条件不变;确定了黄金贸易必须由襄阳银庄代治略府独家经营;维持现有农税额度,但增加在官田种植的百姓享受农业补贴,使得农民种官田可获得补贴;规定百姓养马可以获得额外补贴;维持官田种植的农场和百姓开垦新官田,可十年免税,同时获得治略府一次性农田开垦补贴;规定百姓开垦新田,种植十年后,可再次获得农田回收补贴,设定铁、盐、布等十六行业,私人未成立商社不得进入,百姓自耕自织自铸者,取消一切农业补贴,增加农税两成。
《土地法》正式规定任何人只能和各州治略台定行土地贸易,不得私自变卖土地,氏族必须拥有集体土地,集体土地收入归属氏族共有,族长依据《氏族法》分配使用;规定各氏族拥有集体土地的上限;规定每户可拥有土地上限不得超过三百大亩,多余土地必须由治略府按市价完成回收;普通百姓和氏族子弟可以租种官田,租期可以签订为十年、三十年和五十年三种,租期越长,农税越低。
《雇工法》正式规定了长工、短工根据工艺水平必须享受的最低劳薪,平均雇工收入比灵帝时期提高了两倍左右;规定雇佣工每月月初第一日和月末三日享受休假,在假期内,雇佣者必须支付全额薪水,如雇佣工在休假日被迫工作,必须获得双倍劳薪。
由于几大律法受影响较多的主要是各地从商的氏族,他们大多为国商、民商,并不敢过于指责新法,即使非常严苛的《雇工法》,也没有人过多反对。
在胡昭的建议下,刘协又同时安排治略府和楚王府共同制定《氏族法》,对整个楚地进行氏族管理,登记各地氏族,严格建立家谱登记管理和核查工作,总的根基有九条:
1、氏族总计千人以下为小族,千人以上、六千人以下为大族,六千人以上为豪族。凡万人以上氏族必须分割成两氏族,新选族长,重建族谱,防止氏族势力过大,对小族采取扶持,对豪族采取分化的管理办法。
2、凡触犯《楚律》规定九等罪行的前三等重罪,各氏族必须对罪民进行除名处理,不再认其为宗亲。
3、凡氏族中有人担任国商,则相应商社不得再安排其他氏族成员担任管理职务。
4、设氏族功勋,同九等罪行一样设九等功勋,前三等为国族,中三等为州族,下三等为郡族。
国族续任族长人选可直接就读襄阳、江南、西南三大学府,州族续任族长人选可直接就读各州立学府,郡族续任族长人选可直接就读郡学。
国族可耕种土地三千亩,州族可耕种土地一千亩,郡族可耕种土地三百亩。
若氏族内部子弟凡有人触犯《楚律》重罪,氏族缴纳罪金三百万钱,且氏族功勋降一等;若氏族内部子弟中有人触犯《楚律》第四等到第六等的大罪,氏族缴纳罪金三十万钱,且氏族功勋降半等,若有两人犯大罪,则氏族功勋降一等;若氏族累计三十人触犯《楚律》第七等到第九等小罪,氏族功勋一等。
氏族子弟若能担任治略府三公,统帅府左、右、前、后四将军,楚王府三大总祭,水镜、襄阳、江南、西南四大学府总祭,氏族可直接提升三等;氏族子弟若能担任治略府各部尚书,各州治略总督,统帅府各军将军,楚王府六署尚书令,各州立学府祭酒及各国立商社国商,氏族可直接提升一等;氏族子弟若能担任从事、曹史级别官员,驻防军督尉,各军督将、偏将,氏族可提升半等。
5、各有功勋氏族定选族长由朝廷负责,每郡族挑选族长候选名单定为三名,具体任命由州府掌控;州族定族长候选名单为三名,任命权由治略府掌控;国族定族长候选名单六名,任命权由楚王府掌控。
6、凡九等内氏族必须在襄阳银庄设氏族银库,氏族公用钱财必须存入银庄,族长必须动用本族银库维持氏族文教、医治、生葬事宜。氏族必须设启蒙馆、医馆,负责年幼子弟的启蒙教化和氏族子弟的病疾医治。
7、凡无九等功勋、人口为小族且多于三百的氏族,每年可获得治略府三十万钱的补贴,族长候选人可在会考中优先进入郡学。
8、氏族经商不得同时涉及四个以上行业。
9、凡移民过程中失去与本族联系的小户百姓,可通过各地官府联系宗族,联系上后,可由官府出钱移迁到宗族聚集地;若不能联系上,可自建族谱,且在人口少于三百前,每年可获得治略府三万钱的补贴。
此次制订的《氏族法》明确加强了对氏族势力的控制,通过中国百姓归宗认祖的传统,进行犯罪率的压制和贫民的扶持,防止氏族内部一家或几家独大,导致社会财富分配过于不均,扩大平均购买能力。既支持有功大族的持续发展,又压制豪族势力过于庞大,同时扶持小族的发展,增加对百姓的补贴,严格限制小农经济中的自补自足现象,增强百姓的消费能力。
加上《氏族法》,这这一律五法的制定确定了整个楚地的法律基础,提升了法家的地位,围绕扩大内需消费能力和稳定物价做足了文章,无论是农业补贴和雇工提薪休假,都是扩大百姓实际购买能力的主要办法。
同时体现了轻民罪,重官罪的治理办法,凡是官员犯罪,一律罪加一等;控制氏族对土地的拥有数量,使农业补贴能够确实发放到百姓手中;鼓励百姓和氏族进行官田的开拓中,减少私田的拥有数量,实现政府掌控大部分土地所有权。
平衡了社会财富的分配,制止财富过多向豪门氏族集中。
一律五法的制定时间非常长,一直持续了十二年才完全制定出来,但很多办法则在初泰十一年夏提前实行,比如劳工加薪、黄金控制、农业补贴和限制农户自织自铸等,围绕着缓解经济危机的一系列办法首先进行实施。
刘协有理由相信,随着一律五法的完全制定和执行,天下的土地将集中归附国家,百姓依靠长期的租种保持生计和富足,而各大家族的势力则被迫推向商业,既可使百姓安居乐业,又使氏族实力得到壮大,并依靠中国传统的家族式管理,实现国内的低犯罪率和财富均化。
可以说,《氏族法》说明刘协允许实力强大的家族出现,但不允许只有几家实力过于强大,更不允许个人财富过于膨化,也绝不允许家族强大到国家无法掌控的地步。
于此同时,根据北方的需求,楚地连续出售大量粮食换取黄金、马匹,并用六千万石粮食和曹操换取了青州金矿的开采权限,强制和楚地商人以一万五千钱兑换一黄金的价格回收黄金。
在治略府的支持下,楚地荆、扬、徐、蜀、梁、豫、交、凉、广九个州的商品也集中起来向北方和青州倾销,换取更多硬通货,并在储备兑换范围内,加大楚钱发行量,减缓经济危机爆发的可能性。
楚地的新商品稻米、盐、油、陶瓷、面粉、绢布、蜀锦、高纯度白酒、大豆,甚至新出现的奶酪、葡萄酒、花椒粉也开始小面积销售,但价格制定非常高。所有商品即使卖成五铢钱,也立刻在洛阳兑换成黄金、白银运回楚地,使得北方朝廷在短短三个月内就出现了黄金不足的现象。
随着北方在初泰十一年春出现瘟疫,楚地储备的药物和事先在各大市设立的水塔、下水道两大供水排水体系也正式体现了功效,治略府严格要求各地首先对水塔、下水道进行清洁监控,大规模供给伤寒汤,调动梁、豫、徐三州驻防军监管边境,不允许任何北方流民南下,在楚地和朝廷交界地设立粥场和医所。
楚地开始推广马耕,由于陆续从北方购买了二十余万普通马,补充到国内各农场,楚地推广马耕和牛耕之后,除了插秧和收割需要大量人力之外,大多数时候不需要非常的农业人口,在楚地也出现了大批专门打短工的贫民,这部分贫民农忙时候参与农作,平时则集中在各商社参与建筑、水利、搬运、制造等行业。
根据统计署的统计,这部分人口占整个楚地人口的百分之十一,约两百三十余万人,为了稳定这部分因为推广马耕而失去土地的农民,在初泰五年制定的五年工程计划基本完结之后,治略府增加了二十亿钱的工程建设计划,再分十年完工,集中在楚地水塔扩建、下水道建设、广州建设、蜀州建设、梁州建设和楚地青砖道路铺设六个大方面,合计工程六十余项,涉及二十多个方面。
《氏族法》部分遭遇阻力较小的计划也开始优先推广,将楚地三百多个较大的氏族开始登记在案,进行人口和实际拥有土地面积进行监督,掌握续任族长的教育和选择。
楚王府的内务署成立之后,开始运作楚王府的财务,首先设立监造司,对各地上供楚王专用物品制造过程的监查;对楚天商社整改,将运营范围控制在家具、珠宝首饰、葡萄酒、瓷器四个方面,并通过《楚王内务律》规定楚王府的财务收入包含治略府每年划拨的六千万钱、荆州的赋税一成、金陵赋税一成、楚天商社的利润和设在襄阳、樊城、南昌、长沙、吴郡的十二个农场(总计三万六千亩土地)的收入,楚天商社、农场等楚王产业无须向治略府缴纳赋税,同时不得向其他行业拓展。
禁卫军的军费不再由楚王府独立拨付,而是由统帅府统一调配,仍然确保禁卫军军士年薪平均水平比楚军平均水平高两成。
治略府在获得大量黄金后,开始增发楚钱年铸造量,完全更改楚地年俸支付方式,不再使用粮食和楚钱结合模式,统一使用楚钱,提升官员年俸,确保官员年俸为北方的两倍,执行高薪养廉政策,同时相应提升各学府祭酒和学者、医师和各地良匠的年俸津贴。
由于北方粮价常年不稳,刘备曾经学南方改以五铢钱和粮食结合发放年俸的方法,在治略府大幅度提升各级军政官员和各个层面人才年俸之后,北方大量学士、医师、工匠因仰慕楚地大治南投,令刘备在财力紧张的情况下,被迫提升官员年俸,增发大量五铢钱进行财力弥补,但由于北方没有黄金储备的概念,增发五铢钱过多之后导致五铢钱贬值,从最初的十八万兑换一斤黄金降到二十二万。
治略府相应制定策略,警告各地商人避免使用五铢钱,暂时停止五铢钱使用,促使南北商人转向使用楚钱,同时规定凡投奔南方求职的北方人士,一旦在南方任职,发放举家搬迁补贴,进一步鼓励北方才俊举家搬到南方。
朝廷经济因为五铢钱遭到楚钱打击,几乎陷于崩溃,孙邵竭尽全力也不是张昭的对手,不得不让刘备调诸葛亮从冀州返回晋阳处理事务,刘备知道诸葛亮一旦调入晋阳就会更加巩固晋阳派的实力,使自己一直努力平衡晋阳、洛阳两派的策略失败,但情况危急之下也不得不同意。
诸葛亮清醒的意识到南方的高薪和稳定楚钱坚挺制度必将大规模导致人才南流,此时的楚王虽然没有出兵,但却用货币和北方打了一场胜仗。
他回到晋阳之后,立刻核查国库,看到空荡荡的国库,诸葛亮心中黯然,暗叹道:刘皇叔啊,你虽然善识人,能容人用人,可在内政上未免太无能了吧!仔细想了下,觉得刘备也并非不懂内政,只能说刘协这种商业战争太奇怪了。
诸葛亮连夜请孙邵、简雍等人商议重整经政之事,提出粮、盐、绢共用提高薪俸的意见后,立刻得到孙邵等人的支持。
五铢钱虽然在持续的贬值,但粮、盐价却在持续攀升,诸葛亮暂时停止五铢钱的发放,转而以三货发放的模式,提高年俸,立刻稳定了朝廷和群臣之心。
在此之后,诸葛亮连续推广冬小麦的种植,通过广兴水利灌溉、治理黄河、计户在案等策略禁止百姓随意流动,促进北方的农业恢复。
随后,诸葛亮秘密让数百名经验丰富的工匠进行模拟楚钱的铅、锡、铜比例的试铸,在查清比例之后,秘密令商人私铸楚钱,迅速扰乱楚钱市场,引发楚钱跟随五铢钱贬值,稳定整个商市在一个非常低的水平实现互损式经济平衡。
在连续推动数十道新的治策之后,诸葛亮迅速稳定了北方,在朝廷威信大增的同时,也使得刘备看到了曙光,立刻升其为司徒,使得诸葛亮、孙邵、陈宫同列三公。
诸葛亮从晋阳派中迅速冲上来,获得了许靖、孙乾、简雍等老臣的支持,又有原来的冀州、并州两派军系的支持,使得他在实际权力上超过洛阳派的陈宫,进一步确定了政治上的稳定。
在实际权力进一步扩大后,诸葛亮说服刘备,强行推动压缩军力的改制,将百万大军裁减到六十万人,增加骑兵和弩军,而削弱最多的就是步军为主的陈宫和泪授的冀州军系,但由于泪授以保冀州黄河防线为名,反而先于陈宫和曹操动武,军备补充不降反升,迅速填补削弱陈宫而出现的军事真空。
这次压缩,使得北方兵力下降的同时,粮草压力随之下降,也有更多人投入到农业生产中去。
张昭在遭遇假钱扰乱后,被诸葛亮搞得焦头烂额,奔波了很长时间也没有将楚钱重新稳定下来,反而使楚钱的贬值速度进一步加大。
刘协发现张昭在经济上不是诸葛亮的对手后,被迫暂时接管稳定楚钱市值的事务,废除原先含锡量高的青铜楚钱,重铸纯度高的紫铜级别楚钱,由于紫铜含铜量高,提炼难度大,成本高居不下,在楚地工匠人力资源丰富和锻造工艺水平较高的情况下,南方还能大量铸造,而北方则无法大量铸造,即使北方可以铸造,由于本身成本就高,对市场的扰乱就相对较小。
新的紫铜钱,由于成本很高,每一万枚的总成本上就和十四两黄金相持平,故与一斤(十六两)的兑换率定在一万比一。
调动襄阳银庄和治略府的白银储备,铸造含银量较高的银质楚币,定为银币。根据含银量,将原先的楚钱和银币维持在百兑一的兑换率。将楚币制度由最初两层级改成紫铜钱、银币和金契的三层级,由最初黄金单一维持兑率改为黄金、白银双层维护兑率的方式,进一步增加货币的稳定性。
对以前发行的楚钱进行大规模回收,同时让杨修核查出北方负责铸造假钱的商人,立刻派军机院的死士将负责铸造的六名商人及其家人全部暗杀掉,一夜之间暗杀掉三千六百余人,虽然损失了四十多名死士,但也威吓住了北方商人。
诸葛亮不能安排朝廷进行楚钱的私造工作,只好暂时停止楚钱的私铸,而新的紫铜钱虽然比例很好模拟出来,但成本过高,工匠们估计南方大规模制作,可以保持一万兑换一斤黄金,北方商人私铸则必定亏本,即使朝廷安排大规模制作也可能亏本,让诸葛亮索性放弃继续打击楚地货币坚挺度的想法。
而刘协这方面,由于北方商人假铸的楚钱和治略府铸造的楚钱真假难分,刘协被迫吃下所有北方商人铸造的假钱,也吃了诸葛亮的一个大亏。
根据统计署的初步统计,北方商人私铸的楚钱总值在六亿四千万到七亿之间,直接造成经济损失在四万六千斤黄金左右,而整个楚钱贬值造成市场混乱,以及治略府为了平息贬值投入三万斤黄金向北方回收楚币,总共损失超过十万斤黄金。面对这样的损失,刘协心痛的不得了,为了防止再遇到这种问题,刘协要求襄阳银庄铸印银币时加刻编码,杜绝大规模的假钱出现。
在发现楚币很难伪造之后,诸葛亮让人抄送南方实施的各种新政策略,针对北方情况对《国策二十四章》进行修订,他本打算也采取扶商政策,但在洛阳派的反对下,只好作罢,将新政的方向主要集中在学习南方的区域经济模式,在冀州、雍州、兖州推广东小麦,在小麦种植空歇期加种一季油菜或者大豆;在并州、幽州推广农牧结合,加大马匹驯养;朝廷在并、幽两州大规模圈地建设农场,主要进行良马驯养;加大海盐生产力度,促使北方减少对南盐的依赖。
同时废除五铢钱,使用新的汉钱,为了防止刘协也私铸汉钱,诸葛亮同样采取了紫铜钱,只是由于成本问题,将紫铜分量稍微降低,同样维持在一万紫铜钱兑换一斤黄金的比例。
由于国库中白银储存量过低,诸葛亮并没有学楚王刘协铸造银币,但在洛阳、晋阳建立了洛阳银庄,印制大汉朝廷官用的金契。
在没有大量黄金储备支持的情况下,洛阳银庄的金契印制并不大,采用是早期襄阳银庄的办法,强行推行商户和百姓拥有的黄金必须在洛阳银庄存储。
刘协听到之后,立刻发紫玉简要求朝廷必须规定,商户和百姓将黄金钱财存储在银庄,可以自由选择襄阳银庄和洛阳银庄。
诸葛亮自然不愿同意,但在刘协以罢市拒绝卖粮的威胁下,被迫同意,但限制襄阳银庄到黄河以北设立分庄,并且要求更改通市前规定的粮价或者更改马匹的售价。
由于在过去半年中,南方陆续吸纳了近三十万匹普通马和三万匹良马,暂时不需要更多马匹,而北方马匹存量也在直线下降,刘协同意将价格提升为一匹普通马换粮十石,良马换粮十四石,但要求在晋阳、长安、邺城开设襄阳银庄。
经过几番争执,诸葛亮最终同意在晋阳、长安增设襄阳银庄分庄。
诸葛亮这边同意,刘协那边让襄阳银庄在长安、晋阳开设分庄,对大商户存储黄金换取襄阳银庄金契者,每年按本金赠千分之三的利息。
诸葛亮立刻惊慌起来,他实在没有想到刘协敢用这种方法硬拼,如果洛阳银庄被迫跟进,同样支付利息,那洛阳银庄就肯定亏损,虽然控制了黄金,但也要每年都从国库中调黄金补充给银庄。
刘协其实没有亏本,襄阳银庄和洛阳银庄最大的区别就在于襄阳银庄的不停放贷,由于放贷规模很大,不停增加楚币发行量,需要更加大量的黄金和钱财存储量支撑,但放贷的利息远高过支付利息,银庄仍然可以保持盈利。
如果洛阳银庄跟进加息,就必然要同时开始增设放贷业务,但没有建设业务的支持,洛阳银庄增加放贷就必然导致北方大规模上工程,而后果就是导致朝廷无力偿还银庄债务,刘协在楚地新政的经验告诉他,在目前生产力状况下,采用借贷方式大规模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是不妥当的,因为基础设施即使变好,朝廷的税收在很长时间内都很难出现提升,毕竟是小农经济时代,社会利润的基础仍然是极其低利润率的农业,在吃过大亏之后,他决心有意图地诱导诸葛亮也走上这条路。
在经过平衡后,诸葛亮让洛阳银庄跟进支付利息,而刘协则突然调整利息率,增加存储方式,凡存储时间超过五年的,利息率调整为千分之五,存储时间超过三年的,利息率调整为千分之三。
被迫第一次跟进之后,诸葛亮只能第二次跟进,在短短三个月内,刘协六次加息,大量北方黄金硬通货流入南方,几次派人协商无果之后,诸葛亮亲自远赴襄阳,面见刘协。
内政风暴
在胡昭愿意投效自己之后,刘协立刻任其为襄阳学府总祭,调黄承彦为益州学府总祭,由于黄承彦调往益州,只能暂免黄承彦的礼署尚书令职务,做为弥补,提黄承彦长子黄博为礼署尚书令。
同时,刘协人在颖川就开始一场内政风暴,直接改益州为蜀州,改蜀州治所江州为重庆,益州学府更名为西南学府;将整个秦岭防线化归汉中,提汉中为梁州;由于陈留郡位置过于靠近黄河防线,改颖川为豫州治所,毫无疑问,西有嵩山,北有颖水的颖川在防御态势上要比陈留更加优秀;改扬州治所为金陵。
人事上也进行一场变动,刘协亲自书文于周邑,封其为乌林侯,言语中倍赞胡昭贤才难得,周邑知道刘协意思,正式上书辞呈,并表胡昭为中治略公。
刘协顺势调张昭为中治略公,任胡昭为左治略公,并对三治略公的负责事宜进行细分,由荀彧总管内政要事,严掌吏、刑两部,具体负责各州事宜及人事调动、官员考核、各地驻防军调动监督,张昭主管商工农务,胡昭主管文教医艺。
将医、学两署从楚王府调至治略府,升格为部,由胡昭统管;增加德署、统计署,改内治台为内务署。
治略府在吏、刑、农、工、商、民六部的基础上增加医部、学部,八部之首的吏、刑两部由右治略公负责,农、工、商三部由中治略公负责,民、医、学由左治略公负责。
改各州刺史府为治略台,改刺史为治略总督,每治略台设吏、刑、农、工、商、民、医、学八司,各司首官为参事,各郡维持太守职称,设吏、刑、农、工、商、民、医、学八名从事,各县只设县令与三名随邑。
在楚王府增设德署主管宗教和百姓、官员的品德,统计署则每年进行产值、税赋、民生、民意、环境、人口六项统计,以此六项统计综合分析治略府的运作情况。其中民生统计主要调查百姓收入情况,民意调查的是各地百姓对官员和朝廷策律的满意程度,直接关系各级官员升调核查,环境包含天气、水土等环境变化情况,人口则统计人数和各地男女比例。
将原先归属治略府管辖的各地驻防军转到统帅府直属,成立驻防院,所有人事安排权限由统帅府驻防院负责,各地治略台和郡守只有调动资格,无任免各驻防军督尉、校尉的权利。
刘协的这次内政改制,后世称为颖川风暴,经过这次改制,楚王府保留幕僚院、督政院、督军院、礼署、策署、律署、德署、统计署和内务署的三院六署设置,这也成了后世的标准。
颖川风暴正式确定了皇帝的监察军政大权和制定国家政策法律的权利,而统帅府的大将军必须由皇帝亲自担任也确定下来。
在刘协之后,后世各任治略府都依照这个分化,进行三大治略公的分工安排。
经过多年的准备,刘协终于实现了自己的构想,将政务权利下放,由治略府管理天下,而自己则严控军权和督政大权,用督政院和督军院严格控制各级文臣武将的廉政情况,一旦统计署、督政院和督军院发现了官员、将军的行政错误或者渎职情况,立刻严惩。
由胡昭和律署尚书令刘巴两个人负责,领楚王府和治略府各级官员共同制订《楚律》、《军政法》、《工商赋税法》、《土地法》和《雇工法》。
《楚律》制定中巧妙将儒学和法学进行相互共融,首先确定除皇帝外,无人可随意剥夺他人财物,既满足了法家的定分止争,又符合了儒家皇权至上的思想。定楚地罪责为九等,第一等到第三等为重罪,可判死刑或终身充军,同时私人财产充公;第四等到第六等为大罪,可判充军十年以下或囚三年以下,同时私人财产半数充公;第七等到第九等为小罪,可判杖刑,杖刑最高不得过五十,且依据年纪偏大或偏小减少,对年五十五以上、年十以下可免刑,仅纳罚金即可;规定除襄阳银庄外,任何人不得私藏超过十斤以上黄金,否则定为大罪,并报呈楚王府,由楚王下令财产充公。
《军政法》主要针对各级官员和将领制订,首先确定军政分离之制,善越军政权限者立刻除职,且定罪为重罪,对贪赃枉法者定罪重罪或大罪,对善离职守等根据情况定重罪到大罪;军政官员犯罪,一律罪加一等。
《工商赋税法》以《国商策》为根基,制订了商业规则,确定了私人达到要求可在各州或治略府成立商社;肯定治略府有权调动国商和民商参与物价平衡干预;肯定个人创新创造的新商品可独享制造权限二十年,亦可将完全或分售他人;确定农业和工商业的划分,统一工商赋税国商、民商为十抽二,私商为十抽三,维持对国商的其他扶持条件不变;确定了黄金贸易必须由襄阳银庄代治略府独家经营;维持现有农税额度,但增加在官田种植的百姓享受农业补贴,使得农民种官田可获得补贴;规定百姓养马可以获得额外补贴;维持官田种植的农场和百姓开垦新官田,可十年免税,同时获得治略府一次性农田开垦补贴;规定百姓开垦新田,种植十年后,可再次获得农田回收补贴,设定铁、盐、布等十六行业,私人未成立商社不得进入,百姓自耕自织自铸者,取消一切农业补贴,增加农税两成。
《土地法》正式规定任何人只能和各州治略台定行土地贸易,不得私自变卖土地,氏族必须拥有集体土地,集体土地收入归属氏族共有,族长依据《氏族法》分配使用;规定各氏族拥有集体土地的上限;规定每户可拥有土地上限不得超过三百大亩,多余土地必须由治略府按市价完成回收;普通百姓和氏族子弟可以租种官田,租期可以签订为十年、三十年和五十年三种,租期越长,农税越低。
《雇工法》正式规定了长工、短工根据工艺水平必须享受的最低劳薪,平均雇工收入比灵帝时期提高了两倍左右;规定雇佣工每月月初第一日和月末三日享受休假,在假期内,雇佣者必须支付全额薪水,如雇佣工在休假日被迫工作,必须获得双倍劳薪。
由于几大律法受影响较多的主要是各地从商的氏族,他们大多为国商、民商,并不敢过于指责新法,即使非常严苛的《雇工法》,也没有人过多反对。
在胡昭的建议下,刘协又同时安排治略府和楚王府共同制定《氏族法》,对整个楚地进行氏族管理,登记各地氏族,严格建立家谱登记管理和核查工作,总的根基有九条:
1、氏族总计千人以下为小族,千人以上、六千人以下为大族,六千人以上为豪族。凡万人以上氏族必须分割成两氏族,新选族长,重建族谱,防止氏族势力过大,对小族采取扶持,对豪族采取分化的管理办法。
2、凡触犯《楚律》规定九等罪行的前三等重罪,各氏族必须对罪民进行除名处理,不再认其为宗亲。
3、凡氏族中有人担任国商,则相应商社不得再安排其他氏族成员担任管理职务。
4、设氏族功勋,同九等罪行一样设九等功勋,前三等为国族,中三等为州族,下三等为郡族。
国族续任族长人选可直接就读襄阳、江南、西南三大学府,州族续任族长人选可直接就读各州立学府,郡族续任族长人选可直接就读郡学。
国族可耕种土地三千亩,州族可耕种土地一千亩,郡族可耕种土地三百亩。
若氏族内部子弟凡有人触犯《楚律》重罪,氏族缴纳罪金三百万钱,且氏族功勋降一等;若氏族内部子弟中有人触犯《楚律》第四等到第六等的大罪,氏族缴纳罪金三十万钱,且氏族功勋降半等,若有两人犯大罪,则氏族功勋降一等;若氏族累计三十人触犯《楚律》第七等到第九等小罪,氏族功勋一等。
氏族子弟若能担任治略府三公,统帅府左、右、前、后四将军,楚王府三大总祭,水镜、襄阳、江南、西南四大学府总祭,氏族可直接提升三等;氏族子弟若能担任治略府各部尚书,各州治略总督,统帅府各军将军,楚王府六署尚书令,各州立学府祭酒及各国立商社国商,氏族可直接提升一等;氏族子弟若能担任从事、曹史级别官员,驻防军督尉,各军督将、偏将,氏族可提升半等。
5、各有功勋氏族定选族长由朝廷负责,每郡族挑选族长候选名单定为三名,具体任命由州府掌控;州族定族长候选名单为三名,任命权由治略府掌控;国族定族长候选名单六名,任命权由楚王府掌控。
6、凡九等内氏族必须在襄阳银庄设氏族银库,氏族公用钱财必须存入银庄,族长必须动用本族银库维持氏族文教、医治、生葬事宜。氏族必须设启蒙馆、医馆,负责年幼子弟的启蒙教化和氏族子弟的病疾医治。
7、凡无九等功勋、人口为小族且多于三百的氏族,每年可获得治略府三十万钱的补贴,族长候选人可在会考中优先进入郡学。
8、氏族经商不得同时涉及四个以上行业。
9、凡移民过程中失去与本族联系的小户百姓,可通过各地官府联系宗族,联系上后,可由官府出钱移迁到宗族聚集地;若不能联系上,可自建族谱,且在人口少于三百前,每年可获得治略府三万钱的补贴。
此次制订的《氏族法》明确加强了对氏族势力的控制,通过中国百姓归宗认祖的传统,进行犯罪率的压制和贫民的扶持,防止氏族内部一家或几家独大,导致社会财富分配过于不均,扩大平均购买能力。既支持有功大族的持续发展,又压制豪族势力过于庞大,同时扶持小族的发展,增加对百姓的补贴,严格限制小农经济中的自补自足现象,增强百姓的消费能力。
加上《氏族法》,这这一律五法的制定确定了整个楚地的法律基础,提升了法家的地位,围绕扩大内需消费能力和稳定物价做足了文章,无论是农业补贴和雇工提薪休假,都是扩大百姓实际购买能力的主要办法。
同时体现了轻民罪,重官罪的治理办法,凡是官员犯罪,一律罪加一等;控制氏族对土地的拥有数量,使农业补贴能够确实发放到百姓手中;鼓励百姓和氏族进行官田的开拓中,减少私田的拥有数量,实现政府掌控大部分土地所有权。
平衡了社会财富的分配,制止财富过多向豪门氏族集中。
一律五法的制定时间非常长,一直持续了十二年才完全制定出来,但很多办法则在初泰十一年夏提前实行,比如劳工加薪、黄金控制、农业补贴和限制农户自织自铸等,围绕着缓解经济危机的一系列办法首先进行实施。
刘协有理由相信,随着一律五法的完全制定和执行,天下的土地将集中归附国家,百姓依靠长期的租种保持生计和富足,而各大家族的势力则被迫推向商业,既可使百姓安居乐业,又使氏族实力得到壮大,并依靠中国传统的家族式管理,实现国内的低犯罪率和财富均化。
可以说,《氏族法》说明刘协允许实力强大的家族出现,但不允许只有几家实力过于强大,更不允许个人财富过于膨化,也绝不允许家族强大到国家无法掌控的地步。
于此同时,根据北方的需求,楚地连续出售大量粮食换取黄金、马匹,并用六千万石粮食和曹操换取了青州金矿的开采权限,强制和楚地商人以一万五千钱兑换一黄金的价格回收黄金。
在治略府的支持下,楚地荆、扬、徐、蜀、梁、豫、交、凉、广九个州的商品也集中起来向北方和青州倾销,换取更多硬通货,并在储备兑换范围内,加大楚钱发行量,减缓经济危机爆发的可能性。
楚地的新商品稻米、盐、油、陶瓷、面粉、绢布、蜀锦、高纯度白酒、大豆,甚至新出现的奶酪、葡萄酒、花椒粉也开始小面积销售,但价格制定非常高。所有商品即使卖成五铢钱,也立刻在洛阳兑换成黄金、白银运回楚地,使得北方朝廷在短短三个月内就出现了黄金不足的现象。
随着北方在初泰十一年春出现瘟疫,楚地储备的药物和事先在各大市设立的水塔、下水道两大供水排水体系也正式体现了功效,治略府严格要求各地首先对水塔、下水道进行清洁监控,大规模供给伤寒汤,调动梁、豫、徐三州驻防军监管边境,不允许任何北方流民南下,在楚地和朝廷交界地设立粥场和医所。
楚地开始推广马耕,由于陆续从北方购买了二十余万普通马,补充到国内各农场,楚地推广马耕和牛耕之后,除了插秧和收割需要大量人力之外,大多数时候不需要非常的农业人口,在楚地也出现了大批专门打短工的贫民,这部分贫民农忙时候参与农作,平时则集中在各商社参与建筑、水利、搬运、制造等行业。
根据统计署的统计,这部分人口占整个楚地人口的百分之十一,约两百三十余万人,为了稳定这部分因为推广马耕而失去土地的农民,在初泰五年制定的五年工程计划基本完结之后,治略府增加了二十亿钱的工程建设计划,再分十年完工,集中在楚地水塔扩建、下水道建设、广州建设、蜀州建设、梁州建设和楚地青砖道路铺设六个大方面,合计工程六十余项,涉及二十多个方面。
《氏族法》部分遭遇阻力较小的计划也开始优先推广,将楚地三百多个较大的氏族开始登记在案,进行人口和实际拥有土地面积进行监督,掌握续任族长的教育和选择。
楚王府的内务署成立之后,开始运作楚王府的财务,首先设立监造司,对各地上供楚王专用物品制造过程的监查;对楚天商社整改,将运营范围控制在家具、珠宝首饰、葡萄酒、瓷器四个方面,并通过《楚王内务律》规定楚王府的财务收入包含治略府每年划拨的六千万钱、荆州的赋税一成、金陵赋税一成、楚天商社的利润和设在襄阳、樊城、南昌、长沙、吴郡的十二个农场(总计三万六千亩土地)的收入,楚天商社、农场等楚王产业无须向治略府缴纳赋税,同时不得向其他行业拓展。
禁卫军的军费不再由楚王府独立拨付,而是由统帅府统一调配,仍然确保禁卫军军士年薪平均水平比楚军平均水平高两成。
治略府在获得大量黄金后,开始增发楚钱年铸造量,完全更改楚地年俸支付方式,不再使用粮食和楚钱结合模式,统一使用楚钱,提升官员年俸,确保官员年俸为北方的两倍,执行高薪养廉政策,同时相应提升各学府祭酒和学者、医师和各地良匠的年俸津贴。
由于北方粮价常年不稳,刘备曾经学南方改以五铢钱和粮食结合发放年俸的方法,在治略府大幅度提升各级军政官员和各个层面人才年俸之后,北方大量学士、医师、工匠因仰慕楚地大治南投,令刘备在财力紧张的情况下,被迫提升官员年俸,增发大量五铢钱进行财力弥补,但由于北方没有黄金储备的概念,增发五铢钱过多之后导致五铢钱贬值,从最初的十八万兑换一斤黄金降到二十二万。
治略府相应制定策略,警告各地商人避免使用五铢钱,暂时停止五铢钱使用,促使南北商人转向使用楚钱,同时规定凡投奔南方求职的北方人士,一旦在南方任职,发放举家搬迁补贴,进一步鼓励北方才俊举家搬到南方。
朝廷经济因为五铢钱遭到楚钱打击,几乎陷于崩溃,孙邵竭尽全力也不是张昭的对手,不得不让刘备调诸葛亮从冀州返回晋阳处理事务,刘备知道诸葛亮一旦调入晋阳就会更加巩固晋阳派的实力,使自己一直努力平衡晋阳、洛阳两派的策略失败,但情况危急之下也不得不同意。
诸葛亮清醒的意识到南方的高薪和稳定楚钱坚挺制度必将大规模导致人才南流,此时的楚王虽然没有出兵,但却用货币和北方打了一场胜仗。
他回到晋阳之后,立刻核查国库,看到空荡荡的国库,诸葛亮心中黯然,暗叹道:刘皇叔啊,你虽然善识人,能容人用人,可在内政上未免太无能了吧!仔细想了下,觉得刘备也并非不懂内政,只能说刘协这种商业战争太奇怪了。
诸葛亮连夜请孙邵、简雍等人商议重整经政之事,提出粮、盐、绢共用提高薪俸的意见后,立刻得到孙邵等人的支持。
五铢钱虽然在持续的贬值,但粮、盐价却在持续攀升,诸葛亮暂时停止五铢钱的发放,转而以三货发放的模式,提高年俸,立刻稳定了朝廷和群臣之心。
在此之后,诸葛亮连续推广冬小麦的种植,通过广兴水利灌溉、治理黄河、计户在案等策略禁止百姓随意流动,促进北方的农业恢复。
随后,诸葛亮秘密让数百名经验丰富的工匠进行模拟楚钱的铅、锡、铜比例的试铸,在查清比例之后,秘密令商人私铸楚钱,迅速扰乱楚钱市场,引发楚钱跟随五铢钱贬值,稳定整个商市在一个非常低的水平实现互损式经济平衡。
在连续推动数十道新的治策之后,诸葛亮迅速稳定了北方,在朝廷威信大增的同时,也使得刘备看到了曙光,立刻升其为司徒,使得诸葛亮、孙邵、陈宫同列三公。
诸葛亮从晋阳派中迅速冲上来,获得了许靖、孙乾、简雍等老臣的支持,又有原来的冀州、并州两派军系的支持,使得他在实际权力上超过洛阳派的陈宫,进一步确定了政治上的稳定。
在实际权力进一步扩大后,诸葛亮说服刘备,强行推动压缩军力的改制,将百万大军裁减到六十万人,增加骑兵和弩军,而削弱最多的就是步军为主的陈宫和泪授的冀州军系,但由于泪授以保冀州黄河防线为名,反而先于陈宫和曹操动武,军备补充不降反升,迅速填补削弱陈宫而出现的军事真空。
这次压缩,使得北方兵力下降的同时,粮草压力随之下降,也有更多人投入到农业生产中去。
张昭在遭遇假钱扰乱后,被诸葛亮搞得焦头烂额,奔波了很长时间也没有将楚钱重新稳定下来,反而使楚钱的贬值速度进一步加大。
刘协发现张昭在经济上不是诸葛亮的对手后,被迫暂时接管稳定楚钱市值的事务,废除原先含锡量高的青铜楚钱,重铸纯度高的紫铜级别楚钱,由于紫铜含铜量高,提炼难度大,成本高居不下,在楚地工匠人力资源丰富和锻造工艺水平较高的情况下,南方还能大量铸造,而北方则无法大量铸造,即使北方可以铸造,由于本身成本就高,对市场的扰乱就相对较小。
新的紫铜钱,由于成本很高,每一万枚的总成本上就和十四两黄金相持平,故与一斤(十六两)的兑换率定在一万比一。
调动襄阳银庄和治略府的白银储备,铸造含银量较高的银质楚币,定为银币。根据含银量,将原先的楚钱和银币维持在百兑一的兑换率。将楚币制度由最初两层级改成紫铜钱、银币和金契的三层级,由最初黄金单一维持兑率改为黄金、白银双层维护兑率的方式,进一步增加货币的稳定性。
对以前发行的楚钱进行大规模回收,同时让杨修核查出北方负责铸造假钱的商人,立刻派军机院的死士将负责铸造的六名商人及其家人全部暗杀掉,一夜之间暗杀掉三千六百余人,虽然损失了四十多名死士,但也威吓住了北方商人。
诸葛亮不能安排朝廷进行楚钱的私造工作,只好暂时停止楚钱的私铸,而新的紫铜钱虽然比例很好模拟出来,但成本过高,工匠们估计南方大规模制作,可以保持一万兑换一斤黄金,北方商人私铸则必定亏本,即使朝廷安排大规模制作也可能亏本,让诸葛亮索性放弃继续打击楚地货币坚挺度的想法。
而刘协这方面,由于北方商人假铸的楚钱和治略府铸造的楚钱真假难分,刘协被迫吃下所有北方商人铸造的假钱,也吃了诸葛亮的一个大亏。
根据统计署的初步统计,北方商人私铸的楚钱总值在六亿四千万到七亿之间,直接造成经济损失在四万六千斤黄金左右,而整个楚钱贬值造成市场混乱,以及治略府为了平息贬值投入三万斤黄金向北方回收楚币,总共损失超过十万斤黄金。面对这样的损失,刘协心痛的不得了,为了防止再遇到这种问题,刘协要求襄阳银庄铸印银币时加刻编码,杜绝大规模的假钱出现。
在发现楚币很难伪造之后,诸葛亮让人抄送南方实施的各种新政策略,针对北方情况对《国策二十四章》进行修订,他本打算也采取扶商政策,但在洛阳派的反对下,只好作罢,将新政的方向主要集中在学习南方的区域经济模式,在冀州、雍州、兖州推广东小麦,在小麦种植空歇期加种一季油菜或者大豆;在并州、幽州推广农牧结合,加大马匹驯养;朝廷在并、幽两州大规模圈地建设农场,主要进行良马驯养;加大海盐生产力度,促使北方减少对南盐的依赖。
同时废除五铢钱,使用新的汉钱,为了防止刘协也私铸汉钱,诸葛亮同样采取了紫铜钱,只是由于成本问题,将紫铜分量稍微降低,同样维持在一万紫铜钱兑换一斤黄金的比例。
由于国库中白银储存量过低,诸葛亮并没有学楚王刘协铸造银币,但在洛阳、晋阳建立了洛阳银庄,印制大汉朝廷官用的金契。
在没有大量黄金储备支持的情况下,洛阳银庄的金契印制并不大,采用是早期襄阳银庄的办法,强行推行商户和百姓拥有的黄金必须在洛阳银庄存储。
刘协听到之后,立刻发紫玉简要求朝廷必须规定,商户和百姓将黄金钱财存储在银庄,可以自由选择襄阳银庄和洛阳银庄。
诸葛亮自然不愿同意,但在刘协以罢市拒绝卖粮的威胁下,被迫同意,但限制襄阳银庄到黄河以北设立分庄,并且要求更改通市前规定的粮价或者更改马匹的售价。
由于在过去半年中,南方陆续吸纳了近三十万匹普通马和三万匹良马,暂时不需要更多马匹,而北方马匹存量也在直线下降,刘协同意将价格提升为一匹普通马换粮十石,良马换粮十四石,但要求在晋阳、长安、邺城开设襄阳银庄。
经过几番争执,诸葛亮最终同意在晋阳、长安增设襄阳银庄分庄。
诸葛亮这边同意,刘协那边让襄阳银庄在长安、晋阳开设分庄,对大商户存储黄金换取襄阳银庄金契者,每年按本金赠千分之三的利息。
诸葛亮立刻惊慌起来,他实在没有想到刘协敢用这种方法硬拼,如果洛阳银庄被迫跟进,同样支付利息,那洛阳银庄就肯定亏损,虽然控制了黄金,但也要每年都从国库中调黄金补充给银庄。
刘协其实没有亏本,襄阳银庄和洛阳银庄最大的区别就在于襄阳银庄的不停放贷,由于放贷规模很大,不停增加楚币发行量,需要更加大量的黄金和钱财存储量支撑,但放贷的利息远高过支付利息,银庄仍然可以保持盈利。
如果洛阳银庄跟进加息,就必然要同时开始增设放贷业务,但没有建设业务的支持,洛阳银庄增加放贷就必然导致北方大规模上工程,而后果就是导致朝廷无力偿还银庄债务,刘协在楚地新政的经验告诉他,在目前生产力状况下,采用借贷方式大规模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是不妥当的,因为基础设施即使变好,朝廷的税收在很长时间内都很难出现提升,毕竟是小农经济时代,社会利润的基础仍然是极其低利润率的农业,在吃过大亏之后,他决心有意图地诱导诸葛亮也走上这条路。
在经过平衡后,诸葛亮让洛阳银庄跟进支付利息,而刘协则突然调整利息率,增加存储方式,凡存储时间超过五年的,利息率调整为千分之五,存储时间超过三年的,利息率调整为千分之三。
被迫第一次跟进之后,诸葛亮只能第二次跟进,在短短三个月内,刘协六次加息,大量北方黄金硬通货流入南方,几次派人协商无果之后,诸葛亮亲自远赴襄阳,面见刘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