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骑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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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主的儿子要回来的消息很快就传遍了整个领地。
已经年满十九岁的小罗洛成功的成为了一名骑士,虽然现在他还只是一个平民骑士,不过也已经是一只脚踏进贵族队伍的行列里了。出于对领主的尊敬,再加上在罗洛领出生的人还从来只听说而没见到过骑士,领地内几乎所有的人都跑出来站在路旁准备欢迎这位新晋骑士。
太阳刚刚升起来,就听到一阵整齐而沉重的马蹄声由远及近的传来,不久就看到在山路拐角处出现了一队骑士。整个队列整齐而幽雅,身穿精制骑士铠甲的身躯随着马身有节奏的上下起伏,头上的洁白天鹅翎随风轻动。前面一位骑士还披着披风,跨下更是一匹纯白色的骏马,那样子是要多帅有多帅~
骑士们在离人群十几米外的地方停了下来,一匹强壮的黑马从队列中跑出,马上的骑士右拳击胸向队长行礼,说了几句话后,,整个队伍整齐划一的跟着队长原路离去了,只有他留了下来。
黑马骑士熟练的从马上跳下来,漂亮的骑士甲铿锵作响。他走到领主面前,从剑鞘中抽出骑士剑,手握剑柄剑尖朝下竖在地上,单膝跪地向领主行礼:“父亲大人,我回来了。”
许多年没有看到儿子了,领主看起来十分的激动,把儿子扶起来仔细的打量,妹妹蜜莉则扑到哥哥的怀里哭了起来。罗洛领主看着两兄妹那十分要好的样子,也很感到欣慰,不过他马上就问到了正事,“汉克,不是让你成为骑士后就到军队里效力么,怎么跑回来了?”
蜜莉马上不不满意了:“哥哥好久都没回家了,爸爸你还这么说。”
回到领主家蜜莉直接就坐在汉克怀里,汉克笑着一边轻轻的拍着妹妹的头,一边对领主说:“我是这样想的,王国现在跟周围其他的国家关系还算可以,进了军队的话,这几年里估计都没有什么用武之地。而国内情况却不怎么稳定,好几个领主的领地里面都传说有盗贼团出现。虽然您在给我的信中说这里还算比较平静,不过以我们这个领地的规模,很容易被盗贼团攻击的。所以我们好几个出身小领主子弟的新晋骑士都被派回各自所在领地,负责当地安全和卫队训练。刚才带队的队长就是沃可大领主的次子马斯,他这次带队送我们几个,同时他也是我当骑士这几年侍奉的骑士。
“天哪,他是马斯•沃可,那他不是有一等侯爵的爵位?而且还是一名勇敢的骑士!”蜜莉已经是满眼星星了
“父亲大人,说起来最近这几年您寄来的钱可多了好多啊,这使得我平时能多有很多机会和那些贵族骑士们攀交情了。我记得我们家挺穷的啊?”说着突然看到我也站在他老爹身后,装束又不像是家里的仆人,马上收住嘴盯着我看。
罗洛领主马上就把我介绍给了他儿子,并且告诉了他我就是那个个打猎高手,今天特意叫来让他看下。听到他老爹如此看重我,再加上我一个人竟然能打到这么多野兽,一时间对我非常的感兴趣,正想问我一些问题,可是旁边的蜜莉早就不耐烦了,扑到哥哥背上直嚷:“哥哥快跟我说说你在城里的事情,说说那些大贵族是什么样的,还有说说你们骑士到底平时做些什么。”
汉克苦笑着捏捏妹妹的脸,我马上就识相的表示第二天早上再来。
第二天再见到汉克时。他问了我一些事情,我当然是半真半假的跟他编瞎话了。随后他又要试下我的身手,我没有刻意运起真气,只是跟他硬拼了几下,没想到正规训练出来的骑士还真有两下子,当他的骑士剑与我的铁枪交击时直接凭借腕力就把我的枪绞的脱了手。事后他还很惊讶的表示没想到我一个十四岁大的孩子竟然能使用这么沉重的武器,有这么大的力气。看到他臭屁的样子我暗暗得意,要是我运起真气估计能和他拼个平手吧,我马上乘他高兴的时候向他提出相跟随他,希望能成为他的侍从骑士。
汉克感到很惊讶,他没想到我这么有上进心。“是的,我们平民骑士也拥有招募一个骑士侍从的名额,不过你做我的侍从骑士的话必须要跟随我五年的时间,在这五年里你所取得的功绩有一半将归属我,这样经过五年你才能成为一个平民骑士。更何况,即使是骑士侍从,你也要做好消耗大量的金钱的准备,这些你能做到吗?
我拿出一个口袋,里面是我攒的数百个金币。“骑士大人,我会做到一个侍从应该做到的一切,平时我还可以去打猎为您增加财富。而且,我会打铁,会打造武器。不信,您可以看看您的剑。“
汉克抽出已经被收到鞘中的骑士剑,发现剑刃上被磕出了几个小缺口,他满脸的不敢相信,死死的盯着我!
我把手中的铁枪递给汉克后,他接到手中舞动几下,就马上感觉出一丝异样,仔细打量手中的武器:长约两米半,重约五十斤,浑圆笔直;枪身上布满花瓣一样的纹路(这是用铁锤反复敲打得到的,使得枪身在握住时不易打滑);枪尖三棱形,三条棱边没有开锋,只有枪尖一点寒星显示它的锋锐;枪尾带点锐角,料想有着特殊的用途。
我深知道在这冷兵器时代一件好武器的重要性,这一年多时间里苦练打铁,一心想得到一把神兵利器。一个金币买一百来斤生铁,我花了二十几个,最喜欢的铁枪早就打造过无数杆了,这是最满意的一件。我在山林旁边开了个炉子,备好两把铁锤一个铁砧,一有想法就马上试验,全凭着生生不息的真气,左右开工疯狂击打,敲碎了好几个铁砧。
汉克恋恋不舍的把铁枪还给我,说道:“要不是我喜欢用剑,估计这把枪是非得抢了你的不可。我的这把剑在王都佛来思的武器店也算是好东西了,没想到竟然不堪它一击,你给它取名字了没?”
我一怔,倒还真忘了取名字了,深吸一口气:“以后它就叫‘唐’了”
“‘唐’?奇怪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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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主的儿子要回来的消息很快就传遍了整个领地。
已经年满十九岁的小罗洛成功的成为了一名骑士,虽然现在他还只是一个平民骑士,不过也已经是一只脚踏进贵族队伍的行列里了。出于对领主的尊敬,再加上在罗洛领出生的人还从来只听说而没见到过骑士,领地内几乎所有的人都跑出来站在路旁准备欢迎这位新晋骑士。
太阳刚刚升起来,就听到一阵整齐而沉重的马蹄声由远及近的传来,不久就看到在山路拐角处出现了一队骑士。整个队列整齐而幽雅,身穿精制骑士铠甲的身躯随着马身有节奏的上下起伏,头上的洁白天鹅翎随风轻动。前面一位骑士还披着披风,跨下更是一匹纯白色的骏马,那样子是要多帅有多帅~
骑士们在离人群十几米外的地方停了下来,一匹强壮的黑马从队列中跑出,马上的骑士右拳击胸向队长行礼,说了几句话后,,整个队伍整齐划一的跟着队长原路离去了,只有他留了下来。
黑马骑士熟练的从马上跳下来,漂亮的骑士甲铿锵作响。他走到领主面前,从剑鞘中抽出骑士剑,手握剑柄剑尖朝下竖在地上,单膝跪地向领主行礼:“父亲大人,我回来了。”
许多年没有看到儿子了,领主看起来十分的激动,把儿子扶起来仔细的打量,妹妹蜜莉则扑到哥哥的怀里哭了起来。罗洛领主看着两兄妹那十分要好的样子,也很感到欣慰,不过他马上就问到了正事,“汉克,不是让你成为骑士后就到军队里效力么,怎么跑回来了?”
蜜莉马上不不满意了:“哥哥好久都没回家了,爸爸你还这么说。”
回到领主家蜜莉直接就坐在汉克怀里,汉克笑着一边轻轻的拍着妹妹的头,一边对领主说:“我是这样想的,王国现在跟周围其他的国家关系还算可以,进了军队的话,这几年里估计都没有什么用武之地。而国内情况却不怎么稳定,好几个领主的领地里面都传说有盗贼团出现。虽然您在给我的信中说这里还算比较平静,不过以我们这个领地的规模,很容易被盗贼团攻击的。所以我们好几个出身小领主子弟的新晋骑士都被派回各自所在领地,负责当地安全和卫队训练。刚才带队的队长就是沃可大领主的次子马斯,他这次带队送我们几个,同时他也是我当骑士这几年侍奉的骑士。
“天哪,他是马斯•沃可,那他不是有一等侯爵的爵位?而且还是一名勇敢的骑士!”蜜莉已经是满眼星星了
“父亲大人,说起来最近这几年您寄来的钱可多了好多啊,这使得我平时能多有很多机会和那些贵族骑士们攀交情了。我记得我们家挺穷的啊?”说着突然看到我也站在他老爹身后,装束又不像是家里的仆人,马上收住嘴盯着我看。
罗洛领主马上就把我介绍给了他儿子,并且告诉了他我就是那个个打猎高手,今天特意叫来让他看下。听到他老爹如此看重我,再加上我一个人竟然能打到这么多野兽,一时间对我非常的感兴趣,正想问我一些问题,可是旁边的蜜莉早就不耐烦了,扑到哥哥背上直嚷:“哥哥快跟我说说你在城里的事情,说说那些大贵族是什么样的,还有说说你们骑士到底平时做些什么。”
汉克苦笑着捏捏妹妹的脸,我马上就识相的表示第二天早上再来。
第二天再见到汉克时。他问了我一些事情,我当然是半真半假的跟他编瞎话了。随后他又要试下我的身手,我没有刻意运起真气,只是跟他硬拼了几下,没想到正规训练出来的骑士还真有两下子,当他的骑士剑与我的铁枪交击时直接凭借腕力就把我的枪绞的脱了手。事后他还很惊讶的表示没想到我一个十四岁大的孩子竟然能使用这么沉重的武器,有这么大的力气。看到他臭屁的样子我暗暗得意,要是我运起真气估计能和他拼个平手吧,我马上乘他高兴的时候向他提出相跟随他,希望能成为他的侍从骑士。
汉克感到很惊讶,他没想到我这么有上进心。“是的,我们平民骑士也拥有招募一个骑士侍从的名额,不过你做我的侍从骑士的话必须要跟随我五年的时间,在这五年里你所取得的功绩有一半将归属我,这样经过五年你才能成为一个平民骑士。更何况,即使是骑士侍从,你也要做好消耗大量的金钱的准备,这些你能做到吗?
我拿出一个口袋,里面是我攒的数百个金币。“骑士大人,我会做到一个侍从应该做到的一切,平时我还可以去打猎为您增加财富。而且,我会打铁,会打造武器。不信,您可以看看您的剑。“
汉克抽出已经被收到鞘中的骑士剑,发现剑刃上被磕出了几个小缺口,他满脸的不敢相信,死死的盯着我!
我把手中的铁枪递给汉克后,他接到手中舞动几下,就马上感觉出一丝异样,仔细打量手中的武器:长约两米半,重约五十斤,浑圆笔直;枪身上布满花瓣一样的纹路(这是用铁锤反复敲打得到的,使得枪身在握住时不易打滑);枪尖三棱形,三条棱边没有开锋,只有枪尖一点寒星显示它的锋锐;枪尾带点锐角,料想有着特殊的用途。
我深知道在这冷兵器时代一件好武器的重要性,这一年多时间里苦练打铁,一心想得到一把神兵利器。一个金币买一百来斤生铁,我花了二十几个,最喜欢的铁枪早就打造过无数杆了,这是最满意的一件。我在山林旁边开了个炉子,备好两把铁锤一个铁砧,一有想法就马上试验,全凭着生生不息的真气,左右开工疯狂击打,敲碎了好几个铁砧。
汉克恋恋不舍的把铁枪还给我,说道:“要不是我喜欢用剑,估计这把枪是非得抢了你的不可。我的这把剑在王都佛来思的武器店也算是好东西了,没想到竟然不堪它一击,你给它取名字了没?”
我一怔,倒还真忘了取名字了,深吸一口气:“以后它就叫‘唐’了”
“‘唐’?奇怪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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