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其实你是一个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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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云恨铁不成钢地看着垂头不语的林半,她歪着头仔细地想了想自己所了解的地球知识,猛然想起了“天下攘攘,皆为利往”这句话,顿时心有所悟,于是伸出纤纤食指,轻点了一下林半的额头。
“仙子殿下,你这是……”林半抬起头来,看到牧云脸上的神情,心中一跳。
“凡人,想飞吗?”牧云微眯着那双大眼睛,脸上的神情似喜似嗔,带着些羞涩,又带着些诱惑,有一种混合着单纯萝莉和成熟御姐的独特风情,让林半一时间有些看傻了。
“想,做梦都想!”林半心中大跳了一下,忙不迭地点头道。
谁不曾幻想过飞翔?虽然只在做梦时飞翔过,但那种自由飞行的奇妙感觉真的很难忘。
“那好,想学习飞行术,就去找些钻石或玉石来吧。”牧云姿态优雅地收回了那根指头,又微笑着补充了一句,“当然,你也可以在聚灵阵中修炼,这对提高你的功力大有帮助。”
不出牧云所料,一听到自己也有好处得,林半的思维顿时空前活跃起来:“仙子殿下,我决定答应你了。我没有钱,但我们有障眼法、陷身术之类的仙术啊,可以去偷金库,抢银行,砸珠宝店,这样多省事……嘿嘿,我喜欢这种逍遥法外的快感!”
“那可不行!”牧云正色道,“仙人下凡,虽然不受世俗法则的约束,但也不能违反本心,否则就会破了道心,法术也会失效。喂,你别挤眉弄眼的,也别打坏主意了。你已经有了仙灵之力,就和我一模一样,违反了本心,就会道心失守,失去法力,沦为普通的凡人。”
“呃……那我到底要怎么做才行呢?”
“很简单,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你只要走正道就行了。记住,偷摸拐骗、烧杀抢掠,这八件事情都是为仙人所不耻的!你要想成就仙道,必须先戒掉这八样东西,嗯,你可以考虑取一个法号,我看就叫‘八戒’吧!”
“我抗议,严重抗议!八戒哥是我很敬仰的一位老前辈,我不能侵犯他的姓名权……”
“原来是这样啊,那就算了。总之,你就不用考虑那些不合适的赚钱方式了,还是努力走正道去赚钱吧。记住,守住本心,才不会失去法力,否则就会像那个用穿墙术去偷东西的崂山道士一样,落得个悲哀的下场。”
“……”林半再次无语了,半晌才说道,“牧云,咱们先下山吧,想点办法去赚钱买钻石,把你的伤治好。”
牧云刚点了点头,林半就一把拎起了正闭眼打坐的哥斯达,塞进了自己的上衣口袋里,说道:“哥斯达,以后你就跟我混了。所以你要记住,没有我的允许,你不能偷不能抢,不能擅自变大身形,不能离开我身边,不能让人发现你的存在!总之,没有我的许可,你绝对不能露面和搞破坏,否则会引起地球上的大骚乱,那样我们就都死定了……”
“嘿,这也不行,那也不行……”哥斯达不满地嘀咕着,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
林半回头看了看瓜地,又恨恨地说道:“唉,这些野猪真可惜了,本来可以卖不少钱的,结果全被你祸害了!”
林半本来想租台车把这批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拉走,找点门路去卖掉,也能换回不少钱。但这些野猪尸体有的变扁了,有的直接变成了肉泥,有的则是受了魔气冲击和震荡,皮肉都焦黑了,别说卖了,就是被人发现都是大祸事,只得埋在了那个大坑里。
“是啊,真可惜,如果烤了吃,味道应该不错!”哥斯达从林半的上衣口袋里探出头来,它舔着嘴唇,一副遗憾的神情,“要是我没被你们变小,我一顿就能吃完那群低等生物。”
“你这么能吃?”林半惊讶地说了一句,然后喝道,“喂,小蜥蜴,你别把口水滴在我的衣服上,恶心!”
“你就不能叫我哥斯达大人吗?”哥斯达幽幽地叹了口气,“蜥蜴这种爬虫,实在不应该和我相提并论。你知道的,我和你一样,都是双足行走,不属于爬虫类,而且我都几千岁了,比你爷爷的爷爷还老……”
“我是你的主人,叫你大人?做梦去吧!”林半嗤之以鼻,然后又好奇地问道,“你刚才说吃野猪?不会吧,你们神仙不是不吃不喝的吗?”
“不不不!”哥斯达把头摇得像个拨浪鼓,“在仙境和魔界,有充足的天地灵气,我们可以把灵气转化成能量,自然不食人间烟火。但现在在凡间,灵气非常稀薄,稀薄到可以忽略不计,所以我们必须要吃东西补充能量,包括牧云仙子也一样要吃!”
“那如果把你变回原来的样子……不,你不要这样看着我,变成三十米的巨龙是不可能的,那样你会被全世界的人发现,最多把你变成老虎大小,也好帮我们做点事情……不过,变成老虎大小以后,你一天最少要吃多少东西?”林半苦着脸问道。
“最少需要一头两百斤重的野猪,当然,你们圈养的那种家猪或者家牛也可以凑合。”哥斯达理直气壮地说道,“你知道的,必须有足够的能量,我才能维持那种体型,才能够保护你。”
“天啊,你一天要吃一头猪?你知道一头猪要几千块钱吗?就算一天只要两千,一年也要七十多万!喂,我可养不起你,你还是自谋生路吧!”林半顿时大惊失色。
“自谋生路?这不公平!难道在地球上,一个主人养宠物,还会为花钱而心疼吗?”哥斯达无辜地眨着那对小眼睛,极为不满地嚷着,肚子也忽然咕噜噜地响了几声。。
没办法,一谈到食物,它就觉得肚子饿得慌,毕竟刚才的战斗耗尽了它的体力和能量。
哥斯达以前虽然是魔尊大人的座骑兼打手,但两人关系不错,经常一同吃吃喝喝,哥斯达也算是锦衣玉食的主。它以往甚至很少吃生食,一般都是吃烤全羊烤全牛什么的。现在它被林半百般恐吓,迫不得已才选择向林半低头,原本指望能端上个金饭碗,过上饭来张口的幸福生活,没想到林半直接不管饭了,让它自谋生路……太卑鄙了,这怎么可以呢?
哥斯达已经前所未有地放低姿态了,没想到林半这个凡人根本不领情,没好气地答道:“既然这样,那你还是不要恢复成老虎大小吧,否则我养不起你。你就这么大挺好,平时吃点苍蝇蚊子,还有臭虫蚯蚓之类的就饱了,反正不用花钱。实在不行,我就再把你变小一点,嗯,变成一只臭虫大小就更好养活了。”
“不,不能这样!”哥斯达顿时大惊失色,“那些东西我绝对不能吃,我也绝对不能再变小了,我毕竟是个高贵的魔神……”
“反了你了?我是主人还是你是主人?我说什么,你就做什么,我让你吃什么,你就吃什么,别忘了你和我签订了主仆协议,我随时可以灭掉你!”林半怒道。
主仆协议是一种很不平等的灵魂契约,林半现在确实拥有这种权力。哥斯达于是垂头丧气地缩进了口袋里,以沉默来表示抗议。
…………
凌晨四点多,林半双手举着担架,口袋里装着哥斯达,悄悄地回到了村里。
青龙村的村民们住得很分散,房子东一栋西一间,大多靠着自己的责任田修建。林半七弯八绕,快步向着自己的家里走去。
村子里原本是静悄悄的,但不知为什么,村里的狗忽然依次吠叫了起来,且越叫越凶。
林半吓了一跳,赶紧拨腿飞跑,生怕那些村民跑出门来查看动静,看到了自己手里的担架。
“哥斯达,这些狗一定是闻到了你的味道!”牧云皱眉说道。
“不可能!我现在这么小,哪有什么气息?何况如果我散发出龙的气息,它们敢吠叫半声吗?”哥斯达不屑地说道。
“难道是闻到了我的仙人味道?”牧云略有些惊喜地说道,“想不到凡间的狗也还算识货!”
“你现在满身的血,哪还有什么仙人味道?”林半刚苦笑了一声,就忽然在一栋二层楼房前停了下来,并迅速地躲到了屋后的墙角里,同时对着牧云和哥斯达低声说道:“别作声,被人发现了会有麻烦!”
这栋楼房有一个很大的院子,用围墙围着,围墙中央有一扇铁门,看来是富裕人家。
“嘎吱……”林半刚躲进阴影里,围墙的铁门就被人推开了,两个穿着平脚短裤的老头和老太太相继走了出来,用手电筒四处照着。
“汪汪……汪汪……”一条大土狗跟在他们后面,使劲地吠叫着。
此刻,整个村子里狗叫声此起彼伏,就像过年放鞭炮一样,让牧云和哥斯达都很困惑。
就在这时,他们听到了老头和老太太的对话——
老头:“他奶奶的,狗叫得这么凶,恐怕有贼在偷东西,今晚怕是不能睡了!”
老太太:“不会吧,谁敢来我们村里偷东西啊?”
老头:“哼,日防夜防,家贼难防,小心为好!”
老太太:“咦?听你这话音,是在说林家那小子吧?林半不是上山守西瓜去了吗?再说了,听说他这几年学好了,也自己去赚钱了,起码咱们家没再丢过东西啊。”
老头:“狗改不了吃屎!做过一次贼,终生都会想做贼的。老婆子,后门关好没有?”
老太太:“早关好了!”
老头:“狗洞堵好没有?”
老太太:“没有。”
老头:“赶紧堵上!还有,去数数那些鸡,看少了没有?还有那几头猪!”
老太太:“林半这小子从不偷猪偷牛的啊……他只偷过鸡鸭!”
老头:“你知道什么?从小偷针,长大偷金!偷鸡摸狗的人,胆子会越来越大,最后什么都偷!”
老太太:“哦……唉,说起来林半那孩子也怪可怜的,摊上那么个倔老头,也怪不得他!”
老头:“就你心软!唉,女人啊……”
老太太:“哼,就你心硬,比铁还硬,行了吧?别以为我不知道你那些破事!那一年,咱家的鸡是怎么丢的?”
老头:“好了,怕了你啦,别说啦,睡吧!”
不一会,铁门关了起来,脚步声渐渐消失,狗吠声也慢慢沉寂下去。
牧云和哥斯达听到这段对话,顿时惊讶万分,面面相觑,他们总算明白了一件事——原来村里狗吠,是因为闻到了林半的气味!
这真是不可思议啊,那林半平时住在村子里时,这些狗整天该叫成什么样啊?
林半脸红耳臊,赶紧踮起脚尖往家里跑去。只是路过那扇铁门时,他犹豫了一下,又习惯性地伸手摸了一下。
那扇铁门上的挂锁,居然没有锁好,院子的角落里也趴着一只老母鸡,就连那条大黄狗,也被狗绳锁在了廊柱上,根本起不到扑咬盗贼的作用……看来人老了,就是容易犯糊涂。
“汪汪……”这时那条大狗闻到了林半的气味,又摇着尾巴兴奋地吠叫起来,林半赶紧撒开脚丫开溜了。
村子里的狗叫声仍然此起彼伏,就像一曲交响乐。
一口气跑到家门口的那条小路上,林半才停下步子,轻咳了一声:“牧云,其实……”
“其实你是一个贼!”牧云打断了林半的话,她冷冷地盯着林半,每一个字都像钉子一样,楔入林半心底的最深处,“算我瞎了眼,把仙术传给了你这个心术不正的贼骨头!”
林半的眼神一下子黯淡下来,下巴也耷拉到了胸口,半晌没有说话。
牧云恨铁不成钢地看着垂头不语的林半,她歪着头仔细地想了想自己所了解的地球知识,猛然想起了“天下攘攘,皆为利往”这句话,顿时心有所悟,于是伸出纤纤食指,轻点了一下林半的额头。
“仙子殿下,你这是……”林半抬起头来,看到牧云脸上的神情,心中一跳。
“凡人,想飞吗?”牧云微眯着那双大眼睛,脸上的神情似喜似嗔,带着些羞涩,又带着些诱惑,有一种混合着单纯萝莉和成熟御姐的独特风情,让林半一时间有些看傻了。
“想,做梦都想!”林半心中大跳了一下,忙不迭地点头道。
谁不曾幻想过飞翔?虽然只在做梦时飞翔过,但那种自由飞行的奇妙感觉真的很难忘。
“那好,想学习飞行术,就去找些钻石或玉石来吧。”牧云姿态优雅地收回了那根指头,又微笑着补充了一句,“当然,你也可以在聚灵阵中修炼,这对提高你的功力大有帮助。”
不出牧云所料,一听到自己也有好处得,林半的思维顿时空前活跃起来:“仙子殿下,我决定答应你了。我没有钱,但我们有障眼法、陷身术之类的仙术啊,可以去偷金库,抢银行,砸珠宝店,这样多省事……嘿嘿,我喜欢这种逍遥法外的快感!”
“那可不行!”牧云正色道,“仙人下凡,虽然不受世俗法则的约束,但也不能违反本心,否则就会破了道心,法术也会失效。喂,你别挤眉弄眼的,也别打坏主意了。你已经有了仙灵之力,就和我一模一样,违反了本心,就会道心失守,失去法力,沦为普通的凡人。”
“呃……那我到底要怎么做才行呢?”
“很简单,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你只要走正道就行了。记住,偷摸拐骗、烧杀抢掠,这八件事情都是为仙人所不耻的!你要想成就仙道,必须先戒掉这八样东西,嗯,你可以考虑取一个法号,我看就叫‘八戒’吧!”
“我抗议,严重抗议!八戒哥是我很敬仰的一位老前辈,我不能侵犯他的姓名权……”
“原来是这样啊,那就算了。总之,你就不用考虑那些不合适的赚钱方式了,还是努力走正道去赚钱吧。记住,守住本心,才不会失去法力,否则就会像那个用穿墙术去偷东西的崂山道士一样,落得个悲哀的下场。”
“……”林半再次无语了,半晌才说道,“牧云,咱们先下山吧,想点办法去赚钱买钻石,把你的伤治好。”
牧云刚点了点头,林半就一把拎起了正闭眼打坐的哥斯达,塞进了自己的上衣口袋里,说道:“哥斯达,以后你就跟我混了。所以你要记住,没有我的允许,你不能偷不能抢,不能擅自变大身形,不能离开我身边,不能让人发现你的存在!总之,没有我的许可,你绝对不能露面和搞破坏,否则会引起地球上的大骚乱,那样我们就都死定了……”
“嘿,这也不行,那也不行……”哥斯达不满地嘀咕着,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
林半回头看了看瓜地,又恨恨地说道:“唉,这些野猪真可惜了,本来可以卖不少钱的,结果全被你祸害了!”
林半本来想租台车把这批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拉走,找点门路去卖掉,也能换回不少钱。但这些野猪尸体有的变扁了,有的直接变成了肉泥,有的则是受了魔气冲击和震荡,皮肉都焦黑了,别说卖了,就是被人发现都是大祸事,只得埋在了那个大坑里。
“是啊,真可惜,如果烤了吃,味道应该不错!”哥斯达从林半的上衣口袋里探出头来,它舔着嘴唇,一副遗憾的神情,“要是我没被你们变小,我一顿就能吃完那群低等生物。”
“你这么能吃?”林半惊讶地说了一句,然后喝道,“喂,小蜥蜴,你别把口水滴在我的衣服上,恶心!”
“你就不能叫我哥斯达大人吗?”哥斯达幽幽地叹了口气,“蜥蜴这种爬虫,实在不应该和我相提并论。你知道的,我和你一样,都是双足行走,不属于爬虫类,而且我都几千岁了,比你爷爷的爷爷还老……”
“我是你的主人,叫你大人?做梦去吧!”林半嗤之以鼻,然后又好奇地问道,“你刚才说吃野猪?不会吧,你们神仙不是不吃不喝的吗?”
“不不不!”哥斯达把头摇得像个拨浪鼓,“在仙境和魔界,有充足的天地灵气,我们可以把灵气转化成能量,自然不食人间烟火。但现在在凡间,灵气非常稀薄,稀薄到可以忽略不计,所以我们必须要吃东西补充能量,包括牧云仙子也一样要吃!”
“那如果把你变回原来的样子……不,你不要这样看着我,变成三十米的巨龙是不可能的,那样你会被全世界的人发现,最多把你变成老虎大小,也好帮我们做点事情……不过,变成老虎大小以后,你一天最少要吃多少东西?”林半苦着脸问道。
“最少需要一头两百斤重的野猪,当然,你们圈养的那种家猪或者家牛也可以凑合。”哥斯达理直气壮地说道,“你知道的,必须有足够的能量,我才能维持那种体型,才能够保护你。”
“天啊,你一天要吃一头猪?你知道一头猪要几千块钱吗?就算一天只要两千,一年也要七十多万!喂,我可养不起你,你还是自谋生路吧!”林半顿时大惊失色。
“自谋生路?这不公平!难道在地球上,一个主人养宠物,还会为花钱而心疼吗?”哥斯达无辜地眨着那对小眼睛,极为不满地嚷着,肚子也忽然咕噜噜地响了几声。。
没办法,一谈到食物,它就觉得肚子饿得慌,毕竟刚才的战斗耗尽了它的体力和能量。
哥斯达以前虽然是魔尊大人的座骑兼打手,但两人关系不错,经常一同吃吃喝喝,哥斯达也算是锦衣玉食的主。它以往甚至很少吃生食,一般都是吃烤全羊烤全牛什么的。现在它被林半百般恐吓,迫不得已才选择向林半低头,原本指望能端上个金饭碗,过上饭来张口的幸福生活,没想到林半直接不管饭了,让它自谋生路……太卑鄙了,这怎么可以呢?
哥斯达已经前所未有地放低姿态了,没想到林半这个凡人根本不领情,没好气地答道:“既然这样,那你还是不要恢复成老虎大小吧,否则我养不起你。你就这么大挺好,平时吃点苍蝇蚊子,还有臭虫蚯蚓之类的就饱了,反正不用花钱。实在不行,我就再把你变小一点,嗯,变成一只臭虫大小就更好养活了。”
“不,不能这样!”哥斯达顿时大惊失色,“那些东西我绝对不能吃,我也绝对不能再变小了,我毕竟是个高贵的魔神……”
“反了你了?我是主人还是你是主人?我说什么,你就做什么,我让你吃什么,你就吃什么,别忘了你和我签订了主仆协议,我随时可以灭掉你!”林半怒道。
主仆协议是一种很不平等的灵魂契约,林半现在确实拥有这种权力。哥斯达于是垂头丧气地缩进了口袋里,以沉默来表示抗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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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四点多,林半双手举着担架,口袋里装着哥斯达,悄悄地回到了村里。
青龙村的村民们住得很分散,房子东一栋西一间,大多靠着自己的责任田修建。林半七弯八绕,快步向着自己的家里走去。
村子里原本是静悄悄的,但不知为什么,村里的狗忽然依次吠叫了起来,且越叫越凶。
林半吓了一跳,赶紧拨腿飞跑,生怕那些村民跑出门来查看动静,看到了自己手里的担架。
“哥斯达,这些狗一定是闻到了你的味道!”牧云皱眉说道。
“不可能!我现在这么小,哪有什么气息?何况如果我散发出龙的气息,它们敢吠叫半声吗?”哥斯达不屑地说道。
“难道是闻到了我的仙人味道?”牧云略有些惊喜地说道,“想不到凡间的狗也还算识货!”
“你现在满身的血,哪还有什么仙人味道?”林半刚苦笑了一声,就忽然在一栋二层楼房前停了下来,并迅速地躲到了屋后的墙角里,同时对着牧云和哥斯达低声说道:“别作声,被人发现了会有麻烦!”
这栋楼房有一个很大的院子,用围墙围着,围墙中央有一扇铁门,看来是富裕人家。
“嘎吱……”林半刚躲进阴影里,围墙的铁门就被人推开了,两个穿着平脚短裤的老头和老太太相继走了出来,用手电筒四处照着。
“汪汪……汪汪……”一条大土狗跟在他们后面,使劲地吠叫着。
此刻,整个村子里狗叫声此起彼伏,就像过年放鞭炮一样,让牧云和哥斯达都很困惑。
就在这时,他们听到了老头和老太太的对话——
老头:“他奶奶的,狗叫得这么凶,恐怕有贼在偷东西,今晚怕是不能睡了!”
老太太:“不会吧,谁敢来我们村里偷东西啊?”
老头:“哼,日防夜防,家贼难防,小心为好!”
老太太:“咦?听你这话音,是在说林家那小子吧?林半不是上山守西瓜去了吗?再说了,听说他这几年学好了,也自己去赚钱了,起码咱们家没再丢过东西啊。”
老头:“狗改不了吃屎!做过一次贼,终生都会想做贼的。老婆子,后门关好没有?”
老太太:“早关好了!”
老头:“狗洞堵好没有?”
老太太:“没有。”
老头:“赶紧堵上!还有,去数数那些鸡,看少了没有?还有那几头猪!”
老太太:“林半这小子从不偷猪偷牛的啊……他只偷过鸡鸭!”
老头:“你知道什么?从小偷针,长大偷金!偷鸡摸狗的人,胆子会越来越大,最后什么都偷!”
老太太:“哦……唉,说起来林半那孩子也怪可怜的,摊上那么个倔老头,也怪不得他!”
老头:“就你心软!唉,女人啊……”
老太太:“哼,就你心硬,比铁还硬,行了吧?别以为我不知道你那些破事!那一年,咱家的鸡是怎么丢的?”
老头:“好了,怕了你啦,别说啦,睡吧!”
不一会,铁门关了起来,脚步声渐渐消失,狗吠声也慢慢沉寂下去。
牧云和哥斯达听到这段对话,顿时惊讶万分,面面相觑,他们总算明白了一件事——原来村里狗吠,是因为闻到了林半的气味!
这真是不可思议啊,那林半平时住在村子里时,这些狗整天该叫成什么样啊?
林半脸红耳臊,赶紧踮起脚尖往家里跑去。只是路过那扇铁门时,他犹豫了一下,又习惯性地伸手摸了一下。
那扇铁门上的挂锁,居然没有锁好,院子的角落里也趴着一只老母鸡,就连那条大黄狗,也被狗绳锁在了廊柱上,根本起不到扑咬盗贼的作用……看来人老了,就是容易犯糊涂。
“汪汪……”这时那条大狗闻到了林半的气味,又摇着尾巴兴奋地吠叫起来,林半赶紧撒开脚丫开溜了。
村子里的狗叫声仍然此起彼伏,就像一曲交响乐。
一口气跑到家门口的那条小路上,林半才停下步子,轻咳了一声:“牧云,其实……”
“其实你是一个贼!”牧云打断了林半的话,她冷冷地盯着林半,每一个字都像钉子一样,楔入林半心底的最深处,“算我瞎了眼,把仙术传给了你这个心术不正的贼骨头!”
林半的眼神一下子黯淡下来,下巴也耷拉到了胸口,半晌没有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