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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 重回故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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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说自己只是双堆集的一个乞丐,虽说吃的是残羹冷炙,但在厉风行的心目中,双堆集仍是他的根。

    十年未回,当他突然想回去的时候,整个人开始兴奋起来,恨不能插上双翅,立马飞到双堆集,飞到双堆集那个可以为他遮风挡雨的桥洞。

    当厉风行站在街头东边的那个大水塘时,他的思绪又回到了十年前,回到十年前那个大雪纷飞的ri子……

    那时的他不叫厉风行,叫小乞丐、小杂种,是几个老乞丐从路边捡来的孤儿,东街尽头的桥洞便是他的家,在他们的照顾下,虽然吃的是残羹冷炙,虽然住的是桥洞,但他毕竟活了下来。

    在他五岁那年,他走出桥洞,他必须自己养活自己,江湖上有个知名的帮派叫丐帮,但并不是每个乞丐都能入丐帮,老叫化他们不是,厉风行当然更不是。

    在双堆集的ri子并不是开心的ri子,并不是因为贫穷,而是因为南小天,当他走出桥洞的那天起,南小天便见他一次打他一次,不看对错,只看心情。

    十年前的那个下雪天,南小天一时心血来chao,要将厉风行脱得光光的,站在雪地里,以他为模子来堆雪人。

    厉风行再怕南小天,也知道这样做的后果只有死路一条,坚持不同意,南小天骂了一句让他这一生都不会忘记的话:他妈的!

    厉风行在暴怒之下,捡起一块砖头砸破了南小天的脑袋,然后就跳进这个水塘,这个水塘曾经是他的避风港,无论是偷吃人家的馒头,还是偷摘人家的水果,只要跳进这个水塘,那些追他的人便会望水兴叹,不再追赶。

    可那天的情况不同,那些追赶他的家丁不但没有止步,反而不惧寒冷纷纷跳下来追捕,就在他异常绝望的时候,一剑勾魂司徒空来了,在杀掉南霸天后,也顺便将他带回到野狼谷,从此他不再叫小乞丐、小杂种,他有了一个属于自己的名字——厉风行!

    就在厉风行心神游离之即,突听一阵坚锐的破空之声,无数枝利箭,从不同的角度激she而至,事出伧促,虽连变身形避过大部份利箭,但仍被一枝利箭洞穿左肩,带出一块血肉,鲜血染红半边衣襟。

    箭雨过后,再回身看时,却见街口站着一队人马,为首的是位手执折扇的公子哥,年岁看上去比厉风行还小那么一点,折扇轻摇,淡雅从容,正是霸王庄的南小天,而他的左手边站着丁一鹏,右手边则是一位家丁,抱着其祖传的“游龙八卦刀”。

    南小天双目充满怨恨,盯着厉风行,冷冷地道:“小杂种,可认得我?”

    厉风行当然识得南小天,曾多少次在梦中把南小天暴打一顿,十年重逢,见面即为其利箭所伤,怒道:“南小天,你给我记住,我不是小杂种,我是厉风行!”

    南小天狠狠地道:“小杂种也好,厉风行也罢,在我心中都一个样,司徒空那个老杂种死了,这个仇只能找你这个小杂种来报!”

    厉风行对师父那是相当的尊重,听他出言不逊,心头火起,怒道:“南小天,你的嘴巴给我放干净点,否则我杀了你!”

    南小天没有说话,而是后退两步,一打手势,那些家丁、护院各展兵刃纷纷冲杀过来,看那种阵势,似乎不将厉风行剁成肉泥,誓不罢休似的!

    十年练剑,厉风行当然没将这些人放在眼中,也不拔剑,挥点剑鞘,一招“鬼哭神惊”,指南打北,指东打西,上下翻飞,剑鞘到处,只打得一干人等哭爹叫娘,青皮脸肿,一剑之后,无人敢捋其锋。

    南小天见厉风行随意挥洒,便有如此威力,再叫下人上场,也不过是人家嘴边的一道菜,右手一伸,将八卦刀拿在手中。

    众武士一见南小天拿刀,深知一场恶战在所难免,南小天最厉害的武功虽然是“游龙八卦刀”,但他平时最不喜欢的就是用刀,在他看来,用刀不过是莽夫所为,所以他平时用的是扇,虽然他的铁扇功夫还不入流,但他还是喜欢用扇,他觉得用扇最有儒雅之风。

    但此刻面对厉风行,面对即将展开的生死之战,他选择了刀,在追求儒雅与保全生命之间,他选择了后者。

    厉风行在双堆集生活了七年,当然知道“游龙八卦刀”的厉害,当年南霸天就仗着这套刀法,横扫江湖,方圆百里,找不出百合之敌。

    当年师父无声无息地杀了南霸天,过程如何,师父没说,厉风行也没问,他只知道师父每杀一个人,都会做充分准备,不但要充分掌握对方的武功特征,同时还要掌握对方的生活细节,从中找出对方的致命弱点,因为他在暗中,有的是时间,只有当他认为达到万无一失时,才会从暗中出来,出其不意地一剑夺命。所以师父与他的对手相比,单从武功论,很难说熟高熟低。

    十年前,厉风行做梦都想把南小天踩在脚下,十年后,厉风行虽然有这个能力,却没有了这个想法,见南小天拿刀在手,说道:“南小天,收起你的破刀吧,你不是我对手!”

    在南小天的心目中,厉风行不是厉风行,而是小乞丐,是那个随时被自己踩在脚下的小乞丐,对他的话,就如耳边的风,吹过后,不留一点痕迹,狠声道:“是不是对手要打过才知道!”

    说完,猛地一刀“抽刀断水”,攻将过来,厉风行向后微退,避过刀锋,南小天刀锋一转,一招“举火燎天”,刀刀紧逼。

    厉风行朗声一笑,剑鞘一晃,一招“鱼死网破”,突破对方刀网,直点南小天咽喉。

    南小天心中一惊,刀身一回,侧身避过,不敢贪功,一招“八方风雨”,将自己护卫得严严实实。

    厉风行深知南小天所使之刀乃南家家传宝刀,削铁如泥,自己所使之剑虽取名“流星剑”,实乃普通jing钢所铸,自不敢与南小天硬碰硬,更何况左肩负伤,稍微用劲,便血流不止,再者,厉风行虽恨南小天,但却不想伤他,剑法中留有不少余地,所以要短时突破南小天的刀网,似乎也有点勉为其难。

    南小天却是不管不顾,招招杀着,犹如疾风骤雨,毫无余地。厉风行心中暗叹,瞅准机会,一招“附骨之龃”,剑鞘始终贴着南小天的刀身,顺势而进,顺势而退,无论南小天的刀势如何变化,始终不离不弃,只骇得南小天冷汗直冒。

    厉风行边打边道:“南小天,还想打下去吗?”

    南小天深知自己的武功比起厉风行来还相差甚远,再打下去,不但报不了父仇,自己的小命都得玩完,正所谓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因此,借厉风行的一句话,趁机下台,跳出圈外,盯着厉风行,双目中闪过一丝痛苦之se,说道:“小杂种,为何不杀我?”

    厉风行看着这个曾经不可一世的南小天,如今又有少许暴戾的南小天,叹道:“你把我当仇人,可我没把你当仇人,你走吧!”

    南小天望着厉风行,面seyin晴不定,原以为出其不意地伤了他,定可一举将他杀掉,为父报仇,没想到厉风行的功夫实在太高,受伤之后,还是如此勇猛,他也是个聪明人,深知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的道理,更何况他已等过十年,再晚几年也是没关系的,审时度势,知道再坚持下去,绝无半点好处,心虽不甘,仍带众离去。

    厉风行待南小天走后,草草地包扎了箭伤,这才朝桥洞走去,看着桥洞外那一块块熟悉的石头,百感交集,这个遮不了风,却能挡雨的地方,是他的家,是他住了七年的家,这里有他童年的梦想,也有他的救命恩人。

    跟十年前的沉寂不同,现在的桥洞非常热闹,不时传出阵阵猜拳划令之声,而听声音又都是一帮年青人,心中奇怪,快步而行,来到桥洞,里面果然没有老乞丐,只是一帮年轻的乞丐,一帮不认识的乞丐。

    每个人都以异常的眼神望着他,每个人的眼神都有异于常人的亮,明显是身怀武功,绝对不是一般的乞丐。

    厉风行的猜测很快便得到证实,其中一个年纪稍长的人站了出来,沉声道:“什么人闯我丐帮分坛?”

    厉风行听他们自报丐帮,虽然语气不善,心中不快,但仍依江湖规矩,双手一拱道:“在下厉风行,无意冒犯,敢问各位兄弟,可知李老爹去向?”

    都说丐帮的消息灵通,厉风行的名字早在顺风镖局时便传遍了大江南北,连南小天都知道,这帮叫花子更不可能不知道,那人接道:“原来是秋代帮主的朋友,在下失敬,你说的那几个老叫花,十年前就让南小天赶到乡下去了!”

    又是南小天,厉风行的心里可说是五味杂陈,这南小天也真是太可恶了,你恨我倒也罢了,何必牵怒那些老乞丐?

    那人见厉风不语,又道:“厉少侠,你既然是秋代帮主的朋友,找那几个老叫花的事,就包在我们身上,三天之内,我樊于期一定将他们带回双堆集!”

    丐帮不愧为江湖第一大帮,办事的效率果然高,不用三天,第二天下午,一干乞丐便领着李老爹他们回来了。

    十年未见,厉风行忽地扑了过去,跪倒在地,连续磕了三个响头,当他抬起头来时,已经是泪流满面了。

    那些乞丐虽然早向李老爹讲了厉风行的事,但当厉风行跪倒在面前时,仍未反映过来,几疑做梦,好半响才回过神来,禁不住抱着厉风行的头痛哭起来。

    厉风行先是带着他们在市集中买了一些衣服,随后带着他们来到君悦客栈大吃了一顿,在君悦客栈中住过一晚后,便带着他们离开了双堆。

    他们不愿意在城里生活,遂将他们安排在乡下,待一切安顿好后,才告辞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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