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一章 爷是来吃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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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谢不谢的……”胡风头一次接受周雨的道谢,有点别扭:“我可跟你说啊,我能帮你约到枭龙是一回事,但是呢,你与他能不能重修旧好,他会不会回头又是另外一件事喔!哼哼,到时候你与他感情破裂了,可别把气撒在我头上就成!”
“才不会呢!”周雨被胡风说得有点脸红。她抬头看看胡风,有点难堪的问:“大色狼,我在你的眼里,难道就真的那么坏,像个母狮子一样么?”
“那可不……啊不是不是!”胡风差点说漏了嘴,幸好收嘴收得快。他堆起满脸的笑容,奉承的道:“你净瞎说,你怎么会像母狮子呢?谁说的?谁评价的?我看说这鬼话的人简直就是没脑子,哼!你看看我们家小雨,多温柔贤惠一女孩儿!就像……就像……”说到这里,胡风想找一个好听点的词儿来形容周雨,但想到周雨那母老虎一般的性格,吓得一哆嗦,感觉自己说的话有点恶心。好词儿再也想不出来了。
“就像什么?”周雨眼睛睁得大大的,满脸期盼,希望胡风继续说下去。
“呵呵没什么没什么!反正你觉得什么词儿好那就是什么!”胡风尴尬的笑笑,再也说不出让自己都恶寒的话来,赶紧撇开话题,问道:“对了!你既然想约他出来,那你打算什么时候见他?”
“明天行么?”周雨觉得越快越好,她现在就想见到枭龙,向那家伙当面问清楚。她想知道,他的心中,到底还有没有自己?
“明天?恐怕不行吧!”胡风思索了一下,明天自己还要去jx市参加同学聚会呢:“我看要不这样吧,后天怎么样?明天我还有事去jx市一趟,不能帮你约枭龙出来。”
“这样啊……”周雨目光一黯,低落的道:“那……好吧!”
……
今天的天气很好,阳光照在人的身上,暖绵绵的,很舒服。
早上起来的时候,胡风还特意梳洗打扮了一下,因为等会儿,他就要赶去jx市。在那儿,正有一帮子的老同学在等着自己呢。
本来今天,胡风是打算把兰兰也带着一起去参加同学聚会的。但就在昨天晚上,当他问兰兰要不要陪自己去的时候,兰兰回答得似乎有点犹豫。虽然她没有直接拒绝自己,但胡风还是能看出来,她是不愿意去的。
当时看了兰兰的神情,胡风估计她可能有什么事情要做,不好直言拒绝自己,所以才支支吾吾的。胡风善解人意,便也不责怪于她,只是心中有点郁闷遗憾而已。他本还指望着在这个同学聚会上,带着漂亮的兰兰去露露脸呢,但现在看了,估计是泡汤了……
收拾妥当之后,胡风看了看时间,发现现在才8点钟不到,便要出门时,突然间听见“嘭”的一声响,那扇只能挡风的门外面,传来了甩门声,紧接着,一阵阵的高跟鞋敲击地面声响了起来。胡风本不想理会的,但这时候,外面却清晰的传来了兰兰打电话的声音:“哎……真是的……好了好了,我说了我去了还不行吗?本来不想去的,但是呦不过你……对了,这次你们班有几个人出去玩啊……是吗?嘻嘻……”
说着说着,兰兰的声音渐行渐远,都快消失不见了,胡风以为是兰兰的同学趁着这难得的好天气,要约她出去游玩,便也没有在意。正要把门打开时,猛然间听见兰兰走到楼道拐角处,最后面冒出一句话来——
“秦华,我告诉你……这次本来我不想去玩的,但是前两天我爸打电话过来,要我和你修好,还劝了我很久,所以我才打算暂且饶过你,但是下不为例,你要是还有什么乱七八糟的事情传到我耳朵里,我看我们连朋友都没得做……好的好的,我马上到马上到,为了满足你的请求,我连他昨天的请求都拒绝了……恩恩恩,就是那天你在学校看见的人……”越到后面,声音越是细不可闻,最后终于再也听不见了。
“……”
她……她是应了秦华的请求去玩,为此,居然连自己这个男朋友也不顾???
听见兰兰匆匆忙忙的声音,胡风心头一震。
……
你想知道当年的帝王过的是怎样的生活么?你想与帝王同乐么?
很好!请来“皇朝”宾馆吧!
这里只有想不到的奢华,没有做不到的服务!皇朝宾馆,坐落在jx市迎宾广场,临江御景,站在宾馆顶端,俯视整个大地,一种主宰江山、粪土王侯的心情油然而生!
作为一家比五星级更加高档的宾馆,“皇朝”人认为,不管是什么人,都会被“皇朝”的奢华所震撼!在这里,即便是一个打杂的勤务员,也会有种凌驾于芸芸众生之上的豪迈情绪,不为别的,就因为他们是“皇朝”人!
皇朝,一个比五星级宾馆更加高档的五点五星级宾馆!就是能给他们带来这种自信。
胡风是从一辆大巴士里跳出来的。正好,当他自大巴士里出来的时候,刚好就站在皇朝宾馆的大门口。
“……”看着皇朝宾馆极尽奢华,无比气派而又金碧辉煌的大门,胡风就像一个乡下大爷一样,张开了大嘴,半响才哆嗦的道:“我的娘哎!这家伙可比我以前在首都办公的中北海还大!”
由于被震慑住的缘故,胡风吓得把手中花了两百块钱新买的公文包都掉在了地上——为了不在今天的聚会上丢面子,胡风特别花钱买了一个像样的公文包,然后再花八百块钱血本买了一套衣物——兰兰以前给他买的高档衣物几个星期没洗,早已经看不清楚原来的颜色。而婧媛说是帮他买衣服外套,但到现在也没交到自己手中。没办法,他只能自己出钱买了。
胡风撇撇嘴,用手拍了拍身上的灰尘,再把地上的公文包捡起来,然后装作很了不起的样子,大步向皇朝宾馆的大门迈去。
“站住,干嘛的?”
胡风的脚还没踏进皇朝宾馆的紫金地板,人已经被两个保安模样的人拦住了。一个相貌凶恶的家伙上下打量了一下胡风,瞪着眼道:“小子,这儿现在不缺人手。你要找工作的话,去别的地儿吧。”
“什么?”胡风抖抖身上三百大元的衣服,恼怒的道:“你觉得我像是来找工作的吗?我……我是来吃饭的好不好?”
“什么谢不谢的……”胡风头一次接受周雨的道谢,有点别扭:“我可跟你说啊,我能帮你约到枭龙是一回事,但是呢,你与他能不能重修旧好,他会不会回头又是另外一件事喔!哼哼,到时候你与他感情破裂了,可别把气撒在我头上就成!”
“才不会呢!”周雨被胡风说得有点脸红。她抬头看看胡风,有点难堪的问:“大色狼,我在你的眼里,难道就真的那么坏,像个母狮子一样么?”
“那可不……啊不是不是!”胡风差点说漏了嘴,幸好收嘴收得快。他堆起满脸的笑容,奉承的道:“你净瞎说,你怎么会像母狮子呢?谁说的?谁评价的?我看说这鬼话的人简直就是没脑子,哼!你看看我们家小雨,多温柔贤惠一女孩儿!就像……就像……”说到这里,胡风想找一个好听点的词儿来形容周雨,但想到周雨那母老虎一般的性格,吓得一哆嗦,感觉自己说的话有点恶心。好词儿再也想不出来了。
“就像什么?”周雨眼睛睁得大大的,满脸期盼,希望胡风继续说下去。
“呵呵没什么没什么!反正你觉得什么词儿好那就是什么!”胡风尴尬的笑笑,再也说不出让自己都恶寒的话来,赶紧撇开话题,问道:“对了!你既然想约他出来,那你打算什么时候见他?”
“明天行么?”周雨觉得越快越好,她现在就想见到枭龙,向那家伙当面问清楚。她想知道,他的心中,到底还有没有自己?
“明天?恐怕不行吧!”胡风思索了一下,明天自己还要去jx市参加同学聚会呢:“我看要不这样吧,后天怎么样?明天我还有事去jx市一趟,不能帮你约枭龙出来。”
“这样啊……”周雨目光一黯,低落的道:“那……好吧!”
……
今天的天气很好,阳光照在人的身上,暖绵绵的,很舒服。
早上起来的时候,胡风还特意梳洗打扮了一下,因为等会儿,他就要赶去jx市。在那儿,正有一帮子的老同学在等着自己呢。
本来今天,胡风是打算把兰兰也带着一起去参加同学聚会的。但就在昨天晚上,当他问兰兰要不要陪自己去的时候,兰兰回答得似乎有点犹豫。虽然她没有直接拒绝自己,但胡风还是能看出来,她是不愿意去的。
当时看了兰兰的神情,胡风估计她可能有什么事情要做,不好直言拒绝自己,所以才支支吾吾的。胡风善解人意,便也不责怪于她,只是心中有点郁闷遗憾而已。他本还指望着在这个同学聚会上,带着漂亮的兰兰去露露脸呢,但现在看了,估计是泡汤了……
收拾妥当之后,胡风看了看时间,发现现在才8点钟不到,便要出门时,突然间听见“嘭”的一声响,那扇只能挡风的门外面,传来了甩门声,紧接着,一阵阵的高跟鞋敲击地面声响了起来。胡风本不想理会的,但这时候,外面却清晰的传来了兰兰打电话的声音:“哎……真是的……好了好了,我说了我去了还不行吗?本来不想去的,但是呦不过你……对了,这次你们班有几个人出去玩啊……是吗?嘻嘻……”
说着说着,兰兰的声音渐行渐远,都快消失不见了,胡风以为是兰兰的同学趁着这难得的好天气,要约她出去游玩,便也没有在意。正要把门打开时,猛然间听见兰兰走到楼道拐角处,最后面冒出一句话来——
“秦华,我告诉你……这次本来我不想去玩的,但是前两天我爸打电话过来,要我和你修好,还劝了我很久,所以我才打算暂且饶过你,但是下不为例,你要是还有什么乱七八糟的事情传到我耳朵里,我看我们连朋友都没得做……好的好的,我马上到马上到,为了满足你的请求,我连他昨天的请求都拒绝了……恩恩恩,就是那天你在学校看见的人……”越到后面,声音越是细不可闻,最后终于再也听不见了。
“……”
她……她是应了秦华的请求去玩,为此,居然连自己这个男朋友也不顾???
听见兰兰匆匆忙忙的声音,胡风心头一震。
……
你想知道当年的帝王过的是怎样的生活么?你想与帝王同乐么?
很好!请来“皇朝”宾馆吧!
这里只有想不到的奢华,没有做不到的服务!皇朝宾馆,坐落在jx市迎宾广场,临江御景,站在宾馆顶端,俯视整个大地,一种主宰江山、粪土王侯的心情油然而生!
作为一家比五星级更加高档的宾馆,“皇朝”人认为,不管是什么人,都会被“皇朝”的奢华所震撼!在这里,即便是一个打杂的勤务员,也会有种凌驾于芸芸众生之上的豪迈情绪,不为别的,就因为他们是“皇朝”人!
皇朝,一个比五星级宾馆更加高档的五点五星级宾馆!就是能给他们带来这种自信。
胡风是从一辆大巴士里跳出来的。正好,当他自大巴士里出来的时候,刚好就站在皇朝宾馆的大门口。
“……”看着皇朝宾馆极尽奢华,无比气派而又金碧辉煌的大门,胡风就像一个乡下大爷一样,张开了大嘴,半响才哆嗦的道:“我的娘哎!这家伙可比我以前在首都办公的中北海还大!”
由于被震慑住的缘故,胡风吓得把手中花了两百块钱新买的公文包都掉在了地上——为了不在今天的聚会上丢面子,胡风特别花钱买了一个像样的公文包,然后再花八百块钱血本买了一套衣物——兰兰以前给他买的高档衣物几个星期没洗,早已经看不清楚原来的颜色。而婧媛说是帮他买衣服外套,但到现在也没交到自己手中。没办法,他只能自己出钱买了。
胡风撇撇嘴,用手拍了拍身上的灰尘,再把地上的公文包捡起来,然后装作很了不起的样子,大步向皇朝宾馆的大门迈去。
“站住,干嘛的?”
胡风的脚还没踏进皇朝宾馆的紫金地板,人已经被两个保安模样的人拦住了。一个相貌凶恶的家伙上下打量了一下胡风,瞪着眼道:“小子,这儿现在不缺人手。你要找工作的话,去别的地儿吧。”
“什么?”胡风抖抖身上三百大元的衣服,恼怒的道:“你觉得我像是来找工作的吗?我……我是来吃饭的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