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阴暗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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戚凌把段二抱起来,指示陶秋安拿上行李,他们要从旅馆房间硬闯出去。
突破还没有形成的包围圈不算太困难,戚凌直接跳出窗外,把段二放下,借着夜色的掩护行动,无声无息地打晕了两个便衣警察,拿了他们的枪。陶秋安把行李丢下去,因为修建了车库,窗户比普通的二楼还要高,他壮着胆子往下跳,身体本能地往前倾,双手先落地。
跳下来以后,陶秋安有些傻眼了,因为远比他想象中轻松得多。
戚凌放弃了原本的车,抱着段二往前跑五十米,果然,连接汽车旅馆和高速公路的小道上,看见了三辆关掉车头灯的警车。这时后面的警察已经发现他们了,戚凌把段二塞给陶秋安,一拳砸碎了警车的玻璃窗,硬是把里面的人给拖出来。
陶秋安坐在车上直冒冷汗,因为戚凌把油门踩尽了,正在高速公路和警察飚车。
“快,找地图,看看最近的医院在哪里。”戚凌说。
“哦。”陶秋安手忙脚乱地从行李袋里翻地图,边问:“臭小鬼这是怎么了?”
“心脏病。”戚凌顿了一下,往左打着方向盘超车,低声说:“我不应该带上她的。”
陶秋安愣了愣,看了眼躺在后座的段二:“你打算在医院门口丢下她?”
“不然能怎么办?”戚凌的声音里带着焦躁。
“不能这样做,太没人性了!”
“闭嘴,收起你那跟圣母一样的同情心,给我好好看清楚现实!”
“现实?现实就是你要把一个才七岁、心脏病发作的小孩遗弃在路边,不管她死活!”
戚凌闭了闭眼睛,不吭声,但也不为所动。
陶秋安紧紧攥着地图,见识到什么叫心如铁石,这个男人,冷酷无情得超乎他的认知。
他回过身去把段二抱进怀里,小丫头看起来丝毫生气也没有,小脸发青,嘴唇泛紫,心跳声隔了十多秒才听到一次。陶秋安低下头去,两人额头贴着额头,他喉头发紧,异常艰难地开口:“把我也一起丢在医院门口。”
有的时候,陶秋安也恨死了自己这种烂好人的性格。段二讨厌他,而他也不喜欢这个臭丫头,可到底只是个孩子啊,是个活生生的人,怎么可以说丢下就丢下?
“你再说一次?”戚凌偏过头剐了他一眼。
陶秋安清清楚楚接收到他眼里的戾气,壮着胆子问:“我们这是在哪里。”
“广深高速鹤洲段,再往前是宝安出口。”
“鹤洲,鹤洲……”陶秋安眯着眼睛在地图上找,突然大叫:“左转!快!”
结果他们没有把车开到医院,而是开到了一处偏远的丛林里,弃车,抱着孩子狂奔,甩掉了追捕的警察。最后他们徒步跑了两公里,来到一个叫宝瑞村的地方,大概是读初中的时候,陶秋安在暑假时来过这里两次。
当时是陶冶带着他,还有陶夏宁一起来的,主要是探访一个挚友,名字陶秋安不记得了,只记得那个人姓李,兄弟俩都管他叫李叔。虽然有几年不见面了,在他印象中,李叔是个很不错的人,相貌一派斯文,性子也温顺。
最最最重要的一点,他知道李叔是学医的,家里就跟小药房一样,邻居街坊有个头疼发热都到他家来问药。
陶秋安在拍门的时候,戚凌抱着段二,眼神极其复杂地看着他。
李思明四十岁出头,微胖圆脸,戴着一副边儿金丝眼镜,性子不但温顺,还温吞。
他和陶冶有十几年交情了,当年都是上海同济大学的新生,他主修临床医学,陶冶是生物系,两人既是校友又是舍友,因为脾气对盘,毕业以后也一直保持联系。
李思明摘下眼镜,不慌不忙地擦拭镜片,又望着客厅的挂钟,似乎走了一会神,才终于舍得开金口:“孩子没事了,我给她注射一剂血栓通,心跳已经恢复正常了,等醒来再吃点抑制心律失常的药,应该不会有大问题。你们也真是的,孩子有病怎么还能带着到处跑呢,心脏病如果救治不及时,可是会出人命的。”
在客厅里等了一个多小时,陶秋安和戚凌都大松口气。
尽管李思明看上去是一副好人相,但两个男人在半夜里神色慌忙,还抱着发病的孩子拍门,怎么着也得给人家个解释。陶秋安只好乱扯牛皮,说孩子的父母因为欠债跑了,他们联系上孩子的姨妈,特地带孩子到深圳去交给姨妈照顾,结果车子在高速公路上抛锚。
李思明被陶秋安唬得一愣一愣的,也没有多问什么,把他们带到了客房,叫他们好好休息。
房门刚关上,陶秋安累得都快站不住了,无力地靠在戚凌的肩膀上,抓起他胳膊啃了一口,都是因为这家伙,害他被/干得腿都合不拢了还要逃亡,奶奶个熊!
戚凌先是一愣,而又低声笑了。他两三步迈到床边坐下,把陶秋安拽了过来,抱在胸前,低下头用嘴唇摩挲他的嘴唇,柔声细语:“喏,给你咬这里。”
陶秋安连忙扭头,小心肝抖了一下,又觉得这样太没种了,粗声骂:“滚,爷才不稀罕你那两片嘴皮。”
“是么,可是我稀罕。”戚凌掰过他的脸,在嘴上啵了一口。
陶秋安一把推开他,趴到床上,把脸埋进枕头里。
戚凌知道陶秋安这是害羞了,笑笑,俯□去,张嘴咬住了他的后颈。陶秋安吃痛,想反抗却被按住后脑,死死的压住了,戚凌松开牙齿,却没有挪开嘴,用力地吮吸着他脖子上细腻的皮肤。
陶秋安快要窒息了,后颈又痛又痒,丝丝酥麻从尾椎窜上来,禁不住打了个激灵。
“唔……混蛋!松开你的狗嘴。”
戚凌满意地看着他后颈的吻痕,舔舔嘴皮子:“乖,累了就睡吧。”
陶秋安确实累了,眼睛一闭就睡了过去。
戚凌半坐半躺靠在床头,有一下没一下地吞吐烟雾,眼底尽是阴郁。
是他太高估了自己的重要性,还是低估了陶秋安的天真?
即使段二这次挺过来了,也没有几年好活,迟早都会因为心脏衰竭而死。
段家人通常到了青春期才会觉醒,而段二是个特例,也是迄今为止唯一出现的异能人,和变身人不同的是,她打从小眼睛就会变色。也因为段二天生特殊,段家在她身上做过许多实验,打过各种激素和兴奋剂,这也是导致段二心脏脆弱的原因。
而陶秋安太天真了,有时简直天真得可恨!
他这份天真仿佛是与生俱来的,无论多残酷的现实也磨灭不了,太可恨了!
总是因为别的一些什么人,轻易就说出离开他的话,可恨之极!
戚凌慨叹这份难得的天真,同时又恨不得手里有把剪刀,能把除了自己以外的人从陶秋安生命里剪去。他摇摇头,觉得自己越来越小气了,他侧身把陶秋安揽进怀里,摆成蜷缩的姿势,想象着有一根脐带将他们紧密相连。
陶秋安像胎儿一样依附他,靠他供给的血液和营养存活。
这样,多好。
李思明家有两座两层高的楼房,楼对着楼用砖墙连接起来,兄弟姐妹都移居香港了,家里只有一个帮佣的大妈,还有两条强壮的大狼狗。主人性情温和,但这两条狗可凶了,栓在天井里见人就吠,还一副张牙舞爪想冲上来拼命的样子。
他们听从李思明的建议,在这里小住几天,等段二身体稳定了再作打算。
陶秋安蹲在天井的洗衣盆旁边,津津有味地啃鸡腿,时不时吮手指,得瑟地看看两只狼狗。
这么幼稚的行为,连段二也看不下去了,坐着小板凳叼着奶瓶,飞个白眼鄙视他。
陶秋安把两只狼狗馋得直流哈喇子,心满意足地打个饱嗝,才把鸡骨头施舍给它们。他站起来,冲着段二翻了翻死鱼眼,然后才趿拉着拖鞋走过前厅,又蹲在了梨木茶几旁边围观。戚凌和李思明此时正在前厅下象棋,正杀得难解难分,连眼皮都没有抬一下。
陶秋安无趣,索性就晃出了大门,他溜达到村口牌坊的小卖部,摸出两个硬币想买雪糕,不过他又很快改变主意,拿起了公用电话。他想陶夏宁了,昨天晚上还梦见两兄弟一起放风筝,陶冶在屁股后面追着他们跑,不停地喊小心点儿,别摔着了……
他梦见的不过是平淡无奇的情景,换做一年以前,这样的梦简直是无聊透顶。陶秋安吸吸发酸的鼻子,人都是贱骨头,在懂的珍惜的时候,通常都是已经失去了以后。
他不顾戚凌的警告,拨打了陶夏宁的手机,心想,只听听声音就挂掉。
结果语言提示号码是空号,陶秋安握着话筒,整个人都僵硬了。
他和陶夏宁失去联系了,怎么会这样?
怀着一颗不安的心等到天黑,陶秋安偷偷摸摸来到戚凌住的客房,把这事说了出来。
戚凌当场就沉下脸来:“你又犯傻了?我不是跟你说过,电话很有可能会被监听和追踪,你脑子到底是用什么做的,左耳进右耳出,真当我放屁是吗?”
陶秋安理亏,心虚地嘟囔:“我这不是没打通么?”
戚凌重重弹了下他额头:“如果打通了,你是准备瞒着我了?”
“呃……抗议,反正都没打通!哪来什么瞒不瞒的,你这是欲加之罪!”
戚凌被他气笑了,走过去把房门反锁:“强词夺理,罪加一等。”
陶秋安看着他坏坏的笑容,下意识地吞口水,菊花一紧。
“你要乖乖接受惩罚,还是要我用强的?”戚凌从背后搂住陶秋安,鼻尖抵在他后颈嗅了嗅。
陶秋安哆嗦了下,很没有骨气地说:“啊哈,我肚子疼,有什么事等会再说。”
“那就是选第二个了……”
“第一!”陶秋安视死如归地喊。
自作孽不可活——当陶秋安想起这句俗语的时候,已经连哭都哭不出来。
他被戚凌用鞋带捆绑双手,脱掉裤子,扔到了床上,姿势不雅地屈膝趴在枕头上。而戚凌那混蛋什么也不干,只是一边抽烟一边顶着他后面看,见他被看得硬起来了,才淡淡地给出个评语:*。
陶秋安羞得脖子都红了,明明戚凌没碰他一下,性/器却胀得发痛,铃口溢出了粘液。
戚凌翘着脚坐在床边,低头,对着他紧闭的入口吹了口烟雾,嗤笑:“你抖什么?”
陶秋安抖得更厉害了,简直像患了帕金森病一样:“你看够了没有,要干快干!”
真是死鸭子嘴硬,戚凌将沾有润滑剂的手指刺入,搅动扩张,然后提枪上阵。他故意只是草草扩张了几下,连套子都不戴,硬是咬牙缓缓地、一寸寸地占据了这具*,他故意要让陶秋安痛!
戚凌没打算让陶秋安受伤,就只是让他痛,之后再让他欲仙/欲死。因为这个时候的陶秋安是最可爱的,因为他痛苦,因为他快乐,满心满眼都只有他一个人,不会再为别人挂心。
戚凌甚至不碰陶秋安的前面,也不许他自己碰,直到干爽了,非逼着他叫一声哥。
事后,陶秋安缓过气来,一脚蹬到他脸上去:“禽兽!”
戚凌挨了一脚丫子,抓住他再次踢过来的脚,揉揉发麻的面颊,苦笑:“也就只有你敢老是打我的脸,换了别的谁,我早把他肠子都扯出来。别闹了,睡觉,要不就再来一次。”
陶秋安听了这话,心里略略有一点甜,也就不跟他计较了。
两人共枕而眠。
在幽暗的房间里,李思明把眼镜摘下来,捏起衣角缓缓擦拭镜片,视线却一直没离开过监控屏幕——他知道陶秋安和戚凌是重大通缉犯,不过他不打算举报,因为他们的价值可远远不只那点奖金。
李思明扶住椅把站起来,磨磨蹭蹭地为自己续杯热茶,把瓷杯碰在手里吹了一口热气,面向监控,长久的沉思起来。
戚凌把段二抱起来,指示陶秋安拿上行李,他们要从旅馆房间硬闯出去。
突破还没有形成的包围圈不算太困难,戚凌直接跳出窗外,把段二放下,借着夜色的掩护行动,无声无息地打晕了两个便衣警察,拿了他们的枪。陶秋安把行李丢下去,因为修建了车库,窗户比普通的二楼还要高,他壮着胆子往下跳,身体本能地往前倾,双手先落地。
跳下来以后,陶秋安有些傻眼了,因为远比他想象中轻松得多。
戚凌放弃了原本的车,抱着段二往前跑五十米,果然,连接汽车旅馆和高速公路的小道上,看见了三辆关掉车头灯的警车。这时后面的警察已经发现他们了,戚凌把段二塞给陶秋安,一拳砸碎了警车的玻璃窗,硬是把里面的人给拖出来。
陶秋安坐在车上直冒冷汗,因为戚凌把油门踩尽了,正在高速公路和警察飚车。
“快,找地图,看看最近的医院在哪里。”戚凌说。
“哦。”陶秋安手忙脚乱地从行李袋里翻地图,边问:“臭小鬼这是怎么了?”
“心脏病。”戚凌顿了一下,往左打着方向盘超车,低声说:“我不应该带上她的。”
陶秋安愣了愣,看了眼躺在后座的段二:“你打算在医院门口丢下她?”
“不然能怎么办?”戚凌的声音里带着焦躁。
“不能这样做,太没人性了!”
“闭嘴,收起你那跟圣母一样的同情心,给我好好看清楚现实!”
“现实?现实就是你要把一个才七岁、心脏病发作的小孩遗弃在路边,不管她死活!”
戚凌闭了闭眼睛,不吭声,但也不为所动。
陶秋安紧紧攥着地图,见识到什么叫心如铁石,这个男人,冷酷无情得超乎他的认知。
他回过身去把段二抱进怀里,小丫头看起来丝毫生气也没有,小脸发青,嘴唇泛紫,心跳声隔了十多秒才听到一次。陶秋安低下头去,两人额头贴着额头,他喉头发紧,异常艰难地开口:“把我也一起丢在医院门口。”
有的时候,陶秋安也恨死了自己这种烂好人的性格。段二讨厌他,而他也不喜欢这个臭丫头,可到底只是个孩子啊,是个活生生的人,怎么可以说丢下就丢下?
“你再说一次?”戚凌偏过头剐了他一眼。
陶秋安清清楚楚接收到他眼里的戾气,壮着胆子问:“我们这是在哪里。”
“广深高速鹤洲段,再往前是宝安出口。”
“鹤洲,鹤洲……”陶秋安眯着眼睛在地图上找,突然大叫:“左转!快!”
结果他们没有把车开到医院,而是开到了一处偏远的丛林里,弃车,抱着孩子狂奔,甩掉了追捕的警察。最后他们徒步跑了两公里,来到一个叫宝瑞村的地方,大概是读初中的时候,陶秋安在暑假时来过这里两次。
当时是陶冶带着他,还有陶夏宁一起来的,主要是探访一个挚友,名字陶秋安不记得了,只记得那个人姓李,兄弟俩都管他叫李叔。虽然有几年不见面了,在他印象中,李叔是个很不错的人,相貌一派斯文,性子也温顺。
最最最重要的一点,他知道李叔是学医的,家里就跟小药房一样,邻居街坊有个头疼发热都到他家来问药。
陶秋安在拍门的时候,戚凌抱着段二,眼神极其复杂地看着他。
李思明四十岁出头,微胖圆脸,戴着一副边儿金丝眼镜,性子不但温顺,还温吞。
他和陶冶有十几年交情了,当年都是上海同济大学的新生,他主修临床医学,陶冶是生物系,两人既是校友又是舍友,因为脾气对盘,毕业以后也一直保持联系。
李思明摘下眼镜,不慌不忙地擦拭镜片,又望着客厅的挂钟,似乎走了一会神,才终于舍得开金口:“孩子没事了,我给她注射一剂血栓通,心跳已经恢复正常了,等醒来再吃点抑制心律失常的药,应该不会有大问题。你们也真是的,孩子有病怎么还能带着到处跑呢,心脏病如果救治不及时,可是会出人命的。”
在客厅里等了一个多小时,陶秋安和戚凌都大松口气。
尽管李思明看上去是一副好人相,但两个男人在半夜里神色慌忙,还抱着发病的孩子拍门,怎么着也得给人家个解释。陶秋安只好乱扯牛皮,说孩子的父母因为欠债跑了,他们联系上孩子的姨妈,特地带孩子到深圳去交给姨妈照顾,结果车子在高速公路上抛锚。
李思明被陶秋安唬得一愣一愣的,也没有多问什么,把他们带到了客房,叫他们好好休息。
房门刚关上,陶秋安累得都快站不住了,无力地靠在戚凌的肩膀上,抓起他胳膊啃了一口,都是因为这家伙,害他被/干得腿都合不拢了还要逃亡,奶奶个熊!
戚凌先是一愣,而又低声笑了。他两三步迈到床边坐下,把陶秋安拽了过来,抱在胸前,低下头用嘴唇摩挲他的嘴唇,柔声细语:“喏,给你咬这里。”
陶秋安连忙扭头,小心肝抖了一下,又觉得这样太没种了,粗声骂:“滚,爷才不稀罕你那两片嘴皮。”
“是么,可是我稀罕。”戚凌掰过他的脸,在嘴上啵了一口。
陶秋安一把推开他,趴到床上,把脸埋进枕头里。
戚凌知道陶秋安这是害羞了,笑笑,俯□去,张嘴咬住了他的后颈。陶秋安吃痛,想反抗却被按住后脑,死死的压住了,戚凌松开牙齿,却没有挪开嘴,用力地吮吸着他脖子上细腻的皮肤。
陶秋安快要窒息了,后颈又痛又痒,丝丝酥麻从尾椎窜上来,禁不住打了个激灵。
“唔……混蛋!松开你的狗嘴。”
戚凌满意地看着他后颈的吻痕,舔舔嘴皮子:“乖,累了就睡吧。”
陶秋安确实累了,眼睛一闭就睡了过去。
戚凌半坐半躺靠在床头,有一下没一下地吞吐烟雾,眼底尽是阴郁。
是他太高估了自己的重要性,还是低估了陶秋安的天真?
即使段二这次挺过来了,也没有几年好活,迟早都会因为心脏衰竭而死。
段家人通常到了青春期才会觉醒,而段二是个特例,也是迄今为止唯一出现的异能人,和变身人不同的是,她打从小眼睛就会变色。也因为段二天生特殊,段家在她身上做过许多实验,打过各种激素和兴奋剂,这也是导致段二心脏脆弱的原因。
而陶秋安太天真了,有时简直天真得可恨!
他这份天真仿佛是与生俱来的,无论多残酷的现实也磨灭不了,太可恨了!
总是因为别的一些什么人,轻易就说出离开他的话,可恨之极!
戚凌慨叹这份难得的天真,同时又恨不得手里有把剪刀,能把除了自己以外的人从陶秋安生命里剪去。他摇摇头,觉得自己越来越小气了,他侧身把陶秋安揽进怀里,摆成蜷缩的姿势,想象着有一根脐带将他们紧密相连。
陶秋安像胎儿一样依附他,靠他供给的血液和营养存活。
这样,多好。
李思明家有两座两层高的楼房,楼对着楼用砖墙连接起来,兄弟姐妹都移居香港了,家里只有一个帮佣的大妈,还有两条强壮的大狼狗。主人性情温和,但这两条狗可凶了,栓在天井里见人就吠,还一副张牙舞爪想冲上来拼命的样子。
他们听从李思明的建议,在这里小住几天,等段二身体稳定了再作打算。
陶秋安蹲在天井的洗衣盆旁边,津津有味地啃鸡腿,时不时吮手指,得瑟地看看两只狼狗。
这么幼稚的行为,连段二也看不下去了,坐着小板凳叼着奶瓶,飞个白眼鄙视他。
陶秋安把两只狼狗馋得直流哈喇子,心满意足地打个饱嗝,才把鸡骨头施舍给它们。他站起来,冲着段二翻了翻死鱼眼,然后才趿拉着拖鞋走过前厅,又蹲在了梨木茶几旁边围观。戚凌和李思明此时正在前厅下象棋,正杀得难解难分,连眼皮都没有抬一下。
陶秋安无趣,索性就晃出了大门,他溜达到村口牌坊的小卖部,摸出两个硬币想买雪糕,不过他又很快改变主意,拿起了公用电话。他想陶夏宁了,昨天晚上还梦见两兄弟一起放风筝,陶冶在屁股后面追着他们跑,不停地喊小心点儿,别摔着了……
他梦见的不过是平淡无奇的情景,换做一年以前,这样的梦简直是无聊透顶。陶秋安吸吸发酸的鼻子,人都是贱骨头,在懂的珍惜的时候,通常都是已经失去了以后。
他不顾戚凌的警告,拨打了陶夏宁的手机,心想,只听听声音就挂掉。
结果语言提示号码是空号,陶秋安握着话筒,整个人都僵硬了。
他和陶夏宁失去联系了,怎么会这样?
怀着一颗不安的心等到天黑,陶秋安偷偷摸摸来到戚凌住的客房,把这事说了出来。
戚凌当场就沉下脸来:“你又犯傻了?我不是跟你说过,电话很有可能会被监听和追踪,你脑子到底是用什么做的,左耳进右耳出,真当我放屁是吗?”
陶秋安理亏,心虚地嘟囔:“我这不是没打通么?”
戚凌重重弹了下他额头:“如果打通了,你是准备瞒着我了?”
“呃……抗议,反正都没打通!哪来什么瞒不瞒的,你这是欲加之罪!”
戚凌被他气笑了,走过去把房门反锁:“强词夺理,罪加一等。”
陶秋安看着他坏坏的笑容,下意识地吞口水,菊花一紧。
“你要乖乖接受惩罚,还是要我用强的?”戚凌从背后搂住陶秋安,鼻尖抵在他后颈嗅了嗅。
陶秋安哆嗦了下,很没有骨气地说:“啊哈,我肚子疼,有什么事等会再说。”
“那就是选第二个了……”
“第一!”陶秋安视死如归地喊。
自作孽不可活——当陶秋安想起这句俗语的时候,已经连哭都哭不出来。
他被戚凌用鞋带捆绑双手,脱掉裤子,扔到了床上,姿势不雅地屈膝趴在枕头上。而戚凌那混蛋什么也不干,只是一边抽烟一边顶着他后面看,见他被看得硬起来了,才淡淡地给出个评语:*。
陶秋安羞得脖子都红了,明明戚凌没碰他一下,性/器却胀得发痛,铃口溢出了粘液。
戚凌翘着脚坐在床边,低头,对着他紧闭的入口吹了口烟雾,嗤笑:“你抖什么?”
陶秋安抖得更厉害了,简直像患了帕金森病一样:“你看够了没有,要干快干!”
真是死鸭子嘴硬,戚凌将沾有润滑剂的手指刺入,搅动扩张,然后提枪上阵。他故意只是草草扩张了几下,连套子都不戴,硬是咬牙缓缓地、一寸寸地占据了这具*,他故意要让陶秋安痛!
戚凌没打算让陶秋安受伤,就只是让他痛,之后再让他欲仙/欲死。因为这个时候的陶秋安是最可爱的,因为他痛苦,因为他快乐,满心满眼都只有他一个人,不会再为别人挂心。
戚凌甚至不碰陶秋安的前面,也不许他自己碰,直到干爽了,非逼着他叫一声哥。
事后,陶秋安缓过气来,一脚蹬到他脸上去:“禽兽!”
戚凌挨了一脚丫子,抓住他再次踢过来的脚,揉揉发麻的面颊,苦笑:“也就只有你敢老是打我的脸,换了别的谁,我早把他肠子都扯出来。别闹了,睡觉,要不就再来一次。”
陶秋安听了这话,心里略略有一点甜,也就不跟他计较了。
两人共枕而眠。
在幽暗的房间里,李思明把眼镜摘下来,捏起衣角缓缓擦拭镜片,视线却一直没离开过监控屏幕——他知道陶秋安和戚凌是重大通缉犯,不过他不打算举报,因为他们的价值可远远不只那点奖金。
李思明扶住椅把站起来,磨磨蹭蹭地为自己续杯热茶,把瓷杯碰在手里吹了一口热气,面向监控,长久的沉思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