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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九,就让我从一双跑鞋开始忘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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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出包厢的时候,我听见一句熟悉的日语台词:“我知道时光终有一天会把我们分开,但是,即使如此,在那日降临之前,让我们一直在一起吧。”少女的声线柔盒,带着不为人知的雀跃的欣喜。

    循着声音传来的方向,我抬头看去,果真,闪闪宽大的银屏上放的是那一部剧。

    “《萤火之森》。”当吐完这四个字,仿佛用尽了全身的气力。

    “你说什么?”顾睿疑惑地看着我。

    “没什么,不过是一部日本动漫罢了。”

    是啊,也不过是一部算不得什么片子罢了。

    我记得曾经有一天,我和高显抱着电脑,看《萤火之森》,然而我却知道,他看得心不在焉,手机不时在镇—动,虽然表面上看起来他竭尽全力想要投入十二分的精神,然而看这一部片子需要沉淀下心来,才能倍受感动,明白倘若能够在一起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然而,手中的手机是那么的吸引他的心,他每隔几分钟,就会划动一番,然后装作正在专心看的样子,与我闲扯着他眼中的故事。可是,所有的句子从他口中吐出都是那么牵强,支离破碎,如同漫天的萤火,无法收束。

    所有的结局都已书写好,却来得如此猝不及防,仿佛一闭眼,至今我还能看见青色的少年们在夏日氤氲中追逐,少女的笑声洒满了整条郁郁葱葱的小径,却不曾料到故事戛然而止,尘封了年少的心。见到银之前,夏天只是夏天,见到他之后,喜欢、爱、有感觉,正在悄然演变成日夜所期盼的夏日,尽管我们会管它叫做炎炎夏日。

    银屏上,阳光正跳跃在少年的身上,少女只听见芷花绽放的声音,一朵一朵,美得肆意张扬。不知道谁家打翻了百年的陈酿,空气中的酒香瞬时能醉了人的心窝。

    “如果某一天,倘若你足够幸运,你将会找到那个可以将你的人生分成两部分的人,一部分叫做‘遇到他之前’,而另一部分则命名为‘找到他之后’”。我无意识地吐出这句话。

    “生生。”顾睿停下脚步,站在我身边一起静静观赏起来这一步剧。

    整个森林的妖怪都对少年说,小心,你要小心。如果打破了既定的禁——忌,世界就会分崩离析。

    所有人都知道,没有你,我会更好,所有人,除了我自己。

    我看见在25°的房间里,余生生抱着半个冰镇的西瓜,挖一口机械放地进嘴里,不知何时,水汽便氤氲了四肢百骸,涌成了两行水,在看不见的地方张牙舞爪,心因为高显的漫不经心而凄凄。

    日子过得忽快忽慢,少女只是学会了在寂静的夜,任思念爬满全身的血液,随着血管流转全身,在看不见的地方肆疟,最后流回心室,所有的细胞都在叫嚣着我想你,然而,你却不曾听见。我只是害怕,你走的太快,我跟不上你的步伐,只能一个人踽踽独行在一片黑阒中怀念着你的温暖,和曾经那些欢快的日子。

    仲夏夜如约而至,少女的裙裾如同一只看不见的手,撩拨着一曲悠扬而忧伤的华尔兹,在心可以感受到的地方,叮咚作响。

    连死亡都是那么地绚烂,满目的萤火衬着幽深的星空,张开的食指如同流星划过星空,坠落在不知名的湖中,旖尼出一圈又一圈的遐想。

    少年的眉目如画,笑着说,我终于可以碰你了。阴阳相隔间,一生一次的拥抱。她还没有来得及细细描绘他微凉的唇线,还没来得及执起他指节分明的手,还没来得及在他耳边吐出秋冬春的思念。只来得及拥住他的身,看他消失在了眼前,只余满眼璀璨的绿色,不见日月天明。在没有他的日子里,是否会雨雪霏霏,风雨凄凄?

    当时,看到着漫天的萤火,我在干嘛呢?我抬眼看着高显很用心地解开手机的锁,然后倾斜45度,在我看不见的地方与另一个角落的人窃窃私语,我在想,那时的他在干什么呢?会不会觉得眼前的这个人是如此的无聊,这么大了,还喜欢看这些动漫。

    其实,我只想让他看到这句台词“我知道时光终有一天会把我们分开,但是,即使如此,在那日降临之前,让我们一直在一起吧。”可是,那会的他低着头,只是在倒腾着手机,看吧,多么浪漫的表白,可是他偏偏低了头,而且也未曾学过日语,那句我从未吐露的告白消散在黑色中,以后,再也没有机会说出。

    没有只言片语,却能够轻易地切割神经,这就是故事的收梢。从此以后,森林会不会布满了雾霭,夏日会不会只是一个人斑驳的思念?

    千山暮雪,只影向谁去?

    “这部剧很美好,温暖地如同冬日里的一簇火。”顾睿看完之后,稍作评价。

    我抬眼看了一下他不知何时柔合了很多的轮廓,“嗯,我也很喜欢。”

    坐在顾睿的车上,我把头静静地靠在椅背上,面前闪现的却是高显低着头,握着手机,偏过45度角,屏幕发出幽蓝色的光芒,衬得他的脸明明灭灭的,看不是喜怒哀乐,也莫不清爱与不爱。

    “顾睿尔,我们一起去法国吧,”我看着车窗外的霓虹灯,“不过,你得给我买一双运动鞋。”

    “没问题。”他驱车带着我去了耐克旗舰店。

    我想,是时候封尘过往了,那么,就从那一双跑鞋开始吧。

    记得那一年生日的前一天,上海下了一场大雨,仿佛要把多有沉积在空气中的物质都狠狠地剔除,一丝不留,那场大雨淹没了半个城市,我挽起裤脚,脱下耐克,轻轻地提在手上,仿佛捧着一个稀世珍宝。那时想着,要是这一场大雨,这漫天的积水泡坏了高显送我的鞋子,我该如何是好?水一直漫到小腿肚以上,凉飕飕的,带着不可抗拒的秋意直往脚心钻,浑浊的水面下,暗藏着不可预知的危险,也许是细石块,也许是一滩污泥,也许是别人随手一丢的玻璃瓶,在路上早已炸开了花。我亦步亦趋地随着人流前行,然而不管我再怎么用心,还是踩到了不该踩到的东西,也许是细砂砾,也许是其他一些带着尖角的物质,那一刻,我只知道脚底一阵阴凉,一点儿也不觉得疼,估计是神经泡在冷水中,迟钝了很多,当我坐在车上擦识血迹时,钝痛瞬间如生死符,游走在全身,切割着迟钝的神经。

    那一刻,我竟然没有为破碎的脚感到可惜,反而内心暗自窃喜,我用一丝丝皮肉之苦和两张纸巾的血保住了那双蓝色的鞋子,看着它们安稳地躺在我的手提包中时脑海里回旋的竟是《甜蜜蜜》那熟悉地可以令人起鸡皮疙瘩的旋律。

    Melody,第一次觉得这首歌真好听。

    大雨倾城,不知入了谁的眼,倾了谁的心?连那一回眸都带着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的旖尼风情,后来,我才知道,所有的感觉与欢喜不过是我自己杜撰的剧本,我的一厢情愿与毫无意义的臆想。

    我想象着高显冒着大雨,趟着满地的积水,在空无一人的南京东路上疲于寻找可以避雨的地方,只为了给我挑选一份生日礼物。想想那种场景,就够使人感动的了。然而谁又能想到,这个世上有一个词人们叫它“世事难料”,糖水里的糖份还没有蒸发殆尽,我和他便迎来了难堪的结局。那串链子还未熟悉我的体味,便被我卖到了当铺,不知以后会被融成什么样子,放在柜台上出售,也不知它的下一任主人又会有着怎样欣喜的心情把它挂在脖子上,连带着我们几不可闻的“histoire”,histoire,在法语中的意思为故事,但同时我们也可以把它翻译为历史,被尘土掩埋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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